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师范生法律素养的提升措施

来源 :课程教育研究·新教师教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helen_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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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求教师“依法执教”,然而教师与师范生法律素养的缺失要求师范生提升法律素养,可以从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形成法律信仰三方面来提升师范生法律素养,以增强师范生的就业能力,实现顺利就业与未来依法执教。
  关键词:师范生;法律素养;缺失;提升措施
  【中图分类号】G641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教育“依法治教”、教师“依法执教”理所当然。在教师与师范生法律素养缺失的背景下,作为未来教师的师范生,理当在校期间提升法律素养,为顺利就业,未来“依法执教”奠定基础。
  一、法律素养缺失
  虽然我国已经进行“六五”普法宣传与教育,但缺乏法律知识的教师与师范生大有人在,他们法律知识缺乏,没有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识,更不用说信仰法律了。有学者针对山东省临沂市及其周边地区的125 名中小学教师的教育法律意识的问卷调查显示:目前中小学教师教育法律知识掌握的准确率平均为39%, 教育法律信念准确率平均为43%。约80%的教师不能准确回答“ 我国教育的基本法是什么” 、“教师具有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 学生的权利义务有哪些” 等问题,许多教师不知道自身的权利义务, 甚至混淆权利和义务。也有学者对杭州师范大学师范专业的本科学生作过调查,其调查显示,师范生认为教育法律与学习、工作、生活关系不大的占25%,不清楚的占12%,没有任何关系的占2%;权利被侵害时,师范生想到使用法律途径维权的只有13%,19 人中只有一人想到诉讼救济;师范生对教育法律知识一点也不了解的占32%;58%的师范生对权利认知包含错误答案,35%的师范生对教师义务认知有误,高达50%以上的师范生认为学校、教师和学生之间是监护关系,而且大三学生居然达到57%;错误判断学生伤害事故责任承担的师范生达45%,不知道如何选择占13%。可见,目前中小学教师与师范生的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欠缺,教育法律意识淡薄,法律素养缺失。
  二、提升师范生法律素养的必要性
  法律素养是指一个人认识和运用法律的能力,它包含拥有法律知识,培养法律意识,形成法律信仰等方面。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时代,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是现代公民的基本素质,也是师范生顺利就业与搞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必备因素,因此,提升师范生法律素养十分必要。一是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是人类的灵魂工程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依法治教与依法执教,师范生必须具备法律知识。二是实施素质教育要求师范生全面发展,师范生理当具备良好法律素养。三是新世纪的师范生虽然自我意识强,但是法律责任意识不够。如2015年11月8日《华商报》就有《铜川女大学生考场偷手机居然是突发奇想》的报道,一名21岁铜川籍的西安某高校大三学生,在教室门口的桌上放包的时突然想起自己曾经考试时,包这么放着也被别人偷走过手机,便突发其想,就试着去偷拿别人的两部手机价值上万元,其一时兴起的行为结果已涉嫌构成盗窃罪,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因此,通过提升法律素养,提高师范生知法、守法意识和公平正义的法律思维,敦促其自觉守法,有利于提高师范生的法律责任意识,增强其综合素质,提高其就业能力,为其顺利就业创造条件。
  三、提升师范生法律素养的措施
  (一)学习法律知识
  提升法律素养,首要措施是师范生需要学法。法律知识是培养法律素养的基础,师范生虽然具备一些法律知识,但与建设法治国家与依法执教的要求相差甚远。各高校应当开设法制课程,对师范生加强法制教育,让师范生在走出校门前知法、懂法,使未来的教师树立尊重学生权利意识,具备法律至上观念,明白教师和学生各自的权利、义务与法律救济途径;促使师范生系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具备比较丰富的教育法律法规知识;也要促使师范生意识到禁止体罚学生是教师的法律义务, 恶性殴打学生、罚跑步(超过身体能力极限)、放学不让回家、讽刺挖苦学生等行为是体罚行为;对于经常违纪、顶撞老师、殴打同学的“ 小霸王” 学生, “ 劝退”(逼其退学), 这是变相的开除,违反了《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七条“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不得开除”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二)培养法律意识
  法律意识 “是人们的法律观点和法律情感的总和,其内容包括对法的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和态度,对法律的评价和解释,对自己权利和义务的认识,对某种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关于法律现象的知识以及法制观念等”。 法律意识是人类在法律方面的实践活动的精神成果,不会自发形成,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学习、自觉培养及法律文化传统潜移默化的结果。师范生具有良好的法律意识,才能更好地去学习教育法律知识,注重教育法律行为,运用教育法律武器,驱使他们主动守法,将守法行为由外在的强制转化为师范生的自觉行为;促使他们依照法律行使自己享有的权利和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学会充分尊重他人合法的权利和自由;积极寻求法律途径解决纠纷和争议,自觉运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因此,培养良好的法律意识是提升师范生法律素养的重要举措。
  (三)形成法律信仰
  哈罗德·J·伯尔曼说过,“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法律是行为规则,分配权利义务,并据以解决纷争,有助于为社会提供维持其内部固结的结构和完整。中国传统法律刑罚色彩浓厚,约束私人行为的更多的是“礼”及传统的儒家道德伦理,而缺乏权利义务观念,法律只有先被信任,才能被信仰。当法律在一个社会被坚定的执行,成为社会行为的最高标准时,其公信力会得到民众的信任,因此,我们必须培养师范生信任法律,形成法律信仰。法律信仰的形成是个持续不断内化的过程,只有经过不断的内化,培养法律意识,具备法律思维,形成依法行为的习惯,师范生也才有权利义务观念与法律责任观念,才知道尊重学生权利,自觉法律履行义务,不侵害学生权利,重视学生在教育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地位,同时督促学生依法履行义务,实现依法执教。
  总之,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未来教师的师范生不仅需要过硬的专业知识与教学技能,也需要具有良好的法律素养,师范生的各种社会实践活动以及未来的教育教学才能依法进行,也才能增强就业能力,实现顺利就业。
  主要参考文献:
  [1]董爱玲.浅谈中小学教师的法律素养及其培养,[J].教育探索, 2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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