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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政法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大部分公安院校已招录试点班学生。为了规范和加强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公安部于2008年印发了《关于制定公安院校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专业培养方案的意见》(以下简称《培养方案》),明确了各试点专业(方向)的培养目标、办学层次、课程设置、培养模式、考核办法等教学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