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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只有三年的探矿权,公司几百万元投资有可能打了水漂。” 望着遭遇盗采的张家坝矿区,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经理孙宝成极为痛心。据了解,从2011年4月7日取得合法探矿权至今已有8个多月,该公司依然未能在陕西省宁强县张家坝金铜多金属矿开展正常工作。究竟是什么阻挠了采矿进程?网络导报记者前往实地展开调查。
合法企业依法取得探矿权
宁强县地处陕、甘、川大“金三角”和宁、略、勉小“金三角”的腹心地带,境内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矿业经济成为该县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
2011年4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通过竞买方式,以568万元总价竞得陕西省宁强县张家坝金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
该探矿权为新立矿权。勘查区块位于1:5万玉泉坝幅图中,图号为I48-116A.C,拟设勘查区东西宽约1.7km,南北长约2.55km,面积为4.33km2。普查矿种为金铜矿,勘查年度为3年,有效期为2011年4月30日至2014年4月30日。孙宝成表示,在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2011年4月7日提供的《陕西省宁强县张家坝金铜多金属矿普查》文本中,明确标注:勘查区内无其他矿权设置,无矿权争议。
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后,2011年5月初,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具有国家权威资质证书的陕西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组成勘探项目组,前往矿区进行勘查,并着手准备探矿工作。
非法采矿逍遥5年
然而,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勘查人员,却在位于宁强县安乐河镇张家坝村的勘探现场,意外地发现一家名叫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的企业。该企业已经在该区域正常生产,并建设了矿井及50吨冶炼厂。
明明是新立矿区,为何却存在矿厂?经多方了解后,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得知,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在没有取得任何采矿和探矿手续的情况下,从2007年开始就已经在此处非法开采矿产近5年之久。孙宝成还指出,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开采加工方式非常简单、粗放,生产设备简陋、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另外,该公司还使用了含有剧毒的选矿用氢化钠,任意排放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随后,网络导报记者在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县庙坝沈家梁铁多金属等三个探矿权项目出让有关情况的报告》中了解到,该区域原为宁强县八海金矿,1998年由于该区域探明资源已基本采完,后加之乡镇合并等因素,八海金矿采矿权灭失,矿山选厂及矿山设施移交给安乐河乡政府。为偿还原矿山债务,2006年7月,安乐河乡政府充分利用原八海金矿设备及资源,引进四川投资商注册陕西省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区域进行开发。由于当地政府财力有限,无多余资金投入该村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村民一致要求,该公司投入资金,修通了该村的通组道路,架设了通往矿区的工业用电。为在该区域继续探矿,该公司准备申请勘查登记,当时陕西省新立探矿权冻结,冻结解除后,该投资人正筹备资料申报探矿权时,由于陕西省探矿权审批管理政策调整,新立探矿权不再行政审批,该公司办理探矿手续搁浅。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至今仍未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相关手续。宁强县安乐河镇党委书记姜兴明日前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坦言:“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是镇上在2006年7月前后招商引资的企业,当时让他们边筹备生产,边补办相关手续,但不知什么原因就开始生产了,我们也管不住呀!”姜兴明还告诉网络导报记者,“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和镇上签的仅仅是租用场地协议,该协议于2012年7月到期。
谁来保护投资环境?
孙宝成说,该公司委托探矿人员去张家坝矿依法开展工作时,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曾千方百计干扰阻挠探矿,甚至发生了打斗恶性事件,致使探矿无法进行。
无奈之下,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先后致函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等宁强县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寻求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期望能够勒令停止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非法盗采国家资源行为,并能使自己的企业合法进驻。随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函告拟派纪委书记前往调查。
与此同时,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企业法人也突然躲了起来,采矿企业也因此停工,但却留下了200多万元的债务,其中包括工人工资60余万元。
在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等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调查无果的情况下,于是又向矿区所在地——宁强县安乐河镇反映情况。安乐河镇一位不愿透露姓氏的人员看到这种情况,私下对山东烟台市金先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同光说,之所以不能让你们烟台金光公司干,主要是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的债权债务没弄好,他们欠土地款、老百姓的款等大约有500多万元。你们金光公司要想在这干,必须拿出这个钱来补偿金鑫公司。
2011年11月21日,宁强县分管副县长张钧,主持召开了由当地国土、安监、林业、安乐河镇和山东烟台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参加的协调会议。此次会议上,安乐河镇镇长殷开鲜表示,除欠工人工资60万元外,还有设备以及修路共计154万元需由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如果该款一周内一次性到付,可以保证该公司顺利进场。另外,张钧还表示,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依法获得了探矿权,县镇两级政府有义务支持企业工作;而金鑫公司和八海金矿相关事务由镇政府解决,与金光公司无关。
2011年12月13日,在宁强县安乐河镇,网络导报记者见到了该镇分管矿产的副镇长原军。他告诉记者:“此事基本上协调好了,近期内把协议签了、钱交了,山东烟台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就可以开工进驻。”安乐河镇党委书记姜兴明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由于协议尚未签,154万元也尚未到账,山东烟台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没能进驻。
“我们同意替盗采企业还清欠工人的60余万元工资,但是镇政府却要求我们把原企业所欠账务和设备买下来,”孙宝成说,“这些设备都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它实际上就是一堆废铜烂铁。”
2011年12月15日,山东烟台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打报告“申请退还568万元的探矿权本金”。
对此,孙同光表示,之前没有探矿和采矿手续的企业在宁强的掠夺式开采,给该企业造成了数百万元的损失,严重破坏了当地环境;而至今仍无法开展探矿,更是给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如果缺乏合理的规划,今后,私挖滥采还会给该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更大的的隐患。
“我们的投资环境到底谁来保护?”孙同光困惑了。
网络导报记者试图通过该县相关部门联系有关领导进行采访,但至今未果。
合法企业依法取得探矿权
宁强县地处陕、甘、川大“金三角”和宁、略、勉小“金三角”的腹心地带,境内成矿条件优越,矿产资源丰富,矿业经济成为该县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
2011年4月7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和《陕西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在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通过竞买方式,以568万元总价竞得陕西省宁强县张家坝金铜多金属矿普查探矿权。
该探矿权为新立矿权。勘查区块位于1:5万玉泉坝幅图中,图号为I48-116A.C,拟设勘查区东西宽约1.7km,南北长约2.55km,面积为4.33km2。普查矿种为金铜矿,勘查年度为3年,有效期为2011年4月30日至2014年4月30日。孙宝成表示,在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2011年4月7日提供的《陕西省宁强县张家坝金铜多金属矿普查》文本中,明确标注:勘查区内无其他矿权设置,无矿权争议。
探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后,2011年5月初,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具有国家权威资质证书的陕西省核工业地质调查院组成勘探项目组,前往矿区进行勘查,并着手准备探矿工作。
非法采矿逍遥5年
然而,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勘查人员,却在位于宁强县安乐河镇张家坝村的勘探现场,意外地发现一家名叫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的企业。该企业已经在该区域正常生产,并建设了矿井及50吨冶炼厂。
明明是新立矿区,为何却存在矿厂?经多方了解后,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得知,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在没有取得任何采矿和探矿手续的情况下,从2007年开始就已经在此处非法开采矿产近5年之久。孙宝成还指出,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开采加工方式非常简单、粗放,生产设备简陋、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另外,该公司还使用了含有剧毒的选矿用氢化钠,任意排放有害物质污染环境。
随后,网络导报记者在宁强县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县庙坝沈家梁铁多金属等三个探矿权项目出让有关情况的报告》中了解到,该区域原为宁强县八海金矿,1998年由于该区域探明资源已基本采完,后加之乡镇合并等因素,八海金矿采矿权灭失,矿山选厂及矿山设施移交给安乐河乡政府。为偿还原矿山债务,2006年7月,安乐河乡政府充分利用原八海金矿设备及资源,引进四川投资商注册陕西省金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区域进行开发。由于当地政府财力有限,无多余资金投入该村基础设施建设,根据村民一致要求,该公司投入资金,修通了该村的通组道路,架设了通往矿区的工业用电。为在该区域继续探矿,该公司准备申请勘查登记,当时陕西省新立探矿权冻结,冻结解除后,该投资人正筹备资料申报探矿权时,由于陕西省探矿权审批管理政策调整,新立探矿权不再行政审批,该公司办理探矿手续搁浅。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至今仍未取得探矿权和采矿权相关手续。宁强县安乐河镇党委书记姜兴明日前在接受有关媒体采访时坦言:“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是镇上在2006年7月前后招商引资的企业,当时让他们边筹备生产,边补办相关手续,但不知什么原因就开始生产了,我们也管不住呀!”姜兴明还告诉网络导报记者,“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和镇上签的仅仅是租用场地协议,该协议于2012年7月到期。
谁来保护投资环境?
孙宝成说,该公司委托探矿人员去张家坝矿依法开展工作时,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曾千方百计干扰阻挠探矿,甚至发生了打斗恶性事件,致使探矿无法进行。
无奈之下,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先后致函陕西省国土资源厅等宁强县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寻求各级领导的支持与帮助,期望能够勒令停止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非法盗采国家资源行为,并能使自己的企业合法进驻。随后,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函告拟派纪委书记前往调查。
与此同时,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企业法人也突然躲了起来,采矿企业也因此停工,但却留下了200多万元的债务,其中包括工人工资60余万元。
在山东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等待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执法局调查无果的情况下,于是又向矿区所在地——宁强县安乐河镇反映情况。安乐河镇一位不愿透露姓氏的人员看到这种情况,私下对山东烟台市金先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孙同光说,之所以不能让你们烟台金光公司干,主要是宁强县金鑫矿业公司的债权债务没弄好,他们欠土地款、老百姓的款等大约有500多万元。你们金光公司要想在这干,必须拿出这个钱来补偿金鑫公司。
2011年11月21日,宁强县分管副县长张钧,主持召开了由当地国土、安监、林业、安乐河镇和山东烟台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参加的协调会议。此次会议上,安乐河镇镇长殷开鲜表示,除欠工人工资60万元外,还有设备以及修路共计154万元需由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支付。如果该款一周内一次性到付,可以保证该公司顺利进场。另外,张钧还表示,烟台市金光矿山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依法获得了探矿权,县镇两级政府有义务支持企业工作;而金鑫公司和八海金矿相关事务由镇政府解决,与金光公司无关。
2011年12月13日,在宁强县安乐河镇,网络导报记者见到了该镇分管矿产的副镇长原军。他告诉记者:“此事基本上协调好了,近期内把协议签了、钱交了,山东烟台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就可以开工进驻。”安乐河镇党委书记姜兴明在电话中告诉记者,目前,由于协议尚未签,154万元也尚未到账,山东烟台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没能进驻。
“我们同意替盗采企业还清欠工人的60余万元工资,但是镇政府却要求我们把原企业所欠账务和设备买下来,”孙宝成说,“这些设备都是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它实际上就是一堆废铜烂铁。”
2011年12月15日,山东烟台金光矿山建设开发公司向陕西省国土资源厅打报告“申请退还568万元的探矿权本金”。
对此,孙同光表示,之前没有探矿和采矿手续的企业在宁强的掠夺式开采,给该企业造成了数百万元的损失,严重破坏了当地环境;而至今仍无法开展探矿,更是给该企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如果缺乏合理的规划,今后,私挖滥采还会给该企业的安全生产带来更大的的隐患。
“我们的投资环境到底谁来保护?”孙同光困惑了。
网络导报记者试图通过该县相关部门联系有关领导进行采访,但至今未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