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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要理解“以人为本”的理论内涵,首先要先弄明白什么是“本”?“人”的基本含义又是什么?《说文解字》中,许慎说道:“木下为本。”可见对于一棵大树来说,树根就是“本”,是最关键,最基础的部分,由此衍生出“根基”、“基础”、“根本”的意思。那么“人”又该如何理解呢?中国古代又有“以民为本”的思想传统,科学发展观中为什么是“以人为本”,而不是“以民为本”呢?“人”与“民”的区别又在哪呢?本文的研究就从这里开始。
一、中国传统农业文明下的“民本”思维方式
1.“民本思想”的剖析
早在殷商时期 , 有鉴于夏王朝的灭亡 , 商王朝对民众的力量便有所认识。春秋末期 , 齐国政治家晏婴 (前 585~前 500 年) 率先提出了“以民为本”的思想。在回答叔向“处乱世其行正曲”的问题时 , 晏婴说: “婴闻之: 卑而不失尊 , 曲而不失正者 , 以民为本也。苟持民矣 , 安有遗道 ?苟遗民矣 , 安有正行焉 ?”( 《晏子春秋》卷四《内篇问》下第二十一章) 儒家在政治上提出要爱民、重民、贵民。《尚书· 夏书· 五子之歌》 :“民为邦本 , 本固邦宁。”可见中国的民本思想古来有之根深蒂固,而且中国古语中所出现的以人为本 ,其中的人就是民。“民”有两层含义:首先,“民”概念的提出是与“官”的概念相对立的,它与“人”概念不同,人是一个类概念,囊括了所有基于类特性而与动物相区别的生命个体。而民只是人的一部分 ,是排除了官及其所代表的统治阶级以外的广大平民百姓 ,其中包括士农工商等各行民众。统治阶级强调民众的重要性,主张“先德后刑 , 爱民厚生 ”, 用仁义教化百姓,实质上还是为了加强对民众的统治,稳定封建制度,民是管理、统治的对象 ,是时代与阶级的产物,民本论最终还是一种“官本”论,是官统治民的方式与方法;其次,由于民与官相对,民就代表了大多数的意思,提起“民”就与“众”联系起来,抹杀了人的个性与主体性。
2.传统农业文明下的人身依附关系——主体性的泯灭
“以民为本”抹杀了人的主体性,那么什么是主体呢?这背后蕴含着怎么的哲学道理呢?主体并不是天然的就是指人,它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是亚里士多德,指属性、状况和作用的物质承担者,可以在语法中表示主语,与宾语相对;也可以是一个实体概念,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主体也可指人,比如作为主语或者一个具体的实体的人,但是这一概念并不特定指人。因为哲学超越了神话的形式,在这个世界上诞生就意味着人们开始追求这个变化莫测的世界的始基与本质,然而由于哲学发展的初级阶段,人类的抽象能力和水平还很不够,加之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还在自然界的控制之下,所以所找到的始基与本质还有实体都是自然物,例如:水、火、土、气等,与人类本身相分离。所以此时人是实体或主体,但是却不能说主体是人,也说明如果人还处于被动状态,不能积极主动的去实现自己的价值,他就不是主体。这也是农业文明的特点。
古希腊的农业文明的特点体现在人对自然的依赖性上,而中国的农业文明体现在人对群体的依赖性上。因为西方的自然环境十分恶劣,人们与自然的分化十分彻底,因而发展出十分明确的自我意识,制度上也体现着个性与独立性,比如:公有土地与私有财产的严格区分;共同体只是个体的联合体的思想等等。而中国古代,自然条件优越,人和自然的关系处于“天人合一”的状态,人与自然分割不彻底,当遇到自然所带来的问题比如干旱、洪水,人们就要联合起来以一个整体的形式加以应对,进而导致人对社会群体的依赖,而人对群体的完全依赖又必然导致对群体中人格化的代表者的依赖,人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候,就把希望建构在群体上或者群体的代表者上,因此“民”与“官”的划分出现了,所以农业文明时期普遍存在不平等的人身依附关系。自然的血缘关系和政治上的统治服从关系压抑人的个性与独立性,呈现出群体主体的活动方式因而就个体的生存价值来讲中国传统农业文明下无主体可言。进而传统社会以权力为导向,官僚腐化滋生。
二、当代“人本”的思维方式
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这样写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利,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这段重要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人”指的就是“人民”。今天中国共产党所理解的“人民”概念不同于中国古代的“民”,这一概念当今的历史内涵是马克思人学思想的本质与中国本民族文化传统相结合的产物。
在《1857 — 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 ,马克思从主体的角度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分为3个阶段,写道: “人的依赖关系(真实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我们发现当人的发展到了第三阶段,也就是最高阶段的时候,马克思用到的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字样,在《共产党宣言》中,当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自由人的联合体,这样写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也说过:“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只有到 18 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说来,才只是表现为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由此我们看出“个人”这一概念在马克思的研究中多次出现,与抽象的人的概念相比马克思更注重于具有现实性的“个人”。
但是我们也要强调的是这里指的“个人”与“作为伟大的个人”的不同,不是对个体的崇拜。以人为本中强调的“个人”是来自普通群众的个人,今天人民就是法律上的公民,即享有公民权的人。民本思想中,群众作为一个整体主体来使用,这就与“作为伟大的个人”概念相对立,以人为本的超越性就在于并不把群众只看成是一个群体主体概念,同时也强调群体中每个体的独立性,并不排除“作为伟大的个人”的范围,因为“作为伟大的个人”也来自于群众。更重视普通个人的独立性与创造性,维护普通个人的尊严与权利,体现主体间性的价值导向。
三、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实质——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提法,从人本的思维方式提出,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揭示了发展的出发点和目的,发展的主体动力和依靠力量,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主体价值导向,即从膨胀的主体性转向主体间性,也称交互主体性。
第一,发展为了人民就为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把老百姓看做是需要照顾、怜悯和关心的对象,而统治阶级也只是把这些方法作为工具,这正是唯心史观的体现,只能导致“官本位”的产生,滋生腐败。“以人为本”的人本精神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只要考虑经济业绩,还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同不赞同作为评价标准,真正依靠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既要稳健的发展经济,又要保证人民的主体地位双向共赢。
第二,发展经济的同时正确处理“人”与“物”的关系。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那种以经济增长代替进步的“物本”思想应予以取替,但是在马克思论述人类社会的3个发展阶段中,第二阶段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时期,我们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转型期,也就是说,现阶段“物”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在谈到“个体的全面发展”时也说:“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 ,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所以在全局上我们反对“以物为本”思想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的地认识到我国现阶段依旧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时期,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进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向着个人的全面发展迈进。
第三,以人为本要落实到实处,关注民生,体现公平,正确认识个人全面发展的内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应只注重效率而忽视公平,要让广大人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的果实,关注民生、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就个人的全面发展方面,人的有限性使得人无法涉足各个领域,所以这种全面发展不是一种技术层面的概念,而是注重增加个体生命的厚度,使个体不是技术上的生产工具,或是样样通而不精的闲散人员,而是在德育、智育、体育、情感等各方面都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把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集于一身,这也是人本精神的重要体现。
正是在马克思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背景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才能够达到双向互动,引导中国社会走上健康和谐的发展方向。
编辑/岳凤
一、中国传统农业文明下的“民本”思维方式
1.“民本思想”的剖析
早在殷商时期 , 有鉴于夏王朝的灭亡 , 商王朝对民众的力量便有所认识。春秋末期 , 齐国政治家晏婴 (前 585~前 500 年) 率先提出了“以民为本”的思想。在回答叔向“处乱世其行正曲”的问题时 , 晏婴说: “婴闻之: 卑而不失尊 , 曲而不失正者 , 以民为本也。苟持民矣 , 安有遗道 ?苟遗民矣 , 安有正行焉 ?”( 《晏子春秋》卷四《内篇问》下第二十一章) 儒家在政治上提出要爱民、重民、贵民。《尚书· 夏书· 五子之歌》 :“民为邦本 , 本固邦宁。”可见中国的民本思想古来有之根深蒂固,而且中国古语中所出现的以人为本 ,其中的人就是民。“民”有两层含义:首先,“民”概念的提出是与“官”的概念相对立的,它与“人”概念不同,人是一个类概念,囊括了所有基于类特性而与动物相区别的生命个体。而民只是人的一部分 ,是排除了官及其所代表的统治阶级以外的广大平民百姓 ,其中包括士农工商等各行民众。统治阶级强调民众的重要性,主张“先德后刑 , 爱民厚生 ”, 用仁义教化百姓,实质上还是为了加强对民众的统治,稳定封建制度,民是管理、统治的对象 ,是时代与阶级的产物,民本论最终还是一种“官本”论,是官统治民的方式与方法;其次,由于民与官相对,民就代表了大多数的意思,提起“民”就与“众”联系起来,抹杀了人的个性与主体性。
2.传统农业文明下的人身依附关系——主体性的泯灭
“以民为本”抹杀了人的主体性,那么什么是主体呢?这背后蕴含着怎么的哲学道理呢?主体并不是天然的就是指人,它是一个历史性的范畴,最早提出这一概念的是亚里士多德,指属性、状况和作用的物质承担者,可以在语法中表示主语,与宾语相对;也可以是一个实体概念,虽然在这种情况下主体也可指人,比如作为主语或者一个具体的实体的人,但是这一概念并不特定指人。因为哲学超越了神话的形式,在这个世界上诞生就意味着人们开始追求这个变化莫测的世界的始基与本质,然而由于哲学发展的初级阶段,人类的抽象能力和水平还很不够,加之生产力水平低下,人类还在自然界的控制之下,所以所找到的始基与本质还有实体都是自然物,例如:水、火、土、气等,与人类本身相分离。所以此时人是实体或主体,但是却不能说主体是人,也说明如果人还处于被动状态,不能积极主动的去实现自己的价值,他就不是主体。这也是农业文明的特点。
古希腊的农业文明的特点体现在人对自然的依赖性上,而中国的农业文明体现在人对群体的依赖性上。因为西方的自然环境十分恶劣,人们与自然的分化十分彻底,因而发展出十分明确的自我意识,制度上也体现着个性与独立性,比如:公有土地与私有财产的严格区分;共同体只是个体的联合体的思想等等。而中国古代,自然条件优越,人和自然的关系处于“天人合一”的状态,人与自然分割不彻底,当遇到自然所带来的问题比如干旱、洪水,人们就要联合起来以一个整体的形式加以应对,进而导致人对社会群体的依赖,而人对群体的完全依赖又必然导致对群体中人格化的代表者的依赖,人决定自己命运的时候,就把希望建构在群体上或者群体的代表者上,因此“民”与“官”的划分出现了,所以农业文明时期普遍存在不平等的人身依附关系。自然的血缘关系和政治上的统治服从关系压抑人的个性与独立性,呈现出群体主体的活动方式因而就个体的生存价值来讲中国传统农业文明下无主体可言。进而传统社会以权力为导向,官僚腐化滋生。
二、当代“人本”的思维方式
在十七大报告中,胡锦涛总书记这样写道:“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党的一切奋斗和工作都是为了造福人民。要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保障人民各项权利,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做到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在这段重要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科学发展观中“以人为本”的“人”指的就是“人民”。今天中国共产党所理解的“人民”概念不同于中国古代的“民”,这一概念当今的历史内涵是马克思人学思想的本质与中国本民族文化传统相结合的产物。
在《1857 — 1858 年经济学手稿》中 ,马克思从主体的角度把社会历史的发展分为3个阶段,写道: “人的依赖关系(真实完全是自然发生的),是最初的社会形态,在这种形态下,人的生产能力只是在狭窄的范围内和孤立的地点上发展着。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是第二大形态,在这种形态下,才形成普遍的社会物质交换,全面的关系,多方面的需求以及全面的能力的体系。建立在个人全面发展和他们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成为他们的社会财富这一基础上的自由个性,是第三个阶段。第二个阶段为第三个阶段创造条件。”我们发现当人的发展到了第三阶段,也就是最高阶段的时候,马克思用到的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字样,在《共产党宣言》中,当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自由人的联合体,这样写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也说过:“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只有到 18 世纪,在‘市民社会’中,社会联系的各种形式,对个人说来,才只是表现为达到他私人目的的手段,才表现为外在的必然性。”由此我们看出“个人”这一概念在马克思的研究中多次出现,与抽象的人的概念相比马克思更注重于具有现实性的“个人”。
但是我们也要强调的是这里指的“个人”与“作为伟大的个人”的不同,不是对个体的崇拜。以人为本中强调的“个人”是来自普通群众的个人,今天人民就是法律上的公民,即享有公民权的人。民本思想中,群众作为一个整体主体来使用,这就与“作为伟大的个人”概念相对立,以人为本的超越性就在于并不把群众只看成是一个群体主体概念,同时也强调群体中每个体的独立性,并不排除“作为伟大的个人”的范围,因为“作为伟大的个人”也来自于群众。更重视普通个人的独立性与创造性,维护普通个人的尊严与权利,体现主体间性的价值导向。
三、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实质——从主体性到主体间性
按照胡锦涛总书记的提法,从人本的思维方式提出,科学发展观的以人为本揭示了发展的出发点和目的,发展的主体动力和依靠力量,体现了科学发展观的主体价值导向,即从膨胀的主体性转向主体间性,也称交互主体性。
第一,发展为了人民就为广大党员干部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国传统文化的民本思想,把老百姓看做是需要照顾、怜悯和关心的对象,而统治阶级也只是把这些方法作为工具,这正是唯心史观的体现,只能导致“官本位”的产生,滋生腐败。“以人为本”的人本精神要求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只要考虑经济业绩,还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赞同不赞同作为评价标准,真正依靠于人民、服务于人民。既要稳健的发展经济,又要保证人民的主体地位双向共赢。
第二,发展经济的同时正确处理“人”与“物”的关系。发展的目的是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那种以经济增长代替进步的“物本”思想应予以取替,但是在马克思论述人类社会的3个发展阶段中,第二阶段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时期,我们要看到当前我国正处在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的转型期,也就是说,现阶段“物”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马克思在谈到“个体的全面发展”时也说:“要使这种个性成为可能 ,能力的发展就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和全面性,这正是以建立在交换价值基础上的生产为前提的,这种生产才在产生出个人同自己和同别人的普遍异化的同时,也产生出个人关系和个人能力的普遍性和全面性。”所以在全局上我们反对“以物为本”思想的同时,也必须清醒的地认识到我国现阶段依旧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时期,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积极推进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向着个人的全面发展迈进。
第三,以人为本要落实到实处,关注民生,体现公平,正确认识个人全面发展的内涵。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不应只注重效率而忽视公平,要让广大人民真正享受到改革开放和社会进步的果实,关注民生、照顾弱势群体的利益。就个人的全面发展方面,人的有限性使得人无法涉足各个领域,所以这种全面发展不是一种技术层面的概念,而是注重增加个体生命的厚度,使个体不是技术上的生产工具,或是样样通而不精的闲散人员,而是在德育、智育、体育、情感等各方面都全面发展的有用人才,把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集于一身,这也是人本精神的重要体现。
正是在马克思思想与中国实际相结合的背景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提出 ,才能够达到双向互动,引导中国社会走上健康和谐的发展方向。
编辑/岳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