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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从具体的新闻实例出发,引出了新闻失真的问题和现状,并对产生的原因进行了分析,最后提出了针对性的解决措施。
关键词:真实性;道德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1
当前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还比较滞后,一些新闻失去了真实性,直接影响新闻传播正确社会功能的发挥,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的初衷。二十一世纪初,网络媒体爆炸性增长,网络新媒体以其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及时性等特点迅速占领媒介市场。由于网络新闻传播这一新的传播方式在操作上还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政府监管也不完善,所以,通过网络媒体、网络渠道发布和传播的虚假新闻也越来越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研究新闻真实性更具必要。
一、新闻真实性的道德现状
(一)追新猎奇,追求轰动效应。部分媒体编审人、记者、编辑一味追求新奇的事件,甚至编造事实,混淆视听。比如,现在的某些媒体热衷于“星、腥、性”报道,尽管部分确实是客观事实,但是这种过多地、不加甄别地关注和报道暴力事件、娱乐明星绯闻、娱乐界的奢侈享乐以及各种反常事件的做法,有失客观性地将血腥暴力的社会印象、奢靡享乐的价值取向不加批判地灌输给大众,必然会导致新闻报道中歪曲事实、夸大事件的倾向,造成误导效果,同时也违背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一些媒体在策划中却变了质,他们总喜欢关注一些特别假、丑甚至是荒诞不经的东西,以为只有这些东西才最具有轰动效应,以为越是那些耸人听闻的东西越能带来收视率,至于职业操守、社会良知却往往抛置一边。
(二)以商业利润为目的,脱离民众生活的实际需求。高度商业化的媒体锁定了人们的消费欲望,较少关心人民群众的真实生活需求,不能在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的,诸如就业、污染、住房、贫困、疾病、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是在一些无关紧要的“震惊”事件或者色情暴力新闻上寻找卖点,大做文章。这种做法除了能满足消费大众的猎奇心理外,并不能满足老百姓对真实信息需求。这是与我们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政治环境背道而驰的。当务之急是要爱护新闻的生命,强化新闻职业道德意识,杜绝消费主义畸形的新闻需求,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三)网络自媒体时代的产生。网络匿名传播保障了网民自由表达言论的权力,同时也使道德责任感和约束力减弱。在匿名的掩护下,没有传统媒介传播者职业道德的约束,不受政治意识形态的审查。大量失真失实的新闻在网络中涌现,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大打折扣。网络时代,知识爆炸,思想互动,网络为普通人打造了一个自由发表个人意见的平台。不光是记者、编辑,任何一个普通网民都可以通过网络载体以博客、播客、微博、维基等自媒体方式发布新闻,并且借助互联网的威力,可以把新闻信息无限地伸展到任何遥不可及的地方。
(四)收买媒体,遮盖丑闻。一些集体和个人为了自身名誉和利益,借助媒体的宣传掩盖事实真相,误导人们视线,扭曲事实,颠倒是非。媒体人接受好处,为当事集体和个人降低负面影响,把坏的写成好的,负面的写成正面的。有偿新闻的恶习,不但严重腐蚀了新闻记者,也影响了媒体客观真实的自身形象。以至于业内人士戏谑地称报刊上刊登的有偿新闻为“饭票新闻”,对有的记者采访中热衷于吃喝、热衷于新闻发布会,眼睛盯着广告和回扣,有的甚至强夺报道费,称之为“金元记者”、“乞丐记者”,正因为某些记者一切朝钱看的恶劣行为及不良影响,才在社会中有“防火防盗防记者”的说法。
二、保证新闻真实性的对策
(一)建立行业管制机构和条例。用制度管好新闻从业人员,防止虚假新闻,把思想道德教育、职业培训与新闻战线的整体管理、各新闻单位的内部管理相结合,加强和完善体制、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内部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闻工作运行机制。我国现有的传媒行为自律文本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报业自律公约》、《广播电视系统关于职业道德规范和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等。另外可以成立行业内监督机构,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许多国家成立的新闻工作者监督机构,如报业荣誉法庭、报业评议会、新闻协会等,来设置一个有中国特色又能发挥实际作用的监督机构。此外,还可以通过在新闻媒体内设立专职的监督人员或道德顾问来加强自律。
(二)新闻语言要做到客观、准确。新闻报道中的各个要素必须真实。新闻报道的各个要素不仅是指新闻报道的5 个W 和1 个H 必须真实,也包括新闻事件的环境、条件、过程的真实,以及人物的语言、动作甚至是心理活动的真实。新闻语言以使用者的本民族规范化语言为基础,又以新闻报道的特殊要求加以改造,显示出与众不同的特点。
(三)规范网民的言行。针对目前网络媒体中出现的新闻失实问题,除了在实际的新闻工作中细化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规定,从媒体从业人员自律的角度来进行以外,政府还应当从法律法规等他律措施上加以管理。政府可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关的网络监管法规。互联网一直处于快速发展之中,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政府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立法和治理措施,才能真正确保网络传播的真实与安全。在今年的“两会”中,许多代表委员热议中国网络监管问题,中国的网络监管正在探索中起步。
(四)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要真正根治假新闻,就必须进行全面清算,对于新闻造假者进行严厉处罚,对于造假者,要公布其身份和造假事实,以让他今后再也不敢制造假新闻,情节严重的还应清除出采编队伍;对传播假新闻的媒体也要通过媒体公布于众,对领导问责,给予相应的处罚。长期以来,假新闻的炮制者除了遭到舆论的谴责外,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惩处。一般处理办法是扣发稿酬、在媒体曝光、暂时封杀作品,其人仍然滞留在新闻记者的岗位上,缺乏制度上的刚性惩罚措施。这种监督手段和惩戒机制的缺失,导致对教育后的效果检验和行为监督流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新闻造假之风。
三、结语
记者的笔下有财产万千,有毁誉忠奸,有是非曲直,有人命关天。这句话深刻的道出了新闻工作的真实性的利害关系。缺乏真实性的新闻会造成经济、名誉上的损失,严重时甚至害人性命,损害国家的利益,因此,要清醒的认识新闻真实性的必要性,报道真实可靠的新闻,正确引导舆论大众。
参考文献:
[1]钱燕妮:《从认识论角度再谈新闻真实性问题》, 《新闻知识》,2007.02
[2]熊国太:《新闻真实性的时代内涵》,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04
[3]杨斌鹄:《关于我国新闻真实问题研究的反思》, 《科技信息》,2008.21
关键词:真实性;道德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G2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3520(2015)-01-00-01
当前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还比较滞后,一些新闻失去了真实性,直接影响新闻传播正确社会功能的发挥,违背了新闻职业道德的初衷。二十一世纪初,网络媒体爆炸性增长,网络新媒体以其开放性、互动性、匿名性、及时性等特点迅速占领媒介市场。由于网络新闻传播这一新的传播方式在操作上还有许多不规范的地方,政府监管也不完善,所以,通过网络媒体、网络渠道发布和传播的虚假新闻也越来越多。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研究新闻真实性更具必要。
一、新闻真实性的道德现状
(一)追新猎奇,追求轰动效应。部分媒体编审人、记者、编辑一味追求新奇的事件,甚至编造事实,混淆视听。比如,现在的某些媒体热衷于“星、腥、性”报道,尽管部分确实是客观事实,但是这种过多地、不加甄别地关注和报道暴力事件、娱乐明星绯闻、娱乐界的奢侈享乐以及各种反常事件的做法,有失客观性地将血腥暴力的社会印象、奢靡享乐的价值取向不加批判地灌输给大众,必然会导致新闻报道中歪曲事实、夸大事件的倾向,造成误导效果,同时也违背了新闻报道的真实性原则。一些媒体在策划中却变了质,他们总喜欢关注一些特别假、丑甚至是荒诞不经的东西,以为只有这些东西才最具有轰动效应,以为越是那些耸人听闻的东西越能带来收视率,至于职业操守、社会良知却往往抛置一边。
(二)以商业利润为目的,脱离民众生活的实际需求。高度商业化的媒体锁定了人们的消费欲望,较少关心人民群众的真实生活需求,不能在迫切需要关注和解决的,诸如就业、污染、住房、贫困、疾病、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上提出建设性的意见,而是在一些无关紧要的“震惊”事件或者色情暴力新闻上寻找卖点,大做文章。这种做法除了能满足消费大众的猎奇心理外,并不能满足老百姓对真实信息需求。这是与我们努力建设和谐社会,维护稳定的政治环境背道而驰的。当务之急是要爱护新闻的生命,强化新闻职业道德意识,杜绝消费主义畸形的新闻需求,坚持新闻的真实性原则。
(三)网络自媒体时代的产生。网络匿名传播保障了网民自由表达言论的权力,同时也使道德责任感和约束力减弱。在匿名的掩护下,没有传统媒介传播者职业道德的约束,不受政治意识形态的审查。大量失真失实的新闻在网络中涌现,网络新闻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大打折扣。网络时代,知识爆炸,思想互动,网络为普通人打造了一个自由发表个人意见的平台。不光是记者、编辑,任何一个普通网民都可以通过网络载体以博客、播客、微博、维基等自媒体方式发布新闻,并且借助互联网的威力,可以把新闻信息无限地伸展到任何遥不可及的地方。
(四)收买媒体,遮盖丑闻。一些集体和个人为了自身名誉和利益,借助媒体的宣传掩盖事实真相,误导人们视线,扭曲事实,颠倒是非。媒体人接受好处,为当事集体和个人降低负面影响,把坏的写成好的,负面的写成正面的。有偿新闻的恶习,不但严重腐蚀了新闻记者,也影响了媒体客观真实的自身形象。以至于业内人士戏谑地称报刊上刊登的有偿新闻为“饭票新闻”,对有的记者采访中热衷于吃喝、热衷于新闻发布会,眼睛盯着广告和回扣,有的甚至强夺报道费,称之为“金元记者”、“乞丐记者”,正因为某些记者一切朝钱看的恶劣行为及不良影响,才在社会中有“防火防盗防记者”的说法。
二、保证新闻真实性的对策
(一)建立行业管制机构和条例。用制度管好新闻从业人员,防止虚假新闻,把思想道德教育、职业培训与新闻战线的整体管理、各新闻单位的内部管理相结合,加强和完善体制、制度建设,逐步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励与约束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内部管理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新闻工作运行机制。我国现有的传媒行为自律文本有《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中国报业自律公约》、《广播电视系统关于职业道德规范和禁止“有偿新闻”的规定》等。另外可以成立行业内监督机构,在这方面可以借鉴国外许多国家成立的新闻工作者监督机构,如报业荣誉法庭、报业评议会、新闻协会等,来设置一个有中国特色又能发挥实际作用的监督机构。此外,还可以通过在新闻媒体内设立专职的监督人员或道德顾问来加强自律。
(二)新闻语言要做到客观、准确。新闻报道中的各个要素必须真实。新闻报道的各个要素不仅是指新闻报道的5 个W 和1 个H 必须真实,也包括新闻事件的环境、条件、过程的真实,以及人物的语言、动作甚至是心理活动的真实。新闻语言以使用者的本民族规范化语言为基础,又以新闻报道的特殊要求加以改造,显示出与众不同的特点。
(三)规范网民的言行。针对目前网络媒体中出现的新闻失实问题,除了在实际的新闻工作中细化职业道德规范的各项规定,从媒体从业人员自律的角度来进行以外,政府还应当从法律法规等他律措施上加以管理。政府可加大监管力度,制定相关的网络监管法规。互联网一直处于快速发展之中,网络技术日新月异,政府只有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相关立法和治理措施,才能真正确保网络传播的真实与安全。在今年的“两会”中,许多代表委员热议中国网络监管问题,中国的网络监管正在探索中起步。
(四)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要真正根治假新闻,就必须进行全面清算,对于新闻造假者进行严厉处罚,对于造假者,要公布其身份和造假事实,以让他今后再也不敢制造假新闻,情节严重的还应清除出采编队伍;对传播假新闻的媒体也要通过媒体公布于众,对领导问责,给予相应的处罚。长期以来,假新闻的炮制者除了遭到舆论的谴责外,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惩处。一般处理办法是扣发稿酬、在媒体曝光、暂时封杀作品,其人仍然滞留在新闻记者的岗位上,缺乏制度上的刚性惩罚措施。这种监督手段和惩戒机制的缺失,导致对教育后的效果检验和行为监督流于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新闻造假之风。
三、结语
记者的笔下有财产万千,有毁誉忠奸,有是非曲直,有人命关天。这句话深刻的道出了新闻工作的真实性的利害关系。缺乏真实性的新闻会造成经济、名誉上的损失,严重时甚至害人性命,损害国家的利益,因此,要清醒的认识新闻真实性的必要性,报道真实可靠的新闻,正确引导舆论大众。
参考文献:
[1]钱燕妮:《从认识论角度再谈新闻真实性问题》, 《新闻知识》,2007.02
[2]熊国太:《新闻真实性的时代内涵》, 《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03.04
[3]杨斌鹄:《关于我国新闻真实问题研究的反思》, 《科技信息》,200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