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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奥运期间,“民间控烟人士”熊伟出了把“风头”。通过北京某知名媒体,他将自己“一张一张排队抢购”来的奥运门票悉数捐出,招募烟瘾者戒烟。“美国CBS、日本TBS、俄罗斯国家电视台、凤凰卫视等多家媒体都对我进行了报道。”曾是记者的熊伟历数此次举动的巨大反响。
而多数人不知,熊伟更大的“风头”其实是在6年前。
那时,他辞掉工作,在一间10多平米的出租屋里,闷头起草《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建议稿。他以一己之力,历时两个月完成了建议稿。如今,这部草拟的“法律”已五易其稿,现稿共计11章、94条、1.3万余字,前后共征得了1000多名人大代表的支持。熊伟早已下定决心,“要把这部立法建议稿变成共和国历史上一部真正的法律。”
“在国内,一个公民草拟的‘法律’,继公民直接参与立法听证之后,正成为由下而上、由外而内推进国家立法民主的又一宗标志性事件。”对此,国内知名评论员鲁宁如是评价。
然而,这只是很小的一步。对于公民熊伟,他还有更重要的“使命”——启蒙民众,推动更多的公民参与立法。为此,他注册成立了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所。“推动有关部门来考虑这个问题,给法律起草部门提供参考,并构成事实上的压力。”熊伟这样解释其价值。
“推动立法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不断发表文章,启蒙大众”
2002年6月,作为《中国改革》杂志农村版的记者,熊伟到浙江省永康市古山镇前黄村调查一起村民选举纠纷案。
由于当地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不规范操作,普通选民和当地村委会双方发生激烈争执。群情激奋中,村民将选举工作组围起,要求给予说法。不想第二天中午,镇公安局来人,以“非法拘禁政府工作人员”为由,抓捕了四位村民。很快,参与纠纷的100多个村民乘夜逃离村庄,流散他地。
此事深深触动了熊伟。“当时我就一直在思考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后来发现,当时实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一些程序上的漏洞,最终导致这个悲剧的发生。”
做记者时,熊伟就开始关注基层选举。那时,他接触了太多上访的农民,倾听他们遭受的种种不公待遇。随之,他研究基层民主的兴趣渐浓。为此,他每天早早就到办公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诸多条例,硬是被他一条条地背诵下来。
事实上,也正是这种积累,让他可以在这次调查后,迅速拟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建议稿。“头脑里有个大致轮廓,比如《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应该涵盖哪些过程和环节,在哪些方面最容易出问题,为什么会出问题,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哪些不完善等,所以当时写起来感觉还比较简单。”
四个月后,建议稿拟就。
然而,对于熊伟的“野心”来说,这只是最简单的一步,要真正推动它实施,成为一部真正的法律,却是极度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2002年起草完以后,他找到当地一个人大代表,请其提交给全国“两会”审查,但几乎没有任何回音。之后每一年,他都坚持找到“两会”代表提交,“版本每年都修改”。2005年,全国人大专门开会讨论是否应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当时很多代表都要求制定,民政部发言人也讲到要制定,但后来因为条件并不是很成熟,所以先修订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06年6月,全国人大司法委员会专门在辽宁大连召开会议讨论《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可行性,与此同时,北京大学也专门召开了关于《村民委员会立法》的会议。
“推动立法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不断发表文章,启蒙大众,找一些基层做试点实验。这需要一个过程。”熊伟并不着急。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还需从长计议
青联刊(以下简称青):最近,《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建议稿的推进工作有新进展吗?
熊伟(以下简称熊):今年还在继续推动。除了推动《村民委员会选举法》之外,我们还在推动《村务公开法》和《村务公开条例》,我们通过和人大代表们合作提案,建议国家尽快实施《村务公开法》。2007年底,民政部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谈到很多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村务公开法》,对此要认真研究。这代表官方的一个回应。
青:是什么促使您如此坚持?实际上,这个过程非常艰难、漫长。
熊:如果你花8年的时间去做一件事情,你就要从最基层的事情做起,有些事如果没人推动就会变得更漫长。《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如果没人推动,很有可能就此完全搁置。我们一次次地推动,虽然艰难,然而,每一次推动都是一个量的增加,到最后就可能有质的飞跃。第一次我带着建议稿找人大代表,只有32个人愿意签名,到现在已经有1000多个了。
青:这些签名真能促其立法吗?
熊:当然可以。2006年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交议案,全国人大国家法行政法司的主任当时专门到民政部协商:这个到底怎么做?是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还是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是制定《村民自治法》?当时内部商量的结果就是加快《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制定速度。但这个过程比较复杂,还得一步步来。
青:有没有很灰心的时候?
熊:没有。我已经习惯于挫折了。这关键是心态的问题,因为很多事我并不对其抱有百分之百的期望,而关键在于我做了没有。而且这要跟个人的责任感结合起来,如果为了名和利,我早就打退堂鼓了。
青: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到底是为了什么?
熊:可以帮助中国几亿农民,而且也可以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意义非常大。《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真正制定出来就能把村民自治向前推进一大步,而农村的土地等很多很多问题就可以解决。
“公民参与立法,参与国家的制度建设,实际上是在影响自己的生活”
青:成立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所,您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
熊:就是做一个NGO(非政府组织),因为我希望更多的公益活动是以NGO的形式做,从这次“无烟奥运”可以看出,推动中国社会发展最有活力的力量其实是民间组织。成立NGO就是想推动中国的进步。
青:“新启蒙”主要启蒙什么?
熊:我其实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在中国近代史上,新启蒙实际上有两次,一次是1910年代的“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第二就是198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之前很多人理解“启蒙”就是开启民智,启蒙大众。我觉得这是个误区。而我说的这个“新启蒙”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知识分子的自我启蒙,第二个才是知识分子向大众的启蒙。
青:知识分子的自我启蒙怎么理解呢?
熊:之前讲到“启蒙”,就是把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理念传播给大众,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层面。更重要的是知识分子首先自己要认清,比如中国民主法制的基本路径是什么?成为一个现代化强国的突破口是什么?知道应该怎么做,然后才能去告诉别人。
青:您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是什么?
熊:之前你问过我为什么那么关注中国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因为我认为中国的民主法制之路应该是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乡村人民代表依法选举为突破口,提升乡村政府的执政能力。农村的很多问题根子就在乡镇政府,如果乡村政府负责,基层民主得到很好的落实,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
还有就是要关注议会民主,议会民主在中国就是人大制度。社会转型有三条路径,一个是暴力革命;第二是街头政治,游行示威;第三是议会民主,通过完善人大制度,提升政府的执政能力。比如“瓮安事件”之后,大家都在说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以及怎么淡化官民矛盾等。但是在我看来,是知识分子在这个过程中的自我启蒙没有完成。因为他们对这个问题没有一个全面、根本性的认识。
青:如果从您说的中国民主法治的基本路径这个角度,您怎样解读“瓮安事件”?
熊:第一,我觉得这个矛盾是长期积累的。因为当地政府政治能力不强,执政混乱。但根本上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一个路径问题。对老百姓不要过多指责,因为他们文化程度所限,无法去思考“中国民主化路径”的问题,但却反映出中国知识分子在面对社会公共问题时的缺位。如果他们意识到中国的民主政治应该走议会民主之路,而非街头政治、暴力革命之路,然后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向大众传播这样的理念和信息,让大家不要搞暴力革命,很多矛盾其实是可以淡化,甚至化解的。第二,我认为完善人大制度有一个突破口,就是由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
青:为什么要推动人大代表的专职化?
熊:如当时湖北随州的人大代表梁建国,就建过代表工作室。老百姓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去反映。这就是专职化的一种形式,专职地去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力。作为一种职业,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呼声,从制度层面帮助选民做一些事情。如果说“瓮安事件”之前,大家都认识到议会民主的重要性,民间的力量也去推动代表专职化,那么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他们化解,就不会演化成后来的暴力事件了。人大制度建设非常重要,是我关注和研究最多的。通过对人大代表的建言,让老百姓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这也是我推动公民参与立法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青:“公民参与立法”对于普通的中国民众的生活很重要吗?
熊:极其重要!这关系到每一个人,甚至可以说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中国很多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出在法律制度层面的建设上,这些制度密切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如果公民参与立法,参与国家的制度建设,实际上是在影响自己的生活。
青:人们一般认为立法是立法机关的事。普通公民也可以参与立法,这是一个新的提法。
熊:公民其实可以参与到立法的各个环节。中国社会的进步需要一大批公民参与到国家决策的制定中。
而多数人不知,熊伟更大的“风头”其实是在6年前。
那时,他辞掉工作,在一间10多平米的出租屋里,闷头起草《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建议稿。他以一己之力,历时两个月完成了建议稿。如今,这部草拟的“法律”已五易其稿,现稿共计11章、94条、1.3万余字,前后共征得了1000多名人大代表的支持。熊伟早已下定决心,“要把这部立法建议稿变成共和国历史上一部真正的法律。”
“在国内,一个公民草拟的‘法律’,继公民直接参与立法听证之后,正成为由下而上、由外而内推进国家立法民主的又一宗标志性事件。”对此,国内知名评论员鲁宁如是评价。
然而,这只是很小的一步。对于公民熊伟,他还有更重要的“使命”——启蒙民众,推动更多的公民参与立法。为此,他注册成立了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所。“推动有关部门来考虑这个问题,给法律起草部门提供参考,并构成事实上的压力。”熊伟这样解释其价值。
“推动立法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不断发表文章,启蒙大众”
2002年6月,作为《中国改革》杂志农村版的记者,熊伟到浙江省永康市古山镇前黄村调查一起村民选举纠纷案。
由于当地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不规范操作,普通选民和当地村委会双方发生激烈争执。群情激奋中,村民将选举工作组围起,要求给予说法。不想第二天中午,镇公安局来人,以“非法拘禁政府工作人员”为由,抓捕了四位村民。很快,参与纠纷的100多个村民乘夜逃离村庄,流散他地。
此事深深触动了熊伟。“当时我就一直在思考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后来发现,当时实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存在一些程序上的漏洞,最终导致这个悲剧的发生。”
做记者时,熊伟就开始关注基层选举。那时,他接触了太多上访的农民,倾听他们遭受的种种不公待遇。随之,他研究基层民主的兴趣渐浓。为此,他每天早早就到办公室,《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诸多条例,硬是被他一条条地背诵下来。
事实上,也正是这种积累,让他可以在这次调查后,迅速拟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建议稿。“头脑里有个大致轮廓,比如《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应该涵盖哪些过程和环节,在哪些方面最容易出问题,为什么会出问题,现行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有哪些不完善等,所以当时写起来感觉还比较简单。”
四个月后,建议稿拟就。
然而,对于熊伟的“野心”来说,这只是最简单的一步,要真正推动它实施,成为一部真正的法律,却是极度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2002年起草完以后,他找到当地一个人大代表,请其提交给全国“两会”审查,但几乎没有任何回音。之后每一年,他都坚持找到“两会”代表提交,“版本每年都修改”。2005年,全国人大专门开会讨论是否应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当时很多代表都要求制定,民政部发言人也讲到要制定,但后来因为条件并不是很成熟,所以先修订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2006年6月,全国人大司法委员会专门在辽宁大连召开会议讨论《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可行性,与此同时,北京大学也专门召开了关于《村民委员会立法》的会议。
“推动立法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不断发表文章,启蒙大众,找一些基层做试点实验。这需要一个过程。”熊伟并不着急。
《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还需从长计议
青联刊(以下简称青):最近,《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建议稿的推进工作有新进展吗?
熊伟(以下简称熊):今年还在继续推动。除了推动《村民委员会选举法》之外,我们还在推动《村务公开法》和《村务公开条例》,我们通过和人大代表们合作提案,建议国家尽快实施《村务公开法》。2007年底,民政部在《人民日报》发表文章,谈到很多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制定《村务公开法》,对此要认真研究。这代表官方的一个回应。
青:是什么促使您如此坚持?实际上,这个过程非常艰难、漫长。
熊:如果你花8年的时间去做一件事情,你就要从最基层的事情做起,有些事如果没人推动就会变得更漫长。《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如果没人推动,很有可能就此完全搁置。我们一次次地推动,虽然艰难,然而,每一次推动都是一个量的增加,到最后就可能有质的飞跃。第一次我带着建议稿找人大代表,只有32个人愿意签名,到现在已经有1000多个了。
青:这些签名真能促其立法吗?
熊:当然可以。2006年不断有全国人大代表在“两会”上提交议案,全国人大国家法行政法司的主任当时专门到民政部协商:这个到底怎么做?是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还是修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还是制定《村民自治法》?当时内部商量的结果就是加快《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的制定速度。但这个过程比较复杂,还得一步步来。
青:有没有很灰心的时候?
熊:没有。我已经习惯于挫折了。这关键是心态的问题,因为很多事我并不对其抱有百分之百的期望,而关键在于我做了没有。而且这要跟个人的责任感结合起来,如果为了名和利,我早就打退堂鼓了。
青:制定《村民委员会选举法》到底是为了什么?
熊:可以帮助中国几亿农民,而且也可以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意义非常大。《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真正制定出来就能把村民自治向前推进一大步,而农村的土地等很多很多问题就可以解决。
“公民参与立法,参与国家的制度建设,实际上是在影响自己的生活”
青:成立新启蒙公民参与立法研究所,您当时是出于什么样的想法?
熊:就是做一个NGO(非政府组织),因为我希望更多的公益活动是以NGO的形式做,从这次“无烟奥运”可以看出,推动中国社会发展最有活力的力量其实是民间组织。成立NGO就是想推动中国的进步。
青:“新启蒙”主要启蒙什么?
熊:我其实也一直在思考这个问题。在中国近代史上,新启蒙实际上有两次,一次是1910年代的“五四运动”和“新文化运动”,第二就是1980年代的思想解放运动。之前很多人理解“启蒙”就是开启民智,启蒙大众。我觉得这是个误区。而我说的这个“新启蒙”主要包括两个层面,一个是知识分子的自我启蒙,第二个才是知识分子向大众的启蒙。
青:知识分子的自我启蒙怎么理解呢?
熊:之前讲到“启蒙”,就是把民主、自由、法治、人权等理念传播给大众,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层面。更重要的是知识分子首先自己要认清,比如中国民主法制的基本路径是什么?成为一个现代化强国的突破口是什么?知道应该怎么做,然后才能去告诉别人。
青:您对这些问题的思考是什么?
熊:之前你问过我为什么那么关注中国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因为我认为中国的民主法制之路应该是以村民自治为基础、以乡村人民代表依法选举为突破口,提升乡村政府的执政能力。农村的很多问题根子就在乡镇政府,如果乡村政府负责,基层民主得到很好的落实,就不会有那么多问题。
还有就是要关注议会民主,议会民主在中国就是人大制度。社会转型有三条路径,一个是暴力革命;第二是街头政治,游行示威;第三是议会民主,通过完善人大制度,提升政府的执政能力。比如“瓮安事件”之后,大家都在说政府处理危机的能力,以及怎么淡化官民矛盾等。但是在我看来,是知识分子在这个过程中的自我启蒙没有完成。因为他们对这个问题没有一个全面、根本性的认识。
青:如果从您说的中国民主法治的基本路径这个角度,您怎样解读“瓮安事件”?
熊:第一,我觉得这个矛盾是长期积累的。因为当地政府政治能力不强,执政混乱。但根本上是中国基层民主政治的一个路径问题。对老百姓不要过多指责,因为他们文化程度所限,无法去思考“中国民主化路径”的问题,但却反映出中国知识分子在面对社会公共问题时的缺位。如果他们意识到中国的民主政治应该走议会民主之路,而非街头政治、暴力革命之路,然后通过各种途径不断向大众传播这样的理念和信息,让大家不要搞暴力革命,很多矛盾其实是可以淡化,甚至化解的。第二,我认为完善人大制度有一个突破口,就是由民间力量推动人大代表专职化。
青:为什么要推动人大代表的专职化?
熊:如当时湖北随州的人大代表梁建国,就建过代表工作室。老百姓有什么问题都可以去反映。这就是专职化的一种形式,专职地去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力。作为一种职业,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呼声,从制度层面帮助选民做一些事情。如果说“瓮安事件”之前,大家都认识到议会民主的重要性,民间的力量也去推动代表专职化,那么很多问题都可以通过他们化解,就不会演化成后来的暴力事件了。人大制度建设非常重要,是我关注和研究最多的。通过对人大代表的建言,让老百姓参与到政府的决策中,这也是我推动公民参与立法研究的一个重要内容。
青:“公民参与立法”对于普通的中国民众的生活很重要吗?
熊:极其重要!这关系到每一个人,甚至可以说关系到每一个人的生命。中国很多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出在法律制度层面的建设上,这些制度密切地影响着人们的生活。如果公民参与立法,参与国家的制度建设,实际上是在影响自己的生活。
青:人们一般认为立法是立法机关的事。普通公民也可以参与立法,这是一个新的提法。
熊:公民其实可以参与到立法的各个环节。中国社会的进步需要一大批公民参与到国家决策的制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