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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受益于此基金的广大投资者来说,重要的是他们在市场中真正被重视了。
虽然还是要拿出来100亿的资金,但中国人民银行还是应该长舒一口气,因为自此之后它不用再去填券商“棺材钱”那个无底洞。
8月30日,经历了一年多讨论与设计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正式登记成立,该基金系由央行、证监会、财政部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今后将替代央行职能介入证券公司破产清算。
此前,在券商整体都已经危机四伏的时候,央行为鞍山证券、新华证券、南方证券等问题券商已经埋了数百亿元的单。
对此,恒远证券的分析师徐评价道:“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改变证券公司的市场退出模式,促进中国证券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长效机制的形成。说明中国依照市场化原则改革金融体系的进程明显加快。”
等待保护基金的日子
“追溯起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被提起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李永森教授回忆道。“当‘国九条’等一系列文件把保护中小投资者放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上时,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已经纳入了监管者的视野。”
2004年3月,证监会专门就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一事征求央行金融稳定局、财政部金融司的意见。随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开始启动起草工作。
同时在行业内,证监会也开始了设立的准备工作。去年4月6日,证监会机构部主任、证券业协会会长庄心一在上海邀请国泰君安、申银万国等部分券商座谈时,重点讨论了“设立证券投资者补偿基金”。
到去年年底,虽然在关键的资金问题上还有些分歧,证监会、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设立该基金想法已基本成型。此时,证监会新成立的券商风险处置办公室被委以重任,负责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筹备工作。同年12月30日,证监会、财政部、央行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请示》。
至此,这件事情已是板上钉钉。
今年1月初,该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2月21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宣布新股发行认购资金冻结利息作为证券投资保护基金来源之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此时已经呼之欲出。
接下来是基础性的准备工作。3月9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迎来第一笔资金。据南京港公布累计投标结果显示,其被冻结的申购资金利息191万元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源,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开始开闸注水。7月19日,央行正式表态,近期以再贷款形式出资的100亿元巨款,将用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启动资金。
7月26日证监会出台《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这)从政策上改变了以前政府埋单的模式,今后只有这家公司才能合法偿还清算券商的个人债权等。”证监会的一位人士当时对本刊直言。“现在只剩下一纸营业执照了。”
结束国家埋单时代
当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真正降临于世的时候,它似乎在刻意表现得低调。“放心吧,以后它很难不成为这个市场的焦点。”北京一家券商高层人士的话意味深长。
这家独立运作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设立主要参考蓝本是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有限公司(简称SIPC),注册资本63亿人民币。目前由来自证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交易公司的8名人员组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分别是中国证监会风险办主任陈共炎、财政部国际司副司长芮跃华、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刘世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交易公司总经理助理刘肃毅、央行货币政策司助理巡视员张亚芬、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综合处处长张小威、财政部国库司国债兑付发行处处长孟国珍和央行会计司支付估算处处长李莲。董事长由陈共炎担任。
从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中可以看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业务上与证监会联系更为密切,所以董事会中有四人是来自证监会的。另据了解,该公司很有可能选择在证监会所在的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办公。
在该公司的章程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基金资金,并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履行对基金的管理职责,保证基金的安全。
“这家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券商清算国家埋单时代的结束,料理后事的职能开始由央行交接给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泰阳证券的一位人士指出。
外强中干的内地券商在经历了数年的大熊市之后,事实上已陷于整体亏损。到了2004年下半年,众多券商因资金链断裂、违法违规行为暴露而面临被行政接管的困境,央行不得不直接拿出巨额再贷款,而这笔钱收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更可怕的是,券商危机已经开始呈现骨牌效应,央行的再贷款救助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埋单。据统计,从2002年8月鞍山证券关闭以来,已有近20家证券公司被关闭或托管,而其客户保证金窟窿和需兑付个人债务的资金达到数百亿。
“即使再有力的‘父亲’,这种救助也应该是有限度的。”一家外资投行的高层人士对本刊直言。
大规模的救助显然对央行自身也产生了影响。去年11月8日,在央行召开的金融稳定专题会议上,时任金融稳定局局长的谢平即呼吁,发放再贷款已经与货币政策相冲突。
花谁的钱
“显然央行是不愿意再填这个无底洞,那么对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说,资金来源成为一个切实的问题。据我了解,这件事情拖了一年多也主要是因为资金的筹措方式问题。”北京一家证券公司的人士告诉本刊。
“其实可以看出来,基金里的资金来源也有三部委互相妥协平衡的痕迹。基本是证监会一块,财政部一块,央行一块。”
财政部出的资金,目前已经明确的是,由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新股发行申购资金节假日冻结期的利差资金(本来归财政支配)。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启动时的100亿元则由央行以再贷款的方式给予支持。
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手续费的20%纳入基金;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业务收入的0.5%至5%缴纳基金;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经大致计算可知,沪深两大交易所现在一年获得交易手续费约140亿元,按20%提至基金公司,不到30亿元。按2004年度全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169.44亿元计算,这块提至基金公司的资金在8000万到8个亿。而新发行股票、可转换债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也就3亿元左右。
“目前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主要是沪深股市认购资金冻结时的利息收入,但这远远不够。资金运用的范围还应该进一步拓宽,从目前看来主要的一块可能是交易手续费和来自证券公司的份子钱。”人大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李永森教授指出。
作为三部委中对钱的直接支配权最小的证监会,除了划出一部分交易手续费之外,其监管下的证券公司也要缴纳基金。《证券投资者基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各证券公司的具体缴纳比例由基金公司依据证券公司风险状况确定后,报证监会批准,并按年进行调整。该笔资金从证券公司的营业成本中列支。同时,“经营管理、运作水平较差、风险较高的证券公司,应当按较高的比例缴纳基金。”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后证券公司交纳的费用,将是投资者补偿基金的最重要来源。”南开大学金融系的一位教授解释说,一般情况下,这种投资者保护基金最大的风险来自于券商,那么“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公平之举。平时,每家券商按规定交纳会费,一旦某家券商发生倒闭、破产,就可以动用这笔基金来弥补投资者损失。
据本刊了解,这种思路恰好与央行和财政部的想法颇为相近。事实上,他们也认为券商交纳这笔费用,作为防范券商破产、关闭或挪用客户资金无法归还时的投资者补偿基金的部分来源无可厚非。
“但是有一点,就是证券公司都已经人人自危了,自己连肚子都吃不饱,哪还有能力去买保险?在大家日子都好过的时候做,可以防患于未然,现在从证券公司来说,再拿这笔钱无异于雪上加霜。”
中国证券业协会6月14日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04年度,全国114家证券公司股票基金交易总金额73766.62亿元,筹资总金额890.48亿元,共实现营业收入169.44亿元,利润总额为-103.64亿元。此时证券业已经连续第3年亏损。
“对于资金最后来自哪里,其实对于真正受益于此基金的广大投资者来说已经没有太大意义,重要的是他们在这个市场中真正被重视了。”恒远证券的分析师徐坦言。
虽然还是要拿出来100亿的资金,但中国人民银行还是应该长舒一口气,因为自此之后它不用再去填券商“棺材钱”那个无底洞。
8月30日,经历了一年多讨论与设计的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在国家工商总局正式登记成立,该基金系由央行、证监会、财政部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今后将替代央行职能介入证券公司破产清算。
此前,在券商整体都已经危机四伏的时候,央行为鞍山证券、新华证券、南方证券等问题券商已经埋了数百亿元的单。
对此,恒远证券的分析师徐评价道:“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将有利于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改变证券公司的市场退出模式,促进中国证券公司风险防范和处置长效机制的形成。说明中国依照市场化原则改革金融体系的进程明显加快。”
等待保护基金的日子
“追溯起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被提起已经有一年多的时间。”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李永森教授回忆道。“当‘国九条’等一系列文件把保护中小投资者放在前所未有的高度上时,建立一个长期有效的投资者保护机制已经纳入了监管者的视野。”
2004年3月,证监会专门就设立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一事征求央行金融稳定局、财政部金融司的意见。随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开始启动起草工作。
同时在行业内,证监会也开始了设立的准备工作。去年4月6日,证监会机构部主任、证券业协会会长庄心一在上海邀请国泰君安、申银万国等部分券商座谈时,重点讨论了“设立证券投资者补偿基金”。
到去年年底,虽然在关键的资金问题上还有些分歧,证监会、财政部、央行三部委设立该基金想法已基本成型。此时,证监会新成立的券商风险处置办公室被委以重任,负责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筹备工作。同年12月30日,证监会、财政部、央行向国务院报送了《关于设立证券投资者风险补偿基金的请示》。
至此,这件事情已是板上钉钉。
今年1月初,该方案获得国务院批准。2月21日,证监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在股票、可转债等证券发行中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处理问题的通知》,宣布新股发行认购资金冻结利息作为证券投资保护基金来源之一。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此时已经呼之欲出。
接下来是基础性的准备工作。3月9日,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迎来第一笔资金。据南京港公布累计投标结果显示,其被冻结的申购资金利息191万元作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源,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开始开闸注水。7月19日,央行正式表态,近期以再贷款形式出资的100亿元巨款,将用于投资者保护基金的启动资金。
7月26日证监会出台《个人债权及客户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收购实施办法》。“(这)从政策上改变了以前政府埋单的模式,今后只有这家公司才能合法偿还清算券商的个人债权等。”证监会的一位人士当时对本刊直言。“现在只剩下一纸营业执照了。”
结束国家埋单时代
当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真正降临于世的时候,它似乎在刻意表现得低调。“放心吧,以后它很难不成为这个市场的焦点。”北京一家券商高层人士的话意味深长。
这家独立运作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的设立主要参考蓝本是美国证券投资者保护有限公司(简称SIPC),注册资本63亿人民币。目前由来自证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交易公司的8名人员组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成员分别是中国证监会风险办主任陈共炎、财政部国际司副司长芮跃华、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助理刘世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交易公司总经理助理刘肃毅、央行货币政策司助理巡视员张亚芬、中国证监会机构部综合处处长张小威、财政部国库司国债兑付发行处处长孟国珍和央行会计司支付估算处处长李莲。董事长由陈共炎担任。
从董事会的人员构成中可以看出,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在业务上与证监会联系更为密切,所以董事会中有四人是来自证监会的。另据了解,该公司很有可能选择在证监会所在的北京金融街富凯大厦办公。
在该公司的章程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的重大决策,负责筹集、管理和使用基金资金,并按照安全、稳健的原则履行对基金的管理职责,保证基金的安全。
“这家公司的成立,标志着券商清算国家埋单时代的结束,料理后事的职能开始由央行交接给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泰阳证券的一位人士指出。
外强中干的内地券商在经历了数年的大熊市之后,事实上已陷于整体亏损。到了2004年下半年,众多券商因资金链断裂、违法违规行为暴露而面临被行政接管的困境,央行不得不直接拿出巨额再贷款,而这笔钱收回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更可怕的是,券商危机已经开始呈现骨牌效应,央行的再贷款救助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埋单。据统计,从2002年8月鞍山证券关闭以来,已有近20家证券公司被关闭或托管,而其客户保证金窟窿和需兑付个人债务的资金达到数百亿。
“即使再有力的‘父亲’,这种救助也应该是有限度的。”一家外资投行的高层人士对本刊直言。
大规模的救助显然对央行自身也产生了影响。去年11月8日,在央行召开的金融稳定专题会议上,时任金融稳定局局长的谢平即呼吁,发放再贷款已经与货币政策相冲突。
花谁的钱
“显然央行是不愿意再填这个无底洞,那么对于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来说,资金来源成为一个切实的问题。据我了解,这件事情拖了一年多也主要是因为资金的筹措方式问题。”北京一家证券公司的人士告诉本刊。
“其实可以看出来,基金里的资金来源也有三部委互相妥协平衡的痕迹。基本是证监会一块,财政部一块,央行一块。”
财政部出的资金,目前已经明确的是,由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收取的新股发行申购资金节假日冻结期的利差资金(本来归财政支配)。而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启动时的100亿元则由央行以再贷款的方式给予支持。
根据《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管理办法》规定,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主要包括五个方面:沪深证券交易所交易手续费的20%纳入基金;所有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证券公司,按其业务收入的0.5%至5%缴纳基金;发行股票、可转债等证券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依法向有关责任方追偿所得和从证券公司破产清算中受偿收入;国内外机构、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其他合法收入。
根据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数据经大致计算可知,沪深两大交易所现在一年获得交易手续费约140亿元,按20%提至基金公司,不到30亿元。按2004年度全国证券公司营业收入169.44亿元计算,这块提至基金公司的资金在8000万到8个亿。而新发行股票、可转换债时申购冻结资金的利息收入也就3亿元左右。
“目前中国投资者保护基金的来源,主要是沪深股市认购资金冻结时的利息收入,但这远远不够。资金运用的范围还应该进一步拓宽,从目前看来主要的一块可能是交易手续费和来自证券公司的份子钱。”人大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李永森教授指出。
作为三部委中对钱的直接支配权最小的证监会,除了划出一部分交易手续费之外,其监管下的证券公司也要缴纳基金。《证券投资者基金管理办法》中明确指出,各证券公司的具体缴纳比例由基金公司依据证券公司风险状况确定后,报证监会批准,并按年进行调整。该笔资金从证券公司的营业成本中列支。同时,“经营管理、运作水平较差、风险较高的证券公司,应当按较高的比例缴纳基金。”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后证券公司交纳的费用,将是投资者补偿基金的最重要来源。”南开大学金融系的一位教授解释说,一般情况下,这种投资者保护基金最大的风险来自于券商,那么“羊毛出在羊身上”是公平之举。平时,每家券商按规定交纳会费,一旦某家券商发生倒闭、破产,就可以动用这笔基金来弥补投资者损失。
据本刊了解,这种思路恰好与央行和财政部的想法颇为相近。事实上,他们也认为券商交纳这笔费用,作为防范券商破产、关闭或挪用客户资金无法归还时的投资者补偿基金的部分来源无可厚非。
“但是有一点,就是证券公司都已经人人自危了,自己连肚子都吃不饱,哪还有能力去买保险?在大家日子都好过的时候做,可以防患于未然,现在从证券公司来说,再拿这笔钱无异于雪上加霜。”
中国证券业协会6月14日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04年度,全国114家证券公司股票基金交易总金额73766.62亿元,筹资总金额890.48亿元,共实现营业收入169.44亿元,利润总额为-103.64亿元。此时证券业已经连续第3年亏损。
“对于资金最后来自哪里,其实对于真正受益于此基金的广大投资者来说已经没有太大意义,重要的是他们在这个市场中真正被重视了。”恒远证券的分析师徐坦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