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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统计工作的作用已越来越重要,但乡镇统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已成为制约统计工作的短板。笔者从乡镇统计工作的地位、问题进行剖析,并进行深层次原因挖掘,从而探索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基层统计工作的对策措施。
关键词:统计 乡镇工作 对策措施
统计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现代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作出科学决策,对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对决策实施产生效果的评估所必须依靠的基础资料。而在当今数字化,信息化时代,获得生产量大而广的高质量统计数据难度越来越大,作为产生数据最直接、最基层的乡镇尤为显得重要,乡镇统计工作好坏已成为一个地方统计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通过对基层乡镇的调查研究,乡镇统计工作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许多环节值得探讨,许多工作急需改进。
一、乡镇统计工作已成为统计工作中的“最后一公里”
1、乡镇统计工作是“基础”。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直接面对统计工作的基本对象——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法》对乡镇统计机构,人员保障方面专门作了规定,通过一部法律来规定乡镇一级的工作岗位设置并不多见,足见乡镇统计工作的“基础”性。
2、乡镇统计工作是“短板”。乡镇是统计数据产生的最初地,但乡镇往往是对统计工作保障最薄弱的地方,虽然设有统计机构或岗位,但统计人员往往从事其他工作或兼职其他工作。
3、乡镇统计工作是“形象”。乡镇是面对老百姓的最基层政府,乡镇工作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反映到老百姓的眼中,留存在老百姓的心中,评价于老百姓的口中。所以,乡镇统计工作的形象直接反映老百姓对政府统计工作的形象。“统计、统计,三分统计,七分估计”这种基层口头禅直接冲击党和政府的形象,冲击统计事业的形象。
4、乡镇统计工作是“法治”。统计工作是依据《统计法》而开展的政府行为,乡镇政府和统计人员没有执法权,但他们的行政行为直接反映统计工作法治水平,乡镇统计工作的随意与模糊,直接反映统计“法治”水平的高低。
二、乡镇统计工作存在“法治”与“人治”的断裂带
1、数字失之于假。由于统计数据在提供决策依据的同时,其运用途径被扩大到各种业绩考核,而考核结果往往影响领导的仕途和自身利益。因此,乡镇主要领导为体现发展政绩,往往干预和影响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出现假数据现象。
2、处罚失之于软。乡镇一旦出现统计违法后,依据《统计法》开展执法处罚又往往受制于各种因素,软弱无力。对企业统一处罚,往往受乡镇主要领导求情干预,对乡镇政府和党政干部的处理往往受上级领导求情干预。因此,统计执法处罚软弱无力。
3、工作失之于宽。对乡镇一级来说,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改革创新、党的建设是中心工作。统计工作往往听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4、作风失之于浮。因为统计的工作业务性强、地位不高、繁杂又琐碎。所以,作为乡镇统计人员往往不安心做统计工作,笔者在2016年5月对嵊州市的15个镇和街道(不包括乡)56位统计员进行了统计,统计工作一年及以下的人员占18位,有些统计人员未满一年就转岗,统计岗位的不稳定性位居乡镇所有岗位之首。作风浮躁,工作浮夸,不肯化多时间沉下去,深下去,随时准备拍拍屁股走人。
三、乡镇统计工作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
1、官员作秀。有的地方不是实事求是而是脱离实际制定指标而层层下达给乡镇,为官员作秀“政绩突出”。而乡镇的领导干部与官员为迎合上级作秀,同时达到自身秀,发展速度与增长速度通过暗示、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弄虚作假,人为制造数据泡沫,经不起举报,经不起检查。
2、观念作怪。有的领导和干部错误地认为,统计数据多报一点,少报一点,小事一桩,算不上什么违法,与经济上的贪污受贿不一样,只要不往自己口袋里装钱,就没事,不把统计违法当回事,这些问题在乡镇特别普遍。
3、利益作崇。有的地方与企业为骗取荣誉,制造数据,以达到评选荣誉所需的标准,以谋取更大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有人为官造数据,有人为钱造数据,有人为名造数据。
4、态度作梗。在乡镇基层,把《统计法》当成软法现象,对统计自查、核查不配合,不肯承认违法违纪,干扰统计执法。对弄虚作假现象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不予纠正,有些领导干部总以为自己没有直接或参与弄虚作假,可以不关自己的事,听之任之,甚至故意放任该行为发生。
四、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对策措施
1、正观念。从大环境来说,是要营造科学发展观,不以简单的GDP论英雄,不以简单的发展速度论英雄。拿掉悬在乡镇头上不尽合理的唯GDP考核指挥棒。从乡镇本身来说,各级干部要树立起牢固的法治意识,科学发展意识,严谨严密的工作意识,把统计当做一桩严肃的行政法律行为,依法治统,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2、勤学习。各级干部要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不断领悟法律条文的涵义及精髓。通过学习知道哪些是应该做的,应该做的要做到什么程度,从而在脑子里筑成一道防线,不断培养从统计法律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的习惯。
3、强定力。各级干部要增强政治定力,要从基础做起,踏踏实实推动发展,从根本着眼,夯实发展的根基,而不是靠数据做文章,浮夸浮躁、急功近利,追求数据的短期效应,不顾长远。干部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波动,牢牢把住科学发展的政治定力,不为一时的数据而心浮气躁。
4、严执法。教育千遍不如执法一次,要坚决克服把《统计法》当成软法的现象。大张旗鼓查处一些典型的乡镇、部门、企业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一批,震撼一片。打消统计违法可以通过人情摆平的侥幸心理,增强干部、企事业单位对《统计法》的敬畏感,规范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5、净风气。加强乡镇统计工作必须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要净化统计工作的风气,领导干部要根据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履职,支持统计事业与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领导环境。乡镇、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要切实保持政治定力,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开展统计各项工作。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统计从业人员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以严谨、细致、依法的态度提供好统计最基层数据资料,全社会要营造尊重统计、相信统计、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
关键词:统计 乡镇工作 对策措施
统计是国家实行科学决策和现代化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是现代公共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统计数据已成为各级党委政府作出科学决策,对决策贯彻落实的监督,对决策实施产生效果的评估所必须依靠的基础资料。而在当今数字化,信息化时代,获得生产量大而广的高质量统计数据难度越来越大,作为产生数据最直接、最基层的乡镇尤为显得重要,乡镇统计工作好坏已成为一个地方统计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志,通过对基层乡镇的调查研究,乡镇统计工作中还是存在不少问题,许多环节值得探讨,许多工作急需改进。
一、乡镇统计工作已成为统计工作中的“最后一公里”
1、乡镇统计工作是“基础”。乡镇是最基层的一级政府,直接面对统计工作的基本对象——基层企事业单位。《统计法》对乡镇统计机构,人员保障方面专门作了规定,通过一部法律来规定乡镇一级的工作岗位设置并不多见,足见乡镇统计工作的“基础”性。
2、乡镇统计工作是“短板”。乡镇是统计数据产生的最初地,但乡镇往往是对统计工作保障最薄弱的地方,虽然设有统计机构或岗位,但统计人员往往从事其他工作或兼职其他工作。
3、乡镇统计工作是“形象”。乡镇是面对老百姓的最基层政府,乡镇工作的一举一动都直接反映到老百姓的眼中,留存在老百姓的心中,评价于老百姓的口中。所以,乡镇统计工作的形象直接反映老百姓对政府统计工作的形象。“统计、统计,三分统计,七分估计”这种基层口头禅直接冲击党和政府的形象,冲击统计事业的形象。
4、乡镇统计工作是“法治”。统计工作是依据《统计法》而开展的政府行为,乡镇政府和统计人员没有执法权,但他们的行政行为直接反映统计工作法治水平,乡镇统计工作的随意与模糊,直接反映统计“法治”水平的高低。
二、乡镇统计工作存在“法治”与“人治”的断裂带
1、数字失之于假。由于统计数据在提供决策依据的同时,其运用途径被扩大到各种业绩考核,而考核结果往往影响领导的仕途和自身利益。因此,乡镇主要领导为体现发展政绩,往往干预和影响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出现假数据现象。
2、处罚失之于软。乡镇一旦出现统计违法后,依据《统计法》开展执法处罚又往往受制于各种因素,软弱无力。对企业统一处罚,往往受乡镇主要领导求情干预,对乡镇政府和党政干部的处理往往受上级领导求情干预。因此,统计执法处罚软弱无力。
3、工作失之于宽。对乡镇一级来说,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改革创新、党的建设是中心工作。统计工作往往听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
4、作风失之于浮。因为统计的工作业务性强、地位不高、繁杂又琐碎。所以,作为乡镇统计人员往往不安心做统计工作,笔者在2016年5月对嵊州市的15个镇和街道(不包括乡)56位统计员进行了统计,统计工作一年及以下的人员占18位,有些统计人员未满一年就转岗,统计岗位的不稳定性位居乡镇所有岗位之首。作风浮躁,工作浮夸,不肯化多时间沉下去,深下去,随时准备拍拍屁股走人。
三、乡镇统计工作问题存在的根本原因
1、官员作秀。有的地方不是实事求是而是脱离实际制定指标而层层下达给乡镇,为官员作秀“政绩突出”。而乡镇的领导干部与官员为迎合上级作秀,同时达到自身秀,发展速度与增长速度通过暗示、授意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弄虚作假,人为制造数据泡沫,经不起举报,经不起检查。
2、观念作怪。有的领导和干部错误地认为,统计数据多报一点,少报一点,小事一桩,算不上什么违法,与经济上的贪污受贿不一样,只要不往自己口袋里装钱,就没事,不把统计违法当回事,这些问题在乡镇特别普遍。
3、利益作崇。有的地方与企业为骗取荣誉,制造数据,以达到评选荣誉所需的标准,以谋取更大的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与社会利益。有人为官造数据,有人为钱造数据,有人为名造数据。
4、态度作梗。在乡镇基层,把《统计法》当成软法现象,对统计自查、核查不配合,不肯承认违法违纪,干扰统计执法。对弄虚作假现象应当发现而未发现,或发现后不予纠正,有些领导干部总以为自己没有直接或参与弄虚作假,可以不关自己的事,听之任之,甚至故意放任该行为发生。
四、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对策措施
1、正观念。从大环境来说,是要营造科学发展观,不以简单的GDP论英雄,不以简单的发展速度论英雄。拿掉悬在乡镇头上不尽合理的唯GDP考核指挥棒。从乡镇本身来说,各级干部要树立起牢固的法治意识,科学发展意识,严谨严密的工作意识,把统计当做一桩严肃的行政法律行为,依法治统,依法开展统计工作。
2、勤学习。各级干部要不断加强统计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不断领悟法律条文的涵义及精髓。通过学习知道哪些是应该做的,应该做的要做到什么程度,从而在脑子里筑成一道防线,不断培养从统计法律的角度来思考问题的习惯。
3、强定力。各级干部要增强政治定力,要从基础做起,踏踏实实推动发展,从根本着眼,夯实发展的根基,而不是靠数据做文章,浮夸浮躁、急功近利,追求数据的短期效应,不顾长远。干部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波动,牢牢把住科学发展的政治定力,不为一时的数据而心浮气躁。
4、严执法。教育千遍不如执法一次,要坚决克服把《统计法》当成软法的现象。大张旗鼓查处一些典型的乡镇、部门、企业统计违法案件。查处一批,震撼一片。打消统计违法可以通过人情摆平的侥幸心理,增强干部、企事业单位对《统计法》的敬畏感,规范干部依法行政的自觉性。
5、净风气。加强乡镇统计工作必须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要净化统计工作的风气,领导干部要根据法律法规带头依法履职,支持统计事业与统计工作,创造良好的领导环境。乡镇、部门负责人、统计人员要切实保持政治定力,依法履职、依法行政,依法开展统计各项工作。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统计从业人员要夯实统计基层基础,以严谨、细致、依法的态度提供好统计最基层数据资料,全社会要营造尊重统计、相信统计、支持统计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