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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太龙药业(600222.SH)实现营收13.04亿元,同比增长19.79%;实现净利润3606万元,同比增长78.52%。
公司业绩大增的背后,《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却发现,太龙药业商贸业务2013年毛利大幅下降且远低于同行。
同时,公司巨额投资的“输液项目”存在虚增投资额及在建工程、多年违法建设的嫌疑,项目前景本身也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太龙药业是一家以中药产品为主的制药企业,拥有口服液、片剂、胶囊、输液、原料等多种产品,形成了以双黄连系列产品、双金连合剂、清热解毒口服液等为主的清热解毒类中药系列产品,以二类新药甲磺酸帕珠沙星原料、小针和输液为主的抗菌消炎类以及以竹林胺、哈伯因为主的老年系列用药等西药产品。
商贸毛利奇低
太龙药业有医药商品流通、医药制造、其他三大块业务,其中医药商品流通业务2013年收入4.7亿元,占比43%,毛利率3.70%,远低于同行水平。
申万三级子行业“医药商业”共有12家上市公司,其中8家已经发布2013年年报,即使是毛利率最低的国药股份(600511.SH)也有7.41%,远高于太龙药业。
对于另外4家尚未发布年报的上市公司,Wind资讯显示,瑞康医药(002589.SZ)、英特集团(000411.SZ)、南京医药(600713.SH)、九州通(600998.SH)2013年前三季度毛利率分别为8.04%、6.04%、6.29%、6.17%,也均高于太龙药业。
东阿阿胶(000423.SZ)医药商品流通业务规模与太龙药业比较相近,但前者的毛利也要明显高于后者。
财报显示,东阿阿胶2013年商业贸易收入5.69亿元,营业成本5.17亿元,毛利率为9.18%。
纵向来看,相比于2012年8.8%的毛利率,太龙药业2013年医药商品流通业务毛利率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对此,公司年报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然而,《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太龙药业2013年的关联采购额较往年大幅增加。
财报显示,公司2013年向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采购10284.62万元,占比为12.66%;向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采购4083.41万元,占比为5.02%。
而公司2012年向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采购3833.89万元,占比为5.6%;向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采购1397.57万元,占比为2.04%。
年报称,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为太龙药业控股子公司河南太新龙医药有限公司的股东,前者持有其49%的股权。
涉嫌多年违法建设
太龙药业2007年6月28日公告称,拟投资3亿元进行输液项目改扩建,预计首期投资约2亿元,建设10条非PVC生产线及1条玻璃瓶高速生产线。
公告显示,该项目建设首期周期约10个月,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玻璃瓶系列输液产品0.85亿瓶,软袋系列输液产品1.8亿袋,项目建成后即投入生产,达产期为三年,第一年生产负荷为30%,第二年为60%,第三年为80%,以后各年满负荷生产,完全投产后年产值约8亿元人民币。
历年财报“在建工程”显示,该输液项目2007年下半年开始动工建设,截至2013年底仍有部分工程没有完工。
对于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地点,太龙药业公告中没有提及。不过公司官网介绍称,2007年太龙药业在巩义市河洛镇生态经济园区投资建立大容量注射剂生产基地。
然而,令人蹊跷的是,公司却是在2011年6月才取得上述地块。中国土地市场网显示,太龙药业2011年6月14日与巩义市政府签署土地成交合同,土地位于河洛镇神南公路南,面积31.87公顷,成交金额4750万元。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开工前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这两个证书的取得需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交验下列文件:依法办理的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上述规定,太龙药业2011年以前并没有签署上述地块的出让成交合同,无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又为何却能够连续无证开工建设达4年之久呢?
另外,针对“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1日公布的民事判决书,也佐证了太龙药业土地手续存在问题。
“由于被告建设项目的土地手续不完善,施工中,周边村民多次阻挠施工,也造成了工期延后;特别是被告未经原设计单位允许,擅自变更原设计EPS墙板为砖墙”,原告起诉太龙药业时称。
此外,公司“2011年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值增加5527.89万元,而上述地块的成交金额为4750万元。
涉嫌虚增在建工程
根据2007年6月公布的投资计划,太龙药业输液项目预计首期投资2亿元,建设10条非PVC生产线及1条玻璃瓶高速生产线。 但从年报及公司官网来看,截至2013年底,太龙药业实际只建设了1条玻璃线及6条非PVC生产线,但实际投资额却高达3.3亿元。
2013年年报显示,太龙药业“在建工程—输液项目”当年只投入37.15万元,表明该年没有新增生产线。
2012年年报显示,截至财报期末该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条高速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已于2009年5月顺利通过GMP认证,并且已经正常生产销售;建成的6条非PVC软袋生产线已于2011年11月顺利通过GMP认证,目前产品已在国内部分地区上市销售。
公司官网也介绍称,目前公司已在巩义市生态经济园区征地500余亩建成了1条高速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和6条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玻瓶线已于2009年7月14日通过了国家GMP认证,6条非PVC软袋生产线已于2011年11月获得GMP证书。
“新建的生产线大缩水,而实际投资额却大幅增加,不能排除虚增在建工程的嫌疑。”有投资者质疑。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注意到,太龙药业财报公布的“输液项目建筑面积”与河南省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存在较大出入,前者要远大于后者,太龙药业存在虚增工程建筑面积、虚增在建工程的嫌疑。
2009年半年报显示,太龙药业“输液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厂房及配套设施已建成。
不过,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政府2009年7月28日公布的项目信息显示,太龙药业大输液改扩建项目厂房面积仅3.76万平方米。
作为太龙药业重点推进的项目,大输液改扩建工程实际带来的效益和前景又如何呢?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太龙药业仅在2010年披露了该项目的销售额,当年的发生额只有479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07年6月的投资计划,太龙药业当时预计该项目投产后年产值可以达到8亿元。
“大输液行业是一个典型的红海产业”,申银万国分析师罗鶄在发布的研究报告中表示。
华仁药业(300110.SZ)董秘龚凌称,目前大输液的产能处于过剩状态,企业的兼并整合将是一个趋势。
“大输液行业内受政策影响最大的往往是中小型公司,这些公司的产品以低端为主,成本又缺乏规模优势,行业若要洗牌,这些公司会率先倒下;而且,按照医药政策的趋势,行业内的洗牌,大公司收购小公司的情况已在所难免。”某大型非上市输液公司的副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据悉,目前全国共有407张输液注册证,前五大企业市场占有率为55%,分别是科伦药业(002422.SZ)、华润双鹤(600062.SH)、鲁抗医药(600789.SH)、辰欣药业和石家庄四药,而同这五大企业相比,太龙药业的规模要小得多。
公司业绩大增的背后,《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却发现,太龙药业商贸业务2013年毛利大幅下降且远低于同行。
同时,公司巨额投资的“输液项目”存在虚增投资额及在建工程、多年违法建设的嫌疑,项目前景本身也面临较大不确定性。
太龙药业是一家以中药产品为主的制药企业,拥有口服液、片剂、胶囊、输液、原料等多种产品,形成了以双黄连系列产品、双金连合剂、清热解毒口服液等为主的清热解毒类中药系列产品,以二类新药甲磺酸帕珠沙星原料、小针和输液为主的抗菌消炎类以及以竹林胺、哈伯因为主的老年系列用药等西药产品。
商贸毛利奇低
太龙药业有医药商品流通、医药制造、其他三大块业务,其中医药商品流通业务2013年收入4.7亿元,占比43%,毛利率3.70%,远低于同行水平。
申万三级子行业“医药商业”共有12家上市公司,其中8家已经发布2013年年报,即使是毛利率最低的国药股份(600511.SH)也有7.41%,远高于太龙药业。
对于另外4家尚未发布年报的上市公司,Wind资讯显示,瑞康医药(002589.SZ)、英特集团(000411.SZ)、南京医药(600713.SH)、九州通(600998.SH)2013年前三季度毛利率分别为8.04%、6.04%、6.29%、6.17%,也均高于太龙药业。
东阿阿胶(000423.SZ)医药商品流通业务规模与太龙药业比较相近,但前者的毛利也要明显高于后者。
财报显示,东阿阿胶2013年商业贸易收入5.69亿元,营业成本5.17亿元,毛利率为9.18%。
纵向来看,相比于2012年8.8%的毛利率,太龙药业2013年医药商品流通业务毛利率也出现较大幅度下滑。对此,公司年报没有给出任何解释。
然而,《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太龙药业2013年的关联采购额较往年大幅增加。
财报显示,公司2013年向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采购10284.62万元,占比为12.66%;向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采购4083.41万元,占比为5.02%。
而公司2012年向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采购3833.89万元,占比为5.6%;向桐庐县医药药材有限公司采购1397.57万元,占比为2.04%。
年报称,华润新龙医药有限公司为太龙药业控股子公司河南太新龙医药有限公司的股东,前者持有其49%的股权。
涉嫌多年违法建设
太龙药业2007年6月28日公告称,拟投资3亿元进行输液项目改扩建,预计首期投资约2亿元,建设10条非PVC生产线及1条玻璃瓶高速生产线。
公告显示,该项目建设首期周期约10个月,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玻璃瓶系列输液产品0.85亿瓶,软袋系列输液产品1.8亿袋,项目建成后即投入生产,达产期为三年,第一年生产负荷为30%,第二年为60%,第三年为80%,以后各年满负荷生产,完全投产后年产值约8亿元人民币。
历年财报“在建工程”显示,该输液项目2007年下半年开始动工建设,截至2013年底仍有部分工程没有完工。
对于该项目的具体实施地点,太龙药业公告中没有提及。不过公司官网介绍称,2007年太龙药业在巩义市河洛镇生态经济园区投资建立大容量注射剂生产基地。
然而,令人蹊跷的是,公司却是在2011年6月才取得上述地块。中国土地市场网显示,太龙药业2011年6月14日与巩义市政府签署土地成交合同,土地位于河洛镇神南公路南,面积31.87公顷,成交金额4750万元。
根据《城乡规划法》规定,新建、改建、扩建建筑物开工前需要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这两个证书的取得需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
《河南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建设单位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交验下列文件:依法办理的建设用地批准手续、依法办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上述规定,太龙药业2011年以前并没有签署上述地块的出让成交合同,无法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那么又为何却能够连续无证开工建设达4年之久呢?
另外,针对“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1日公布的民事判决书,也佐证了太龙药业土地手续存在问题。
“由于被告建设项目的土地手续不完善,施工中,周边村民多次阻挠施工,也造成了工期延后;特别是被告未经原设计单位允许,擅自变更原设计EPS墙板为砖墙”,原告起诉太龙药业时称。
此外,公司“2011年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值增加5527.89万元,而上述地块的成交金额为4750万元。
涉嫌虚增在建工程
根据2007年6月公布的投资计划,太龙药业输液项目预计首期投资2亿元,建设10条非PVC生产线及1条玻璃瓶高速生产线。 但从年报及公司官网来看,截至2013年底,太龙药业实际只建设了1条玻璃线及6条非PVC生产线,但实际投资额却高达3.3亿元。
2013年年报显示,太龙药业“在建工程—输液项目”当年只投入37.15万元,表明该年没有新增生产线。
2012年年报显示,截至财报期末该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一条高速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已于2009年5月顺利通过GMP认证,并且已经正常生产销售;建成的6条非PVC软袋生产线已于2011年11月顺利通过GMP认证,目前产品已在国内部分地区上市销售。
公司官网也介绍称,目前公司已在巩义市生态经济园区征地500余亩建成了1条高速玻璃瓶输液生产线和6条非PVC软袋输液生产线,玻瓶线已于2009年7月14日通过了国家GMP认证,6条非PVC软袋生产线已于2011年11月获得GMP证书。
“新建的生产线大缩水,而实际投资额却大幅增加,不能排除虚增在建工程的嫌疑。”有投资者质疑。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注意到,太龙药业财报公布的“输液项目建筑面积”与河南省政府网站公布的数据存在较大出入,前者要远大于后者,太龙药业存在虚增工程建筑面积、虚增在建工程的嫌疑。
2009年半年报显示,太龙药业“输液项目”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总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的厂房及配套设施已建成。
不过,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政府2009年7月28日公布的项目信息显示,太龙药业大输液改扩建项目厂房面积仅3.76万平方米。
作为太龙药业重点推进的项目,大输液改扩建工程实际带来的效益和前景又如何呢?
《证券市场周刊》记者发现,太龙药业仅在2010年披露了该项目的销售额,当年的发生额只有4794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2007年6月的投资计划,太龙药业当时预计该项目投产后年产值可以达到8亿元。
“大输液行业是一个典型的红海产业”,申银万国分析师罗鶄在发布的研究报告中表示。
华仁药业(300110.SZ)董秘龚凌称,目前大输液的产能处于过剩状态,企业的兼并整合将是一个趋势。
“大输液行业内受政策影响最大的往往是中小型公司,这些公司的产品以低端为主,成本又缺乏规模优势,行业若要洗牌,这些公司会率先倒下;而且,按照医药政策的趋势,行业内的洗牌,大公司收购小公司的情况已在所难免。”某大型非上市输液公司的副总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据悉,目前全国共有407张输液注册证,前五大企业市场占有率为55%,分别是科伦药业(002422.SZ)、华润双鹤(600062.SH)、鲁抗医药(600789.SH)、辰欣药业和石家庄四药,而同这五大企业相比,太龙药业的规模要小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