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强奸罪是一个古老的罪名,是刑法罪名中一个典型的自然法,也是自古以来一种高频率、常见的犯罪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看,强奸罪的主体仅限于年满十四周岁以上的男性。本文将结合现行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两个方面着手进行探讨对我国现行刑法中关于强奸罪主体规定的这一不足之处,认为强奸罪的主体应该扩大到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