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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4年以来,国家公园立法逐渐提上日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国家公园体制。立法的必要性由法律所调整对象的特点及现有立法的不适应性决定。我国目前国家公园无法可依,国家公园概念界定尚处讨论阶段,多部门管理方式不利于国家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基于国外国家公园立法的成功经验以及我国云南等省市的立法探索,从立法模式、产权界定、立法原则等几方面提出促进我国国家公园法律框架完善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