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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恩施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更新执法理念,创新办案模式,完善工作机制,跟进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不断跨上新台阶。
一、把握一个主旨,全面加强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是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未检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别于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最根本的特点。一是正确履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办理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和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三是将教育、感化工作贯穿于办案过程。秉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慎捕慎诉”的原则,坚持对每人情况专门建立案卡登记,对其家庭情况、生活状况等做好详细记录,每一个诉讼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上、行为上以及案件处理上的帮助、教育。对辍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尽量协调复学,对确已无心就读,自己无生存技能的未成年嫌疑人,通过市工商联提供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针对个性、特点开展岗前培训后上岗就业,并提供相应的法律、生活保障。四是以制度的形式落实封存制度。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建立专门的档案归档系统,并制定专门的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全程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两项机制,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特殊检察程序
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捕诉合一”即由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依法承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批准(决定)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捕诉合一”后,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一是办案周期明显缩短,同一案件,在批捕环节,就运用起诉的观念来思考、提出问题,提前把好质量关,待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心中早有眉目,简化办案流程,可以防止因退查导致案件久拖不决;二是可以适当减少办案人的工作量,提升办案效率。同一案件在批捕时讯问嫌疑人就从起诉的角度,抓问题,找漏洞等,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关建议,提早为案件的起诉做好准备,当案件起诉后,很多问题就不必要重复讯问; 三是相关法律文书可以借鉴,腾出时间多做一些“感化、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工作。
坚持专案专办机制,提升办案效果。一是精心挑选队伍,选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捕捉未成年人思想波动变化,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检察官专门办理。二是完善办案流程。对同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人员主办审查报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相关程序规定,形成一体化办案模式,便于帮教,总体把控案件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未成年人的学习历程、成长经历的调查。三是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护被害人利益。2013年,该院与恩施市关工委签订了《合适成年人人员库》,建立了以关工委9名干部为成员的专门人員库,保障无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该院与恩施市司法局签订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的实施方案》,委托恩施市司法局对户籍所在地系恩施市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诉前社会调查,并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处理意见的参考证据,起诉时一并移送法院;该院与恩施州司法局达成协议,凡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未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律由该院通知恩施州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
三、筑牢三个阵地,全方位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坚持走出机关,内外联动,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宣讲团”的形式深入农村、学校、社区开展活动,创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形式,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筑牢校园阵地。送法进校园,开展法治文艺宣传。2013年,该院与恩施市教育局签订了《“法制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以该院的10名青年干警担任恩施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形式,开展活动,多次为在校中小学生讲授道德、法律以及正确的人生价值理念等。二是筑牢农村阵地。在帮扶关爱中融汇预防。我们与恩施市沙地乡黄光田村小学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开展预防犯罪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特别选定17名一至六年级的留守、贫困儿童进行帮扶,采取座谈记录、物质慰问等方式,建立长效帮扶机制。三是筑牢社区阵地。由未检科、监所科检察官联合有关部门针对监狱、看守所以及城乡社区35岁以下监外服刑的青少年,宣讲中华传统美德、帮助他们调整思想、回归社会,取得良好效果。
四、坚持四个到位,注重对问题青少年的温馨帮教
为创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该院专门成立了“梦虫虫花园”,坚持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为依托,以办案为契机,坚持回访、帮教,巩固办案效果,全力创建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一是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帮教到位。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个案分析,“量身打造”考察、帮教计划,并及时与其本人及家长、所在居委会或者单位保持联系,关注其学习、生活状况,积极对其进行教育、引导,使他们走上正轨。二是对已经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预防到位。对相对不起诉人、已判刑罚的未成年人,了解其后续表现及服刑情况,防止其再犯罪。三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关爱到位。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行为规范、生存技能、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解决入学、生活、就业等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四是对思想滑坡的未成年人警示到位。“梦虫虫花园”结合办案,深入全市各中小学特别是出现犯罪案件的学校和社区,在搞好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帮教、关爱的同时,注重了解学校社区内思想滑坡的未成年人,对他们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关注,以上法制课、以案释法等,联合学校、社区等有关部门进行特殊的教育和关心关爱,打好预防针,让他们自觉远离犯罪,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不走弯路。
一、把握一个主旨,全面加强改进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
对涉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是从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是未检工作的生命线,也是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有别于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最根本的特点。一是正确履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快速办理案件,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二是认真履行侦查监督职能和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职能。三是将教育、感化工作贯穿于办案过程。秉持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慎捕慎诉”的原则,坚持对每人情况专门建立案卡登记,对其家庭情况、生活状况等做好详细记录,每一个诉讼环节有针对性的进行思想上、行为上以及案件处理上的帮助、教育。对辍学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尽量协调复学,对确已无心就读,自己无生存技能的未成年嫌疑人,通过市工商联提供有条件的大型企业,针对个性、特点开展岗前培训后上岗就业,并提供相应的法律、生活保障。四是以制度的形式落实封存制度。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新《刑事诉讼法》,建立专门的档案归档系统,并制定专门的审批制度,切实做到全程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建立两项机制,探索完善未成年人特殊检察程序
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提高办案效率。“捕诉合一”即由恩施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依法承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批准(决定)逮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并履行相关法律监督的工作机制。实行“捕诉合一”后,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一是办案周期明显缩短,同一案件,在批捕环节,就运用起诉的观念来思考、提出问题,提前把好质量关,待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心中早有眉目,简化办案流程,可以防止因退查导致案件久拖不决;二是可以适当减少办案人的工作量,提升办案效率。同一案件在批捕时讯问嫌疑人就从起诉的角度,抓问题,找漏洞等,向公安机关提出相关建议,提早为案件的起诉做好准备,当案件起诉后,很多问题就不必要重复讯问; 三是相关法律文书可以借鉴,腾出时间多做一些“感化、帮教”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具体工作。
坚持专案专办机制,提升办案效果。一是精心挑选队伍,选定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善于捕捉未成年人思想波动变化,并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检察官专门办理。二是完善办案流程。对同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由同一办案人员主办审查报捕和审查起诉工作,认真执行修订后的刑诉法关于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相关程序规定,形成一体化办案模式,便于帮教,总体把控案件处理。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未成年人的学习历程、成长经历的调查。三是切实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保护被害人利益。2013年,该院与恩施市关工委签订了《合适成年人人员库》,建立了以关工委9名干部为成员的专门人員库,保障无法定代理人或其他合适成年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利;该院与恩施市司法局签订了《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的实施方案》,委托恩施市司法局对户籍所在地系恩施市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诉前社会调查,并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处理意见的参考证据,起诉时一并移送法院;该院与恩施州司法局达成协议,凡被移送审查起诉后,未聘请辩护人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律由该院通知恩施州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其担任辩护人。
三、筑牢三个阵地,全方位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坚持走出机关,内外联动,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法治宣讲团”的形式深入农村、学校、社区开展活动,创新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形式,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一是筑牢校园阵地。送法进校园,开展法治文艺宣传。2013年,该院与恩施市教育局签订了《“法制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以该院的10名青年干警担任恩施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形式,开展活动,多次为在校中小学生讲授道德、法律以及正确的人生价值理念等。二是筑牢农村阵地。在帮扶关爱中融汇预防。我们与恩施市沙地乡黄光田村小学建立对口帮扶机制,开展预防犯罪教育、自我保护教育,特别选定17名一至六年级的留守、贫困儿童进行帮扶,采取座谈记录、物质慰问等方式,建立长效帮扶机制。三是筑牢社区阵地。由未检科、监所科检察官联合有关部门针对监狱、看守所以及城乡社区35岁以下监外服刑的青少年,宣讲中华传统美德、帮助他们调整思想、回归社会,取得良好效果。
四、坚持四个到位,注重对问题青少年的温馨帮教
为创建全市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该院专门成立了“梦虫虫花园”,坚持以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为依托,以办案为契机,坚持回访、帮教,巩固办案效果,全力创建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法制环境。一是坚持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帮教到位。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进行个案分析,“量身打造”考察、帮教计划,并及时与其本人及家长、所在居委会或者单位保持联系,关注其学习、生活状况,积极对其进行教育、引导,使他们走上正轨。二是对已经走上犯罪道路的未成年人预防到位。对相对不起诉人、已判刑罚的未成年人,了解其后续表现及服刑情况,防止其再犯罪。三是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关爱到位。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行为规范、生存技能、心理疏导等方面的学习和培训,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解决入学、生活、就业等困难,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四是对思想滑坡的未成年人警示到位。“梦虫虫花园”结合办案,深入全市各中小学特别是出现犯罪案件的学校和社区,在搞好对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帮教、关爱的同时,注重了解学校社区内思想滑坡的未成年人,对他们给予特殊的关心和关注,以上法制课、以案释法等,联合学校、社区等有关部门进行特殊的教育和关心关爱,打好预防针,让他们自觉远离犯罪,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不走弯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