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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笔者在琴律研究过程中曾发现了我国古琴音乐的律制由纯律转向三分损益律的趋向,因而提出了对于琴律历史分期的初步看法(详后)。《音乐研究》1991年第四期发表了王迪同志的《有关古琴律制的断代问题》一文(以下简称“王文”),就此文标题所示的问题和我商榷。但《王文》中有不少篇幅文字似与其文章命题无关,本文仅从琴律历史分期的角度再谈我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