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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固定资产作为一种非现性质的固定成本,折旧金额的大小和减值准备的合理计提,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收益,风险及现金流量,进而对企业筹资、投资、分配、市场价值以至企业的整体市场竞争能力都将产生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合理处理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折旧的相关问题,对企业的经营关系十分重大。
关键词:固定资产 减值 准备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成本中,或构成了企业的费用。这部分在固定资产预期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称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生产成本的过程,即为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按期地、有系统地计入产品成本或相关费用,实现与收入的正确配比,固定资产的折旧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成本分配过程。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固定资产发生诸如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等有形或无形损耗时,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方法计算得出,各年的减值准备损失并不存在必然的系统关系。它更多的是从信息使用者角度出发,立足现在,面向未来,适时考虑无形损耗,夯实了期末资产的价值,同时也剔除了虚增的利润,降低了财务风险。计提减值准备是固定资产折旧的有益补充,它的实施也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财务政策更加稳健。
一、新旧准则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差异
(一)旧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做的规定,仅仅是对一些原则性的内容进行的规定,企业运用资产减值政策时均根据自己的理解及需要实施。有些企业正式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来‘熨平’业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滑利润,使得公司业绩能够保持稳定的增长。”资产减值准备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可见一斑。
(二)新准则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发挥作用,在2006年财政部制定和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新准则一经财政部公布,立刻在市场中引起强烈反响。这就意味着以前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2007年1月1日以后这些“隐藏利润”将永远“隐藏”。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与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减值相比,首先明确了进行减值的测试前提,即准则规定:会计期末企业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准则规定分外部迹象和内部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可收回金额具有可操作性,即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此表述便于实际操作。另外原《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一般是按照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的,但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因此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引入“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资产组”即要求不能独立生产现金流量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其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确认损失;“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所以要计算总部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需要不断完善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针对旧会计制度中发现的问题,在2006年初财政部制定和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并准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利润,但同时也反映了会计准则制定本身就是一种博弈。然而该规定并未能完全封死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通道,资产减值准备仍是一把“双刃剑”。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以求达到最佳。即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会计报表更加真实可靠。
三、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建议和对策
(一)健全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完善企业绩效考评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企业自身并不能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需要根据自身所掌握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对所能获得的固定资产交易市场信息进行分析后做出是“企业评价”还是“市场评价”的选择。对固定资产减值的“企业评价”多利用来自企业内部信息,信息获取成本较低。由于企业管理层与信息使用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即使来自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减值信息较可靠也不易得到投资者的普遍认同。相比之下,如果对固定资产减值采用“市场评价”,企业将更多搜集有关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信息资料,并对市场数据进行分析,其成本较“企业评价”要大。因此,我国必须加快经济改革的步伐,迅速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使生产资料的市场信息体系的信号功能得以正常发挥。这是以“市场评价”取代“企业评价”的前提条件。
2、要切断资产减值准备与企业考核评价指标之间的联系,从而弱化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改进考核评价指标,以营业利润作为考核企业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这样不仅可以防止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调控利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效绩考评体系,把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考核结合走来,改变以往只重视结果(如利润),而不重视考察形成结果的程序和过程的做法。 (二)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准则制定者应重新考虑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笔者认为,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应由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经济环境而定。具体而言:1.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鼓励企业建立财务预测制度,待制度逐步完善后,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反馈情况,看企业是否具备采用在用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2.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欠发达的地区,本着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可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将资产评估作为确立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依据。3.如果企业不实行减值会计,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原因。
(三)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1、就会计人员而言,无论企业选用哪种评价标准,都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做出大量的职业判断。为此,必须强化企业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学习到先进科学的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因为企业固定资产涉及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等各种不同类型。会计师只有具备复合的知识结构,才会得出高水平的职业判断结果。同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企业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一旦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就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充分注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2、从企业而言,主要是改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企业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企业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企业要注意利用自身财务人员及外部财务软件开发机构的力量,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促进企业财务部门管理职能的强化,更及时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价值变动信息,从而更适当地记录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
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准则的制定,是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保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需要;是保护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需要。现代企业会计应加深对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的认识,使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相得益彰,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贺彩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03)
[2] 庞毅: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之异同,财会月刊,2006,(06)
[3] 郝晓雁: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性质与运用,农村财务会计,2003,(05)
[4] 杜泽平:浅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经济师,2004,(07)
[5] 韩进军,周金梅:浅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理论界,2006,(S2)
[6] 王晴:浅论固定资产的抵减,太原科技,2006,(10)
[7] 刘新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区别,时代财会,2002,(01)
[8] 蔚涓, 曹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辨析,财会通讯(综合版),2004,(01)
[9] 康聆:试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煤炭经济研究,2002,(11)
[10] 樊开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辨析,财会月刊,2003,(03)
关键词:固定资产 减值 准备
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长期参加生产经营而保持其原有实物形态,但其价值将随着固定资产的使用而逐渐转移到生产的产品成本中,或构成了企业的费用。这部分在固定资产预期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的系统分摊称为固定资产的折旧。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生产成本的过程,即为随着固定资产价值的转移,以折旧的形式在产品销售收入中得到补偿,并转化为货币资金的过程。企业提取固定资产折旧是对固定资产的取得成本按期地、有系统地计入产品成本或相关费用,实现与收入的正确配比,固定资产的折旧过程实际上就是一个成本分配过程。固定资产减值是指,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金额。《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企业在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发现固定资产发生诸如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或经济性贬值等有形或无形损耗时,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固定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提取相应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可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方法计算得出,各年的减值准备损失并不存在必然的系统关系。它更多的是从信息使用者角度出发,立足现在,面向未来,适时考虑无形损耗,夯实了期末资产的价值,同时也剔除了虚增的利润,降低了财务风险。计提减值准备是固定资产折旧的有益补充,它的实施也体现了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财务政策更加稳健。
一、新旧准则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差异
(一)旧制度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做的规定,仅仅是对一些原则性的内容进行的规定,企业运用资产减值政策时均根据自己的理解及需要实施。有些企业正式利用“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来‘熨平’业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平滑利润,使得公司业绩能够保持稳定的增长。”资产减值准备的作用在实际操作中可见一斑。
(二)新准则中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为了进一步规范企业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和相关信息披露,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发挥作用,在2006年财政部制定和颁布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规定“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新准则一经财政部公布,立刻在市场中引起强烈反响。这就意味着以前大幅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司有可能在2006年将减值准备冲回,否则2007年1月1日以后这些“隐藏利润”将永远“隐藏”。新的《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与原《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减值相比,首先明确了进行减值的测试前提,即准则规定:会计期末企业是否必须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首先取决与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果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准则规定分外部迹象和内部迹象),则既不必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也不必确定减值损失。其次,可收回金额具有可操作性,即资产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此表述便于实际操作。另外原《企业会计制度》中的固定资产一般是按照单项资产为基础计提的,但在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难以单独产生现金流量,因此我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引入“资产组”、“总部资产”的概念,“资产组”即要求不能独立生产现金流量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其归属的资产组为基础进行减值测试,确认损失;“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所以要计算总部资产所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在实际运用中需要不断完善
目前,我国大部分企业没有建立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没有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针对旧会计制度中发现的问题,在2006年初财政部制定和颁布了新《企业会计准则—资产减值》并准备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正式实施。在新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中规定“: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从2007年开始计提后不能冲回,只能在处置相关资产后,再进行会计处理。这主要是为了防止企业利用减值准备的计提和冲回来调节利润,但同时也反映了会计准则制定本身就是一种博弈。然而该规定并未能完全封死上市公司利润操纵的主通道,资产减值准备仍是一把“双刃剑”。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发现问题,不断完善,以求达到最佳。即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会计报表更加真实可靠。
三、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建议和对策
(一)健全信息、价格市场机制,完善企业绩效考评
1、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是个复杂的系统工程。企业自身并不能合理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需要根据自身所掌握的固定资产使用状况,对所能获得的固定资产交易市场信息进行分析后做出是“企业评价”还是“市场评价”的选择。对固定资产减值的“企业评价”多利用来自企业内部信息,信息获取成本较低。由于企业管理层与信息使用者存在信息不对称,即使来自企业内部的固定资产减值信息较可靠也不易得到投资者的普遍认同。相比之下,如果对固定资产减值采用“市场评价”,企业将更多搜集有关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信息资料,并对市场数据进行分析,其成本较“企业评价”要大。因此,我国必须加快经济改革的步伐,迅速完善市场经济体制,使生产资料的市场信息体系的信号功能得以正常发挥。这是以“市场评价”取代“企业评价”的前提条件。
2、要切断资产减值准备与企业考核评价指标之间的联系,从而弱化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操纵盈余的动机,改进考核评价指标,以营业利润作为考核企业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的主要指标。这样不仅可以防止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调控利润,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企业效绩考评体系,把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的考核结合走来,改变以往只重视结果(如利润),而不重视考察形成结果的程序和过程的做法。 (二)提高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确定方式的操作性
准则制定者应重新考虑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式。笔者认为,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确定应由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经济环境而定。具体而言:1.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地区,可鼓励企业建立财务预测制度,待制度逐步完善后,财务预算或预测数据的反馈情况,看企业是否具备采用在用价值这一计量属性来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2.如企业处于市场经济较欠发达的地区,本着成本效益原则,企业可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将资产评估作为确立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依据。3.如果企业不实行减值会计,须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的原因。
(三)提高从业会计的职业判断能力
1、就会计人员而言,无论企业选用哪种评价标准,都需要企业会计人员做出大量的职业判断。为此,必须强化企业会计人员在职培训,学习到先进科学的会计理论与会计方法,因为企业固定资产涉及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在建工程等各种不同类型。会计师只有具备复合的知识结构,才会得出高水平的职业判断结果。同时强化企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企业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一旦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就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充分注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2、从企业而言,主要是改善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促进企业会计职能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转变。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企业相关各方的共同努力。企业要注意利用自身财务人员及外部财务软件开发机构的力量,积极开发应用先进的财务管理软件,促进企业财务部门管理职能的强化,更及时准确地提供固定资产价值变动信息,从而更适当地记录固定资产的价值变动。
完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相关准则的制定,是企业良性、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是保护市场经济有序发展的需要;是保护各方面利益相关者的需要。现代企业会计应加深对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的认识,使固定资产折旧与减值准备相得益彰,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
参考文献
[1] 贺彩虹: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中国乡镇企业会计,2006,(03)
[2] 庞毅:固定资产减值与折旧之异同,财会月刊,2006,(06)
[3] 郝晓雁: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性质与运用,农村财务会计,2003,(05)
[4] 杜泽平:浅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经济师,2004,(07)
[5] 韩进军,周金梅:浅谈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理论界,2006,(S2)
[6] 王晴:浅论固定资产的抵减,太原科技,2006,(10)
[7] 刘新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区别,时代财会,2002,(01)
[8] 蔚涓, 曹莉: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和累计折旧辨析,财会通讯(综合版),2004,(01)
[9] 康聆:试论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的关系,煤炭经济研究,2002,(11)
[10] 樊开银: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与累计折旧辨析,财会月刊,20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