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明清时期,士绅在地方公益、治安保卫、教育教化、民事调解等方面承担着重要职能.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将政权体制向农村社会深入,任用在籍离职官员和清末以来地方自治机关中的新官绅担任公职,因此而形成了新的地方精英阶层.新地方精英依托国家行政参与和主导地方公共事务,同时也构成一种超越国家行政的社会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