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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河川之危、水源之危是生存环境之危、民族存续之危,并要求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战略高度,重视解决好水安全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的新年贺词中专门讲了一句:“每条河流都要有河长了。”全面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其重要性、紧迫性不言而喻。
2018年6月4日,甘肃省省长、省总河长唐仁健主持召开省总河长会议,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及《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宣布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并对下一阶段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确保这一创新制度在全省落地实施。
省长、省总河长唐仁健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重點,创新思路,靠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河长制在全省全面落地见效,坚决守护好陇原大地的河流湖泊。
唐仁健在讲话中指出,“河长”二字承载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承载着甘肃省绿色发展的希望,承载着“治病除患”的现实需要,分量重、责任大,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承担起责任使命,有力有效保护好全省水环境。对于推行河长制,中央的要求非常明确,就是落实“四个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聚焦“六大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从近一年的工作情况看,我省的工作基本达到了这个要求。一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五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全面构建,工作机构全部组建,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综合整治成效逐步显现。这是好的一面。同时,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地区站位不高,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还不够,推着走、等等看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依然存在,没有把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合力尚未全面形成。对于这些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唐仁健在会上强调,当前,我省河流湖泊人为破坏较为严重,城镇、乡村河段倾倒垃圾、侵占河道水域岸线、无序采砂、围垦河滩地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涵养水源的生态空间被破坏,湖泊、湿地等面积减少。水质污染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受工业生产超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直排等影响,部分河段地表水严重污染,水质较差,而且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严重,一些地方地下水位明显下降。尤其是农业生产使用的化肥、农药等残留物渗入地下水中,导致地下水污染严重。2016年底的中央环保督察,就指出了我省水环境方面的不少问题。前几天庆阳市还发生了往河道偷排含油污水的案件,就是我们在黄河边散步也经常能闻到扑鼻的臭味。所以,保护全省的水环境,各级河长承担着十分艰巨的任务。一要管好用好水资源。要管好用好水资源,大力优化用水结构,统筹规划水域岸线,抓好黑臭水体和农村水环境治理,确保河湖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二要统筹规划水域岸线。要综合利用河道水、砂石、岸线土地和区位等资源,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科学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要将生态建设与区域治理、城乡建设与产业布局、河道整治与疏浚采砂等方面的规划,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建设管理体系,做到保护、开发、治理三者并重。要保护河湖水域岸线,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确保岸线开发科学有序。三要抓好黑臭水体治理。这是中央明确的三大攻坚战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上和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都有具体要求。对我省来说重点要在两方面发力,一方面是城市,要对照国家“水十条”的要求,坚决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特别是兰州的黄河风情线,要从干流到支流逐一排查,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景观效果,维护好母亲河纯洁美丽的形象。另一方面是农村,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切实发挥好村级河长湖长作用,紧盯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等重点区域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确保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有力推进。四要打造良好宜居环境。要运用多部门参与、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机制,科学有序推进河道整治开发,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生态产业,彻底解决当时受益、长期受损和少数受益、公众受损等突出问题,努力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优美生活环境。要注重亲水空间、亲水平台的打造建设。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一要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三要切实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因地制宜探索“河长制+”的工作模式,以河长制的刀制确保“河长治”的水治。一是“河长+N”。在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基础上,探索推行“河长+警长”“河长+山长”“河长+警员+五员(执法员、巡查员、网格员、保洁员、监督员)”“河长+渠长”等工作机制,确保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人管、管得好。二是“河长制+全域无垃圾”。注重将落实河长制与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推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度融合,统筹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全过程管理,认真组织清河护河专项河道保洁行动,建立和完善垃圾收运和分类收集系统,促进河湖整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三是“河长制+精准扶贫”。在贫困县和插花型贫困县,积极探索将河长制工作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度结合,通过设立护河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尽可能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河道管理,既实现保护河湖生态,又使贫困人口有了一项稳定的收入。 今后要将落实河长制与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清河护河专项河道保洁行动,促进河湖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同时推动河长制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结合,设立公益性岗位,聘用贫困户参与河道管理。各级河长湖长要督促企业落实减排治污主体责任,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最后,唐仁健明确各地各部門要将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协同推动落实。一要严格履责。各级河长湖长作为河湖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过问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督促协调指导职责,组织编制好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建议,及时督办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主动做好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密切配合,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好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二要凝聚合力。认真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积极督促企业落实好减排治污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相关信息,聘请群众监督员,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让河湖管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问责。相关方面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河长制湖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各级河长严格追究责任,对造成河湖生态破坏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在会议中了解到,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省、市、县、乡、村5级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了相关工作责任,出台了配套制度和有关政策,全省各级各部门聚焦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经验收,达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即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方案全部出台。截至2017年10月,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86个县(市)区和需要出台工作方案的1314个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二是河长体系全面建立。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覆盖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部分地区同步建立了湖长制、库长制和渠长制。三是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各级全面建立了中央要求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工作验收6项制度,同步探索建立了督导检查、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四是监督考核措施有效。河长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被纳入年度考核,河长制工作被列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围绕河长制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深入开展。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编印了甘肃省河湖名录、河长名录、河长制工作手册,全部编制完成省级河流“一河一策”,建立了“一河一档”基础信息。
河湖管理保护初见成效,随着河道非法采砂、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逐步推开,河道乱倒乱排、乱采乱挖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景象初步显现。
2018年6月4日,甘肃省省长、省总河长唐仁健主持召开省总河长会议,会议主要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和《关于在湖泊实施湖长制的指导意见》以及《甘肃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宣布我省全面建立河长制,并对下一阶段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部署和推动,确保这一创新制度在全省落地实施。
省长、省总河长唐仁健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按照中央及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聚焦重點,创新思路,靠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河长制在全省全面落地见效,坚决守护好陇原大地的河流湖泊。
唐仁健在讲话中指出,“河长”二字承载着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要求,承载着甘肃省绿色发展的希望,承载着“治病除患”的现实需要,分量重、责任大,要不断深化思想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承担起责任使命,有力有效保护好全省水环境。对于推行河长制,中央的要求非常明确,就是落实“四个到位”(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聚焦“六大任务”(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从近一年的工作情况看,我省的工作基本达到了这个要求。一年来,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做了大量基础性的工作,五级河长制管理体系全面构建,工作机构全部组建,河湖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综合整治成效逐步显现。这是好的一面。同时,我们的工作中也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主要是部分地区站位不高,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到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还不够,推着走、等等看的工作思维和工作方式依然存在,没有把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部门协调配合有待加强,河湖治理保护工作合力尚未全面形成。对于这些问题,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唐仁健在会上强调,当前,我省河流湖泊人为破坏较为严重,城镇、乡村河段倾倒垃圾、侵占河道水域岸线、无序采砂、围垦河滩地问题较为突出,部分涵养水源的生态空间被破坏,湖泊、湿地等面积减少。水质污染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受工业生产超标排放、农业面源污染、生活污水直排等影响,部分河段地表水严重污染,水质较差,而且地下水超采和污染严重,一些地方地下水位明显下降。尤其是农业生产使用的化肥、农药等残留物渗入地下水中,导致地下水污染严重。2016年底的中央环保督察,就指出了我省水环境方面的不少问题。前几天庆阳市还发生了往河道偷排含油污水的案件,就是我们在黄河边散步也经常能闻到扑鼻的臭味。所以,保护全省的水环境,各级河长承担着十分艰巨的任务。一要管好用好水资源。要管好用好水资源,大力优化用水结构,统筹规划水域岸线,抓好黑臭水体和农村水环境治理,确保河湖功能持续发挥、资源永续利用。二要统筹规划水域岸线。要综合利用河道水、砂石、岸线土地和区位等资源,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科学编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要将生态建设与区域治理、城乡建设与产业布局、河道整治与疏浚采砂等方面的规划,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建设管理体系,做到保护、开发、治理三者并重。要保护河湖水域岸线,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确保岸线开发科学有序。三要抓好黑臭水体治理。这是中央明确的三大攻坚战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第一次会议上和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都有具体要求。对我省来说重点要在两方面发力,一方面是城市,要对照国家“水十条”的要求,坚决彻底消除城市黑臭水体,特别是兰州的黄河风情线,要从干流到支流逐一排查,巩固整治成果,提升景观效果,维护好母亲河纯洁美丽的形象。另一方面是农村,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将农村水环境治理纳入河长制、湖长制,切实发挥好村级河长湖长作用,紧盯房前屋后河塘沟渠等重点区域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确保农村水环境治理工作有力推进。四要打造良好宜居环境。要运用多部门参与、多元化投资、市场化运作机制,科学有序推进河道整治开发,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生态产业,彻底解决当时受益、长期受损和少数受益、公众受损等突出问题,努力打造水清岸绿、鱼翔浅底的优美生活环境。要注重亲水空间、亲水平台的打造建设。
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一要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二要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三要切实履行河湖管理保护责任。要立足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创新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新思路新方法,因地制宜探索“河长制+”的工作模式,以河长制的刀制确保“河长治”的水治。一是“河长+N”。在建立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基础上,探索推行“河长+警长”“河长+山长”“河长+警员+五员(执法员、巡查员、网格员、保洁员、监督员)”“河长+渠长”等工作机制,确保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人管、管得好。二是“河长制+全域无垃圾”。注重将落实河长制与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推动组织领导体系和工作机制深度融合,统筹垃圾产生、投放、收集、运输、处理和处置全过程管理,认真组织清河护河专项河道保洁行动,建立和完善垃圾收运和分类收集系统,促进河湖整治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三是“河长制+精准扶贫”。在贫困县和插花型贫困县,积极探索将河长制工作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深度结合,通过设立护河员、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尽可能聘用建档立卡贫困户参与河道管理,既实现保护河湖生态,又使贫困人口有了一项稳定的收入。 今后要将落实河长制与推进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结合起来,认真组织清河护河专项河道保洁行动,促进河湖整治工作常态化、长效化、精细化。同时推动河长制工作与脱贫攻坚深度结合,设立公益性岗位,聘用贫困户参与河道管理。各级河长湖长要督促企业落实减排治污主体责任,发动群众群防群治,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真正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最后,唐仁健明确各地各部門要将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逐级明确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协同推动落实。一要严格履责。各级河长湖长作为河湖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担当,过问并组织开展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守河有责、守河尽责。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督促协调指导职责,组织编制好河湖治理保护规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建议,及时督办各类问题的整改落实,主动做好协调、联络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密切配合,积极作为,切实履行好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二要凝聚合力。认真开展入河排污口调查摸底和规范整治专项行动,积极督促企业落实好减排治污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信息发布平台,及时向社会公示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相关信息,聘请群众监督员,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微博等媒体,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让河湖管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社会公众的自觉行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三要强化问责。相关方面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反馈、督促整改。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河长制湖长制落实不力、渎职、失职、履职不到位的各级河长严格追究责任,对造成河湖生态破坏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记者在会议中了解到,中央作出全面推行河长制重大决策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了省、市、县、乡、村5级河长制组织体系,明确了相关工作责任,出台了配套制度和有关政策,全省各级各部门聚焦加强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执法监管“六大任务”,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经验收,达到了全面建立河长制“四个到位”的总体要求,即工作方案到位、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到位、相关制度和政策措施到位、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到位。突出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工作方案全部出台。截至2017年10月,全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86个县(市)区和需要出台工作方案的1314个乡镇(街道)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印发实施。二是河长体系全面建立。建立了由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河长的“双河长”工作机制和覆盖所有江河、湖泊、洪水沟道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部分地区同步建立了湖长制、库长制和渠长制。三是制度体系全面建立。各级全面建立了中央要求的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察、考核问责与激励、工作验收6项制度,同步探索建立了督导检查、部门联席会议等制度。四是监督考核措施有效。河长巡河履职步入常态化,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被纳入年度考核,河长制工作被列为重点督查督办事项,围绕河长制的监督检查和专项督查深入开展。基础工作扎实推进,特别是编印了甘肃省河湖名录、河长名录、河长制工作手册,全部编制完成省级河流“一河一策”,建立了“一河一档”基础信息。
河湖管理保护初见成效,随着河道非法采砂、黑臭水体等专项整治逐步推开,河道乱倒乱排、乱采乱挖等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一些地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景象初步显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