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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和立法上的缺陷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之固有缺陷日益凸现。本文借鉴普通法上合有权制度对我国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进行合理重构 ,以达其产权关系明晰、农民真正拥有所有权、享有所有者利益从而以农地所有人之一份子身份获得最低社会福利保障实现社会公平之目标。希冀于社会主义公有制前提下对完善我国物权立法有所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