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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提要 现代精神生活面临的根本困扰是虚无主义,从逻辑上看,虚无主义作为生活意义的逐步丧失过程,经历了四个阶段:(1)以超感性价值设定拒绝现实生命,(2)对超感性世界本身的拒绝,(3)趋向虚无的意志:对一切价值设定、一切实在本身的拒绝,(4)意志的虚无,一切都无所谓有、无所谓无。虚无主义是以价值思维置换存在的意义的结果,它不可避免地导致价值的僭政,这一价值的僭政将生活引向不可调和的诸神之争,也就是诸种好斗的价值之间的冲突,这正是虚无主义的表现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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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在第三阶段,虚无主义还可以包含正面的批判、否定、转化、改变现有存在的价值的话,那么,到了第四阶段,这种积极的意义已经消失殆尽。换言之,在第三阶段,否定、解构、摧毁本身还是一种被追求的、被肯定的价值,而在第四阶段,一切价值都已经贬值——一旦趋向意志的虚无,一切都是无价值的信仰便达到了极端。在这个阶段,“已经不存在对人类意志至上性的任何有效限制或束缚,”理查德·沃林:《海德格尔的弟子:阿伦特、勒维特、约纳斯、马尔库塞》,第80页。甚至连目的、统一性等人类理性范畴等所形成的本体论或形而上学限制也被解除,在这种情况下,人便露出了欲望者的本性,开始其“把脑袋放在肩上的庸人的”生活。1825年歌德致策尔特的书信,转引自理查德·沃林《海德格尔的弟子:阿伦特、勒维特、约纳斯、马尔库塞》,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79页。虚无主义在此透露出来的是这样一种精神生活的状态:来自存在深处的绝望与悲哀,“虚空的扩大”,“荒漠的增长”。⑦一切的一切都不再具有任何形式的价值。“事物没有绝对的属性,没有‘自在之物’。——这即是地道的虚无主义,而且是极端的。”因为价值在此被视为“不过是站在价值设定性一边的力的象征,是生命目的的简化。”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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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德格尔的弟子约纳斯这样描述这一处境:“目的论从自然原因的体系中排除出去了,而自然本身是无目的的,它不再为可能的人类目的提供支持。一个没有存在物之内在等级体系的宇宙,正如哥白尼的宇宙那样,使得价值失去了本体论的支持,自我对于意义与价值的追求不得不完全地依靠自己。意义不再是发现的,而是被‘赋予’的了。价值不再被视为客观实在,而是被设想为评价产物。作为意志的功能,目的完全是我自己的创造物。意志取代了洞察,行为的暂时性驱逐了‘自在之善’的永恒性。这就是尼采阶段的处境,欧洲虚无主义在其中露出了水面。现在,人孤独地与他自己在一起。”③约翰·约纳斯:《灵知主义、存在主义、虚无主义》,见刘小枫编选《灵知主义与现代性》,华东师范大学,2005年,第38、55页。当个人被上升为价值时,如同在个人主义那里出现的那样,个人就是在被利用、使用中得以自我确证的。当云格尔说“个人没有价值,只有尊严”云格尔(Eberhard Jüngel)《价值阙如之真理——基督教反对“价值的僭政”的真理经验》,《现代性与末世论》,第144页。时,他的意思是说,尊严是不可利用的。价值的逻辑将一切都带入到这一利用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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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的逻辑的一个重要特性,“它取代某种存在,只有效用。”⑧尼古拉·哈特曼:《伦理学》(1926),转引自《价值的僭政》,《现代性与末世论》,第123页。这样,价值,不论多么高尚、多么神圣的价值,其作为价值,总是适用于某物或某人。没有一种价值可以同时适用于一切。尼古拉·哈曼特在其《伦理学》中以如是的方式强调这一点:这“虽不存在于其理想的效用,但却存在于现实的”,即“有价值感的主体内”。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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