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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对农民工的保护与管理关系到建筑业农民工切身利益,也关系都这些建筑业农民工的其他方面的问题,关系到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只有看清了建筑业农民工在实际就业中的保护措施中存在的问题对阵下药提出具体的解决的措施才能真正为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服务。
关键词:建筑业;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护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020-01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济结构调整,从而引致了就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为了生活离开家乡,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形成了城市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
2014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其中建筑业农民工为6000于万,占农民工总量的22.3%。可以看出,建筑业农民工群体占据着整个农民工群体的1/5。建筑业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比重较大。当前建筑業农民工的就业保护处在一个权利严重缺失的状态。为了使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国家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建筑业农民工权益的文件,但落实到建筑业工人单位时,由于实际情况的显示产生纰漏从而导致建筑业农民工处于高危的工作环境中。本文从对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护的建筑业用人单位角度来看,对解决建筑业农民工的就业保护提出相关具体措施建议,旨在促进建筑业农民工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护中面临的问题
(一)工作时间过长且工作强度大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1]中显示:每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占85.4%。而且建筑业的特性本身就存在的高危险性,需要建筑业从业者更多的专注性,而充足的休息是降低其工作危险的方法之一。然而在实际中基本无法实现。
(二)签订合同率低
在《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1]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并没有分行业的农民工的签订合同数据,但根据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可以推断出建筑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比例低。有调查显示,在建筑业就业的农民工签订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合同的不到二成,有近80%的建筑业农民工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用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
(三)工资拖欠克扣
在《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1]中显示:从2014年调查的数据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且2014年较之2013年相比工资拖欠增长17.1%.工资克扣拖欠问题十分严重。同时,由于建筑业资金结算的特有方式,通常在年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然而实际上,年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证不了各种应收的资金到位,这种支付工资的办法很容易导致农民工工资的拖欠。
三、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护解决措施
建筑业用人单位在就业保护方面相对于政府和农民工自身必须具有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强建筑业用人单位自身的管理能够有效的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
(一) 建立赏罚分明制度
建立赏罚分明制度用于在就业岗前培训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面可以很好的规避不必要的安全问题的缺失。建筑业用人单位要对此进行强制性的规定,最好的办法就是现金的奖赏制度来调动建筑业农民工的参与积极性。同理可得,在培训中必然涉及到关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问题,可以学习到自身安全问题的急救措施和必要了解,同时通过奖赏制度加以巩固可以很好的帮助建筑业用人单位的管理。
(二) 给建筑业农民工说话的权利
建筑业用人单位要听听建筑业农民工的建议,要给建筑业农民工说话的权利。要培养建筑业农民工的“主人翁意识”。另外,广开言路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要及时了解建筑业农民工的想法,倾听建筑业农民工的需求,共同协奏更好的为项目工程服务,使得工作高效完成也能促成良好的双方关系,有利于建筑业农民工的权益。
(三) 搭建临时卫生场所
建筑业农民工的构成多为体力强健的群体,工作性质对文化程度的要求并不高,使得建筑业农民工在个人素质方面没有很好的自我约束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同时由于工地上的建筑都还在搭建中,周围多为建筑业规划待施工区域没有完善的卫生场所能够很好的解决他们的个人大小便问题。因此建筑业用人单位应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在距离施工现场不远处应搭建临时的方便处所来解决。
(四) 设置危险警示牌
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在施工现场,常常可以看到建筑业农民工为寻求快捷跨越危险地带,缺乏自身安全意识,建筑业用人单位要引起重视,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放置危险警示牌,在施工场地周围通过插鲜艳的彩旗的方式告知不留神走入危险地带的建筑业农民工,同时将奖惩制度严格制定规则并设定安全监督员严格执行。
(五) 制度适用于任何人,无特殊化
严格律己才能更好的进行管理,才能使话语更有说服力,行之有效的制度可以很好的为建筑业用人单位所用,在管理中更好游刃有余也能切实对建筑业农民工进行保护。当建筑业工人单位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也必须一视同仁,所有规章制度严格遵行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施工中的建筑业农民工负责,更加为建筑业农民工树立榜样。同时,为建筑业农民工营造安全良好的就业环境不仅可以有效的保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同时也可以打造良好的团队,更好的为自身服务和发展。
(六)树立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建筑业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和落实国家和政府的关于建筑业的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树立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做到不克扣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不延长他们劳动工时,当确实因为工期需加紧进度时,也要继续建筑业农民工对应的报酬。只有建筑业用人单位具有社会责任感并自觉担负起这种责任,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以及其他侵害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障其他问题的现象才会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国家统计局网2015.4
[2]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筑业农民工现状调查的简要情况.中华全国总工会网2004.11
[3]郑功成,黄黎若莲.中国农民工问题与社会保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秦刚.建筑民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原因及对策困[N].中国劳动保障报,2000.9
关键词:建筑业;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护
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864X(2016)02-0020-01
一、问题的提出
改革开放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经济结构调整,从而引致了就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农村出现了大量剩余劳动力。为了生活离开家乡,离开土地,进城务工,形成了城市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
2014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中显示:2014年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7395万人,其中建筑业农民工为6000于万,占农民工总量的22.3%。可以看出,建筑业农民工群体占据着整个农民工群体的1/5。建筑业农民工占农民工总数的比重较大。当前建筑業农民工的就业保护处在一个权利严重缺失的状态。为了使建筑业农民工群体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贡献国家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保障建筑业农民工权益的文件,但落实到建筑业工人单位时,由于实际情况的显示产生纰漏从而导致建筑业农民工处于高危的工作环境中。本文从对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护的建筑业用人单位角度来看,对解决建筑业农民工的就业保护提出相关具体措施建议,旨在促进建筑业农民工稳定就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
二、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护中面临的问题
(一)工作时间过长且工作强度大
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1]中显示:每日工作超过8小时的农民工占40.8%;每周工作超过44小时的比重占85.4%。而且建筑业的特性本身就存在的高危险性,需要建筑业从业者更多的专注性,而充足的休息是降低其工作危险的方法之一。然而在实际中基本无法实现。
(二)签订合同率低
在《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1]中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并没有分行业的农民工的签订合同数据,但根据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比例可以推断出建筑业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比例低。有调查显示,在建筑业就业的农民工签订真正意义上的劳动合同的不到二成,有近80%的建筑业农民工未按照《劳动合同法》签订用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劳动合同。
(三)工资拖欠克扣
在《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1]中显示:从2014年调查的数据看,建筑业仍是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多发地,且2014年较之2013年相比工资拖欠增长17.1%.工资克扣拖欠问题十分严重。同时,由于建筑业资金结算的特有方式,通常在年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清。然而实际上,年底或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保证不了各种应收的资金到位,这种支付工资的办法很容易导致农民工工资的拖欠。
三、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护解决措施
建筑业用人单位在就业保护方面相对于政府和农民工自身必须具有更加严格的管理措施。加强建筑业用人单位自身的管理能够有效的预防此类问题的发生。
(一) 建立赏罚分明制度
建立赏罚分明制度用于在就业岗前培训以及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方面可以很好的规避不必要的安全问题的缺失。建筑业用人单位要对此进行强制性的规定,最好的办法就是现金的奖赏制度来调动建筑业农民工的参与积极性。同理可得,在培训中必然涉及到关于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隐患问题,可以学习到自身安全问题的急救措施和必要了解,同时通过奖赏制度加以巩固可以很好的帮助建筑业用人单位的管理。
(二) 给建筑业农民工说话的权利
建筑业用人单位要听听建筑业农民工的建议,要给建筑业农民工说话的权利。要培养建筑业农民工的“主人翁意识”。另外,广开言路是一个很不错的方法,要及时了解建筑业农民工的想法,倾听建筑业农民工的需求,共同协奏更好的为项目工程服务,使得工作高效完成也能促成良好的双方关系,有利于建筑业农民工的权益。
(三) 搭建临时卫生场所
建筑业农民工的构成多为体力强健的群体,工作性质对文化程度的要求并不高,使得建筑业农民工在个人素质方面没有很好的自我约束同时也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识。同时由于工地上的建筑都还在搭建中,周围多为建筑业规划待施工区域没有完善的卫生场所能够很好的解决他们的个人大小便问题。因此建筑业用人单位应充分考虑到这一点,在距离施工现场不远处应搭建临时的方便处所来解决。
(四) 设置危险警示牌
要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在施工现场,常常可以看到建筑业农民工为寻求快捷跨越危险地带,缺乏自身安全意识,建筑业用人单位要引起重视,在可能发生危险的区域放置危险警示牌,在施工场地周围通过插鲜艳的彩旗的方式告知不留神走入危险地带的建筑业农民工,同时将奖惩制度严格制定规则并设定安全监督员严格执行。
(五) 制度适用于任何人,无特殊化
严格律己才能更好的进行管理,才能使话语更有说服力,行之有效的制度可以很好的为建筑业用人单位所用,在管理中更好游刃有余也能切实对建筑业农民工进行保护。当建筑业工人单位需要进入施工现场时也必须一视同仁,所有规章制度严格遵行这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施工中的建筑业农民工负责,更加为建筑业农民工树立榜样。同时,为建筑业农民工营造安全良好的就业环境不仅可以有效的保护建筑业农民工的安全同时也可以打造良好的团队,更好的为自身服务和发展。
(六)树立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建筑业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和落实国家和政府的关于建筑业的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树立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做到不克扣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不延长他们劳动工时,当确实因为工期需加紧进度时,也要继续建筑业农民工对应的报酬。只有建筑业用人单位具有社会责任感并自觉担负起这种责任,拖欠建筑业农民工工资以及其他侵害建筑业农民工就业保障其他问题的现象才会从根本上得到治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局.2014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国家统计局网2015.4
[2]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建筑业农民工现状调查的简要情况.中华全国总工会网2004.11
[3]郑功成,黄黎若莲.中国农民工问题与社会保护[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4]秦刚.建筑民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原因及对策困[N].中国劳动保障报,20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