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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现有中医药地方法规因为立法滞后、缺乏前瞻性等缺陷,已不能适应现实需要,而《中医药法》的出台也要求甘肃省进行新的中医药地方立法。本文揭示了甘肃省中医药地方立法所面临的三个困境,并提出了相关的应对建议即进行政策法律化、加强人大立法的主导地位、建立公众参与立法机制和推动监管部门协同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