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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本文通过政治学视角分析了高等学校治理中的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的发展和演变,通过对国外高校权力结构的发展和变化,总结了两种权力的阶段性发展,并将其划分为三个阶段,为以后学者进行相关研究提供基础。
关键词:高等学校治理;学术权力;行政权力
一、中世纪大学
1.博洛尼亚大学
9~11世纪,博洛尼亚等地已有一些法学教师在讲授法学知识。到11世纪,博洛尼亚和其他一些城市成为提供这类专业训练的首选之地。求学的来自同一地区的学生聚集一起,组成了民族团(nation),若干个民族团制定了自己的章程,选举了自己的会长(proctor)和各种管理人员,使自己的组织在法律形态方面逐渐完备起来。学生组成的行会组织(universities)就是今日的大学(university)的最初形态。
其民族团主要包括学生民族团和教师民族团,其中大部分教师由学生雇佣本地人担任,而来自意大利以外国家和地区的教师人数很少,因此其教师的势力与影响远不抵学生民族团。其民族团管理的事务主要有,其一,两大民族团成员选举各自的学生首领,称为rector(即现代欧洲大陆部分大学中的校长职位)。两位学生校长是大学的最高管理者以及大学制订的各项法律和规定的执行者。其二,两位校长轮流管理大学的行政、司法和教学等事务,其中最重要的权利是代表大学拥有司法权。学生校长的行为不但不受所在城市法律的约束,有权对本民族团以及整个大学的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特别是拥有司法裁定权,而且有权雇佣教师,规定教师的报酬。教师在上课时间、授课方式、学费等都接受学生的管理。
2.中世纪大学特权
通过以上的总结分析,中世纪大学具有以下五个特权:①居住权。中世纪大学的教师和学生很多都是外地人和外国人,他们不具有大学所在城市的市民权,因此需要获得居住权。②司法自治权。中世纪大学教师、学生和大学本身与外界的冲突很多,为了保护大学及其师生,大学被授予了独立的司法权。在与外界发生诉讼时,大学可以选择宗教法庭或大学法庭。③罢课权和迁徙权。④学位授予权。⑤免税、免役权。
二、美国殖民地时期的哈佛学院
文艺复兴运动、宗教改革和资产阶级革命广泛传播了反对封建专制王权统治与专制的天主教教会压迫的资产阶级革命思想。欧洲各国,尤其是英国一批又一批移民,将资产阶级的新思想带入北美殖民地,日后这种新思想对英国殖民地时期乃至今日的社会、文化、教育发生深刻的影响。
哈佛学院实行的是“双院制”治理模式,分别是学监和管理委员会。学监是由6名行政官员和6名律师组成,管理委员会是由校长及其同事构成。哈佛建校初期由学监负责筹建与管理事务,1650年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任命教职员和处理财务,学监委员会握有控制权。到18世纪末,哈佛的管理权才转入管理委员会手中,但此时管理委员会已变成一个校外人士主政的机构了。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其一,建立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清教徒属于加尔文教派(Calvinism),加尔文教派的基本信条之一就是世俗人士必须参与社会机构的管理和决策。其二,殖民地学院由种种非学者社群创立的。这些社群财力有限,学院不具备自治或独立的财政基础,必须求助于社会力量的支持。其三,在美国,教师群体在学院建立后才逐渐形成,在学院管理中缺乏发言权。
三、近代德国柏林大学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同时近代科学逐步建立,工业革命迅猛发展。1807年普鲁士战败,蒙受割地之辱,德意志四分五裂,哈勒、哥廷根等大学也随之失去。 1810年,柏林大学创建。
柏林大学的治理模式是教授治校。学术自治虽说是高等学校的权利,但实际上都掌握在教授—正教授的手里。主持讲座的教授一直是教学领域的主宰,他们还是科研领域的主宰,教授团体对学院和大学进行集体统治,主要垄断了课程、教师任用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决策权。正教授组成的教授会,每年在成员中选举校长、院长和大学评议会。但选举结果最终需要得到代表国家的教育部部长的确认。评议会下设各种专门委员会或任命相关负责人。
四、现代美国弗吉尼亚大学
由于独立战争的冲击和欧洲启蒙运动的强大影响,美国独立初期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非常流行,殖民地时期旧的高等教育传统观念开始改变,要求政府组建新的更为实用的高等学校的呼声日益高涨。经过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杰弗逊的努力,弗吉尼亚大学于1825年正式开学。
弗吉尼亚大学的治理模式是董事会制。这与其办学理念十分不开的,杰弗逊主张教会与国家分离的原则,极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创建真正公立的世俗的大学。主张建立一所培养负责国家具体事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领导者,而不是培养教室和讲道堂的演讲者的大学。它的校董事会由州长任命。弗吉尼亚大学的任何事务在任何时候要受到立法机关的控制。它的经费由州政府提供。
五、21世纪美国公立与私立高校
21世纪美国公立与私立高校的治理模式均为校董事会制,其特点主要有:
(1)董事会成员职业背景呈多样化特征。成员一般来自各行业,体现各方利益。
(2)从职位结构看,美国大学董事会通常设立董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主管4个职位,董事会主席通常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一些公立大学的董事会主席则由其成员每年轮流担任。
(3)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7项:遴选校长,评估和帮助校长,筹措办学资源,审批重要规划,监督大学运作,扮演利益冲突“缓冲带”,充当“行政复议”机构。
由上述分析可知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利的演变过程,即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未分离,例如中世纪大学的治理。第二阶段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分离,主要是在中世纪后,其明显的分离是在19世纪后到20世纪后半叶。第三个阶段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共同发挥作用,现在每个国家和地区,尤其是高等学校的发展历史与外部环境不同,在高等治理上是不同的。作为大学权力的两个主要方面,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两种具有各自不同运行方式、价值取向、含义和性质的权力。两者虽然有区别,但不是截然分开或完全对立的,存在着两者间的相互渗透。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并不是大学一产生就存在的,也不是同时产生的,两者也不是自产生后就存在着矛盾。它们随着大学的发展而不断发生着演变。
参考文献:
[1]宋文红. 欧洲中世纪大学:历史描述与分析[D].华中科技大学,2005.
[2]欧阳光华. 中世纪大学的起源、类型、特点及其演变[J]. 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01:32-36.
[3]宋晓云. 欧洲中世纪大学教师与大学精神[D].江西师范大学,2004.
[4]钱露,贺国庆. 中世纪博洛尼亚大学学生自治模式探析[J].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05:40-44.
[5]程玉红. 中世纪"学生型"大学的产生与发展——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组织管理述评[J]. 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6:89-92.
关键词:高等学校治理;学术权力;行政权力
一、中世纪大学
1.博洛尼亚大学
9~11世纪,博洛尼亚等地已有一些法学教师在讲授法学知识。到11世纪,博洛尼亚和其他一些城市成为提供这类专业训练的首选之地。求学的来自同一地区的学生聚集一起,组成了民族团(nation),若干个民族团制定了自己的章程,选举了自己的会长(proctor)和各种管理人员,使自己的组织在法律形态方面逐渐完备起来。学生组成的行会组织(universities)就是今日的大学(university)的最初形态。
其民族团主要包括学生民族团和教师民族团,其中大部分教师由学生雇佣本地人担任,而来自意大利以外国家和地区的教师人数很少,因此其教师的势力与影响远不抵学生民族团。其民族团管理的事务主要有,其一,两大民族团成员选举各自的学生首领,称为rector(即现代欧洲大陆部分大学中的校长职位)。两位学生校长是大学的最高管理者以及大学制订的各项法律和规定的执行者。其二,两位校长轮流管理大学的行政、司法和教学等事务,其中最重要的权利是代表大学拥有司法权。学生校长的行为不但不受所在城市法律的约束,有权对本民族团以及整个大学的行政事务进行管理,特别是拥有司法裁定权,而且有权雇佣教师,规定教师的报酬。教师在上课时间、授课方式、学费等都接受学生的管理。
2.中世纪大学特权
通过以上的总结分析,中世纪大学具有以下五个特权:①居住权。中世纪大学的教师和学生很多都是外地人和外国人,他们不具有大学所在城市的市民权,因此需要获得居住权。②司法自治权。中世纪大学教师、学生和大学本身与外界的冲突很多,为了保护大学及其师生,大学被授予了独立的司法权。在与外界发生诉讼时,大学可以选择宗教法庭或大学法庭。③罢课权和迁徙权。④学位授予权。⑤免税、免役权。
二、美国殖民地时期的哈佛学院
文艺复兴运动、宗教改革和资产阶级革命广泛传播了反对封建专制王权统治与专制的天主教教会压迫的资产阶级革命思想。欧洲各国,尤其是英国一批又一批移民,将资产阶级的新思想带入北美殖民地,日后这种新思想对英国殖民地时期乃至今日的社会、文化、教育发生深刻的影响。
哈佛学院实行的是“双院制”治理模式,分别是学监和管理委员会。学监是由6名行政官员和6名律师组成,管理委员会是由校长及其同事构成。哈佛建校初期由学监负责筹建与管理事务,1650年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任命教职员和处理财务,学监委员会握有控制权。到18世纪末,哈佛的管理权才转入管理委员会手中,但此时管理委员会已变成一个校外人士主政的机构了。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其一,建立马萨诸塞殖民地的清教徒属于加尔文教派(Calvinism),加尔文教派的基本信条之一就是世俗人士必须参与社会机构的管理和决策。其二,殖民地学院由种种非学者社群创立的。这些社群财力有限,学院不具备自治或独立的财政基础,必须求助于社会力量的支持。其三,在美国,教师群体在学院建立后才逐渐形成,在学院管理中缺乏发言权。
三、近代德国柏林大学
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同时近代科学逐步建立,工业革命迅猛发展。1807年普鲁士战败,蒙受割地之辱,德意志四分五裂,哈勒、哥廷根等大学也随之失去。 1810年,柏林大学创建。
柏林大学的治理模式是教授治校。学术自治虽说是高等学校的权利,但实际上都掌握在教授—正教授的手里。主持讲座的教授一直是教学领域的主宰,他们还是科研领域的主宰,教授团体对学院和大学进行集体统治,主要垄断了课程、教师任用和研究方法等方面的决策权。正教授组成的教授会,每年在成员中选举校长、院长和大学评议会。但选举结果最终需要得到代表国家的教育部部长的确认。评议会下设各种专门委员会或任命相关负责人。
四、现代美国弗吉尼亚大学
由于独立战争的冲击和欧洲启蒙运动的强大影响,美国独立初期民主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思想非常流行,殖民地时期旧的高等教育传统观念开始改变,要求政府组建新的更为实用的高等学校的呼声日益高涨。经过美国开国元勋之一的杰弗逊的努力,弗吉尼亚大学于1825年正式开学。
弗吉尼亚大学的治理模式是董事会制。这与其办学理念十分不开的,杰弗逊主张教会与国家分离的原则,极力倡导并身体力行创建真正公立的世俗的大学。主张建立一所培养负责国家具体事务和公共服务领域的领导者,而不是培养教室和讲道堂的演讲者的大学。它的校董事会由州长任命。弗吉尼亚大学的任何事务在任何时候要受到立法机关的控制。它的经费由州政府提供。
五、21世纪美国公立与私立高校
21世纪美国公立与私立高校的治理模式均为校董事会制,其特点主要有:
(1)董事会成员职业背景呈多样化特征。成员一般来自各行业,体现各方利益。
(2)从职位结构看,美国大学董事会通常设立董事会主席、副主席、秘书、财务主管4个职位,董事会主席通常由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一些公立大学的董事会主席则由其成员每年轮流担任。
(3)董事会主要职责包括7项:遴选校长,评估和帮助校长,筹措办学资源,审批重要规划,监督大学运作,扮演利益冲突“缓冲带”,充当“行政复议”机构。
由上述分析可知高校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利的演变过程,即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未分离,例如中世纪大学的治理。第二阶段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分离,主要是在中世纪后,其明显的分离是在19世纪后到20世纪后半叶。第三个阶段是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共同发挥作用,现在每个国家和地区,尤其是高等学校的发展历史与外部环境不同,在高等治理上是不同的。作为大学权力的两个主要方面,学术权力与行政权力是两种具有各自不同运行方式、价值取向、含义和性质的权力。两者虽然有区别,但不是截然分开或完全对立的,存在着两者间的相互渗透。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并不是大学一产生就存在的,也不是同时产生的,两者也不是自产生后就存在着矛盾。它们随着大学的发展而不断发生着演变。
参考文献:
[1]宋文红. 欧洲中世纪大学:历史描述与分析[D].华中科技大学,2005.
[2]欧阳光华. 中世纪大学的起源、类型、特点及其演变[J]. 高等函授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01:32-36.
[3]宋晓云. 欧洲中世纪大学教师与大学精神[D].江西师范大学,2004.
[4]钱露,贺国庆. 中世纪博洛尼亚大学学生自治模式探析[J]. 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3,05:40-44.
[5]程玉红. 中世纪"学生型"大学的产生与发展——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组织管理述评[J]. 沈阳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06: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