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网络民主”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学者马克·斯劳卡在1995年提出,他认为“网络民主”可以理解为以网络为媒介的民主或者是在民主中渗入网络的成分,它“以发达的信息、通讯技术网络及其相关技术为运作平台,以直接民主为发展趋向,以公民的全体、主动、切实参与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等民主运作程序为典型特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网络民主逐渐兴起。本文从意见气候的形成、意见领袖的影响、权利中介中的信息等角度分析网络民主的形成机制,进而从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民行动两个方面分析网络民主对现实民主的影响。
【关键词】网络民主 形成机制 作用机制
一、网络民主的形成机制
网络民主的形成机制是网民通过在互联网上找到群体归属,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共同作用,形成意见气候,然后意见领袖对意见气候进行影响,形成权利中介中的信息。
1、意见气候的形成
首先,网民在网络中的身份认同实际上是现实的延伸,这种延伸体现为补充和重新定位,这给现实中的各种状况的边缘群体有机会重新参与到主流中,参与到整个社会的管理中去。交往活动与身份认同促成了网民的结构组合,由于这种组合,网民会结成各种群体,而“网络中的弱控制性,使得网络群体彼此间的身份认同更加强烈”①,志同道合而形成的群体力量非常强大,“同时,网民在这样的高度一致中获得价值感的认同”。在网络中层出不穷的新媒体事件,快速的传播,高参与度的受众,强烈的社会轰动效应,一呼百应的壮观景象,向社会展示了网民“团结的力量”。
其次,在网络中“沉默螺旋”促使群体趋从,群体的压力或是人们的从众心理也是形成意见气候的条件之一。因为在网络中,网民很多时候的意见表达“往往不是一个孤立的环境中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一个复杂的互动环境中完成的”。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群体互动环境会对个体心理以及态度、意见形成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在互动更加充分激烈的网络社会环境中,这种影响会更为突出。此外,意见气候还会受到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中国网民更容易受群体的感染,强烈的寻找集体归属感因为文化的熏陶内化成一种迫切的需要,这源于中国文化的集体主义的传统。“集体主义以紧密的社会结构为其特征,在这个结构中,人们对内群体和外群体加以区分,人们期望他们的内群体(亲属、氏族、组织)来照顾他们,作为这种照顾的交换条件,他们对内群体拥有绝对的忠诚。”②
2、意见领袖的影响
在网络中,优势意见更容易形成,人们对优势意见的趋从,也表现得更为明显。而人格魅力、能力和关键社会位置,这三个方面直接影响着意见领袖不同于追随者的信息拥有数量和质量,更容易给出“优势意见”,受到网民的追随。如今在网络论坛、社区,活跃着越来越多的网络意见领袖,几乎每一个网络热点事件的背后,都有大量网络意见领袖在推动。从网民结构现状的特点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低龄、低学历和低收入网民的数量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从信息角度看,他们在网络中的主要行为接收信息。这种信息的接收主动性不强,受到网络门户网站以及网络应用的极大影响。此时,网络意见领袖便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可能是同一结构单位中的成员,也可能是来自完全不同的群体,甚至是网络推手,但不管怎样,他们的意见看法受到大多数网民的赞成和附和,大多数人认为他们说到了问题的重点,道出了他们的心声等等。从网民结构的一个宏观角度来看,中青年、高学历、高收入的网民会是低龄(和极少数老龄网民)、低学历、低收入网民的意见领袖,处以管理职业的网民是被管理职业网民的意见领袖,而城市网民是农村网民的意见领袖。当然这种关系只表现为一个大体趋势。
3、作为权力中介的信息
作为权力中介的信息是网民对于网络的使用民主化。“经验、知识和任务的分享有益于个人和公众”③,在现实社会中,人们的分享大多通过大众媒体和人际传播,在网络中通过网络媒体传播,不仅转移了部分通过大众媒介和人际传播来分享的经验,同时也拓展了渠道,将很多不能或不便的经验等得以在这里分享。各种经验、知识、任务在网络中都以信息的形式呈现,信息是网络社会的载体,以及各种网络活动的表现方式,可以说各种各样的信息构成了网络。
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作为三种主要的民主权力,都与信息紧密结合,在网络中则更为明显地体现为一种信息的权力。信息内容在量和面上的增加进一步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于信息的垄断,削弱了主流意识的权威,也是对网络之前信息格局的修正,人们有机会接触到更多来自不同角度、不同立场的信息,这有利于民众接近和了解真实。对于新兴网络工具的应用,让人们也有更多的平台和方式与他人进行信息交换和展开讨论,从而形成共同的意见,最主要的是形成能让大多数人看到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舆论。
二、网络民主的作用机制
网民通过结构性组合的群体行为作用于网络,这种作用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结果是信息,信息形成的力量影响和改变着网民的对社会和自己的认知以及思维方式,从而促使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民行动的发生,并且这两者同时又在互相影响和促进,完成了网民从虚拟社会到现实力量的转变。
1、意识的觉醒
“不要叫我老百姓,我是公民”,一个网络热帖引起了网民的共鸣,广为转载,这样的宣示意味着一种公民意识的觉醒。在我国,许多学者都对公民意识的内涵做出了解释。陈志国、徐中起认为,公民意识从法律角度看包括国民意识、主权意识、爱国意识、稳定意识;平等意识、老百姓意识;敬人意识、尊老意识、爱幼意识;公平意识、公正意识、诚实意识;祥和意识、互助意识;法制意识、依法意识。④
在网络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人们来自各个地区,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在这里没有什么根深蒂固的规矩,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的建设者,在大家的协商中形成一套游戏规则。因为人们相信在这里,他们能拥有相比现实社会中更多的自由,特别是在信息获取与言论表达上。这些应用让网民获取信息、表达意见和观念变得更便捷、畅通,成本减小,它鼓励互联网上的用户参与到网络文化的建设之中来,贡献自己拥有的信息和思想与众人分享,这种信息获取以及交流方式的改变,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逐渐唤醒网络用户的自主意识,对社会公共事物的参与性大大提高,人们开始变得乐于表达,开始意识到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身份,进而促进我国公民的公民角色意识的觉醒。网络为个人提供了一个获取和发布信息的平台,一些零碎的声音散布于网络之中,来自于传统媒体或是民间的热点新闻事件引起广泛关注,许多人或是抱着看热闹、抱不平或是感同身受等等心态无意中参与到社会公共议题的讨论中来,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凡的意义,而在一次又一次的实践中,一次又一次的总结中,当然还有意见领袖的影响,使他们逐渐明确了自己的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的主体身份,他们有权利参与同时也有责任关注。
2、公民的行动
凯迪网络2007年的年终专稿这样写道:“2007年的中文互联网很热,她不再那么虚幻而更加贴近中国网民的现实生活。她承载着我国主流群体的诉求、期待与希望。中国人的表达欲望从来没有像在中文互联网上表现得那么充分,中国社会的主流群体通过互联网对社会公共事件的关注,对政治生活的参与也很少像2007年这般积极热情。以至于它被评论家天马称为’公民事件元年’。”行为由意识主导,并影响意识,民主在行为和意识的互动过程中不断推进并形成集体意识和要求。网民在自我发酵中,从意识的懵懂开始迈出行动的脚步,开始了追求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的实践征程。如王帅“跨省追捕”一案揭示的是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权力的限度问题,在现实中,媒体接近权和使用权难以实现,人们诉诸于网络,借助网络关注那些主流媒体遗漏的或是忽略的社会问题。我即媒体,同样拥有探求真相的能力与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凭借直觉,凭借亲身感受,凭借自身所学去寻求正义和真理,网络让人民看到了自身言论的力量。
参考文献
①信鸽,《网络社会群体的身份认同》[J].《巢湖学院学报》,2010(12):35-38
②彭兰,《关于中国网络发展中几组关系的思考》[J].《国际新闻界》,2009(12):75-80
③[美]凯斯.R.桑坦斯 著,黄维明 译:《网络共和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87
④董博文,《现代化视野下中国公民意识及其培养》[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5:54
(作者:秦润施,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韦文杰,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中国地市传媒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秘书长,特聘研究员)
责编:刘冰石
【关键词】网络民主 形成机制 作用机制
一、网络民主的形成机制
网络民主的形成机制是网民通过在互联网上找到群体归属,受到某一事件的刺激,共同作用,形成意见气候,然后意见领袖对意见气候进行影响,形成权利中介中的信息。
1、意见气候的形成
首先,网民在网络中的身份认同实际上是现实的延伸,这种延伸体现为补充和重新定位,这给现实中的各种状况的边缘群体有机会重新参与到主流中,参与到整个社会的管理中去。交往活动与身份认同促成了网民的结构组合,由于这种组合,网民会结成各种群体,而“网络中的弱控制性,使得网络群体彼此间的身份认同更加强烈”①,志同道合而形成的群体力量非常强大,“同时,网民在这样的高度一致中获得价值感的认同”。在网络中层出不穷的新媒体事件,快速的传播,高参与度的受众,强烈的社会轰动效应,一呼百应的壮观景象,向社会展示了网民“团结的力量”。
其次,在网络中“沉默螺旋”促使群体趋从,群体的压力或是人们的从众心理也是形成意见气候的条件之一。因为在网络中,网民很多时候的意见表达“往往不是一个孤立的环境中深思熟虑的结果,而是一个复杂的互动环境中完成的”。社会心理学的研究表明,“群体互动环境会对个体心理以及态度、意见形成带来很大的影响”,因此,在互动更加充分激烈的网络社会环境中,这种影响会更为突出。此外,意见气候还会受到传统文化因素的影响。中国网民更容易受群体的感染,强烈的寻找集体归属感因为文化的熏陶内化成一种迫切的需要,这源于中国文化的集体主义的传统。“集体主义以紧密的社会结构为其特征,在这个结构中,人们对内群体和外群体加以区分,人们期望他们的内群体(亲属、氏族、组织)来照顾他们,作为这种照顾的交换条件,他们对内群体拥有绝对的忠诚。”②
2、意见领袖的影响
在网络中,优势意见更容易形成,人们对优势意见的趋从,也表现得更为明显。而人格魅力、能力和关键社会位置,这三个方面直接影响着意见领袖不同于追随者的信息拥有数量和质量,更容易给出“优势意见”,受到网民的追随。如今在网络论坛、社区,活跃着越来越多的网络意见领袖,几乎每一个网络热点事件的背后,都有大量网络意见领袖在推动。从网民结构现状的特点中我们可以看出,目前低龄、低学历和低收入网民的数量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从信息角度看,他们在网络中的主要行为接收信息。这种信息的接收主动性不强,受到网络门户网站以及网络应用的极大影响。此时,网络意见领袖便在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可能是同一结构单位中的成员,也可能是来自完全不同的群体,甚至是网络推手,但不管怎样,他们的意见看法受到大多数网民的赞成和附和,大多数人认为他们说到了问题的重点,道出了他们的心声等等。从网民结构的一个宏观角度来看,中青年、高学历、高收入的网民会是低龄(和极少数老龄网民)、低学历、低收入网民的意见领袖,处以管理职业的网民是被管理职业网民的意见领袖,而城市网民是农村网民的意见领袖。当然这种关系只表现为一个大体趋势。
3、作为权力中介的信息
作为权力中介的信息是网民对于网络的使用民主化。“经验、知识和任务的分享有益于个人和公众”③,在现实社会中,人们的分享大多通过大众媒体和人际传播,在网络中通过网络媒体传播,不仅转移了部分通过大众媒介和人际传播来分享的经验,同时也拓展了渠道,将很多不能或不便的经验等得以在这里分享。各种经验、知识、任务在网络中都以信息的形式呈现,信息是网络社会的载体,以及各种网络活动的表现方式,可以说各种各样的信息构成了网络。
知情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作为三种主要的民主权力,都与信息紧密结合,在网络中则更为明显地体现为一种信息的权力。信息内容在量和面上的增加进一步打破了传统媒体对于信息的垄断,削弱了主流意识的权威,也是对网络之前信息格局的修正,人们有机会接触到更多来自不同角度、不同立场的信息,这有利于民众接近和了解真实。对于新兴网络工具的应用,让人们也有更多的平台和方式与他人进行信息交换和展开讨论,从而形成共同的意见,最主要的是形成能让大多数人看到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舆论。
二、网络民主的作用机制
网民通过结构性组合的群体行为作用于网络,这种作用的方式和内容以及结果是信息,信息形成的力量影响和改变着网民的对社会和自己的认知以及思维方式,从而促使公民意识的觉醒和公民行动的发生,并且这两者同时又在互相影响和促进,完成了网民从虚拟社会到现实力量的转变。
1、意识的觉醒
“不要叫我老百姓,我是公民”,一个网络热帖引起了网民的共鸣,广为转载,这样的宣示意味着一种公民意识的觉醒。在我国,许多学者都对公民意识的内涵做出了解释。陈志国、徐中起认为,公民意识从法律角度看包括国民意识、主权意识、爱国意识、稳定意识;平等意识、老百姓意识;敬人意识、尊老意识、爱幼意识;公平意识、公正意识、诚实意识;祥和意识、互助意识;法制意识、依法意识。④
在网络中,形成了自己独特的文化氛围,人们来自各个地区,各个领域,各个阶层,在这里没有什么根深蒂固的规矩,每个人都是这个社会的建设者,在大家的协商中形成一套游戏规则。因为人们相信在这里,他们能拥有相比现实社会中更多的自由,特别是在信息获取与言论表达上。这些应用让网民获取信息、表达意见和观念变得更便捷、畅通,成本减小,它鼓励互联网上的用户参与到网络文化的建设之中来,贡献自己拥有的信息和思想与众人分享,这种信息获取以及交流方式的改变,以一种潜移默化的方式逐渐唤醒网络用户的自主意识,对社会公共事物的参与性大大提高,人们开始变得乐于表达,开始意识到自己在社会生活中的主体身份,进而促进我国公民的公民角色意识的觉醒。网络为个人提供了一个获取和发布信息的平台,一些零碎的声音散布于网络之中,来自于传统媒体或是民间的热点新闻事件引起广泛关注,许多人或是抱着看热闹、抱不平或是感同身受等等心态无意中参与到社会公共议题的讨论中来,他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凡的意义,而在一次又一次的实践中,一次又一次的总结中,当然还有意见领袖的影响,使他们逐渐明确了自己的国家政治、经济、法律等活动的主体身份,他们有权利参与同时也有责任关注。
2、公民的行动
凯迪网络2007年的年终专稿这样写道:“2007年的中文互联网很热,她不再那么虚幻而更加贴近中国网民的现实生活。她承载着我国主流群体的诉求、期待与希望。中国人的表达欲望从来没有像在中文互联网上表现得那么充分,中国社会的主流群体通过互联网对社会公共事件的关注,对政治生活的参与也很少像2007年这般积极热情。以至于它被评论家天马称为’公民事件元年’。”行为由意识主导,并影响意识,民主在行为和意识的互动过程中不断推进并形成集体意识和要求。网民在自我发酵中,从意识的懵懂开始迈出行动的脚步,开始了追求公民权利和履行公民义务的实践征程。如王帅“跨省追捕”一案揭示的是公民言论自由和公权力的限度问题,在现实中,媒体接近权和使用权难以实现,人们诉诸于网络,借助网络关注那些主流媒体遗漏的或是忽略的社会问题。我即媒体,同样拥有探求真相的能力与参与社会事务的能力,凭借直觉,凭借亲身感受,凭借自身所学去寻求正义和真理,网络让人民看到了自身言论的力量。
参考文献
①信鸽,《网络社会群体的身份认同》[J].《巢湖学院学报》,2010(12):35-38
②彭兰,《关于中国网络发展中几组关系的思考》[J].《国际新闻界》,2009(12):75-80
③[美]凯斯.R.桑坦斯 著,黄维明 译:《网络共和国》[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3:87
④董博文,《现代化视野下中国公民意识及其培养》[D].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05:54
(作者:秦润施,重庆工商大学硕士研究生;韦文杰,重庆工商大学融智学院,中国地市传媒发展战略研究中心秘书长,特聘研究员)
责编:刘冰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