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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现代社会,社会组织面临着能力有限、管理不科学、缺少公共话语权等诸多困境,因此社会组织公益联盟应运而生,以实现“资源共享、利益共沾、战略共建”。本文以“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为切入点,分析聯盟的功能定位、组织架构与运作模式,重点论述其内外部资源的获取路径,最后对社会组织公益联盟的未来发展进行路径分析及愿景展望。
[关键词]社会组织公益联盟;定位;功能路径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4.122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4-0-02
1 研究背景
近年来,社会组织数量剧增且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能力有限、资源获取途径缺乏、管理不科学等诸多困境。联盟作为社会组织合作的一种高级形式,可以有效解决社会组织势单力薄“孤军奋战”的局面,具有整合、联结、引领、培育与承接等正向价值。
苏州市女性社会组织众多,截至2016年底,活跃在全市城乡的开展家庭建设、儿童关爱、妇女维权、妇女发展、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的各类女性社会组织有1万多家。在这众多的社会组织中,不少机构定位模糊,在机构管理和项目运作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仅靠机构自身无法很好地解决;且机构缺少话语权,与政府沟通、对话的渠道比较缺乏。因此,由苏州市妇联打造的“吴地芬芳”巾帼公益联盟应运而生,团结各类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社会组织,更好地实现机构和妇联系统优势资源的对接,让更多的妇儿家庭受益。
2 社会组织公益联盟的含义与产生背景
2.1 社会组织公益联盟的概念界定
社会组织公益联盟又被称为“NGO联盟”“非政府组织联盟”等,在现有的研究中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的概念界定,但内涵大致相同。国外有学者从NGO联盟应当具备的基本要素角度进行定义:NGO联盟是成员共同贡献资源,接受彼此目标,共同分担环境压力和风险的组织。也有学者认为非政府组织联盟是非政府组织的联合体,它有明确的超越单个成员组织边界的宗旨和使命、联盟内外的集体行动、常态组织结合的结构和形式。非政府组织在面对复杂的现实情况和难以摆脱的资源困境时,或出于自身能力建设的需要或出于解决跨区域(国)问题的必要,较优的选择便是联合。
2.2 政府购买服务与公益创投
社会组织公益联盟是在政府购买服务与公益创投等政策背景下生存与发展起来的。“政府购买服务”(Purchase of Service Contracting,POSC)是指政府将原来由自己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来承接,是一种“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2014年至2015年,苏州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并出台了《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2016年,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的试点方案。目前,江苏省苏州市的9个街道(乡镇)已启动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采取“街道打包、社区落地”的方法,有重点、有步骤地扩大政府购买服务。
此外,苏州市的公益创投活动也有条不紊地持续进行。“公益创投”(Venture Philanthropy)是一种新型的公益伙伴关系和慈善投资模式,资助者与公益组织合作的长期性和参与性是“公益创投”的重要特征,它强调资助方与受资助方不再是简单的捐赠关系,更重要的是与被投资人建立长期的、深入参与的合作伙伴关系。2014年至2016年,苏州市妇联联合苏州市儿童少年基金会、苏州市德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举办了三届妇女儿童家庭公益项目微创投活动以及公益项目创意大赛等活动,三年合计投入经费145万元,有效促进了妇儿家庭公益活动的开展。
3 “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的定位与运作情况
3.1 “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的建立历程与功能定位
2015年12月,苏州市妇联在新落成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精心打造了女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苏州巾帼公益园。为了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2016年7月,苏州市妇联在妇女儿童中心成立了“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经过两轮的成员组织招募,其目前拥有118家成员组织,分别活跃在苏州市、县级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层级,针对妇女、儿童与家庭提供专业服务。以“1 N 108”的规模矩阵,构成“苏州妇联为核心、联合苏州妇联直属的县市区、被全市众多服务妇女儿童的社会组织环绕”的同心圆格局。
“吴地芬芳”巾帼公益联盟,是苏州女性社会组织与从事妇女、儿童、家庭社工服务的机构联合体,是打造的妇联服务女性社会组织的一个支持性组织和枢纽型平台。致力于整合妇联系统、公益组织各自的优势资源,提升服务能力,扩大联盟的影响,服务全市妇女儿童与家庭发展的需求。“吴地芬芳”巾帼公益联盟的成员组织按其服务领域可归为6大类,分别为妇女维权、妇女发展、儿童关爱、家庭建设、志愿服务、社区服务。
3.2 “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的组织架构与运作模式
3.2.1 专业委员会的建立
在“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成立初期,其主要进行联盟的组织建设与架构,包括专业委员会的分类分型与执行委员会的选举等;对成员组织进行摸底排查与信息汇总,获取成员组织的服务宗旨与专业发展方向、组织内人员变更情况、党员情况等信息。其委员会分为6个专业委员会,服务领域分别为妇女维权、妇女发展、儿童关爱、家庭建设、志愿服务与社区服务,包括总干事1名、专委会的主任与副主任各6名,共13名核心管理人员。通过专业委员会进行日常事务的管理、信息发布、活动开展与服务提供。 3.2.2 “党建 公益”的品牌建设
2017年,苏州巾帼公益园党支部、“吴地芬芳”巾帼公益联盟联合启动苏州市妇女儿童家庭党群服务计划,为全市妇女儿童家庭提供1 000多场公共服务活动。每季遴选90场活动,集结成册,不断提升引领全市女性社会组织服务妇儿家庭的能力。此外,1年4次的“公益伙伴日”与每年12月份开展的联盟成员组织招募均为联盟的常规性活动。
4 “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内外部资源获取路径
社会组织选择加入联盟的最本质原因之一是,期望从联盟中获得对自身生存与发展有益的资源。依据由美国学者麦卡锡和扎尔德提出的以“成本—收益的权衡是集体行动理论的核心”为理论核心命题的资源动员理论,“资源”可以是有形的物质资源,也可以是无形的非物质资源,前者包括金钱、组织、人力、通信设备,后者包括运动的合法性、忠诚度、认同度、灵活的动员策略等。
4.1 外部资源链接
4.1.1 政府资源
一方面,“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及时向成员组织传达政府购买服务与公益创投活动的讯息;另一方面,借助其平台,以联盟的名义争取政府购买服务的“综合包”,链接更多的政府资源。通常来讲,规模较大、服务能力与综合实力较强的社会组织更有机会获得政府层面的创投活动,且基于近年来年苏州市政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采取“街道打包、社区落地”措施等,致使服务项目多样、服务范围广泛的社会组织比服务对象单一、服务领域狭窄的社会组织更易承接到政府的项目资源。综合性与专业性的社会组织,采用“联盟取得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包’、继而由成员组织分工协作完成”的方式都能承接到活动项目。
4.1.2 妇联资源
妇联拥有众多资源可为“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所用,在孵化培育妇儿社会组织方面,妇联可以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好的生存发展平台,协助进行组织制度的规范化梳理,帮助组织转型并进行组织评估等;在政策倡导与媒体宣传方面,妇联为成员组织提供政策形势分析与指导,并利用新闻报道、“1 N 108”微信矩阵等手段对联盟及成员组织进行宣传,扩大联盟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能力提升方面,妇联利用其强大的组织建设能力与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专业技能,进行人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交流访问等,帮助成员组织健康成长;在项目开发方面,妇联为联盟成员组织提供项目支持,为成立时间较短、缺乏项目投标经验的组织提供项目申报与运作等方面的指导与综合评估。此外,苏州市妇联每年联合市儿少基金会等其他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家庭公益项目微创投活动,全市2 000多个“妇女儿童之家”作为活动场地免费为成员组织提供。
4.1.3 社会资源
“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链接到的社会资源主要是企业资源,利用联盟的优秀公益项目吸引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機构在内的企业的资金支持。对于公益组织来说,企业拥有雄厚的财力、物力,这对顺利开展公益活动来说如虎添翼。对于企业来说,参与公益事业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内容之一,还是企业回报社会、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如2016年苏州市第三届妇女儿童家庭公益服务项目微创投活动,在爱心单位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宁波银行、苏州银行、恒丰银行以及市儿少基金会的积极参与下,共出资85万元,支持包括16个入围项目在内的17个项目落地实施。
4.2 内部“资源库”的建立
在链接外部资源的同时,“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的成员组织自荐优质资源,在联盟内部组建“资源库”,互惠合作。“资源库”涵盖人、财、物等多个方面。①人力资源,包括社工、志愿者,以及社工督导、心理咨询师、国学老师等各领域的专家。②服务对象资源,一是潜在服务对象信息的共享,包括定位服务对象所在地、服务对象所需服务内容、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在“社区服务社会化”政策推进过程中,有许多服务落地的街道或社区均可作为挖掘服务对象的优质选区;二是服务对象的转介,在某一组织为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自身专业服务已无法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或者服务对象的需求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可将此服务对象转介给其他组织。此外,“资源库”还是资金、项目、信息等的集合。
5 促进社会组织公益联盟更好发展的途径
5.1 完善制度建设,引入竞争机制
首先,相关人员要制定联盟管理制度,规范组织运行,包括联盟章程、联盟管理办法、联盟成员招募制度、工作制度及行为规范等,涵盖从联盟成员的招募到服务再到追踪考评的全过程。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加大对绩效和成果的关注。联盟作为一个集体,如果能够加强对绩效、财务、成果方面的管理,对成员就能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此外,要引入奖惩机制与准入退出机制,奖惩机制是加强联盟管理的重要手段,奖励与惩罚不仅要针对联盟内的组织,还要针对联盟内的个人,尤其是掌握联盟重要权力的核心管理人员,使其慎用手中的权力,专注为联盟服务,并且可以在他们作出违反联盟利益的行为时,迅速作出反应。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的完善可以保证联盟顺利运作,敦促联盟成员遵守规章制度,增强联盟的活力,使联盟更有创造性与竞争性,也将那些违反联盟制度,或长期不参加联盟活动的“搭便车”者淘汰出联盟。
5.2 打造特色品牌,扩大联盟影响力
前期加强宣传,联盟通过设计联盟标志、成员佩戴徽章、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将其理念具象化,树立自己的形象标志,使公众对联盟更加熟知与了解;后期树立品牌意识,借助项目平台,举办联盟特色公益服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品牌化的方式提高知名度,获得公众的认可和支持;此外,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报道联盟运行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事例、优秀组织,进一步扩大联盟的影响力,提升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热情。
5.3 督促成员组织自律,提升公共话语权
成员组织在联盟中不可一味地索取,应加强自律,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做好自己,尽善尽美地提供专业服务。社会组织要管理好从业人员与志愿者队伍,规范运作、良性发展,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其次,为联盟、所属专委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积极参与联盟活动。再次,要有作为联盟成员的主体意识,自觉维护联盟的形象,做好对联盟以及自身的宣传。最后,积极向联盟反馈自身在实践活动中的有益经验,对联盟的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在运作过程中,联盟要收集成员组织的反馈意见、服务对象的诉求信息等,与政府沟通,向社会各方进行反映,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政策的完善与公益生态环境的改良,切实支持女性社会组织发展好、服务好社会。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玉生,罗丹.国外NGO联盟研究述评[J].中国行政管理,2014(3).
[2]罗丹.自组织理论视角下非政府组织联盟成因及其管理启示——以广西公益联盟为例[D].南宁:广西大学,2014.
[3]赵立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民间组织发展[J].行政论坛,2009(2).
[4]王玉生,盛志宏,李燕.网络公益组织资源动员策略探析——以广西公益联盟的成员组织为例[J].学术论坛,2014(8).
[关键词]社会组织公益联盟;定位;功能路径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4.122
[中图分类号]C9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0194(2017)14-0-02
1 研究背景
近年来,社会组织数量剧增且发展迅速,但同时也面临着能力有限、资源获取途径缺乏、管理不科学等诸多困境。联盟作为社会组织合作的一种高级形式,可以有效解决社会组织势单力薄“孤军奋战”的局面,具有整合、联结、引领、培育与承接等正向价值。
苏州市女性社会组织众多,截至2016年底,活跃在全市城乡的开展家庭建设、儿童关爱、妇女维权、妇女发展、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的各类女性社会组织有1万多家。在这众多的社会组织中,不少机构定位模糊,在机构管理和项目运作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仅靠机构自身无法很好地解决;且机构缺少话语权,与政府沟通、对话的渠道比较缺乏。因此,由苏州市妇联打造的“吴地芬芳”巾帼公益联盟应运而生,团结各类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社会组织,更好地实现机构和妇联系统优势资源的对接,让更多的妇儿家庭受益。
2 社会组织公益联盟的含义与产生背景
2.1 社会组织公益联盟的概念界定
社会组织公益联盟又被称为“NGO联盟”“非政府组织联盟”等,在现有的研究中没有对其进行明确的概念界定,但内涵大致相同。国外有学者从NGO联盟应当具备的基本要素角度进行定义:NGO联盟是成员共同贡献资源,接受彼此目标,共同分担环境压力和风险的组织。也有学者认为非政府组织联盟是非政府组织的联合体,它有明确的超越单个成员组织边界的宗旨和使命、联盟内外的集体行动、常态组织结合的结构和形式。非政府组织在面对复杂的现实情况和难以摆脱的资源困境时,或出于自身能力建设的需要或出于解决跨区域(国)问题的必要,较优的选择便是联合。
2.2 政府购买服务与公益创投
社会组织公益联盟是在政府购买服务与公益创投等政策背景下生存与发展起来的。“政府购买服务”(Purchase of Service Contracting,POSC)是指政府将原来由自己直接举办的、为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提供服务的事项,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交由社会组织来承接,是一种“政府承担、定向委托、合同管理、评估兑现”的新型公共服务提供方式。
2014年至2015年,苏州市人民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推动政府部分职能向社会转移的工作意见》的通知,并出台了《苏州市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实施意见》及其实施细则(试行),全面规范和推进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工作。2016年,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的试点方案。目前,江苏省苏州市的9个街道(乡镇)已启动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采取“街道打包、社区落地”的方法,有重点、有步骤地扩大政府购买服务。
此外,苏州市的公益创投活动也有条不紊地持续进行。“公益创投”(Venture Philanthropy)是一种新型的公益伙伴关系和慈善投资模式,资助者与公益组织合作的长期性和参与性是“公益创投”的重要特征,它强调资助方与受资助方不再是简单的捐赠关系,更重要的是与被投资人建立长期的、深入参与的合作伙伴关系。2014年至2016年,苏州市妇联联合苏州市儿童少年基金会、苏州市德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共同举办了三届妇女儿童家庭公益项目微创投活动以及公益项目创意大赛等活动,三年合计投入经费145万元,有效促进了妇儿家庭公益活动的开展。
3 “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的定位与运作情况
3.1 “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的建立历程与功能定位
2015年12月,苏州市妇联在新落成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精心打造了女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苏州巾帼公益园。为了更好地保障妇女儿童的权益,2016年7月,苏州市妇联在妇女儿童中心成立了“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经过两轮的成员组织招募,其目前拥有118家成员组织,分别活跃在苏州市、县级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各层级,针对妇女、儿童与家庭提供专业服务。以“1 N 108”的规模矩阵,构成“苏州妇联为核心、联合苏州妇联直属的县市区、被全市众多服务妇女儿童的社会组织环绕”的同心圆格局。
“吴地芬芳”巾帼公益联盟,是苏州女性社会组织与从事妇女、儿童、家庭社工服务的机构联合体,是打造的妇联服务女性社会组织的一个支持性组织和枢纽型平台。致力于整合妇联系统、公益组织各自的优势资源,提升服务能力,扩大联盟的影响,服务全市妇女儿童与家庭发展的需求。“吴地芬芳”巾帼公益联盟的成员组织按其服务领域可归为6大类,分别为妇女维权、妇女发展、儿童关爱、家庭建设、志愿服务、社区服务。
3.2 “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的组织架构与运作模式
3.2.1 专业委员会的建立
在“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成立初期,其主要进行联盟的组织建设与架构,包括专业委员会的分类分型与执行委员会的选举等;对成员组织进行摸底排查与信息汇总,获取成员组织的服务宗旨与专业发展方向、组织内人员变更情况、党员情况等信息。其委员会分为6个专业委员会,服务领域分别为妇女维权、妇女发展、儿童关爱、家庭建设、志愿服务与社区服务,包括总干事1名、专委会的主任与副主任各6名,共13名核心管理人员。通过专业委员会进行日常事务的管理、信息发布、活动开展与服务提供。 3.2.2 “党建 公益”的品牌建设
2017年,苏州巾帼公益园党支部、“吴地芬芳”巾帼公益联盟联合启动苏州市妇女儿童家庭党群服务计划,为全市妇女儿童家庭提供1 000多场公共服务活动。每季遴选90场活动,集结成册,不断提升引领全市女性社会组织服务妇儿家庭的能力。此外,1年4次的“公益伙伴日”与每年12月份开展的联盟成员组织招募均为联盟的常规性活动。
4 “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内外部资源获取路径
社会组织选择加入联盟的最本质原因之一是,期望从联盟中获得对自身生存与发展有益的资源。依据由美国学者麦卡锡和扎尔德提出的以“成本—收益的权衡是集体行动理论的核心”为理论核心命题的资源动员理论,“资源”可以是有形的物质资源,也可以是无形的非物质资源,前者包括金钱、组织、人力、通信设备,后者包括运动的合法性、忠诚度、认同度、灵活的动员策略等。
4.1 外部资源链接
4.1.1 政府资源
一方面,“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及时向成员组织传达政府购买服务与公益创投活动的讯息;另一方面,借助其平台,以联盟的名义争取政府购买服务的“综合包”,链接更多的政府资源。通常来讲,规模较大、服务能力与综合实力较强的社会组织更有机会获得政府层面的创投活动,且基于近年来年苏州市政府全面推进社区服务社会化试点、采取“街道打包、社区落地”措施等,致使服务项目多样、服务范围广泛的社会组织比服务对象单一、服务领域狭窄的社会组织更易承接到政府的项目资源。综合性与专业性的社会组织,采用“联盟取得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包’、继而由成员组织分工协作完成”的方式都能承接到活动项目。
4.1.2 妇联资源
妇联拥有众多资源可为“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所用,在孵化培育妇儿社会组织方面,妇联可以为社会组织提供更好的生存发展平台,协助进行组织制度的规范化梳理,帮助组织转型并进行组织评估等;在政策倡导与媒体宣传方面,妇联为成员组织提供政策形势分析与指导,并利用新闻报道、“1 N 108”微信矩阵等手段对联盟及成员组织进行宣传,扩大联盟的知名度与影响力;在能力提升方面,妇联利用其强大的组织建设能力与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专业技能,进行人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交流访问等,帮助成员组织健康成长;在项目开发方面,妇联为联盟成员组织提供项目支持,为成立时间较短、缺乏项目投标经验的组织提供项目申报与运作等方面的指导与综合评估。此外,苏州市妇联每年联合市儿少基金会等其他组织开展妇女儿童家庭公益项目微创投活动,全市2 000多个“妇女儿童之家”作为活动场地免费为成员组织提供。
4.1.3 社会资源
“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链接到的社会资源主要是企业资源,利用联盟的优秀公益项目吸引包括保险公司、证券公司、银行等金融機构在内的企业的资金支持。对于公益组织来说,企业拥有雄厚的财力、物力,这对顺利开展公益活动来说如虎添翼。对于企业来说,参与公益事业不仅是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内容之一,还是企业回报社会、塑造良好社会形象的重要手段。如2016年苏州市第三届妇女儿童家庭公益服务项目微创投活动,在爱心单位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农业银行、宁波银行、苏州银行、恒丰银行以及市儿少基金会的积极参与下,共出资85万元,支持包括16个入围项目在内的17个项目落地实施。
4.2 内部“资源库”的建立
在链接外部资源的同时,“吴地芬芳”苏州巾帼公益联盟的成员组织自荐优质资源,在联盟内部组建“资源库”,互惠合作。“资源库”涵盖人、财、物等多个方面。①人力资源,包括社工、志愿者,以及社工督导、心理咨询师、国学老师等各领域的专家。②服务对象资源,一是潜在服务对象信息的共享,包括定位服务对象所在地、服务对象所需服务内容、负责人联系方式等,在“社区服务社会化”政策推进过程中,有许多服务落地的街道或社区均可作为挖掘服务对象的优质选区;二是服务对象的转介,在某一组织为其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过程中,如果出现自身专业服务已无法满足服务对象的需求,或者服务对象的需求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可将此服务对象转介给其他组织。此外,“资源库”还是资金、项目、信息等的集合。
5 促进社会组织公益联盟更好发展的途径
5.1 完善制度建设,引入竞争机制
首先,相关人员要制定联盟管理制度,规范组织运行,包括联盟章程、联盟管理办法、联盟成员招募制度、工作制度及行为规范等,涵盖从联盟成员的招募到服务再到追踪考评的全过程。同时,要做好信息公开,加大对绩效和成果的关注。联盟作为一个集体,如果能够加强对绩效、财务、成果方面的管理,对成员就能起到模范带头的作用。此外,要引入奖惩机制与准入退出机制,奖惩机制是加强联盟管理的重要手段,奖励与惩罚不仅要针对联盟内的组织,还要针对联盟内的个人,尤其是掌握联盟重要权力的核心管理人员,使其慎用手中的权力,专注为联盟服务,并且可以在他们作出违反联盟利益的行为时,迅速作出反应。严格的准入退出机制的完善可以保证联盟顺利运作,敦促联盟成员遵守规章制度,增强联盟的活力,使联盟更有创造性与竞争性,也将那些违反联盟制度,或长期不参加联盟活动的“搭便车”者淘汰出联盟。
5.2 打造特色品牌,扩大联盟影响力
前期加强宣传,联盟通过设计联盟标志、成员佩戴徽章、分发宣传手册等方式将其理念具象化,树立自己的形象标志,使公众对联盟更加熟知与了解;后期树立品牌意识,借助项目平台,举办联盟特色公益服务活动,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通过品牌化的方式提高知名度,获得公众的认可和支持;此外,还可以通过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宣传报道联盟运行过程中涌现的典型事例、优秀组织,进一步扩大联盟的影响力,提升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的热情。
5.3 督促成员组织自律,提升公共话语权
成员组织在联盟中不可一味地索取,应加强自律,做好以下几点。首先,做好自己,尽善尽美地提供专业服务。社会组织要管理好从业人员与志愿者队伍,规范运作、良性发展,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其次,为联盟、所属专委会做出应有的贡献,积极参与联盟活动。再次,要有作为联盟成员的主体意识,自觉维护联盟的形象,做好对联盟以及自身的宣传。最后,积极向联盟反馈自身在实践活动中的有益经验,对联盟的发展建言献策。同时,在运作过程中,联盟要收集成员组织的反馈意见、服务对象的诉求信息等,与政府沟通,向社会各方进行反映,在一定程度上推进政策的完善与公益生态环境的改良,切实支持女性社会组织发展好、服务好社会。
主要参考文献
[1]王玉生,罗丹.国外NGO联盟研究述评[J].中国行政管理,2014(3).
[2]罗丹.自组织理论视角下非政府组织联盟成因及其管理启示——以广西公益联盟为例[D].南宁:广西大学,2014.
[3]赵立波.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推进民间组织发展[J].行政论坛,2009(2).
[4]王玉生,盛志宏,李燕.网络公益组织资源动员策略探析——以广西公益联盟的成员组织为例[J].学术论坛,20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