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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逐渐扩大,考研现象在我国不断升温,研究生招生考试已成为广大考生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如何改革现有的招考体制,建立合理、有效的招生考试制度成为一项值得研究的重要课题。回顾我国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的演进历程,深入探究其特点和现状,分析、思考传统招考制度存在的问题,对进一步做好今后研究生招考工作具有一定意义。
关键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一、引 言
在我国经济和科技迅猛发展的形势下,社会对高素质、高质量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研究生教育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关键途径,其重要性日益凸显。选才是成才的前提,研究生招考制度是保障研究生教育的第一道关口,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国的硕士生招考制度从无到有,历经多年探索,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逐渐形成了基本符合中国发展实际的,由中央政府主导、省级统筹、招生单位积极参与的现行三级管理体制[1]。回顾研究生招考制度的发展历程,把握其规律和特点,总结其经验和教训,对我国研究生招考制度的改革以及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发展历程
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开始,硕士生招生方式从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到以考试为主、推荐为辅,招生规模从最初的1万多人,上升到了2013年的50多万人,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考试制度日臻完善。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发展大致经历了5个阶段。
1.恢复时期(1977年至1980年)
1977年国务院批准了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要求师资和研究基础较好的高等学校积极招收研究生[2]。第二年,教育部决定将1977、1978两年的研究生招收工作合并进行,由此,中国研究生教育开始恢复,同年颁布了“自己报名,单位推荐,文化考试,择优录取,坚决反对‘走后门’”的全日制招考制度。
2.探索时期(1981年至1992年)
我国研究生种类扩大,研究生考试时间也趋于稳定。各招生单位全面进行复试并且可结合自身教学经验和学科特点,在保证设置6门考试科目的基础上选择少数专业、学科进行业务课科目改革[2],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招生单位的招生自主权。
3.加强改进时期(1993年至2002年)
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逐步正规化,改革了与政治体制不相适应的规定,并对英语考试及复试方式做了新的探索。教育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以一定比例试招收国家计划外的自筹经费研究生。次年,国家放开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的招生计划。1999年,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预示着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入了大规模扩招时期,招生规模平均以每年近27%的速度递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了“加快教育发展,提高全民素质”的发展目标,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到来,研究生教育事业也随之开始快速发展,第二年全国硕士生的招生数量就达到了16万人。
4.调整时期(2002年至2008年)
为了选拔优秀创新人才,国家在提高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改革硕士生选拔制度,促使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为了扩大部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教育部在34所高校进行自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试点[2]。2004年起教育部对参加考试的应届与非应届毕业生制定同样的复试最低分数线,加强了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质等,不再单一地以分数为唯一标准。出于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视,教育部颁布了复试专项文件《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2]。硕士生招生工作进一步突出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积极调整、优化考试制度和考试方式。
5.积极发展时期(2009年至今)
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这个时期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一方面教育部首次明确提出将硕士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行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转变政策,2013年我国硕士招生计划中,专业硕士计划数占到了40%。另一方面是民办高校首次获得了硕士生招生资格,打破了过去公办高校、科研院所垄断的局面,更给研究生教育带来新的变化。
三、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现状及特点
近几年,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长,就业形势越发严峻,相当数量的毕业生迫于就业压力不得不选择考取更高层次的硕士研究生,我国的硕士生招考和培养也再次加快了改革发展的步伐。
1.报考人数逐年增多
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全国有117.2万人报考硕士生,2012年研究生报考高达165.6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40%以上(如表1所示,数据来源于各年度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可见速度增长之快。
表1 近年我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录取情况
随着考研热度不断上升,2013年的报考人数已经超过了176万人。
2.招生考试政策和制度更加符合社会需求
今年,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新改革和政策,对违纪舞弊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对在考研中违规或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部分专业可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或招生单位自命题试卷,进一步提高了招生单位在初试中的自主地位;针对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高科技作弊现象,对部分考试科目实行了“一题多卷”。随着每年招生考试的实施,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被发现,改革也一直在进行,硕士研究生招考制度会越来越向符合考生和社会需求的方向发展。
3.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多样化
目前初试有全国统考、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四种形式[3]。全国统考是我国现行招生考试的主要模式,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联合考试是由教育部批准的特定学科、专业的部分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或联合)命题的考试。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命题而进行的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往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推荐免试是部分具有推荐资格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接收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被复试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需要思考的几点问题
我国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经过一段时期改革和发展,无论在招生规模还是培养教育上都实现了新的突破,为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但是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报考人数和招生规模持续增长,研究生教育出现了跨越式发展,传统的招考制度已逐渐不能满足需求,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方面
现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宏观调控力度,易导致以下三种现象出现:
(1)招生单位的自主选择权与其办学主体地位不相适应。我国一般是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招生单位再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划定不低于国家最低分数线的复试线[4]。首先,对大多数招生单位来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虽然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单独考试四种,但免试和单考名额很少,绝大多数考生都是通过统考和联考被录取的。其次,受招生数量增加、学科专业不平衡以及重视初试成绩等因素影响,选拔性的研究生录取越来越趋于形式化,导师难以根据学科发展和考生特点挑选合适的学生。
(2)招生单位被动完成招生计划,难以保证培养质量。招生单位上报计划时,为了扩大招生规模就尽可能多报,并未将本单位科研情况、学校师资力量与培养能力进行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下达后,招生单位无权更改,只能努力完成,导致了大规模扩招与有限资源间的矛盾,这样不利于招生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发展来调整、改革。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给导师分配学生,导师不能决定自己所带研究生的数量,大部分导师指导的硕士生数量过多,学生想要见导师一面都很难,影响了培养的质量。
(3)招生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过于依赖管理部门。现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虽然有利于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但不可避免会管得过紧、过宽,容易造成招生单位对管理部门的依赖。每个招生单位都有自己独特的培养方式和教育体系,而目前招考方式的管理和协调并不够灵活,导致教育资源浪费、招生与培养脱节等现象的出现。
2.考试制度方面
(1)招考时间跨度过大,考生和招生单位负担较重。考生在报考时间上基本没有选择余地,复习、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每一步都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有固定的时间段。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大部分考生都是应届本科毕业生,他们在大三下学期就不得不利用更多本应用在学习和实践上的时间、精力来准备考试。硕士生招生比高考等其他国家教育考试更加复杂,当年的录取工作与下年度的准备工作在时间上有所交叉,招生单位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财力,超负荷运转。
(2)初试考试科目及内容仍需调整。目前,初试包括4门科目: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统考比较侧重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对专业潜能、灵活性及创新性的考查不够,并且统考外语、数学普遍难度偏大且占有相当的比重,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某一专业领域中具有扎实基础与科研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在选拔过程中,外语、数学等固然重要,但它们只是工具,更应关注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发展潜能。
(3)专业课自命题改统考,招生单位个性化需求难满足。对大部分招生单位来说,国家统一命题与学校自命题结合的考试方式,在初试中拥有的自主权很低。历史学、教育学、医学门类的大部分专业初试中的专业基础综合实行国家统一命题,2009年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初试专业课科目也改为国家统一命题,高校在这几科初试中的自主权就降为零。复试一般是按初试中符合条件的120%左右确定的,招生单位在这几科的录取选择空间很小,难以满足人才选拔的个性化需求[5]。目前,教育部正在采取相关措施,尽力提高科目选择的灵活性,提升招生单位的自主选择权。
(4)重初试、轻复试。复试比较注重对考生专业知识、协调能力以及能否从事科研或专门技术独立工作的考察,一般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笔试、外语口试等环节[6]。复试是保证招生质量的必要措施,是对那些专业基础差或者靠投机、作弊进入复试考生的又一次检验,但由于看重初试分数,部分招生单位没有严格的复试制度,复试方法简单,面试走过场,这样的复试方式难以全面考察学生的真实水平,也很难选拔出真正高能力并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考生。虽然目前复试分数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但是对复试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需继续提高复试在硕士生招生录取中的地位。
3.录取机制方面
能否选拔到更多具有良好科研素质与创新潜能的人才,录取过程非常关键[7],然而,当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机制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导师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在录取阶段,没有明确导师应有的地位,部分导师认为现行招考制度在人才选拔方面的有效性很低,如复试安排走过场、导师决定权受限制等等。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好坏和科研能力的高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研究生录取过程中应该给与导师充分的自主权,在能够完成招生计划和保证招生质量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尊重导师的选择。
(2)评价标准不统一,易导致不公平。硕士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科目相差较大,不同学科的专业课科目不相同,同一学科甚至同一专业,如果由招生单位自命题,那么考试科目一般也不相同,这些专业课试题在学科专业、学校之间都缺乏可比性,命题侧重点不同,评卷的宽严标准也不一致。而教育部每年都要对同一学科划定全国统一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同一专业不同院校命题标准不统一,录取标准却一致。有些高校招收研究生时,明显偏好本校学生,评价标准的不公平性在后期调剂中尤其突出。
(3)录取标准重分数轻能力。在我国目前的招考机制下,基本上初试成绩的高低就能决定考生的录取,考生本科期间的课业成绩、科研能力等往往被忽视。一些学生为了准备考试,忽略了实践能力的锻炼,他们当中的大部分并无意从事学术研究,有些地方性院校甚至采取应试教育,针对考研科目授课,造成“高分低能”现象,招生单位所选拔到的这些考生将影响到整体的招生质量。如果录取只看重初试成绩,就可能使一部分真正有能力的优秀人才因为分数被淘汰,不利于后期人才培养。虽然允许破格复试,但条件比较苛刻,并且对破格复试的规定也是以分数作为判断标准的。
五、结 语
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作为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从形成开始就积极稳步地进行着改革和探索,经过一段历史时期的不断调整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对每个发展时期的人才选拔都做出了贡献,保证了高等教育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虽然目前的招考制度为研究生选拔和培养提供了重要保障,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之下,也逐渐暴露出了与当今社会的不相适应,影响到了硕士生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适时地做出应对和完善,在不断改革中才能谋取新的发展。只有建立科学公正、与时俱进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才能继续选拔出具有一定发展潜能并且素质全面的人才。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十五”期间研究生招生政策与实践
[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 我国学位制度30年大事记[EB/OL].中国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3] 我国硕士研究生的4种分类方法[EB/OL].中国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4] 秦发兰.改革招生制度,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J].江
西农业大学学报,2005,4(1).
[5] 梁大战.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中的问题与改革策略
[J].教书育人,2008,(24).
[6]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Z].教学[2006]4号.
[7] 王娜.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录取问题研究[D].华中
师范大学,2007.
关键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一、引 言
在我国经济和科技迅猛发展的形势下,社会对高素质、高质量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研究生教育作为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关键途径,其重要性日益凸显。选才是成才的前提,研究生招考制度是保障研究生教育的第一道关口,直接影响着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我国的硕士生招考制度从无到有,历经多年探索,随着社会发展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逐渐形成了基本符合中国发展实际的,由中央政府主导、省级统筹、招生单位积极参与的现行三级管理体制[1]。回顾研究生招考制度的发展历程,把握其规律和特点,总结其经验和教训,对我国研究生招考制度的改革以及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发展历程
从1978年恢复研究生招生开始,硕士生招生方式从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到以考试为主、推荐为辅,招生规模从最初的1万多人,上升到了2013年的50多万人,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招生考试制度日臻完善。期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发展大致经历了5个阶段。
1.恢复时期(1977年至1980年)
1977年国务院批准了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收研究生的意见》,要求师资和研究基础较好的高等学校积极招收研究生[2]。第二年,教育部决定将1977、1978两年的研究生招收工作合并进行,由此,中国研究生教育开始恢复,同年颁布了“自己报名,单位推荐,文化考试,择优录取,坚决反对‘走后门’”的全日制招考制度。
2.探索时期(1981年至1992年)
我国研究生种类扩大,研究生考试时间也趋于稳定。各招生单位全面进行复试并且可结合自身教学经验和学科特点,在保证设置6门考试科目的基础上选择少数专业、学科进行业务课科目改革[2],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招生单位的招生自主权。
3.加强改进时期(1993年至2002年)
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逐步正规化,改革了与政治体制不相适应的规定,并对英语考试及复试方式做了新的探索。教育部鼓励有条件的高校以一定比例试招收国家计划外的自筹经费研究生。次年,国家放开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生的招生计划。1999年,教育部制定《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预示着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入了大规模扩招时期,招生规模平均以每年近27%的速度递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了“加快教育发展,提高全民素质”的发展目标,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时代到来,研究生教育事业也随之开始快速发展,第二年全国硕士生的招生数量就达到了16万人。
4.调整时期(2002年至2008年)
为了选拔优秀创新人才,国家在提高硕士生招生工作质量方面做了很多努力,改革硕士生选拔制度,促使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为了扩大部分高校的招生自主权,教育部在34所高校进行自定复试分数线的改革试点[2]。2004年起教育部对参加考试的应届与非应届毕业生制定同样的复试最低分数线,加强了对考生资格的审查,重点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科研潜质等,不再单一地以分数为唯一标准。出于对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重视,教育部颁布了复试专项文件《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2]。硕士生招生工作进一步突出优秀创新人才的选拔,积极调整、优化考试制度和考试方式。
5.积极发展时期(2009年至今)
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在这个时期有了很大程度的发展。一方面教育部首次明确提出将硕士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推行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转变政策,2013年我国硕士招生计划中,专业硕士计划数占到了40%。另一方面是民办高校首次获得了硕士生招生资格,打破了过去公办高校、科研院所垄断的局面,更给研究生教育带来新的变化。
三、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现状及特点
近几年,高校毕业生人数逐年增长,就业形势越发严峻,相当数量的毕业生迫于就业压力不得不选择考取更高层次的硕士研究生,我国的硕士生招考和培养也再次加快了改革发展的步伐。
1.报考人数逐年增多
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5年全国有117.2万人报考硕士生,2012年研究生报考高达165.6万人,比2005年增加了40%以上(如表1所示,数据来源于各年度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可见速度增长之快。
表1 近年我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录取情况
随着考研热度不断上升,2013年的报考人数已经超过了176万人。
2.招生考试政策和制度更加符合社会需求
今年,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新改革和政策,对违纪舞弊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大,对在考研中违规或作弊情节特别严重的考生,可以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部分专业可由招生单位自主选择使用全国统考试卷或招生单位自命题试卷,进一步提高了招生单位在初试中的自主地位;针对近年来频繁出现的高科技作弊现象,对部分考试科目实行了“一题多卷”。随着每年招生考试的实施,制度中存在的问题不断被发现,改革也一直在进行,硕士研究生招考制度会越来越向符合考生和社会需求的方向发展。
3.招生考试初试方式多样化
目前初试有全国统考、联合考试、单独考试以及推荐免试四种形式[3]。全国统考是我国现行招生考试的主要模式,部分考试科目由教育部统一组织命题。联合考试是由教育部批准的特定学科、专业的部分考试科目由全国统一(或联合)命题的考试。单独考试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招生单位,为符合相关报名条件的在职人员单独组织命题而进行的考试,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不得往其他招生单位调剂。推荐免试是部分具有推荐资格的高等学校按教育部规定推荐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接收单位进行复试的选拔方式,被复试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四、需要思考的几点问题
我国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经过一段时期改革和发展,无论在招生规模还是培养教育上都实现了新的突破,为社会发展培养了大量优秀人才,但是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报考人数和招生规模持续增长,研究生教育出现了跨越式发展,传统的招考制度已逐渐不能满足需求,主要表现在:
1.管理体制方面
现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具有较强的计划性和宏观调控力度,易导致以下三种现象出现:
(1)招生单位的自主选择权与其办学主体地位不相适应。我国一般是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划定最低录取分数线后,招生单位再依据自身实际情况划定不低于国家最低分数线的复试线[4]。首先,对大多数招生单位来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方式虽然有推荐免试、全国统考、联考、单独考试四种,但免试和单考名额很少,绝大多数考生都是通过统考和联考被录取的。其次,受招生数量增加、学科专业不平衡以及重视初试成绩等因素影响,选拔性的研究生录取越来越趋于形式化,导师难以根据学科发展和考生特点挑选合适的学生。
(2)招生单位被动完成招生计划,难以保证培养质量。招生单位上报计划时,为了扩大招生规模就尽可能多报,并未将本单位科研情况、学校师资力量与培养能力进行综合考虑,招生计划下达后,招生单位无权更改,只能努力完成,导致了大规模扩招与有限资源间的矛盾,这样不利于招生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和自身发展来调整、改革。学校根据招生计划给导师分配学生,导师不能决定自己所带研究生的数量,大部分导师指导的硕士生数量过多,学生想要见导师一面都很难,影响了培养的质量。
(3)招生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过于依赖管理部门。现行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虽然有利于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但不可避免会管得过紧、过宽,容易造成招生单位对管理部门的依赖。每个招生单位都有自己独特的培养方式和教育体系,而目前招考方式的管理和协调并不够灵活,导致教育资源浪费、招生与培养脱节等现象的出现。
2.考试制度方面
(1)招考时间跨度过大,考生和招生单位负担较重。考生在报考时间上基本没有选择余地,复习、报名、初试、复试、录取,每一步都按照国家政策和规定有固定的时间段。参加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大部分考生都是应届本科毕业生,他们在大三下学期就不得不利用更多本应用在学习和实践上的时间、精力来准备考试。硕士生招生比高考等其他国家教育考试更加复杂,当年的录取工作与下年度的准备工作在时间上有所交叉,招生单位需要付出大量的人力、财力,超负荷运转。
(2)初试考试科目及内容仍需调整。目前,初试包括4门科目:外国语、思想政治理论和两门业务课。统考比较侧重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对专业潜能、灵活性及创新性的考查不够,并且统考外语、数学普遍难度偏大且占有相当的比重,研究生教育旨在培养某一专业领域中具有扎实基础与科研创新能力的优秀人才,在选拔过程中,外语、数学等固然重要,但它们只是工具,更应关注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发展潜能。
(3)专业课自命题改统考,招生单位个性化需求难满足。对大部分招生单位来说,国家统一命题与学校自命题结合的考试方式,在初试中拥有的自主权很低。历史学、教育学、医学门类的大部分专业初试中的专业基础综合实行国家统一命题,2009年起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的初试专业课科目也改为国家统一命题,高校在这几科初试中的自主权就降为零。复试一般是按初试中符合条件的120%左右确定的,招生单位在这几科的录取选择空间很小,难以满足人才选拔的个性化需求[5]。目前,教育部正在采取相关措施,尽力提高科目选择的灵活性,提升招生单位的自主选择权。
(4)重初试、轻复试。复试比较注重对考生专业知识、协调能力以及能否从事科研或专门技术独立工作的考察,一般包括专业面试、专业笔试、外语口试等环节[6]。复试是保证招生质量的必要措施,是对那些专业基础差或者靠投机、作弊进入复试考生的又一次检验,但由于看重初试分数,部分招生单位没有严格的复试制度,复试方法简单,面试走过场,这样的复试方式难以全面考察学生的真实水平,也很难选拔出真正高能力并且有一定发展潜力的考生。虽然目前复试分数所占比例不断上升,但是对复试的重视程度仍然不够,需继续提高复试在硕士生招生录取中的地位。
3.录取机制方面
能否选拔到更多具有良好科研素质与创新潜能的人才,录取过程非常关键[7],然而,当前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录取机制并不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导师没有起到应有作用。在录取阶段,没有明确导师应有的地位,部分导师认为现行招考制度在人才选拔方面的有效性很低,如复试安排走过场、导师决定权受限制等等。导师对研究生培养质量的好坏和科研能力的高低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在研究生录取过程中应该给与导师充分的自主权,在能够完成招生计划和保证招生质量的基础上最大程度尊重导师的选择。
(2)评价标准不统一,易导致不公平。硕士生入学考试的专业课科目相差较大,不同学科的专业课科目不相同,同一学科甚至同一专业,如果由招生单位自命题,那么考试科目一般也不相同,这些专业课试题在学科专业、学校之间都缺乏可比性,命题侧重点不同,评卷的宽严标准也不一致。而教育部每年都要对同一学科划定全国统一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同一专业不同院校命题标准不统一,录取标准却一致。有些高校招收研究生时,明显偏好本校学生,评价标准的不公平性在后期调剂中尤其突出。
(3)录取标准重分数轻能力。在我国目前的招考机制下,基本上初试成绩的高低就能决定考生的录取,考生本科期间的课业成绩、科研能力等往往被忽视。一些学生为了准备考试,忽略了实践能力的锻炼,他们当中的大部分并无意从事学术研究,有些地方性院校甚至采取应试教育,针对考研科目授课,造成“高分低能”现象,招生单位所选拔到的这些考生将影响到整体的招生质量。如果录取只看重初试成绩,就可能使一部分真正有能力的优秀人才因为分数被淘汰,不利于后期人才培养。虽然允许破格复试,但条件比较苛刻,并且对破格复试的规定也是以分数作为判断标准的。
五、结 语
国家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量越来越大,作为高层次人才选拔的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从形成开始就积极稳步地进行着改革和探索,经过一段历史时期的不断调整和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对每个发展时期的人才选拔都做出了贡献,保证了高等教育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虽然目前的招考制度为研究生选拔和培养提供了重要保障,也取得了一些成就,但在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之下,也逐渐暴露出了与当今社会的不相适应,影响到了硕士生教育事业的发展,需要适时地做出应对和完善,在不断改革中才能谋取新的发展。只有建立科学公正、与时俱进的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才能继续选拔出具有一定发展潜能并且素质全面的人才。
参考文献:
[1]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十五”期间研究生招生政策与实践
[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
[2] 我国学位制度30年大事记[EB/OL].中国学位与研究生
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
[3] 我国硕士研究生的4种分类方法[EB/OL].中国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
[4] 秦发兰.改革招生制度,促进研究生教育的发展[J].江
西农业大学学报,2005,4(1).
[5] 梁大战.我国研究生招生考试制度中的问题与改革策略
[J].教书育人,2008,(24).
[6] 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
[Z].教学[2006]4号.
[7] 王娜.我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中的录取问题研究[D].华中
师范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