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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小说中的叙述者也许常常被读者们所忽视,而作者们恰恰对这种读者的心理(或习惯)加以利用,让叙述者在小说中发挥不可或缺的职能。在侦探小说中,叙述者的作用更是至关重要,对叙述者的视点选择直接影响到小说所要达到的惊险、悬疑的效果。因此对于侦探小说家来说,叙述者的选择是相当关键的。本文试通过对侦探小说中叙述者类型及所发挥的作用进行阐述。
[关键词] 侦探小说 叙述者 职能 视点
一、何谓叙述者
简单来说,叙述者是小说叙述行为的承担者,也就是讲述故事的人。叙述者并不简单的等于作者,叙述者可以完全不介入故事情节,可以以“我”的口吻作为“隐含作者”介入故事,也可以是小说中担任叙述职能的某一人物或几个人物。
通常读者常常会忽视叙述者的存在,或者有时候仅将其简单地视为小说的作者,但在很多情况下,叙述者的视角却会对小说的情节发展及小说所要产生的效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这方面,作者常常是通过精心的权衡,来选择最适合小说情节开展的叙述者的。
那么,叙述者具体在小说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二、叙述者在小说中的职能
按照热纳特的划分方法,叙述者有以下五种职能:
叙述职能:讲述故事。
管理职能:作用相当于作者,对文本结构进行组织和解说。
交际职能:设置与“在场、不在场或潜在的”受叙者的对话场。
证明职能:指出所叙内容的信息来源、可靠程度和叙述者的感情态度。
思想职能:叙述者直接介入,对人物、事件进行“权威性”的评价。(引自《小说叙事艺术》,P5)
作者根据具体需要选择小说的叙述者,来完成小说的叙述行为。而叙述者的选择又决定了人物的视点——不进入小说情节的全知性或限制性外视点,抑或是通过人物叙述的内视点(引自《小说叙事艺术》,P14),直接影响的故事的叙述效果。
那么,叙述者的选择对小说的展开到底起到怎样的作用呢?或者说,小说的类型对叙述者的选择上有什么特定的要求呢?以下,笔者试通过对侦探小说中叙述者的选择,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三、侦探小说中的叙述者
众所周知,侦探小说(或推理小说)注重制造悬念和紧张气氛以及较高的可信度,将读者的心紧密地拴在案件的进展过程中。为达到这种效果,叙述者最好是小说中的人物,而且最好是真正参与案件的关键人物(通常是最终破案的侦探),让读者紧随该人物的经历来获悉案件的进展,紧随着关键人物震惊、疑惑、思索、推理、与罪犯斗智斗勇,最后揭开疑团。
然而,这又会造成一个问题,就是案件的发生经常是先于关键人物(假设为侦探)的出场的,那么由谁来介绍案发的始末以及相关的背景呢?乃至关键人物的背景和经历,也都需要由一个“他者”来叙述。这样以来,没有一个全知性的视点,就很难让读者把握全局了。
面对人物视点选择上的矛盾,众多侦探小说作家精心地选择了叙述者。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1、不进入叙述情节的全知性视点叙述者。叙述者>人物。叙述者无所不知,且让读者知道比关键人物(侦探)更多。如(英)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大部分小说;(日)江户川乱步(日本侦探小说之父)、(日)横沟正史的大部分小说。
2、进入叙述情节的内视点叙述者。叙述者≥人物。叙述者为关键人物(侦探)身边的人物(见证人),对事件的背景、原委及关键人物的身份、行踪等进行叙述。叙述者常以第一人称“我”的身份出现,在小说中起到上述的叙述职能、管理职能、证明职能、思想职能等作用。这种叙述者可以给读者带来一个广阔的视野并增加故事的可信度。 如(英)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江户川乱步的《D坡杀人案》、《黑手帮》;横沟正史的《本阵杀人案》、《八墓村》、《恶魔吹着笛子来》等。
3、进入叙述情节的单视点叙述者。叙述者=人物。由小说关键人物(侦探或罪犯)担任叙述者。这种情况下读者与关键人物知道的一样多。这种例子似乎不多,笔者所知的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江户川乱步的《白发鬼》及横沟正史的《百亿遗产杀人事件》,由罪犯担任叙述者。
四、侦探小说中叙述者的作用
上述三类叙述者类型在侦探小说中所起的作用各有不同。
第一种“不进入叙述情节的全知性视点叙述者”,便于作者对小说的相关背景、社会影响等等做出客观的介绍,给小说情节的展开做铺垫;另一方面,便于对小说的各出场人物的刻画。然而,全知的叙述者较另外两种而言,在制造悬念及可信度方面稍稍不如。
第二种“进入叙述情节的内视点叙述者”在给读者提供广阔视野方面不逊于种,而且由于叙述者的“在场”,使故事在悬念和可靠程度上都得以增强。
第三种的“进入叙述情节的单视点叙述者”是侦探小说家较少采用的一种视点,因为视野相对局限于人物的經历,而很难顾及全局,但这种叙述视点却是最能营造悬念、惊险及给读者带来现场感的方式。
一部成功的侦探小说中惊险、悬疑的故事情节自然是关键的,但故事的叙述行为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如何将故事叙述得生动而不索然无味,作者在叙事的结构、风格、节奏上都做了精心的安排,而这一切往往都是通过叙述者来完成的。可见,叙述者在侦探小说中是发挥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刘世剑.《小说叙事艺术》.1998年,吉林大学出版社.
[2](日)石原千秋等.《読むための理論》.1991年,世织书房.
[3](英)阿瑟·柯南道尔著,俞步凡译.《福尔摩斯探案集》.2006年,译林出版社 .
[4](日)江户川乱步著,周晓华,龚志明等译.《乱步侦探作品集》.2002年,珠海出版社.
[5](日)横沟正史著,刘红译.《本阵杀人案》.2000年,珠海出版社.
[6](日)横沟正史著,刘红译.《八墓村》.2002年,珠海出版社 .
[7](日)横沟正史著,伟峥译.《恶魔吹着笛子来》.2002年,珠海出版社.
[8](日)横沟正史著,郭志兴译.《百亿遗产杀人事件》.1999年,内蒙古文化出版社.
[9](英)阿加莎·克里斯蒂著,张江云译.《罗杰疑案》.200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许静华:女,日本文学硕士研究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日语教师。
[关键词] 侦探小说 叙述者 职能 视点
一、何谓叙述者
简单来说,叙述者是小说叙述行为的承担者,也就是讲述故事的人。叙述者并不简单的等于作者,叙述者可以完全不介入故事情节,可以以“我”的口吻作为“隐含作者”介入故事,也可以是小说中担任叙述职能的某一人物或几个人物。
通常读者常常会忽视叙述者的存在,或者有时候仅将其简单地视为小说的作者,但在很多情况下,叙述者的视角却会对小说的情节发展及小说所要产生的效果产生决定性的影响。在这方面,作者常常是通过精心的权衡,来选择最适合小说情节开展的叙述者的。
那么,叙述者具体在小说中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呢?
二、叙述者在小说中的职能
按照热纳特的划分方法,叙述者有以下五种职能:
叙述职能:讲述故事。
管理职能:作用相当于作者,对文本结构进行组织和解说。
交际职能:设置与“在场、不在场或潜在的”受叙者的对话场。
证明职能:指出所叙内容的信息来源、可靠程度和叙述者的感情态度。
思想职能:叙述者直接介入,对人物、事件进行“权威性”的评价。(引自《小说叙事艺术》,P5)
作者根据具体需要选择小说的叙述者,来完成小说的叙述行为。而叙述者的选择又决定了人物的视点——不进入小说情节的全知性或限制性外视点,抑或是通过人物叙述的内视点(引自《小说叙事艺术》,P14),直接影响的故事的叙述效果。
那么,叙述者的选择对小说的展开到底起到怎样的作用呢?或者说,小说的类型对叙述者的选择上有什么特定的要求呢?以下,笔者试通过对侦探小说中叙述者的选择,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三、侦探小说中的叙述者
众所周知,侦探小说(或推理小说)注重制造悬念和紧张气氛以及较高的可信度,将读者的心紧密地拴在案件的进展过程中。为达到这种效果,叙述者最好是小说中的人物,而且最好是真正参与案件的关键人物(通常是最终破案的侦探),让读者紧随该人物的经历来获悉案件的进展,紧随着关键人物震惊、疑惑、思索、推理、与罪犯斗智斗勇,最后揭开疑团。
然而,这又会造成一个问题,就是案件的发生经常是先于关键人物(假设为侦探)的出场的,那么由谁来介绍案发的始末以及相关的背景呢?乃至关键人物的背景和经历,也都需要由一个“他者”来叙述。这样以来,没有一个全知性的视点,就很难让读者把握全局了。
面对人物视点选择上的矛盾,众多侦探小说作家精心地选择了叙述者。概括起来大致可以分为三种:
1、不进入叙述情节的全知性视点叙述者。叙述者>人物。叙述者无所不知,且让读者知道比关键人物(侦探)更多。如(英)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大部分小说;(日)江户川乱步(日本侦探小说之父)、(日)横沟正史的大部分小说。
2、进入叙述情节的内视点叙述者。叙述者≥人物。叙述者为关键人物(侦探)身边的人物(见证人),对事件的背景、原委及关键人物的身份、行踪等进行叙述。叙述者常以第一人称“我”的身份出现,在小说中起到上述的叙述职能、管理职能、证明职能、思想职能等作用。这种叙述者可以给读者带来一个广阔的视野并增加故事的可信度。 如(英)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江户川乱步的《D坡杀人案》、《黑手帮》;横沟正史的《本阵杀人案》、《八墓村》、《恶魔吹着笛子来》等。
3、进入叙述情节的单视点叙述者。叙述者=人物。由小说关键人物(侦探或罪犯)担任叙述者。这种情况下读者与关键人物知道的一样多。这种例子似乎不多,笔者所知的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罗杰疑案》,江户川乱步的《白发鬼》及横沟正史的《百亿遗产杀人事件》,由罪犯担任叙述者。
四、侦探小说中叙述者的作用
上述三类叙述者类型在侦探小说中所起的作用各有不同。
第一种“不进入叙述情节的全知性视点叙述者”,便于作者对小说的相关背景、社会影响等等做出客观的介绍,给小说情节的展开做铺垫;另一方面,便于对小说的各出场人物的刻画。然而,全知的叙述者较另外两种而言,在制造悬念及可信度方面稍稍不如。
第二种“进入叙述情节的内视点叙述者”在给读者提供广阔视野方面不逊于种,而且由于叙述者的“在场”,使故事在悬念和可靠程度上都得以增强。
第三种的“进入叙述情节的单视点叙述者”是侦探小说家较少采用的一种视点,因为视野相对局限于人物的經历,而很难顾及全局,但这种叙述视点却是最能营造悬念、惊险及给读者带来现场感的方式。
一部成功的侦探小说中惊险、悬疑的故事情节自然是关键的,但故事的叙述行为同样是不可忽视的。如何将故事叙述得生动而不索然无味,作者在叙事的结构、风格、节奏上都做了精心的安排,而这一切往往都是通过叙述者来完成的。可见,叙述者在侦探小说中是发挥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
参考文献:
[1]刘世剑.《小说叙事艺术》.1998年,吉林大学出版社.
[2](日)石原千秋等.《読むための理論》.1991年,世织书房.
[3](英)阿瑟·柯南道尔著,俞步凡译.《福尔摩斯探案集》.2006年,译林出版社 .
[4](日)江户川乱步著,周晓华,龚志明等译.《乱步侦探作品集》.2002年,珠海出版社.
[5](日)横沟正史著,刘红译.《本阵杀人案》.2000年,珠海出版社.
[6](日)横沟正史著,刘红译.《八墓村》.2002年,珠海出版社 .
[7](日)横沟正史著,伟峥译.《恶魔吹着笛子来》.2002年,珠海出版社.
[8](日)横沟正史著,郭志兴译.《百亿遗产杀人事件》.1999年,内蒙古文化出版社.
[9](英)阿加莎·克里斯蒂著,张江云译.《罗杰疑案》.200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
作者简介:
许静华:女,日本文学硕士研究生,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南国商学院日语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