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中国教师》:长宁区对于中小学校长任期是怎样规定的,经过这些年的实践,您怎么看待这一规定?
陈设立:长宁区从2005年3月起实行校长任期制,一般一个任期为3年,校长在一所学校一般不超过2~3个任期。校长任期届满,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按有关程序批准后,可以连任;确因工作需要,可以调任;由于年龄、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完成下一个任期的一般不再连任(经批准,其原有职务待遇可予以保留);校长在任期内,有工作严重失职或犯有严重错误以及确实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经党工委会议决定可以免职、调离或中止任期。校长可以提出辞职申请,经区教育党工委会议批准,方可离职。根据以上要求,2005年全区有21所小学、14所中学实行校长任期制,2006年全区又有19所学校实行校长任期制,2007年全区其他中小学和幼儿园也全部实行了校长任期制。几年来,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贯彻了三大原则,一是与学校发展规划实施相结合,校长任期年限与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同步,为校长逐步形成办学思想,检验改革举措的可行性和促进学校稳步、持续发展创设条件;二是与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制度相结合,发挥考核的诊断、改进功能,进一步增强校长履行目标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提升校长的工作水准;三是与校长职级制度相结合,把校长履行任期目标的绩效与校长职级的晋升与否挂钩,激励校长在任期内加快自我发展和专业发展,更有效地发挥校长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发现,实行校长任期制可以进一步有效推行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法人地位和权责,树立“以学校发展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构建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规范有序、合理运作的工作机制,强化校长办学的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在依法自主办学、引领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具体职责,发挥校长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校长专业素质的提高和学校的内涵发展;同时,为推进校长选拔、任用、考核制度的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健康用人机制奠定基础。
《中国教师》:在学校是否可以通过权力监督、教师参政等渠道,而不是一定要通过校长流动来避免思维僵化、缺乏创新、滋生利益集团等问题?
陈设立:可以通过明确校长在任期内学校要达到的发展目标和工作目标实现上述目的。一是要求校长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在分析学校发展背景与现状、发动教职员工共同参与讨论和听取社区代表、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符合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发展的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期内的发展目标和每学年的具体工作目标,以目标来统一教职员工的思想,凝聚人心,并将学校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落实到各项办学活动之中,落实到教职员工具体的教育教学行为之中。校长为了实现任期目标,必然会提升责任意识、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依靠全体教职员工的集体智慧来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因此,校长任期制的实行,其过程也是教师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管理的体现。
《中国教师》:如果要实行任期制,怎样才能使校长尽快融入新环境,以避免新政尚未见效,任期已快要到头的问题?如何能够避免校长“新官上任三把火”,盲目推翻学校以往比较好的政策与做法?采取什么样的制度和措施能避免校长追求短期效益和改革不能深入贯彻、持久执行的现象?
陈设立:实施任期制,我们关注的重点包括规划的现状分析是否如实客观;是否根据学校现状制定出了切实可行并且能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积极性的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绩效评价如何反映校长的管理实效和学校发展的业绩等等。我们在评价一所学校发展、评价一位校长发展上看重的是学校和校长原有基础上的发展,采取的是发展性评价,评价的重点是过程,而不是只看部分结果或亮点,评价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包括“依法治校、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民主管理、廉洁自律”等。采用的考核方式也是多维度的,校长向校教代会进行述职并接受测评;区教育督导室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督评;教育局分管领导、各职能科室对校长的工作态度、能力和目标达成度情况进行考评。校长任期届满,由区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学校实施三年发展规划的绩效进行终结性督评。由此可见,校长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推动学校发展中贯彻的是上级教育部门的政策,执行的是学校的集体智慧,是可以保证学校一直处于良性发展的状态。
《中国教师》:据您了解,目前国内主要存在着哪些选聘校长的办法?您最认同哪一种?目前很多学校的校长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经过考察后任命,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并没有发言权。您认为选聘校长应该通过什么程序?
陈设立:目前,我国主要有委任制、公开招考制和直接选举制三种选拔形式。委任制是主要形式,此种形式的程序为:先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学校领导一起,提出入选对象;经过考察,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可否选用的意见;最后,按当地校长任免权限规定审批。委任制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甚至出现买官卖官现象,降低校长队伍素质。加之我国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权力较大,若出现腐败行为,广大师生也很难针对上级部门任命的校长采取应对措施。公开招考制即根据特殊需要,公开向社会或外地招聘校长。这种方式能够广纳人才,但由于种种原因也有可能物色不到合适的人选,或者由于时间紧迫、距离遥远等种种原因,使得招聘方在招聘过程中难以全面考察应聘者,尤其是容易忽视应聘者的实践经验。直接选举制的使用范围比较小。个别薄弱学校,因为无法提出校长的合适人选,或者曾经选派的校长难以有效地工作,不得不实行民主选举。这种直接选举出来的校长,虽合民心,但往往难以在工作中兼顾民意和上级要求。通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在校长选拔任用方面做了很多创新,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受传统选拔制度、社会转型等因素影响,现有的选拔制度存在着偏重校内选择、缺乏竞争性、考核面狭小、选拔标准模糊、缺乏民主监督、选拔过程中具有“行政性”等弊端,亟须革新改进。
一流的教育离不开一流的校长。校长是一所学校的领头羊,其办学思想决定着一所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方向。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国情,借鉴和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完善我国校长选拔制度。首先应该拓宽校长选拔的范围和途径,建立省级中小学校长资源库,将优秀人才统一纳入资源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校长缺岗情况或需求,在校长资源库内进行选拔。对于需要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全国公开选拔校长的学校,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择优聘任,为有能力、有条件担任校长的优秀人才提供机会。
《中国教师》:您认为评价校长的施政纲领和绩效应该从哪几个角度出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
陈设立:对于世界各国基础教育的发展来说,中小学校长的评价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已经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因此,建立完善的校长评价体系,对校长进行科学评价,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以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已成为当今世界教育改革的重大课题。在英国,有一整套考核办法来对中小学校长做出评估,其中又特别注重校长的自我评价,以促使校长在评价中不断反思、改进。英国中小学校长的自我评价包括十一个方面,每一个方面代表担任校长职务需要具备的一种能力,每一个方面有四个依次递升的级别,校长在进行自我评价时还必须以实例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已经达到某一级别。在美国,目前已有多个州重新修订了校长评价标准,这些标准多从校长作为教育者、领导者和管理者三个方面规定了校长所应具有任务和职责。如2001年特拉华州修改了原《教育者专业发展与责权法》,并从2005年开始在两个学区试行新版的《教育者专业发展与责权法》。中小学校校长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愿景与目标、学习文化、管理能力、专业发展责任、改进学生学业能力等五方面内容。
综合世界各国以及我国在校长评价方面的经验,我们认为对校长评价的标准大体可归纳为学校教学领导、学校组织管理、与周围社区关系、校长个人的专业化发展等几方面,工作绩效评价的内容可以包括校长的个人自我评价,校长自己对任期内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提交总结报告;多元化的校长工作评价,学校教代会、社区代表、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等对校长任期内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给出评价结论;校长专业能力评价,教育学院对校长课程领导力、教育科研等进行评价。
《中国教师》:如何拓宽校长的选拔渠道?在具体的操作上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您认为校长的任期多长比较合适?
陈设立:根据我们对中小学校长现状调查来看,拓宽校长选拔渠道,引入竞争机制是有必要的,将业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吸引到校长岗位上来,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努力营造教育家办学环境,有助于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理念先进、视野开阔、专业能力强、管理能力强、具有教育家情怀的校长队伍。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我们认为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就一定要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坚持适岗适用,规范程序,必要时增加教育专家评估的环节,确保将合适的人选拔到合适的岗位。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可以包括:在区域范围内公布校长岗位空缺或需求;对照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要求;由个人自荐、学校(教师)推荐或组织提名为校长人选;经专家评估、组织考察,确定校长候选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校长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任前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组织任命。公开招聘的基本程序可以包括:成立由教育管理专家、教育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招聘小组,招聘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应聘条件、应聘程序、时限等;应聘者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初步确定校长人选;经招聘评审(笔试、面试),确定校长候选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3:1的比例对校长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任前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组织任命。这样一个程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证选拔任用的公开公正。
我们在对全区校长“任期制、考核制、职级制”的调研中也发现,绝大多数校长认为鉴于教育事业的特点,校长在同一所学校2~3个任期为宜,校长只有在深入了解校情的基础上开展各项工作才能取得成效,同时也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部分校长认为校长不宜频繁调动,即使要调动也最好是在任期已满的情况下,校长任期应有弹性,尤其是当校长在学校管理工作中遇到瓶颈时,应及时做出调整;同时也有部分校长认为校长任期制的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保证学校教育持续发展、保证校长办学理念实施空间的前提下,更要促进区域教育资源流动。
我认为,校长任期的长短应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和校长专业发展的综合需要,不能搞一刀切的方法。一个任期一般应为3到5年,不宜过长,而且校长一个任期结束后,要经过考核后再确定是否留任,这样才可以促使校长不断创新,注重发展。当然个别主持特色学校建设的校长也可以做十年甚至更长一些。此外,中小学教育与高校不同,区域教育部门应以“促进教育公平”这个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既要努力促进各个学校优质发展,又要注重区域教育和谐发展。所以中小学应该根据区域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双重需要,采用适宜的任期制度。
《中国教师》:总体而言,您对校长绩效考核与任职期限的制度安排有没有更好的建议?优质校和薄弱校是否该有所区别?
陈设立:完善校长职级制、任期制、考核制对于改革现有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学校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校长能在任期内有效推动学校发展,应尽快实现校长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与职级评审等校长考核评价的一体化,全面考核评价校长的办学水平、专业发展,这对于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中小学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办出学校特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校长绩效考核是对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校长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考核评价,使校长的思想水准、管理能力、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使学校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不断推进素质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建立由上级领导、专家、校长与教职工、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委员会,通过任期考核的形式,加强对校长的考核评价,全面听取来自不同层面的声音,提高考核质量,有利于实现考核的民主化,使校长不仅要对上级教育部门负责,也对全体教职工负责。
考察我国各地在中小学校长选拔上的做法时可以发现,由于各地可以利用的人才资源不同,校长的选拔标准和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情形。在经济、教育比较发达的地区,校长的选拔标准也相应较高,比如学历要求至少本科或硕士。在选拔方式上,也逐渐地在采用公开招聘制。相比之下,不发达的地区对校长的学历要求可以适当低一点,逐步提高,选拔方式上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用。因此,在国家相关教育政策的指导下,各个地方应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符合当地发展的实施办法。这些工作可以先在几个地区试点,取得明显效果后再推广。
(责任编辑:张莉婧)
陈设立:长宁区从2005年3月起实行校长任期制,一般一个任期为3年,校长在一所学校一般不超过2~3个任期。校长任期届满,经考核符合任职条件的,按有关程序批准后,可以连任;确因工作需要,可以调任;由于年龄、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完成下一个任期的一般不再连任(经批准,其原有职务待遇可予以保留);校长在任期内,有工作严重失职或犯有严重错误以及确实不适宜担任现任职务的,经党工委会议决定可以免职、调离或中止任期。校长可以提出辞职申请,经区教育党工委会议批准,方可离职。根据以上要求,2005年全区有21所小学、14所中学实行校长任期制,2006年全区又有19所学校实行校长任期制,2007年全区其他中小学和幼儿园也全部实行了校长任期制。几年来,我们在实施过程中贯彻了三大原则,一是与学校发展规划实施相结合,校长任期年限与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同步,为校长逐步形成办学思想,检验改革举措的可行性和促进学校稳步、持续发展创设条件;二是与校长任期目标考核制度相结合,发挥考核的诊断、改进功能,进一步增强校长履行目标的责任意识、竞争意识,提升校长的工作水准;三是与校长职级制度相结合,把校长履行任期目标的绩效与校长职级的晋升与否挂钩,激励校长在任期内加快自我发展和专业发展,更有效地发挥校长在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引领作用。经过几年的实践,我们发现,实行校长任期制可以进一步有效推行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法人地位和权责,树立“以学校发展为本”的教育管理理念,构建校长任期目标管理规范有序、合理运作的工作机制,强化校长办学的主体责任,落实校长在依法自主办学、引领学校改革发展中的具体职责,发挥校长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校长专业素质的提高和学校的内涵发展;同时,为推进校长选拔、任用、考核制度的改革,建立干部“能上能下”的健康用人机制奠定基础。
《中国教师》:在学校是否可以通过权力监督、教师参政等渠道,而不是一定要通过校长流动来避免思维僵化、缺乏创新、滋生利益集团等问题?
陈设立:可以通过明确校长在任期内学校要达到的发展目标和工作目标实现上述目的。一是要求校长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在分析学校发展背景与现状、发动教职员工共同参与讨论和听取社区代表、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和办学思想,体现教育改革发展要求,符合学校、教师、学生共同发展的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期内的发展目标和每学年的具体工作目标,以目标来统一教职员工的思想,凝聚人心,并将学校先进的办学理念和发展目标落实到各项办学活动之中,落实到教职员工具体的教育教学行为之中。校长为了实现任期目标,必然会提升责任意识、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依靠全体教职员工的集体智慧来共同推进各项工作。因此,校长任期制的实行,其过程也是教师参与学校发展规划的制定、参与学校管理、监督学校管理的体现。
《中国教师》:如果要实行任期制,怎样才能使校长尽快融入新环境,以避免新政尚未见效,任期已快要到头的问题?如何能够避免校长“新官上任三把火”,盲目推翻学校以往比较好的政策与做法?采取什么样的制度和措施能避免校长追求短期效益和改革不能深入贯彻、持久执行的现象?
陈设立:实施任期制,我们关注的重点包括规划的现状分析是否如实客观;是否根据学校现状制定出了切实可行并且能充分调动全校教职工积极性的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绩效评价如何反映校长的管理实效和学校发展的业绩等等。我们在评价一所学校发展、评价一位校长发展上看重的是学校和校长原有基础上的发展,采取的是发展性评价,评价的重点是过程,而不是只看部分结果或亮点,评价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包括“依法治校、教育教学、队伍建设、民主管理、廉洁自律”等。采用的考核方式也是多维度的,校长向校教代会进行述职并接受测评;区教育督导室对学校办学情况进行督评;教育局分管领导、各职能科室对校长的工作态度、能力和目标达成度情况进行考评。校长任期届满,由区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对学校实施三年发展规划的绩效进行终结性督评。由此可见,校长在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推动学校发展中贯彻的是上级教育部门的政策,执行的是学校的集体智慧,是可以保证学校一直处于良性发展的状态。
《中国教师》:据您了解,目前国内主要存在着哪些选聘校长的办法?您最认同哪一种?目前很多学校的校长是由教育行政部门经过考察后任命,学校的教师和学生并没有发言权。您认为选聘校长应该通过什么程序?
陈设立:目前,我国主要有委任制、公开招考制和直接选举制三种选拔形式。委任制是主要形式,此种形式的程序为:先由教育行政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会同学校领导一起,提出入选对象;经过考察,在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关于可否选用的意见;最后,按当地校长任免权限规定审批。委任制可能存在暗箱操作,甚至出现买官卖官现象,降低校长队伍素质。加之我国实行的是校长负责制,校长权力较大,若出现腐败行为,广大师生也很难针对上级部门任命的校长采取应对措施。公开招考制即根据特殊需要,公开向社会或外地招聘校长。这种方式能够广纳人才,但由于种种原因也有可能物色不到合适的人选,或者由于时间紧迫、距离遥远等种种原因,使得招聘方在招聘过程中难以全面考察应聘者,尤其是容易忽视应聘者的实践经验。直接选举制的使用范围比较小。个别薄弱学校,因为无法提出校长的合适人选,或者曾经选派的校长难以有效地工作,不得不实行民主选举。这种直接选举出来的校长,虽合民心,但往往难以在工作中兼顾民意和上级要求。通过多年的改革实践,我国在校长选拔任用方面做了很多创新,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由于受传统选拔制度、社会转型等因素影响,现有的选拔制度存在着偏重校内选择、缺乏竞争性、考核面狭小、选拔标准模糊、缺乏民主监督、选拔过程中具有“行政性”等弊端,亟须革新改进。
一流的教育离不开一流的校长。校长是一所学校的领头羊,其办学思想决定着一所学校的办学理念和办学方向。因此,我们必须结合国情,借鉴和学习国外先进经验,完善我国校长选拔制度。首先应该拓宽校长选拔的范围和途径,建立省级中小学校长资源库,将优秀人才统一纳入资源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由地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校长缺岗情况或需求,在校长资源库内进行选拔。对于需要在全省(自治区、直辖市)乃至全国公开选拔校长的学校,可以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引入竞争机制,择优聘任,为有能力、有条件担任校长的优秀人才提供机会。
《中国教师》:您认为评价校长的施政纲领和绩效应该从哪几个角度出发?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
陈设立:对于世界各国基础教育的发展来说,中小学校长的评价是一个关键性的问题。“一个好校长就是一所好学校”已经成为教育界的共识。因此,建立完善的校长评价体系,对校长进行科学评价,促进校长专业化发展以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已成为当今世界教育改革的重大课题。在英国,有一整套考核办法来对中小学校长做出评估,其中又特别注重校长的自我评价,以促使校长在评价中不断反思、改进。英国中小学校长的自我评价包括十一个方面,每一个方面代表担任校长职务需要具备的一种能力,每一个方面有四个依次递升的级别,校长在进行自我评价时还必须以实例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已经达到某一级别。在美国,目前已有多个州重新修订了校长评价标准,这些标准多从校长作为教育者、领导者和管理者三个方面规定了校长所应具有任务和职责。如2001年特拉华州修改了原《教育者专业发展与责权法》,并从2005年开始在两个学区试行新版的《教育者专业发展与责权法》。中小学校校长的评价标准主要包括愿景与目标、学习文化、管理能力、专业发展责任、改进学生学业能力等五方面内容。
综合世界各国以及我国在校长评价方面的经验,我们认为对校长评价的标准大体可归纳为学校教学领导、学校组织管理、与周围社区关系、校长个人的专业化发展等几方面,工作绩效评价的内容可以包括校长的个人自我评价,校长自己对任期内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估,提交总结报告;多元化的校长工作评价,学校教代会、社区代表、教育行政部门、督导部门等对校长任期内工作情况进行评估,给出评价结论;校长专业能力评价,教育学院对校长课程领导力、教育科研等进行评价。
《中国教师》:如何拓宽校长的选拔渠道?在具体的操作上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您认为校长的任期多长比较合适?
陈设立:根据我们对中小学校长现状调查来看,拓宽校长选拔渠道,引入竞争机制是有必要的,将业绩突出和群众公认的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吸引到校长岗位上来,促进校长专业发展,努力营造教育家办学环境,有助于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理念先进、视野开阔、专业能力强、管理能力强、具有教育家情怀的校长队伍。
在具体的操作过程中,我们认为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就一定要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坚持适岗适用,规范程序,必要时增加教育专家评估的环节,确保将合适的人选拔到合适的岗位。选拔任用的基本程序可以包括:在区域范围内公布校长岗位空缺或需求;对照中小学校长任职条件,明确具体的岗位职责要求;由个人自荐、学校(教师)推荐或组织提名为校长人选;经专家评估、组织考察,确定校长候选人;上级主管部门对校长候选人进行民主测评、考核;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任前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组织任命。公开招聘的基本程序可以包括:成立由教育管理专家、教育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等人员组成的招聘小组,招聘小组一般不少于7人;通过报纸、网络等形式,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包括岗位应聘条件、应聘程序、时限等;应聘者报名;经资格审查后,初步确定校长人选;经招聘评审(笔试、面试),确定校长候选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3:1的比例对校长候选人进行组织考察;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审批;任前公示,公示期一般为7天;组织任命。这样一个程序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保证选拔任用的公开公正。
我们在对全区校长“任期制、考核制、职级制”的调研中也发现,绝大多数校长认为鉴于教育事业的特点,校长在同一所学校2~3个任期为宜,校长只有在深入了解校情的基础上开展各项工作才能取得成效,同时也有利于学校可持续发展;部分校长认为校长不宜频繁调动,即使要调动也最好是在任期已满的情况下,校长任期应有弹性,尤其是当校长在学校管理工作中遇到瓶颈时,应及时做出调整;同时也有部分校长认为校长任期制的实施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在保证学校教育持续发展、保证校长办学理念实施空间的前提下,更要促进区域教育资源流动。
我认为,校长任期的长短应根据区域教育发展和校长专业发展的综合需要,不能搞一刀切的方法。一个任期一般应为3到5年,不宜过长,而且校长一个任期结束后,要经过考核后再确定是否留任,这样才可以促使校长不断创新,注重发展。当然个别主持特色学校建设的校长也可以做十年甚至更长一些。此外,中小学教育与高校不同,区域教育部门应以“促进教育公平”这个国家基本教育政策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着力促进公共教育资源配置公平,加快缩小城乡、区域教育发展差距,既要努力促进各个学校优质发展,又要注重区域教育和谐发展。所以中小学应该根据区域发展和学校发展的双重需要,采用适宜的任期制度。
《中国教师》:总体而言,您对校长绩效考核与任职期限的制度安排有没有更好的建议?优质校和薄弱校是否该有所区别?
陈设立:完善校长职级制、任期制、考核制对于改革现有选拔任用机制,建立和完善有利于优秀学校管理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新机制具有重要意义。为了保证校长能在任期内有效推动学校发展,应尽快实现校长任期考核、年度考核与职级评审等校长考核评价的一体化,全面考核评价校长的办学水平、专业发展,这对于充分调动中小学校长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增强中小学的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办出学校特色,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校长绩效考核是对普通中小学督导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校长绩效考核的目的是通过考核评价,使校长的思想水准、管理能力、专业水平不断提高,使学校形成自己的办学特色,不断推进素质教育,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建立由上级领导、专家、校长与教职工、学生家长共同参与的考核评价委员会,通过任期考核的形式,加强对校长的考核评价,全面听取来自不同层面的声音,提高考核质量,有利于实现考核的民主化,使校长不仅要对上级教育部门负责,也对全体教职工负责。
考察我国各地在中小学校长选拔上的做法时可以发现,由于各地可以利用的人才资源不同,校长的选拔标准和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情形。在经济、教育比较发达的地区,校长的选拔标准也相应较高,比如学历要求至少本科或硕士。在选拔方式上,也逐渐地在采用公开招聘制。相比之下,不发达的地区对校长的学历要求可以适当低一点,逐步提高,选拔方式上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用。因此,在国家相关教育政策的指导下,各个地方应该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符合当地发展的实施办法。这些工作可以先在几个地区试点,取得明显效果后再推广。
(责任编辑:张莉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