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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出口、投资、消费”为主的老“三驾马车”作结构性调整的轨迹日益显现。
2009年12月7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调结构成为浓墨重彩的一笔,消费成为调结构的核心内容。在扩大内需方面,中央明确提出2010年“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积极推进城镇化”等重要议题。
中国居民消费普遍偏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指出,“居民消费仍然不足,是我国经济最大的结构性问题”。1981年至2008年,中国居民消费率从52.5%下降到35.3%。近20多年来,世界平均消费率约为77%,而2007年中国消费率仅为48.8%,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8.2个百分点。
“中国应该更好地去发掘目前还没有完全开发出来的消费潜力。”摩根士丹利亚洲区主席史蒂芬•罗奇认为,“中国政府应该非常明确地树立一个个人消费在GDP中要实现份额的目标。也就是说,从现在非常令人难以置信的低水平36%,
在五年之内能提高到50%。”
在咨询公司麦肯锡最新发布的报告《积极消费:释放中国的消费潜能》中,有数据表明,2007年中国个人消费总额就已经达到8900亿美元,是继美国、日本、英国和德国之后的全球第五大消费市场。但是中国的消费需求远未释放出来,消费率偏低,占GDP的比重仅为36%,只有美国的一半和欧洲、日本的2/3。在所有大经济体中,这一比例是最低的。例如,美国家庭消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高达70%,即使同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俄罗斯、巴西,民间消费也能占到GDP的60%。
为此,经济评论员叶檀认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加上房地产支出达到17.7万亿到18万亿,谁能说中国人消费能力不足?”问题出在,居民的储蓄主要用到了房地产市场与汽车市场,因为政府主要给购房者和购车者提供了倾向性的税费优惠。“试想,当城市中大部分人成为房奴,当农村居民想融入城市化进程却因为房地产成本、就业不足望而却步时,我们还希望消费能增长到哪去?” 更重要的是 ,“中国并不是绝对消费量低,而是消费结构不合理、消费差距过大”。
高家庭储蓄与低居民收入
统计数据显示,过去10年中,中国的家庭储蓄率不升反降。据世界银行驻北京经济学家路易•奎伊斯说,中国家庭储蓄在GDP中所占比例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21%下降到了2006年的15%。涉及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储蓄率已经从超过30%下降到了25%。奎伊斯说,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国内总储蓄率有了强劲增长,但所有增长均来自公司和政府。
中国居民最终消费在GDP中占比逐年下降,原因何在?是因为中国家庭储蓄率偏高,还是另有更深的原因?一方面,由于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健全,居民养老、医疗、教育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大,中国老百姓的家庭储蓄率确实偏高。而另一方面,据世界银行调查显示,中国家庭工资收入在GDP中所占比例已从1998年的53%下降到了2005年的41%。而在美国,工资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要高得多,达到了56%。
由此可见,消费在GDP中所占比例下降并非由储蓄增长导致,而是缘于家庭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急剧下降,其中工资所占比例下降幅度最大。虽说近年来,许多国家的劳动力收入所占比例都有所下降,但中国下降幅度最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中国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对工资的增长有所抑制。此外,工作岗位的增加也十分缓慢。
在美国,近年来劳动力收入所占比例的下降得到了投资收益的弥补,使家庭总收入在GDP中所占的比例维持相对稳定。但中国的家庭投资收益十分微小。这一切意味着,如果中国的增长构成要向消费转移,单纯敦促家庭增加支出是不够的,政府应该将国民收入中更大的份额分配给家庭。中国的低利率政策鼓励了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生产,然而这种“资本密集型”增长模式导致了工作岗位增加缓慢。为此,奎伊斯认为,这需要将增长构成从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向劳动力密集型的服务业转移。更多的劳动力密集型增长将增加家庭收入和消费在GDP中所占的比例,还有助于减少贸易顺差。
目前,中国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并且这种差距有逐渐拉大之势。从收入法核算的GDP看,初次分配中的劳动者报酬占比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而世界重要经济体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份额要比中国2007年的水平高10-17个百分点。
在绝大部分百姓的收入来源都是劳动收入的情况下,下一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就是以工资改革为核心、提高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其次,要减轻居民负担,加快全民社保建设,增加社保投入,消除城乡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创建城乡居民持续消费的条件。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建议,政府应鼓励企业在保证利润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劳动者报酬。从制度和机制上突破,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按照GDP增长比例确定劳动者报酬调整的幅度和频率,确保职工工资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
国家发改委社会研究所所长杨宜勇也表示,“调高、扩中、提低”将成为2010年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抓手。其中增強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的着力点,将放在提高养老金和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而“扩中”最重要的是建立工资谈判机制,政府能够提供的是一个谈判的框架和机制。
继“城市化”之后,再提“城镇化”
继本世纪初提出加快“城市化”战略以来,中央经济会议再提“推进城镇化”,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大力拓展发展空间。明确,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
与2002年以来中国所启动的“城市化”进程不同,当时的概念更注重于大城市外延的无限扩容,而本次则更注重中小城市群。“城镇化”在下一步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将扮演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角色。“城镇化”一方面可以落实扩大消费,另一方面可以消化过剩产能,第三方面可以保证经济增长。在城镇化的背后,不仅隐藏着巨大的内需扩容空间,亦是中国城乡二元化体制的一个分拆与重塑的过程。
“城镇化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极为重要的动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说,中国城镇化水平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有1000多万农民转化为城里人。稳妥推进城镇化,将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投资增长,以及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消费扩大,为中国扩大内需和调整经济结构提供动力。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所长汪同三指出,“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更有利于降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成本。”中央此次重大举措,将使农民工在城乡之间的流动逐步稳定下来,为消费提供较大增长空间,并推动城乡差距问题的解决和维护社会稳定。
再接再厉“扩内需促消费”
2009年,中央和各地已采取一系列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措施。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676亿元,同比增长1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0%,比上年同期加快2.8个百分点。最终消费对GDP贡献了4个百分点。
紧随2009年的步伐,2010年的“扩内需促消费”政策将再接再厉。中央经济会议结束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出台了“惠民生,完善、促进消费”的八大举措:
由商务部内贸系统主抓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政策2010年将继续延续,政策有加码的趋势。
一、家电下乡政策:
1、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大幅提高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进一步完善下乡家电产品补贴标准和办法;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增选1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
2、家电以旧换新2010年5月底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
3、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适当增加补贴资金规模。
二、汽车下乡政策:
4、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2010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
5、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等于是国家补贴将提高上百亿元)。
由于在2009年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执行购置税减半政策,即5%,因此2010年汽车购置税实际在2009年基础上进行了小幅上调。但官方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家电下乡产品的热销有利于促进农村消费。截至11月末,全国已累计销售下乡家电3061万件,实现销售额560亿元。由此可见,“家电、汽车下乡”等一系列政策,将成为拉高农村消费的关键,由于中国还将长期处于城镇化过程,农村县市的消费增加也将平衡社会财富分配。
三、绿色照明加速升级:
6、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
中国是照明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照明是整个社会能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近期中国将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达1.5亿只;加上“3年淘汰10亿只白炽灯,同时点亮同样数量节能灯”的时间表业已出炉,据专家测算,如果在全国推广使用12亿只节能灯,1年可节电相当于三峡电站年发电量的852亿度,由于中国电力生产中3/4是燃煤,这就相当于节约了3400万吨原煤,可减少9100万吨二氧化碳、78万吨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7、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日益明显的房地产泡沫和投资性炒房现象进行控制。
8、支持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部分保险费率、提供相关补贴及下岗失業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延长1年。
同时,明确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纳入2010年预算编制范围。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社保基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之后,多加了一道有人大审议的程序,而且还会有比较严格的审计,所以基金会更加安全。”
2009年12月7日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调结构成为浓墨重彩的一笔,消费成为调结构的核心内容。在扩大内需方面,中央明确提出2010年“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强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积极推进城镇化”等重要议题。
中国居民消费普遍偏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指出,“居民消费仍然不足,是我国经济最大的结构性问题”。1981年至2008年,中国居民消费率从52.5%下降到35.3%。近20多年来,世界平均消费率约为77%,而2007年中国消费率仅为48.8%,低于世界平均水平28.2个百分点。
“中国应该更好地去发掘目前还没有完全开发出来的消费潜力。”摩根士丹利亚洲区主席史蒂芬•罗奇认为,“中国政府应该非常明确地树立一个个人消费在GDP中要实现份额的目标。也就是说,从现在非常令人难以置信的低水平36%,
在五年之内能提高到50%。”
在咨询公司麦肯锡最新发布的报告《积极消费:释放中国的消费潜能》中,有数据表明,2007年中国个人消费总额就已经达到8900亿美元,是继美国、日本、英国和德国之后的全球第五大消费市场。但是中国的消费需求远未释放出来,消费率偏低,占GDP的比重仅为36%,只有美国的一半和欧洲、日本的2/3。在所有大经济体中,这一比例是最低的。例如,美国家庭消费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例高达70%,即使同处于发展中国家的俄罗斯、巴西,民间消费也能占到GDP的60%。
为此,经济评论员叶檀认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加上房地产支出达到17.7万亿到18万亿,谁能说中国人消费能力不足?”问题出在,居民的储蓄主要用到了房地产市场与汽车市场,因为政府主要给购房者和购车者提供了倾向性的税费优惠。“试想,当城市中大部分人成为房奴,当农村居民想融入城市化进程却因为房地产成本、就业不足望而却步时,我们还希望消费能增长到哪去?” 更重要的是 ,“中国并不是绝对消费量低,而是消费结构不合理、消费差距过大”。
高家庭储蓄与低居民收入
统计数据显示,过去10年中,中国的家庭储蓄率不升反降。据世界银行驻北京经济学家路易•奎伊斯说,中国家庭储蓄在GDP中所占比例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的21%下降到了2006年的15%。涉及个人可支配收入的储蓄率已经从超过30%下降到了25%。奎伊斯说,自上世纪90年代末以来,中国的国内总储蓄率有了强劲增长,但所有增长均来自公司和政府。
中国居民最终消费在GDP中占比逐年下降,原因何在?是因为中国家庭储蓄率偏高,还是另有更深的原因?一方面,由于社会保障体制尚不健全,居民养老、医疗、教育的不确定性越来越大,中国老百姓的家庭储蓄率确实偏高。而另一方面,据世界银行调查显示,中国家庭工资收入在GDP中所占比例已从1998年的53%下降到了2005年的41%。而在美国,工资在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要高得多,达到了56%。
由此可见,消费在GDP中所占比例下降并非由储蓄增长导致,而是缘于家庭收入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例急剧下降,其中工资所占比例下降幅度最大。虽说近年来,许多国家的劳动力收入所占比例都有所下降,但中国下降幅度最大。这在一定程度上是因为中国存在大量剩余劳动力,对工资的增长有所抑制。此外,工作岗位的增加也十分缓慢。
在美国,近年来劳动力收入所占比例的下降得到了投资收益的弥补,使家庭总收入在GDP中所占的比例维持相对稳定。但中国的家庭投资收益十分微小。这一切意味着,如果中国的增长构成要向消费转移,单纯敦促家庭增加支出是不够的,政府应该将国民收入中更大的份额分配给家庭。中国的低利率政策鼓励了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生产,然而这种“资本密集型”增长模式导致了工作岗位增加缓慢。为此,奎伊斯认为,这需要将增长构成从资本密集型的制造业向劳动力密集型的服务业转移。更多的劳动力密集型增长将增加家庭收入和消费在GDP中所占的比例,还有助于减少贸易顺差。
目前,中国初次分配领域,劳动者工资增长赶不上企业利润增长是一个普遍现象,并且这种差距有逐渐拉大之势。从收入法核算的GDP看,初次分配中的劳动者报酬占比从1995年的51.4%下降到2007年的39.7%,而世界重要经济体的劳动者报酬在GDP中的份额要比中国2007年的水平高10-17个百分点。
在绝大部分百姓的收入来源都是劳动收入的情况下,下一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关键,就是以工资改革为核心、提高劳动所得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其次,要减轻居民负担,加快全民社保建设,增加社保投入,消除城乡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创建城乡居民持续消费的条件。
国家信息中心首席经济师范剑平建议,政府应鼓励企业在保证利润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劳动者报酬。从制度和机制上突破,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按照GDP增长比例确定劳动者报酬调整的幅度和频率,确保职工工资增长与国民经济增长同步。
国家发改委社会研究所所长杨宜勇也表示,“调高、扩中、提低”将成为2010年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主要抓手。其中增強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众的消费能力的着力点,将放在提高养老金和社会保障水平等方面,而“扩中”最重要的是建立工资谈判机制,政府能够提供的是一个谈判的框架和机制。
继“城市化”之后,再提“城镇化”
继本世纪初提出加快“城市化”战略以来,中央经济会议再提“推进城镇化”,把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与推进城镇化结合起来,大力拓展发展空间。明确,把符合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逐步在城镇就业和落户作为推进城镇化的重要任务,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
与2002年以来中国所启动的“城市化”进程不同,当时的概念更注重于大城市外延的无限扩容,而本次则更注重中小城市群。“城镇化”在下一步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中将扮演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角色。“城镇化”一方面可以落实扩大消费,另一方面可以消化过剩产能,第三方面可以保证经济增长。在城镇化的背后,不仅隐藏着巨大的内需扩容空间,亦是中国城乡二元化体制的一个分拆与重塑的过程。
“城镇化是我国经济持续发展的极为重要的动力。”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说,中国城镇化水平提高一个百分点,就有1000多万农民转化为城里人。稳妥推进城镇化,将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带来的投资增长,以及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带来的消费扩大,为中国扩大内需和调整经济结构提供动力。
中国社科院数量经济研究所所长汪同三指出,“加强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发展,更有利于降低农村人口向城市转移的成本。”中央此次重大举措,将使农民工在城乡之间的流动逐步稳定下来,为消费提供较大增长空间,并推动城乡差距问题的解决和维护社会稳定。
再接再厉“扩内需促消费”
2009年,中央和各地已采取一系列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措施。前三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676亿元,同比增长15.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7.0%,比上年同期加快2.8个百分点。最终消费对GDP贡献了4个百分点。
紧随2009年的步伐,2010年的“扩内需促消费”政策将再接再厉。中央经济会议结束不久,国务院常务会议就出台了“惠民生,完善、促进消费”的八大举措:
由商务部内贸系统主抓的家电下乡、汽车下乡政策2010年将继续延续,政策有加码的趋势。
一、家电下乡政策:
1、继续实施家电下乡政策。大幅提高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进一步完善下乡家电产品补贴标准和办法;各省(区、市)可根据本地实际增选1个品种纳入补贴范围。
2、家电以旧换新2010年5月底试点结束后,继续实施这项政策,并在具有拆解能力等条件的地区推广实施。
3、继续实施农机具购置补贴政策,适当增加补贴资金规模。
二、汽车下乡政策:
4、汽车下乡政策延长实施至2010年年底,已纳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的摩托车下乡政策执行到2013年1月31日。
5、将减征1.6升及以下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的政策延长至2010年年底,减按7.5%征收。汽车以旧换新的单车补贴金额标准提高到5000元至1.8万元(等于是国家补贴将提高上百亿元)。
由于在2009年度,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执行购置税减半政策,即5%,因此2010年汽车购置税实际在2009年基础上进行了小幅上调。但官方数据显示,2009年以来家电下乡产品的热销有利于促进农村消费。截至11月末,全国已累计销售下乡家电3061万件,实现销售额560亿元。由此可见,“家电、汽车下乡”等一系列政策,将成为拉高农村消费的关键,由于中国还将长期处于城镇化过程,农村县市的消费增加也将平衡社会财富分配。
三、绿色照明加速升级:
6、继续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加大高效照明产品推广力度,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城市由13个扩大到20个,选择5个城市进行对私人购买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试点。
中国是照明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照明是整个社会能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近期中国将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推广高效照明产品达1.5亿只;加上“3年淘汰10亿只白炽灯,同时点亮同样数量节能灯”的时间表业已出炉,据专家测算,如果在全国推广使用12亿只节能灯,1年可节电相当于三峡电站年发电量的852亿度,由于中国电力生产中3/4是燃煤,这就相当于节约了3400万吨原煤,可减少9100万吨二氧化碳、78万吨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7、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在一定程度上,对日益明显的房地产泡沫和投资性炒房现象进行控制。
8、支持困难企业的缓缴社会保险费、降低部分保险费率、提供相关补贴及下岗失業人员再就业税收优惠和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延长1年。
同时,明确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纳入2010年预算编制范围。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表示,“社保基金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之后,多加了一道有人大审议的程序,而且还会有比较严格的审计,所以基金会更加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