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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公共政策营销在西方公共管理理论中已有系统讨论并在实践中广为应用,但在我国公共管理中关注很少且应用面窄,除了理论引进的时滞性因素,也一定程度上与我国的体制制约有关。我国的政治体制表现为同心圆轴心驱动结构,这种体制束缚了公共政策营销的价值,固化和切割着政策共同体,限制了政策营销的空间,使政策营销格局僵化,并容易诱发恶性营销行为。公共政策营销必须按照市场逻辑而非权力支配逻辑运行,要引导和约束其规范化和科学化,有必要对政治体制细节进行调整,着重于强化公共管理成本监控,分划和分类政策供给责任,重构政策共同体,强化公共管理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机制,分类应对并利用多元化的公共政策营销渠道,构建地方政府间竞争的监管机制和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