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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是经济的核心。抗战时期,国民政府选择多头监管模式对金融业实施严厉的监管。监管面几乎涉及到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各个领域,其中,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分三个层次进行,即国家银行、商业银行、省县地方银行,对金融市场的监管主要集中在票据贴现市场、外汇市场、内汇市场和货币市场。抗战时期的金融监管主要靠行政命令来维系,忽视金融同业组织和金融机构本身的作用,致使战时金融监管在带来高收益的同时也引起了高昂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