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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从熟练掌握合同文件、主动把握索赔机会、注意收集索赔证据、准确合理计算索赔数据、及时提交索赔报告、积极预防反索赔等方面,系统分析了索赔要领和注意事项,以帮助承包人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提高利润率。
关键词:项目管理; 索赔; 合同; 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索赔是承包人挽回成本损失、获得利润、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承包人索赔水平的高低,反应了承包人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也決定着承包人利益与否。实际工程中有经验的承包人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入增加10%以上,甚至更多,而通常情况下承包人的正常利润不会超过工程造价的10%。“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低中标、高索赔”也是众多承包人的成功“法宝”和惯例做法。那么怎样才能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熟练掌握合同文件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承包商有权就事件、内容、程序进行索赔,都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一般周期长、标的额大,合同的履行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交通、物价、法律等多方面影响,往往不同事件之间逻辑关系复杂,同一事件中合同双方责任交织,索赔机会稍纵即逝,这就要求承包人对合同文件,尤其对索赔事件、索赔内容、索赔程序等主要内容详细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在第一时间从错综复杂的合同关系中发现索赔点、收集索赔证据,提出索赔。
1、合同文件内容及次序
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等。这些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2、索赔事件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的,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的,也可能是第三方行为导致的。通常情况下引起承包人索赔事件主要有:发包人违约、不可抗力、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师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等。
二、主动把握索赔机会
1、积极利用投标策略
承包人在投标和签约是一般都要运用一定的投标报价策略,以求在投标和签约时让发包人可以接受,中标后又能获得更多利润,其中比较常见的是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即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承包人要认真收集分析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证据,如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安排现场专业人员和前期投标专业人员深入沟通,以充分利用投标策略,主动创造索赔条件。如由于招标人的设计图纸不够详细,而采用暂估的工程量进行招标,如投标人预计该工程量有可能大幅增加,就会在投标时将该项单价报高,而将其他有可能减少甚至取消的工程量单价报低;或者招标人在招标时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不准确,如将2000³混凝土误算为200³,投标人则可以对该项目报高价,适当调低其他单价;或者招标人在招标时对某项清单描述不够精确,承包人可以将其报低价,在履约时承包人可以在不违约的前提下,说服发包人调换档次较高的产品。
2主动创造索赔条件
同时,承包人要安排造价人员对中标的工程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将所有清单报价适当归类,划分为盈利较大的清单、盈利一般的清单、不盈利甚至亏损的清单等,并认真分析出哪些清单有可能发生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项目情况,引导发包人对盈利一般或不盈利的清单变更施工方法或材料,而对盈利较大的清单则引导发包人变更增加工程量。
3、不遗漏索赔机会
如果条件允许,应当针对项目本身配备业务娴熟的专职造价工程师,全程跟踪参与前期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准备、现场管理、后期结算等关键环节,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索赔机会,以提高索赔成功率,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
三、注意收集索赔证据
索赔证据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经济利益,不论是风险事件的发生,还是发包人不能完成合同工作,都必须有索赔证据作为依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可能成立。索赔证据主要包括合同文件、往来信件、会议纪要、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证等。
1、索赔证据的收集要注意有的放矢
如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尤其要注意收集施工期内省、市各级行业建设管理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信息或调整系数,有关部门对各种规费、税金的调整文件等;涉及发包人未及时提供施工条件、为及时交付图纸、不良气候条件或长时间停水停电等导致工期拖延的,要注意做好停水停电记录、气象条件记录、双方来往信函等,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做好现场影像记录;发包人要求增加工程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单价的,要注意收集采购、租赁有关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的凭证或合同等。
2、索赔证据的收集还要注意及时性
需要办理施工现场签证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作出现场记录,并在第一时间要求监理人签字确认;对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有关材料提交给监理人后超过一定时间,监理人既未签字确认,又未提反对意见的视为认可,要做好记录并保留相关证据。且不可可积少成多后再进行签证,一旦后补签证出现梗阻,将给索赔带来很大被动。
四、准确合理计算索赔数据
承包商索赔内容一包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和利润补偿。在同一合同条件下,不同的索赔事件,可索赔内容是不一样的。如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合格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等,承包人有权对工期、费用进行索赔,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合理的利润;施工场地发现文物、不可抗力等,承包人有权对工期、费用进行索赔;而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则只能得到费用补偿。
1、索赔数据的计算应当坚持准确性原则
索赔费用内容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分包费、融资成本和利润等多个方面,应当结合索赔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按照各自计算方法逐一精确计算做到不重不漏。工期索赔往往涉及共同延误问题,要认真分析初始延误责任及其对工期、费用和利润的影响。如工期紧迫,工期违约金金额较高,可采用网络图分析法进行精确计算;如无提前工期奖又不涉嫌工期违约,可采用比例计算法,或直接将其折算为费用。
2、索赔数据的计算还应当坚持合理性原则
既考虑到国家有关规定,也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不切实际的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不仅不会得到认可,往往还会导致业主和工程师的反感,以致弄巧成拙。如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为人工工日的30%~50%;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切忌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和过小过多的频繁索赔,对一些事实清楚、损失价值不大的事件,可做短平快处理,并适当妥协,不可因小失大。
五、及时提出索赔报告
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合同中对索赔意向、索赔通知的提交等都有明确的索赔程序规定,超过规定时间未提出索赔的,丧失相关索赔权利,索赔处理得不及时,承包人的索赔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索赔积累的结果会导致其资金困难;此外,在索赔的初期和中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往来,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会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以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索赔文件及其根据说明材料连篇累牍,大大增加了索赔处理的困难,因此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
六、积极预防反索赔
发包人的反索赔包括发包人就承包商违约的索赔和发包人就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反驳两个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确保工程质量、工期,以自己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对方的尊重和认可。这样即使承包商存在个别违约行为,只要情节较轻,没给发包人造成重大影响,一般都能得到发包人谅解,同时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件也能得到较快、较满意的批复。
另外承包商在提出索赔时要实事求是、考虑周详、措辞严谨、做到实事清楚、依据充分、证据确凿、时间恰当。以避免索赔被发包人否决,争取索赔一件成功一件。
关键词:项目管理; 索赔; 合同; 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TU723文献标识码: A
索赔是承包人挽回成本损失、获得利润、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手段。承包人索赔水平的高低,反应了承包人项目管理水平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也決定着承包人利益与否。实际工程中有经验的承包人通过成功的索赔能使工程收入增加10%以上,甚至更多,而通常情况下承包人的正常利润不会超过工程造价的10%。“低价中标、高价结算”、“低中标、高索赔”也是众多承包人的成功“法宝”和惯例做法。那么怎样才能提高索赔的成功率呢,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熟练掌握合同文件
工程索赔是承包商合同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承包商有权就事件、内容、程序进行索赔,都应当以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一般周期长、标的额大,合同的履行受地形、地质、水文、气象、交通、物价、法律等多方面影响,往往不同事件之间逻辑关系复杂,同一事件中合同双方责任交织,索赔机会稍纵即逝,这就要求承包人对合同文件,尤其对索赔事件、索赔内容、索赔程序等主要内容详细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合同履行过程中能在第一时间从错综复杂的合同关系中发现索赔点、收集索赔证据,提出索赔。
1、合同文件内容及次序
合同文件主要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其他合同文件等。这些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般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2、索赔事件
索赔的性质属于经济补偿行为,而不是惩罚,索赔属于正确履行合同的正当权利要求。索赔方所受到的损害,与索赔方的行为并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可以是一定行为造成的,也可能是不可抗力事件引起,可以是对方当事人的行为造成的,也可能是第三方行为导致的。通常情况下引起承包人索赔事件主要有:发包人违约、不可抗力、合同缺陷、合同变更、工程师指令、其他第三方原因等。
二、主动把握索赔机会
1、积极利用投标策略
承包人在投标和签约是一般都要运用一定的投标报价策略,以求在投标和签约时让发包人可以接受,中标后又能获得更多利润,其中比较常见的是不平衡报价法。不平衡报价即一个工程项目的投标报价,在总报价基本确定后,通过调整内部各个项目的报价,以期既不提高总价,不影响中标,又能在结算时得到更理想的经济效益。承包人要认真收集分析招标投标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证据,如招标文件、招标答疑、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安排现场专业人员和前期投标专业人员深入沟通,以充分利用投标策略,主动创造索赔条件。如由于招标人的设计图纸不够详细,而采用暂估的工程量进行招标,如投标人预计该工程量有可能大幅增加,就会在投标时将该项单价报高,而将其他有可能减少甚至取消的工程量单价报低;或者招标人在招标时对工程量清单的计算不准确,如将2000³混凝土误算为200³,投标人则可以对该项目报高价,适当调低其他单价;或者招标人在招标时对某项清单描述不够精确,承包人可以将其报低价,在履约时承包人可以在不违约的前提下,说服发包人调换档次较高的产品。
2主动创造索赔条件
同时,承包人要安排造价人员对中标的工程报价进行详细分析,将所有清单报价适当归类,划分为盈利较大的清单、盈利一般的清单、不盈利甚至亏损的清单等,并认真分析出哪些清单有可能发生变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项目情况,引导发包人对盈利一般或不盈利的清单变更施工方法或材料,而对盈利较大的清单则引导发包人变更增加工程量。
3、不遗漏索赔机会
如果条件允许,应当针对项目本身配备业务娴熟的专职造价工程师,全程跟踪参与前期投标、合同签订、工程准备、现场管理、后期结算等关键环节,确保不放过任何一个索赔机会,以提高索赔成功率,获得更大的利润空间。
三、注意收集索赔证据
索赔证据涉及到当事人双方经济利益,不论是风险事件的发生,还是发包人不能完成合同工作,都必须有索赔证据作为依据,证据不足或没有证据,索赔就不可能成立。索赔证据主要包括合同文件、往来信件、会议纪要、进度计划和具体的进度以及项目现场的有关文件,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官方的物价指数、工资指数,各种会计核算资料,材料采购、订货、运输、进场、使用方面的凭证等。
1、索赔证据的收集要注意有的放矢
如采用可调价格的合同,尤其要注意收集施工期内省、市各级行业建设管理部门及其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人工成本信息、机械台班单价信息或调整系数,有关部门对各种规费、税金的调整文件等;涉及发包人未及时提供施工条件、为及时交付图纸、不良气候条件或长时间停水停电等导致工期拖延的,要注意做好停水停电记录、气象条件记录、双方来往信函等,如果条件允许还可以做好现场影像记录;发包人要求增加工程量,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单价的,要注意收集采购、租赁有关材料、工程设备、机械的凭证或合同等。
2、索赔证据的收集还要注意及时性
需要办理施工现场签证的,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作出现场记录,并在第一时间要求监理人签字确认;对在合同中已有约定,有关材料提交给监理人后超过一定时间,监理人既未签字确认,又未提反对意见的视为认可,要做好记录并保留相关证据。且不可可积少成多后再进行签证,一旦后补签证出现梗阻,将给索赔带来很大被动。
四、准确合理计算索赔数据
承包商索赔内容一包包括工期索赔、费用索赔和利润补偿。在同一合同条件下,不同的索赔事件,可索赔内容是不一样的。如发包人未按时提供图纸,发包人提供的基准资料错误,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合格给承包人造成损失等,承包人有权对工期、费用进行索赔,并要求发包人支付合理的利润;施工场地发现文物、不可抗力等,承包人有权对工期、费用进行索赔;而发包人不按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则只能得到费用补偿。
1、索赔数据的计算应当坚持准确性原则
索赔费用内容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分包费、融资成本和利润等多个方面,应当结合索赔事件造成的实际损失,按照各自计算方法逐一精确计算做到不重不漏。工期索赔往往涉及共同延误问题,要认真分析初始延误责任及其对工期、费用和利润的影响。如工期紧迫,工期违约金金额较高,可采用网络图分析法进行精确计算;如无提前工期奖又不涉嫌工期违约,可采用比例计算法,或直接将其折算为费用。
2、索赔数据的计算还应当坚持合理性原则
既考虑到国家有关规定,也应当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不切实际的索赔要求通常情况下不仅不会得到认可,往往还会导致业主和工程师的反感,以致弄巧成拙。如增加工作内容的人工费应按照计日工费计算,而停工损失费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损失按窝工费计算,窝工费的标准双方应在合同中约定,一般为人工工日的30%~50%;当工作内容增加引起设备费索赔时,设备费的标准按机械台班费计算,因窝工引起的设备费索赔,当施工机械属于施工企业自有时,按照机械折旧费计算索赔费用,当施工机械是施工企业从外部租赁,索赔费用的标准按照设备租赁费计算。切忌不切实际的过高要求和过小过多的频繁索赔,对一些事实清楚、损失价值不大的事件,可做短平快处理,并适当妥协,不可因小失大。
五、及时提出索赔报告
索赔事件发生后,索赔的提出应当及时,索赔的处理也应当及时。合同中对索赔意向、索赔通知的提交等都有明确的索赔程序规定,超过规定时间未提出索赔的,丧失相关索赔权利,索赔处理得不及时,承包人的索赔长期得不到合理解决,索赔积累的结果会导致其资金困难;此外,在索赔的初期和中期,可能只是普通的信件往来,拖到后期综合索赔,将会使矛盾进一步复杂化,往往还牵涉到利息、预期利润补偿、工程结算以及责任的划分、质量的处理等,索赔文件及其根据说明材料连篇累牍,大大增加了索赔处理的困难,因此尽量将单项索赔在执行过程中陆续加以解决。
六、积极预防反索赔
发包人的反索赔包括发包人就承包商违约的索赔和发包人就承包商提出的索赔进行反驳两个方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商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约,确保工程质量、工期,以自己务实的工作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赢得对方的尊重和认可。这样即使承包商存在个别违约行为,只要情节较轻,没给发包人造成重大影响,一般都能得到发包人谅解,同时承包商提出的索赔事件也能得到较快、较满意的批复。
另外承包商在提出索赔时要实事求是、考虑周详、措辞严谨、做到实事清楚、依据充分、证据确凿、时间恰当。以避免索赔被发包人否决,争取索赔一件成功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