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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城中村社区的治理秉承"乡政村治"的规则,不过这种"村治"呈现出与社区集体经济高度粘合的特征,但是在"撤制"后,城中村被纳入城市范围,城中村治理呈现"双轨政治"的特征。作为基层政府代表的社区自治组织居委会和作为村集体经济代表的社区经济组织实现了社区治理的权力协作和让渡,其实质是以国家为代表的全民所有制与以村集体为代表的集体所有制分享城中村社区公共权力的治理过程,这种治理过程凸现了城中村被纳入城市后社区治理的微观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