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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增进大众休假福利
■把正在酝酿的“中国旅游日”(5.20或5.19)设定为三天的法定假日,与公休日连休,形成新的“五月黄金周”,或称“春夏黄金周”。
■在每年8月上旬(如1、2、3或4、5、6)设立三天的法定假日,与公休日连休,形成新的“避暑黄金周”。
■在春节现有假日的基础上增加三天的法定假日,与公休日连休,形成14天或10天的超长假(从腊月廿九开始)。
这三个方案功能不同,各有千秋——“五月黄金周”、“避暑黄金周”的好处是在春夏之交或盛夏暑期,为大众提供出行和休息的机会。特别是“避暑黄金周”可以与欧美国家的暑期度假节奏相一致,而且有利于唤醒公众的现代旅游休闲意识,同时提高因为春节长假而不得不配置的交通运力等社会资源的边际效益。
春节超长假则可以在我国城市化大幅推进、社会急剧转型的大背景下,提升春节黄金周的质量,更好地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提高人民大众的幸福指数,同时可以缓解交通压力。
本人建议在以上三个方案中任选其一,适时推进:
2月22日,春运进入第24天,中国道路运输旅客已累积突破13亿,达到13.37亿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3%。 保持了与去年、前年春节一样的强劲增长势头。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2月20日发布的公告,7天春节黄金周假期全国共接待游客1.25亿人次,同比增长14.8%,旅游收入超过646亿元,同比增长26.9%,延续了去年、前年“十一”黄金周屡创新高的势头。
关于假日总量
在近年以黄金周存废为核心的法定假日调整之争中,我们注意到,参与讨论的许多专家都不假思索地为讨论预设了一个前提——就是我国的全年休假日达到了114天,已经是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可以承受的极限。
而这个前提,就如同公理一样无需证明吗?如果真是一个极限,应该是在相关研究和论证之后得出结论。事实上,1995年实施周五工作制、1999年增加3天法定假日,都是没有经过论证的。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假日改革的历史实践,我们看到,假日的增加不但没有给中国经济带来停滞和阻碍,反而是10多年持续高速增长。事实上,我国公民实际享受到的假日总量在世界上只处于中等水平。再增加3个法定假日,对中国经济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的概率极小,相反产生正向推动作用的可能性极大。
关于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制度看上去很美,但面对《劳动法》普遍惨遭践踏的现实状况,在行政资源和执法资源有限的现实条件下,我们只能痛苦地承认,带薪休假制度的切实推行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滥用行政资源和执法资源轻率地强制执行。
从维护《劳动法》的角度,首先是要坚决消除强制劳动、无节制延长劳动时间的现象,保障最低工资,切实提高工资水平,“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只有社会上基本消灭了这些严重侵犯公民权利、违反《劳动法》甚至《刑法》的现象之后,强制带薪休假才可能真正开始落到实处。
其次,带薪休假制度仔细看也并不完美。现在的黄金周可以称之为“国家黄金周”——也就是国家层面组织实施的黄金周,带薪休假落实之后完全可能催生另一个“个人黄金周”——由于气候、自然条件、从众心理和文化传统的影响,完全有可能造成大众休假的大面积“撞车”,形成一种类似黄金周特征的消费弊端。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带薪休假”在中国的意义——能否切实推行个人带薪休假是判断全面小康社会是否实现的重要标准。但毫无疑问,带薪休假在我国的推行将是一个缓慢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国大众的休假福利或权利目前只能以全社会统一的周期性停顿来保证。
以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探亲假问题为例。媒体调查显示,九成白领不知有探亲假,“知道了也不敢申请”,这个已经出台29年的规定已是刻舟求剑。2007年,在讨论带薪休假与探亲假关系的时候,虽然我也是外地人,也喜欢探亲假,但坚决主张带薪休假冲抵探亲假。作为百姓来讲,可以把自己的利益诉求说到极致,但是作为专家,绝对要超越自身的经验。
分析探亲假、带薪休假在性质上到底有多少相似之处,并不容易。但是换位思考,现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域就业的情形十分普遍,你如果是企业出资者会怎么做?——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当然人力成本越低越好。既然是市场经济,资本就是要千方百计减低成本、追逐利润。如果在探亲假的基础上,还要再增加半个月的带薪休假,对于企业来说可能就很难承受了。自然就会导致对外地就业者的歧视,大大削弱外地人的就业竞争力。这就是大多数人不敢要求探亲假和带薪休假的最根本原因,也是中国大众的休假福利或者权利目前只能以全社会统一的周期性停顿来保障的根本原因。
关于黄金周
我们必须认识到,世界各国的假日总量和公众的休假模式都是不太相同的,休闲时间越来越多、逐步走向休闲社会,是共同的趋势。西方发达国家虽然没有强令统一放长假,但事实上大多数都通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在每年的圣诞节和暑期形成两次全民休闲的高潮。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人口众多,文化传统与西方国家差异很大,又处在有史以来影响最为深刻、范围最为广阔的转型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有现成的全民休假经验或模式可以为我国所照搬、照抄,我们必须探索具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国情、与中国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休假路径。
事实证明,在信息透明、没有行政强迫和道德压力的情况下,黄金周(特别是春节)期间出现的集中出行(探亲和出游)是公众知情自主的选择,甚至也完全可视为理性的选择——除了先天喜欢扎堆儿凑热闹的人之外,不到万不得已,如果还有其他可以替代的现实选择,很难想像有人愿意“花钱买罪受”。拥有极大话语权的决策者的智囊、参政议政的代表委员,如果看不到这一点,就近似于白痴了。
出行(旅游、休假、探亲)的欲望,没有食欲那么直观,满足得好,可以增加社会总福利,提升幸福指数,激发人们创造社会财富的动力;满足得不好,特别是如果不能在假日制度上合理配套,就会形成这种精神消费的“堰塞湖”。
在没有切实有效的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哪怕取消一个黄金周,都不但不能“分流泄洪”客观存在的庞大出行需求,相反更是等于人为制造大众出行需求的“堰塞湖”。
经过2年多的实践检验已经可以证明,2007年底以取消“五一”黄金周为核心的假日改革脱离了实际,2008、2009、2010连续三年的各长假客流汹涌的现实,都标志着公众出行需求的“堰塞湖”正在形成。假日改革确有再度讨论的必要。决策者和公共知识分子必须超越自身的立场与体验,进一步完善和增进大众的休假福利。
两年来,每个黄金周都屡创新高地爆棚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因此,黄金周和带薪休假并行不悖,集中与分散结合,完全有可能成为中国对于人类休闲模式的一种创造。
■把正在酝酿的“中国旅游日”(5.20或5.19)设定为三天的法定假日,与公休日连休,形成新的“五月黄金周”,或称“春夏黄金周”。
■在每年8月上旬(如1、2、3或4、5、6)设立三天的法定假日,与公休日连休,形成新的“避暑黄金周”。
■在春节现有假日的基础上增加三天的法定假日,与公休日连休,形成14天或10天的超长假(从腊月廿九开始)。
这三个方案功能不同,各有千秋——“五月黄金周”、“避暑黄金周”的好处是在春夏之交或盛夏暑期,为大众提供出行和休息的机会。特别是“避暑黄金周”可以与欧美国家的暑期度假节奏相一致,而且有利于唤醒公众的现代旅游休闲意识,同时提高因为春节长假而不得不配置的交通运力等社会资源的边际效益。
春节超长假则可以在我国城市化大幅推进、社会急剧转型的大背景下,提升春节黄金周的质量,更好地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提高人民大众的幸福指数,同时可以缓解交通压力。
本人建议在以上三个方案中任选其一,适时推进:
2月22日,春运进入第24天,中国道路运输旅客已累积突破13亿,达到13.37亿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8.3%。 保持了与去年、前年春节一样的强劲增长势头。据国家旅游局和国家统计局2月20日发布的公告,7天春节黄金周假期全国共接待游客1.25亿人次,同比增长14.8%,旅游收入超过646亿元,同比增长26.9%,延续了去年、前年“十一”黄金周屡创新高的势头。
关于假日总量
在近年以黄金周存废为核心的法定假日调整之争中,我们注意到,参与讨论的许多专家都不假思索地为讨论预设了一个前提——就是我国的全年休假日达到了114天,已经是目前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可以承受的极限。
而这个前提,就如同公理一样无需证明吗?如果真是一个极限,应该是在相关研究和论证之后得出结论。事实上,1995年实施周五工作制、1999年增加3天法定假日,都是没有经过论证的。纵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假日改革的历史实践,我们看到,假日的增加不但没有给中国经济带来停滞和阻碍,反而是10多年持续高速增长。事实上,我国公民实际享受到的假日总量在世界上只处于中等水平。再增加3个法定假日,对中国经济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的概率极小,相反产生正向推动作用的可能性极大。
关于带薪休假
带薪休假制度看上去很美,但面对《劳动法》普遍惨遭践踏的现实状况,在行政资源和执法资源有限的现实条件下,我们只能痛苦地承认,带薪休假制度的切实推行必然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能滥用行政资源和执法资源轻率地强制执行。
从维护《劳动法》的角度,首先是要坚决消除强制劳动、无节制延长劳动时间的现象,保障最低工资,切实提高工资水平,“好钢要用在刀刃上”。只有社会上基本消灭了这些严重侵犯公民权利、违反《劳动法》甚至《刑法》的现象之后,强制带薪休假才可能真正开始落到实处。
其次,带薪休假制度仔细看也并不完美。现在的黄金周可以称之为“国家黄金周”——也就是国家层面组织实施的黄金周,带薪休假落实之后完全可能催生另一个“个人黄金周”——由于气候、自然条件、从众心理和文化传统的影响,完全有可能造成大众休假的大面积“撞车”,形成一种类似黄金周特征的消费弊端。
我们可以这样理解“带薪休假”在中国的意义——能否切实推行个人带薪休假是判断全面小康社会是否实现的重要标准。但毫无疑问,带薪休假在我国的推行将是一个缓慢的循序渐进的过程,中国大众的休假福利或权利目前只能以全社会统一的周期性停顿来保证。
以近日备受社会关注的探亲假问题为例。媒体调查显示,九成白领不知有探亲假,“知道了也不敢申请”,这个已经出台29年的规定已是刻舟求剑。2007年,在讨论带薪休假与探亲假关系的时候,虽然我也是外地人,也喜欢探亲假,但坚决主张带薪休假冲抵探亲假。作为百姓来讲,可以把自己的利益诉求说到极致,但是作为专家,绝对要超越自身的经验。
分析探亲假、带薪休假在性质上到底有多少相似之处,并不容易。但是换位思考,现在全国范围内跨地域就业的情形十分普遍,你如果是企业出资者会怎么做?——在不违法的前提下,当然人力成本越低越好。既然是市场经济,资本就是要千方百计减低成本、追逐利润。如果在探亲假的基础上,还要再增加半个月的带薪休假,对于企业来说可能就很难承受了。自然就会导致对外地就业者的歧视,大大削弱外地人的就业竞争力。这就是大多数人不敢要求探亲假和带薪休假的最根本原因,也是中国大众的休假福利或者权利目前只能以全社会统一的周期性停顿来保障的根本原因。
关于黄金周
我们必须认识到,世界各国的假日总量和公众的休假模式都是不太相同的,休闲时间越来越多、逐步走向休闲社会,是共同的趋势。西方发达国家虽然没有强令统一放长假,但事实上大多数都通过法定节假日和带薪休假,在每年的圣诞节和暑期形成两次全民休闲的高潮。我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幅员辽阔的多民族国家,人口众多,文化传统与西方国家差异很大,又处在有史以来影响最为深刻、范围最为广阔的转型期,没有哪个国家可以有现成的全民休假经验或模式可以为我国所照搬、照抄,我们必须探索具有中国特色、适应中国国情、与中国历史发展阶段相适应的休假路径。
事实证明,在信息透明、没有行政强迫和道德压力的情况下,黄金周(特别是春节)期间出现的集中出行(探亲和出游)是公众知情自主的选择,甚至也完全可视为理性的选择——除了先天喜欢扎堆儿凑热闹的人之外,不到万不得已,如果还有其他可以替代的现实选择,很难想像有人愿意“花钱买罪受”。拥有极大话语权的决策者的智囊、参政议政的代表委员,如果看不到这一点,就近似于白痴了。
出行(旅游、休假、探亲)的欲望,没有食欲那么直观,满足得好,可以增加社会总福利,提升幸福指数,激发人们创造社会财富的动力;满足得不好,特别是如果不能在假日制度上合理配套,就会形成这种精神消费的“堰塞湖”。
在没有切实有效的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哪怕取消一个黄金周,都不但不能“分流泄洪”客观存在的庞大出行需求,相反更是等于人为制造大众出行需求的“堰塞湖”。
经过2年多的实践检验已经可以证明,2007年底以取消“五一”黄金周为核心的假日改革脱离了实际,2008、2009、2010连续三年的各长假客流汹涌的现实,都标志着公众出行需求的“堰塞湖”正在形成。假日改革确有再度讨论的必要。决策者和公共知识分子必须超越自身的立场与体验,进一步完善和增进大众的休假福利。
两年来,每个黄金周都屡创新高地爆棚是有目共睹的事实,因此,黄金周和带薪休假并行不悖,集中与分散结合,完全有可能成为中国对于人类休闲模式的一种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