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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产物,凝结着人类深邃的智慧,成为世界人民向往追求的理想。法律是治国之重器,十八届四中全会召开,迎来“法治中国”的春天,而“法治中国”是法治在当下中国的政治表达,作为一个命题具体化为全面改革的行为逻辑,预示着中国法治史上的一次重大飞跃的来临。 这一次飞跃伴随着大刀阔斧的政治体制改革,以权力清单制度贯彻落实推动着。政府在法律规范的制度笼子里运行权力,开展权力清单制度,以全新的模式规范政府行为,遏制政府乱作为,为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中,提供一条切实可行的新路径。
一、权力清单制度的由来
“权力清单”作为新兴词,首次亮相于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所谓权力清单,是指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行使权力,按照依法律、法规确立的清单进行,不属于清单列举范围内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机关不得为之。 总而言之,权力清单列出政府该做什么,法无授权则不可为,将政府权力限制在清单之中,防止权力越界侵犯私域。权力清单制度是一项自上而下的政府机构改革路径,2005年国务院提出“权力清单”,省部级顺应网络时代的发展,纷纷建立政府网站推行政务公开,晒出权力清单,2009年开展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力求破除权力的神秘面纱,让公众清晰了解公权力的运行。 十八大后,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展开,加速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政府机构,理清责任权限,规范、简化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成为时代新目标。县委权力清晒掀起新的高潮,以岳阳湘阴为例,2012年推出《发展和改革局规范审批权力五项规定》构建“行权有依据,用权有监督,越权有处罚”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河北省、广东省、北京、成都率先亮出清单,公布各部门公权力明细清单。2014年,权力清单制度在全国覆盖,赢得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国家统计局在河北、辽宁、浙江和甘肃进行的一项社会调查结果显示,感受到权力清单后,通过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其中表示“满意”“基本满意”的分别达39%和42.6%,满意率达81.6%,侧面反映了社会对晾晒权力,下放权利,推行简政放权的认可。
二、权力清单制度的问题
(一)体制规范不健全。权力清单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权力和部门职责。而在晾晒行政权力的范围,部门职责的界限上,法律规范存在体制空白的情形,监管机制的滞后。如在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量责、机构改革评估结果运用、事业单位编制标准配备上缺乏法律规范的调整。
(二)问责机制相对滞后。有权力无监督,有监督无责任,权力即走向扩张、滥用。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是实现公权力监督的一种新兴方式,有监督就意味着要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实现权责配套,才能真正实现公开权力的价值,真正做到还权于民。在权力清单推行过程中,问责机制覆盖不全面,存在滞后性。如县委一级权力机构,在权力公开上不尽完善。
(三)传统政治文化观念亟待更新。文化观念的形成是千年文化的积淀,百年文化淘汰的结果。我国传统官本位政治观念与当代法治建设相违背,要转变、更新这一观念需要时间,以时间换空间。官本位思想观念依然有其存在的社会土壤,群众把官员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 视为“ 父母官”,而官员主观上把自己当做是掌权者, 不愿意把自己的权力“ 晒” 在群众眼前, 对手中的权力“ 放不下”。
(四)网络技术普遍操作不到位。网络时代,网络技术与政府权力的连体逐渐成为现代公共权力运行的一种新兴方式。 但是,要将信息技术嵌入公共权力运行,受到信息技术不成熟的制约。一是是“ 软技术”的缺乏。 网络平台虽然快捷方便,但要得到准确及时有效的运用,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网络技术要求比较高。有调查显示,当前基层公务员现十年断层,自2003年中央编办核定各地编制后,不少地方为了控制超编,地方多年没有新进工作人员,造成干部老龄化现象严重。老龄化干部对网络知识的运用几乎为零。其次, 是“ 硬技术”不足。建立了网络权力公开平台的部门,在系统平台更新技术和网络安全技术不足,网上信息更慢,监控效率低。
三、权力清单制度完善的路径
(一)跟进责任清单,落实问责清单。“责任清单”伴随“权力清单”应运而生,而有了“责任清单”不兑现就会沦为一纸空文。跟进“责任清单”建设配套惩戒措施,落实问责清单,从“责任”落到“问责”上,使得越位、错位、缺位的权力,有严肃的问责机制。无数事实证明,权力行使中严格的追责机制,就一定会出现权力的滥用。孟德斯鸠早在人性思考中给出了精准的解答:“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所以,唯有责任如影随形,才能更好地确保权力运行不逾规制、造福于民。
(二)增强执政能力,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当代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能力素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进程的必备力量。领导干部研读、善用法律规范,增强法治思维,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良好运行发挥着巨大作用。尤其在善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上,更应熟练,精准。推动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发展。
(三)覆盖微博政务,创新管理方式。微博在当前信息时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融入人们生活。搭建微博平臺推行权力清单,是增强政府与民众交流的新平台。一方面,政务微博数量多、规范化,为权力公开提供平台。2011年是中国政务微博元年,2012年政府部门行政机构开通微博数量月平均幅度为2181。 另一方面,“微博政务”关注度高,扩大“清单问责”的影响力。自2011年11月17日,21家首批上线的政务微博粉丝数量稳步增长,以“北京weibo发布厅”为例,2012年11月一周年生日,微博群中的政务微博粉丝有28217920个。
中国实现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法治建设成为时代选择,从权力清单出发,打造阳光政府,推动中国法治的新进程。
参考文献:
[1]汪习根:《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载《国家底线,公平正义与依法治国》,俞可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第121页。
[2]杨华涛:《浅议权力清单制度》,载《机构与行政》,2014年第7期,第15页。
[3]徐亚萍:《权力清单——政府行政改革研究》,载《法制与社会》,2014年9月,第157页。
[4]谭云明:《政务微博管理与运用》,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版,第18页。
[5]谭云明:《政务微博管理与运用》,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版,第19页
一、权力清单制度的由来
“权力清单”作为新兴词,首次亮相于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所谓权力清单,是指对政府及政府部门行使的职能、权限,以清单方式进行列举,行政机关履行职能、行使权力,按照依法律、法规确立的清单进行,不属于清单列举范围内的职能和权限,行政机关不得为之。 总而言之,权力清单列出政府该做什么,法无授权则不可为,将政府权力限制在清单之中,防止权力越界侵犯私域。权力清单制度是一项自上而下的政府机构改革路径,2005年国务院提出“权力清单”,省部级顺应网络时代的发展,纷纷建立政府网站推行政务公开,晒出权力清单,2009年开展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力求破除权力的神秘面纱,让公众清晰了解公权力的运行。 十八大后,全面深化改革的浪潮展开,加速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精简政府机构,理清责任权限,规范、简化行政审批制度,提高行政效能,成为时代新目标。县委权力清晒掀起新的高潮,以岳阳湘阴为例,2012年推出《发展和改革局规范审批权力五项规定》构建“行权有依据,用权有监督,越权有处罚”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体系。河北省、广东省、北京、成都率先亮出清单,公布各部门公权力明细清单。2014年,权力清单制度在全国覆盖,赢得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国家统计局在河北、辽宁、浙江和甘肃进行的一项社会调查结果显示,感受到权力清单后,通过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社会调查,其中表示“满意”“基本满意”的分别达39%和42.6%,满意率达81.6%,侧面反映了社会对晾晒权力,下放权利,推行简政放权的认可。
二、权力清单制度的问题
(一)体制规范不健全。权力清单的核心内容是行政权力和部门职责。而在晾晒行政权力的范围,部门职责的界限上,法律规范存在体制空白的情形,监管机制的滞后。如在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量责、机构改革评估结果运用、事业单位编制标准配备上缺乏法律规范的调整。
(二)问责机制相对滞后。有权力无监督,有监督无责任,权力即走向扩张、滥用。权力清单制度的运行是实现公权力监督的一种新兴方式,有监督就意味着要有相应的责任追究机制, 实现权责配套,才能真正实现公开权力的价值,真正做到还权于民。在权力清单推行过程中,问责机制覆盖不全面,存在滞后性。如县委一级权力机构,在权力公开上不尽完善。
(三)传统政治文化观念亟待更新。文化观念的形成是千年文化的积淀,百年文化淘汰的结果。我国传统官本位政治观念与当代法治建设相违背,要转变、更新这一观念需要时间,以时间换空间。官本位思想观念依然有其存在的社会土壤,群众把官员作为社会利益的代表, 视为“ 父母官”,而官员主观上把自己当做是掌权者, 不愿意把自己的权力“ 晒” 在群众眼前, 对手中的权力“ 放不下”。
(四)网络技术普遍操作不到位。网络时代,网络技术与政府权力的连体逐渐成为现代公共权力运行的一种新兴方式。 但是,要将信息技术嵌入公共权力运行,受到信息技术不成熟的制约。一是是“ 软技术”的缺乏。 网络平台虽然快捷方便,但要得到准确及时有效的运用,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网络技术要求比较高。有调查显示,当前基层公务员现十年断层,自2003年中央编办核定各地编制后,不少地方为了控制超编,地方多年没有新进工作人员,造成干部老龄化现象严重。老龄化干部对网络知识的运用几乎为零。其次, 是“ 硬技术”不足。建立了网络权力公开平台的部门,在系统平台更新技术和网络安全技术不足,网上信息更慢,监控效率低。
三、权力清单制度完善的路径
(一)跟进责任清单,落实问责清单。“责任清单”伴随“权力清单”应运而生,而有了“责任清单”不兑现就会沦为一纸空文。跟进“责任清单”建设配套惩戒措施,落实问责清单,从“责任”落到“问责”上,使得越位、错位、缺位的权力,有严肃的问责机制。无数事实证明,权力行使中严格的追责机制,就一定会出现权力的滥用。孟德斯鸠早在人性思考中给出了精准的解答:“有权力的人使用权力一直遇到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所以,唯有责任如影随形,才能更好地确保权力运行不逾规制、造福于民。
(二)增强执政能力,善用法治思维。法治思维是当代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能力素养,是建设法治中国的目标进程的必备力量。领导干部研读、善用法律规范,增强法治思维,在推行权力清单制度的良好运行发挥着巨大作用。尤其在善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上,更应熟练,精准。推动阳光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发展。
(三)覆盖微博政务,创新管理方式。微博在当前信息时代,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融入人们生活。搭建微博平臺推行权力清单,是增强政府与民众交流的新平台。一方面,政务微博数量多、规范化,为权力公开提供平台。2011年是中国政务微博元年,2012年政府部门行政机构开通微博数量月平均幅度为2181。 另一方面,“微博政务”关注度高,扩大“清单问责”的影响力。自2011年11月17日,21家首批上线的政务微博粉丝数量稳步增长,以“北京weibo发布厅”为例,2012年11月一周年生日,微博群中的政务微博粉丝有28217920个。
中国实现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目标,法治建设成为时代选择,从权力清单出发,打造阳光政府,推动中国法治的新进程。
参考文献:
[1]汪习根:《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载《国家底线,公平正义与依法治国》,俞可平主编,中央编译出版社,第121页。
[2]杨华涛:《浅议权力清单制度》,载《机构与行政》,2014年第7期,第15页。
[3]徐亚萍:《权力清单——政府行政改革研究》,载《法制与社会》,2014年9月,第157页。
[4]谭云明:《政务微博管理与运用》,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版,第18页。
[5]谭云明:《政务微博管理与运用》,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14年版,第1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