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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实践中,回收利用外观设计产品再次商业使用的行为,被认定为变相生产制造行为,不适用权利用尽。这种例外做法,将专利保护延伸到产品流通领域,既阻碍了专利产品的再次流通,也会导致权利用尽体系的不统一。既打破了专利权人、消费者与市场利益的平衡,也警示我们,对个案突破保护必须保持足够警惕,注重个案与规则体系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