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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危机的产生并逐步恶化给人类敲响了警钟,我们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遏制生态环境的日益恶化,通过环境立法的方式,对不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这对环境立法的质量、效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环境立法后评估的制度化、常态化,对于提高环境立法质量、增强环境立法的实施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从环境立法后评估的紧迫性,以及环境立法后评估的价值与意义两个角度出发,对环境立法后评估的必要性进行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