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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贵州省统计局认真组织学习贯彻《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一是转发了中纪办发[2009]17号文件。二是省统计局党组中心学习组进行了集中学习。三是组织省统计局机关干部进行学习。四是对全省统计执法人员进行培训。五是制作印发了《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贴图。全省各地、县也陆续组织开展了学习活动,对《处分规定》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