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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毫不松懈地抓紧落实强农、惠农、富农的各项政策,近年来,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和支持下,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陕西省发改委紧紧围绕全省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目标,不断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加强与农业、财税、供销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注重政策分类指导,加大资金投入力度,通过创新化肥调控服务方式、建立健全储备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化肥市场运行机制以及加大市场监管等举措,切实加强了化肥流通体系建设,有力地保障了全省化肥的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很好地促进了陕西的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
一、陕西加强化肥宏观调控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调控服务方式
一是建立专人管理的模式。经贸处有专人分管年度化肥形势分析及收集数据、按季度向委内及有关部门提供供需情况及对策建议。二是形成有效的监测网络。选择全省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具有典型性化肥流通企业作为监测点,并依托供销社新网工程的网点优势形成覆盖全省三大区域县、乡(镇)、村的监测体系。目前,全省已设立200多个监测网点。在省级化肥储备企业每月5日上报数据的基础上,陕西省物价局对尿素、磷酸二铵、复合肥、碳酸氢铵、磷肥5个品种的化肥生产企业和所有化肥销售企业生产、销售成本费用等实行季报制度,同时对全省13个监测点的化肥市场价格实行跟踪监测及旬报制度。三是建立化肥价格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在报纸、电视台、电台发布国家省上有关化肥调控政策信息和各地供求状况及价格变动情况。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引导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合理安排生产和消费。四是建立协调供需会商制度。定期与铁路、电力等有关部门会商,及时制定相应的调控措施,确保化肥供需平衡。省发改委与西安铁路局建立了重点物资铁路运输联席会议制度,每月5日前定期反馈信息,每月20日召开工作例会,采取定期通报、定期走访、特事特办等方式,解决了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障了化肥供应。
(二)建立健全调控政策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增强政府对化肥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化肥市场稳定和扶贫救灾需要,省发改委对2005年建立的省级化肥储备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发布实施了《陕西省化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在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环节:一是设定承储条件,确定承储企业。根据农业用肥品种和市场调控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全省10万吨省级储备化肥承储企业,承担省级化肥储备企业必须具备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量30万吨以上,化肥流通企业化肥销售量连续3年在10万吨以上,并具有银行信誉优良、交通便利、储备设施完善等要求。对已取得承储资格的企业实行一次招标,3年稳定,奖优汰劣。二是明确承储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承储企业需在正常经营的基础上相应增加化肥购进和储备数量作为省级化肥储备,始终保证储备量不少于储备总量的60%,承储财务实行专款专用。政府因扶贫救灾、平抑市场等突发情况下,承储企业应保证储备化肥按时足量供应,储备化肥不得用于出口等。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储备化肥库点相对集中,且库存数量较大的原则和各企业每月报表中库点及库存数量确定每个承储企业两个抽查库点,对储备化肥库存情况进行不定期实地抽查。三是严格承储责任,确保任务落实。省级化肥储备的承储合同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企业擅自更换储备化肥的品种、数量、地点,或储备化肥发生损毁、灭失的,除应按合同赔偿损失外,取消其省级化肥储备资格,扣减其储备利息补贴。同时,陕西省积极做好国家储备化肥相关工作,2011年全省共有4家省内公司和2家省外公司承担35万吨国储任务。通过建立储备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全省化肥市场的供应和市场对化肥价格走势的预期,有效地促进了调控工作的推进。在2008年6月陕西抗震救灾中,救灾储备化肥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明确了由陕西盛农农资有限公司负责接收、加工及销售救灾化肥,并督促企业及时采取实名制购买、拆整卖零销售、限定时限在当地媒体公告化肥销售点地址电话和联系人等措施,以低于市场10—15%的零利润价格销售,方便了灾区农民购买化肥,保障了灾区农业生产,收到良好效果。
(三)积极完善市场调控机制
近年来,省发改委按照“不断完善配送网络,切实降低流通成本”的工作思路,积极引进大型流通企业参与化肥市场竞争,引导鼓励省内农资流通企业与省外大型农资企业合作,培育骨干企业,保证市场化肥供应。一是坚持扶持政策,做大做强企业。积极支持省供销社对现有的经营渠道和网点资源进行整合,利用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以省农资总公司为龙头,以各市县农资经营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为依托,以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农资销售网点为基础的经营网络,做大做强化肥营销业务。大力引进大型流通企业参与陕西省化肥流通。鼓励省内农资流通企业积极与省外大型农资企业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提高整体水平。对承担省级储备化肥承储企业每年给予1000万元的财政利息补贴和费用补助。同时积极安排中省资金对重点企业进行扶持,近两年来,共安排国家、省级专项资金5600 万元,扶持重点流通企业建设现代化的农资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设施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了全省化肥流通基础设施水平。三是加强科学指导,提高用肥效率。为加强化肥终端用户科学用肥,指导化肥流通企业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和测土配方服务。积极组织有储备任务的流通企业为农民做好化肥测土配方服务,用科学手段指导农民合理用肥,减少盲目性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提高农民科学种田的水平。四是发展连锁经营,降低配送成本。以农资重点企业为龙头,按照“省级龙头企业—区域配送中心—乡镇连锁店—村级农家店”等模式,整合农资经营网点,初步建立了横向联合、纵向对接,上联生产厂家或龙头企业,下联农资终端网点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放心、经济、优质的农资商品和技术服务。截止到2010年底,全省建立农资配送中心887家,直营网点8700多个。五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通过支持化肥流通企业新建、改建农资物流中心,建设现代化的仓储设施,不断完善化肥流通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近两年来,陕西省共安排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扶持陕西惠友农资公司、陕西康泰农资公司等18余户化肥流通企业建设现代化的农资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设施,新建和改造库容50万吨左右,提升了全省化肥流通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了流通成本的降低。六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流通效率。支持和鼓励化肥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与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发展电子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陕西省目前已有5户企业应用ERP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将采购、生产、销售与库存,在软件的管控下有效进行,实现数据的共享与信息的及时获取,提高决策和服务的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四)统筹协调监管与服务
一是积极协调组织市场供应。春耕期间,为减少环节,节约费用,保证政府补贴肥源的市场供应,物价局会同省供销社召开化肥购销和价格管理工作会议,组织产、销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并明确了各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二是持续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管。运用促进生产、加强调运、增加供给、引导消费等经济手段,通过宏观调控,即培育和发展市场、限制垄断、促进竞争、规范和指导企业价格行为来影响价格的变动和形成。继续施行向化肥生产企业派驻价格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化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三是发挥化肥质量监管保证体系作用。充分发挥省农资协会的中介纽带作用,建立质量监管保证体系,规范化肥进货、销售、质保、举报、监控、抽查等,利用新闻媒体、发放信誉卡、与销售大户签订协议等方式,对经营的产品进行质量、价格、服务等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2012年化肥调控工作设想
2012年是“十二五”的关键之年,省发改委将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发展目标,根据农业生产用肥变化趋势和市场调控需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进一步落实农民增收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储备化肥管理,着力抓好市场调控,促进流通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水平。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以省级储备调控为重点,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加强省级储备化肥管理,不定期对储备化肥购销、仓储、质量、数量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储备化肥安全有效。密切关注国内外化肥市场动态和省内化肥市场供需形势,做到早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早调控,省内局部一旦出现供应或价格波动,及时动用储备化肥平抑市场,充分发挥储备化肥对市场的调控作用。
(二)以加大项目扶持为手段,加快化肥企业发展壮大
扶持有一定规模的化肥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完善企业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创新化肥流通新模式,积极采用网购等电子商务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真正让利于农民。
(三)以部门和协会联手为合力,加强化肥市场规范管理
在春耕、夏播、秋播等用肥旺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化肥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对假冒伪劣化肥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规范化肥流通企业经营行为,让农民方便快捷安全地买到货真价廉的化肥。
一、陕西加强化肥宏观调控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创新调控服务方式
一是建立专人管理的模式。经贸处有专人分管年度化肥形势分析及收集数据、按季度向委内及有关部门提供供需情况及对策建议。二是形成有效的监测网络。选择全省规模较大实力较强的具有典型性化肥流通企业作为监测点,并依托供销社新网工程的网点优势形成覆盖全省三大区域县、乡(镇)、村的监测体系。目前,全省已设立200多个监测网点。在省级化肥储备企业每月5日上报数据的基础上,陕西省物价局对尿素、磷酸二铵、复合肥、碳酸氢铵、磷肥5个品种的化肥生产企业和所有化肥销售企业生产、销售成本费用等实行季报制度,同时对全省13个监测点的化肥市场价格实行跟踪监测及旬报制度。三是建立化肥价格信息定期发布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在报纸、电视台、电台发布国家省上有关化肥调控政策信息和各地供求状况及价格变动情况。全面、客观、及时、准确地引导生产企业和经营者,特别是广大农民合理安排生产和消费。四是建立协调供需会商制度。定期与铁路、电力等有关部门会商,及时制定相应的调控措施,确保化肥供需平衡。省发改委与西安铁路局建立了重点物资铁路运输联席会议制度,每月5日前定期反馈信息,每月20日召开工作例会,采取定期通报、定期走访、特事特办等方式,解决了化肥等重点物资运输中遇到的突出问题,保障了化肥供应。
(二)建立健全调控政策体系
为进一步深化化肥流通体制改革,增强政府对化肥市场的宏观调控能力,保证化肥市场稳定和扶贫救灾需要,省发改委对2005年建立的省级化肥储备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发布实施了《陕西省化肥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在工作中主要抓了三个环节:一是设定承储条件,确定承储企业。根据农业用肥品种和市场调控需要,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全省10万吨省级储备化肥承储企业,承担省级化肥储备企业必须具备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化肥生产企业生产量30万吨以上,化肥流通企业化肥销售量连续3年在10万吨以上,并具有银行信誉优良、交通便利、储备设施完善等要求。对已取得承储资格的企业实行一次招标,3年稳定,奖优汰劣。二是明确承储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承储企业需在正常经营的基础上相应增加化肥购进和储备数量作为省级化肥储备,始终保证储备量不少于储备总量的60%,承储财务实行专款专用。政府因扶贫救灾、平抑市场等突发情况下,承储企业应保证储备化肥按时足量供应,储备化肥不得用于出口等。省发改委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储备化肥库点相对集中,且库存数量较大的原则和各企业每月报表中库点及库存数量确定每个承储企业两个抽查库点,对储备化肥库存情况进行不定期实地抽查。三是严格承储责任,确保任务落实。省级化肥储备的承储合同由省发改委、省财政厅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企业擅自更换储备化肥的品种、数量、地点,或储备化肥发生损毁、灭失的,除应按合同赔偿损失外,取消其省级化肥储备资格,扣减其储备利息补贴。同时,陕西省积极做好国家储备化肥相关工作,2011年全省共有4家省内公司和2家省外公司承担35万吨国储任务。通过建立储备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全省化肥市场的供应和市场对化肥价格走势的预期,有效地促进了调控工作的推进。在2008年6月陕西抗震救灾中,救灾储备化肥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明确了由陕西盛农农资有限公司负责接收、加工及销售救灾化肥,并督促企业及时采取实名制购买、拆整卖零销售、限定时限在当地媒体公告化肥销售点地址电话和联系人等措施,以低于市场10—15%的零利润价格销售,方便了灾区农民购买化肥,保障了灾区农业生产,收到良好效果。
(三)积极完善市场调控机制
近年来,省发改委按照“不断完善配送网络,切实降低流通成本”的工作思路,积极引进大型流通企业参与化肥市场竞争,引导鼓励省内农资流通企业与省外大型农资企业合作,培育骨干企业,保证市场化肥供应。一是坚持扶持政策,做大做强企业。积极支持省供销社对现有的经营渠道和网点资源进行整合,利用省级服务业专项资金扶持以省农资总公司为龙头,以各市县农资经营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为依托,以村级综合服务站和农资销售网点为基础的经营网络,做大做强化肥营销业务。大力引进大型流通企业参与陕西省化肥流通。鼓励省内农资流通企业积极与省外大型农资企业合作,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模式。二是加大资金支持,提高整体水平。对承担省级储备化肥承储企业每年给予1000万元的财政利息补贴和费用补助。同时积极安排中省资金对重点企业进行扶持,近两年来,共安排国家、省级专项资金5600 万元,扶持重点流通企业建设现代化的农资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设施和网络信息管理系统,提升了全省化肥流通基础设施水平。三是加强科学指导,提高用肥效率。为加强化肥终端用户科学用肥,指导化肥流通企业积极做好售后服务和测土配方服务。积极组织有储备任务的流通企业为农民做好化肥测土配方服务,用科学手段指导农民合理用肥,减少盲目性和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提高农民科学种田的水平。四是发展连锁经营,降低配送成本。以农资重点企业为龙头,按照“省级龙头企业—区域配送中心—乡镇连锁店—村级农家店”等模式,整合农资经营网点,初步建立了横向联合、纵向对接,上联生产厂家或龙头企业,下联农资终端网点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为广大农民提供安全、放心、经济、优质的农资商品和技术服务。截止到2010年底,全省建立农资配送中心887家,直营网点8700多个。五是完善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通过支持化肥流通企业新建、改建农资物流中心,建设现代化的仓储设施,不断完善化肥流通基础设施,提高服务水平。近两年来,陕西省共安排国家、省级专项资金,扶持陕西惠友农资公司、陕西康泰农资公司等18余户化肥流通企业建设现代化的农资物流配送中心仓储设施,新建和改造库容50万吨左右,提升了全省化肥流通基础设施水平,促进了流通成本的降低。六是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流通效率。支持和鼓励化肥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应用信息化管理系统与网络信息管理系统,发展电子交易等现代流通方式,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陕西省目前已有5户企业应用ERP信息管理系统,通过应用信息管理系统,将采购、生产、销售与库存,在软件的管控下有效进行,实现数据的共享与信息的及时获取,提高决策和服务的效率,降低流通成本。
(四)统筹协调监管与服务
一是积极协调组织市场供应。春耕期间,为减少环节,节约费用,保证政府补贴肥源的市场供应,物价局会同省供销社召开化肥购销和价格管理工作会议,组织产、销企业签订供货合同,并明确了各地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二是持续加强化肥市场价格监管。运用促进生产、加强调运、增加供给、引导消费等经济手段,通过宏观调控,即培育和发展市场、限制垄断、促进竞争、规范和指导企业价格行为来影响价格的变动和形成。继续施行向化肥生产企业派驻价格监督员制度,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化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三是发挥化肥质量监管保证体系作用。充分发挥省农资协会的中介纽带作用,建立质量监管保证体系,规范化肥进货、销售、质保、举报、监控、抽查等,利用新闻媒体、发放信誉卡、与销售大户签订协议等方式,对经营的产品进行质量、价格、服务等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2012年化肥调控工作设想
2012年是“十二五”的关键之年,省发改委将紧紧围绕“惠民生、保稳定、促发展”发展目标,根据农业生产用肥变化趋势和市场调控需要,继续加大对农业的投入,进一步落实农民增收各项政策措施,强化储备化肥管理,着力抓好市场调控,促进流通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流通效率和服务水平。重点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以省级储备调控为重点,做好市场供应和价格稳定
加强省级储备化肥管理,不定期对储备化肥购销、仓储、质量、数量情况进行检查,确保储备化肥安全有效。密切关注国内外化肥市场动态和省内化肥市场供需形势,做到早发现苗头性、趋势性问题,早调控,省内局部一旦出现供应或价格波动,及时动用储备化肥平抑市场,充分发挥储备化肥对市场的调控作用。
(二)以加大项目扶持为手段,加快化肥企业发展壮大
扶持有一定规模的化肥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完善企业物流中心等基础设施、提升企业管理水平、不断创新化肥流通新模式,积极采用网购等电子商务模式,降低流通成本,提高流通效率,真正让利于农民。
(三)以部门和协会联手为合力,加强化肥市场规范管理
在春耕、夏播、秋播等用肥旺季,会同省级有关部门,加强化肥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对假冒伪劣化肥打击力度。充分发挥农资协会的作用,规范化肥流通企业经营行为,让农民方便快捷安全地买到货真价廉的化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