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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农民工作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增砖添瓦,然而农民工却难以享受到与城市工人同等的待遇,甚至权益受到侵害,由此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已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其中,欠薪问题是最常见,也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工程建设领域是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多发行业,涉及面广,工资数额大,影响最为严重。因此,本文对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的形成原因及相应的解决对策进行阐述。因行业诚信体系欠健全,政府监管不力,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欠缺等原因,农民工欠薪问题普遍存在。新华社开展的一项调査结果显示,多数受访农民工曾遇到过工资拖欠,甚至部分农民工从未按时领过工资。尤其是工程建设领域,一些无良企业或承包商对农民工的工资采取“”能拖就拖,不能拖也要拖”的做法,欠薪现象越演越烈,已演变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若不采取有效的措施解决,将会引起社会动荡,影响城市建设进程。
关键词:工程建设 领域 解决对策
一、成因
1.1 社会层面原因
工程建设行业需要大量劳动力,就业门槛低。对于学历偏低又无太多劳动技能的农民工而言,成为其程建设行业的劳动者是其最容易实现而又无奈的选择,导致其处于被动地位。一些用工单位抓住农民工的需求和弱点,拖延甚至据不签订劳动合同,找各种理由逃避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也就成为必然。虽然工程建设领域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较为严格,但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对资金进行严密监管。建设单位不按约定期限和金额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对工程分包管理不到位等现象频发,给行业诚信体系构成了巨大威胁。与此同时,行业诚信体系偏向于关注企业诚信状况,而对承包商个人的诚信缺少考核和评价,导致一些承包商以藏匿或逃避的方式拒付农民工工资。
1.2 政府层面原因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担负着维持市场秩序的责任,需通过经济立法或行政干预来规范经济主体行为,监管非正当经济行为,从而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然而,一些政府监管部门因工作疏忽或为了谋取私利,对不符合招标要求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负债建设的承包商违规放行,再加上日常工作中未能严格监管施工企业垫资施工以及项目层层转包现象,导致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往往会鼓励建筑企业承包更多的项目,但有些企业尚不具备承包相关项目的能力。在此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会为企业提供担保。然而,企业出现工程事故或经营亏损,不能及时、足额给农民工发放工资时,政府并没有积极地去协调与解决这些问题,导致农民工欠薪问题愈发严重,政府公信力也受到质疑。
1.3 农民工层面原因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处于劣势地位。在务工之前,农民工并没有主动地去了解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致使其在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时,只会对工资提出具体要求,而不会去关注一些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权益,更不会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權益。甚至部分农民工是通过熟人介绍参与工程施工,因信赖介绍人,降低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求签署劳务合同,即使是承包商在施工完毕后未结算工资,也不所要欠薪凭证[1]。
1.4 法律层面原因
垫资施工是导致农民工欠薪问题产生的最直接的原因。然而,《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条款并未规定禁止施工企业垫资施工,这导致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屡禁不止,同时面临更多潜在风险,而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将风险转移至农民工,即在持续分配工作的同时,却不按时、按量支付工资。法律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根本手段,因此,农民工作为公民,其获得工资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因种种原因,欠薪问题仍难以受到法律制裁,违法成本低[2]。
二、解决对策
2.1 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监察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农民工的工资发放,一旦发现欠薪情况,应及时干预解决。其次,政府部门应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责,避免二者之间互相推诿责任。同时,政府部门要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人员,严谨监管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批准项目和玩忽职守。
2.2 规范施工单位管理
施工单位在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不能为了中标而盲目降低报价,导致项目中标后“无钱可挣”,影响单位资金周转,给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埋下隐患。施工单位另可组建“无欠薪项目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实名登记,将实名制管理落实到劳动用工的每一个环节施工单位将工程款与工资款分开管理,并由“无欠薪项目部”为农民工开设工资卡并委托银行代为支付工资[3]。
2.3 提升农民工素养
若想扭转农民工的弱势地位,需提升其素养,增强其维权意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农民工一定要留意施工单位是否是合法主体,是否具有施工资质,是否具有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同时留意合同中双方权责、工资标准、计酬方式以及合同期限等是否明确。一旦施工单位或承包商欠薪,农民工应注意搜集、保存证据,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4 加强法制建设
对于欠薪行为,目前法律仅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罚款权,且罚款金额也有限,所以,需要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立法层次,赋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更多的监察职能,从法律层面保障劳动监察执法的力度和公信力。另外,需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出台具体的执行措施,增强法律的执行力,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法律的权威性。
农民工作为社会中相对弱势的群体,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付出艰辛努力,然而,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农民工欠薪问题事关民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大事项。妥善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有利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保障社会稳定。鉴于农民工欠薪问题是由社会、政府、农民工本身以及法律等原因导致的,需同时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提升农民工素养以及加强法制建设,才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和杜绝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周邦鸿, 唐贤文, 卢凌云. 浅论施工企业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途径[J]. 行业管理, 2016, 7: 103-105.
[2]蒋亚萍. 浅析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法律问题[J]. 法制与社会, 2017, 12: 58-59.
[3]蔡光.创建“无欠薪项目部” 破解欠薪大难题[J].就业与保障,2018, 20: 30.
关键词:工程建设 领域 解决对策
一、成因
1.1 社会层面原因
工程建设行业需要大量劳动力,就业门槛低。对于学历偏低又无太多劳动技能的农民工而言,成为其程建设行业的劳动者是其最容易实现而又无奈的选择,导致其处于被动地位。一些用工单位抓住农民工的需求和弱点,拖延甚至据不签订劳动合同,找各种理由逃避责任,拖欠农民工工资也就成为必然。虽然工程建设领域对工程质量的要求较为严格,但工程施工过程中未对资金进行严密监管。建设单位不按约定期限和金额支付工程款,施工单位对工程分包管理不到位等现象频发,给行业诚信体系构成了巨大威胁。与此同时,行业诚信体系偏向于关注企业诚信状况,而对承包商个人的诚信缺少考核和评价,导致一些承包商以藏匿或逃避的方式拒付农民工工资。
1.2 政府层面原因
在市场经济中,政府担负着维持市场秩序的责任,需通过经济立法或行政干预来规范经济主体行为,监管非正当经济行为,从而创造公平竞争的良好市场环境。然而,一些政府监管部门因工作疏忽或为了谋取私利,对不符合招标要求或不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或负债建设的承包商违规放行,再加上日常工作中未能严格监管施工企业垫资施工以及项目层层转包现象,导致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拖欠现象时有发生。此外,地方政府为了推动经济发展,往往会鼓励建筑企业承包更多的项目,但有些企业尚不具备承包相关项目的能力。在此种情况下,地方政府会为企业提供担保。然而,企业出现工程事故或经营亏损,不能及时、足额给农民工发放工资时,政府并没有积极地去协调与解决这些问题,导致农民工欠薪问题愈发严重,政府公信力也受到质疑。
1.3 农民工层面原因
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普遍偏低,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劳动力市场处于劣势地位。在务工之前,农民工并没有主动地去了解权益保障法律法规,致使其在与施工单位达成协议时,只会对工资提出具体要求,而不会去关注一些与自己密切相关的权益,更不会利用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權益。甚至部分农民工是通过熟人介绍参与工程施工,因信赖介绍人,降低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求签署劳务合同,即使是承包商在施工完毕后未结算工资,也不所要欠薪凭证[1]。
1.4 法律层面原因
垫资施工是导致农民工欠薪问题产生的最直接的原因。然而,《建筑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的条款并未规定禁止施工企业垫资施工,这导致施工企业垫资施工屡禁不止,同时面临更多潜在风险,而企业为了规避风险,将风险转移至农民工,即在持续分配工作的同时,却不按时、按量支付工资。法律是保障公民权益的根本手段,因此,农民工作为公民,其获得工资的权益也应受到法律保护,但因种种原因,欠薪问题仍难以受到法律制裁,违法成本低[2]。
二、解决对策
2.1 加大政府监管力度
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监管力度,监察施工单位是否落实农民工的工资发放,一旦发现欠薪情况,应及时干预解决。其次,政府部门应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权责,避免二者之间互相推诿责任。同时,政府部门要培养具有高素质的审批和监管工作人员,严谨监管人员滥用职权,违规批准项目和玩忽职守。
2.2 规范施工单位管理
施工单位在参与工程项目招投标时,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不能为了中标而盲目降低报价,导致项目中标后“无钱可挣”,影响单位资金周转,给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埋下隐患。施工单位另可组建“无欠薪项目部”,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并实名登记,将实名制管理落实到劳动用工的每一个环节施工单位将工程款与工资款分开管理,并由“无欠薪项目部”为农民工开设工资卡并委托银行代为支付工资[3]。
2.3 提升农民工素养
若想扭转农民工的弱势地位,需提升其素养,增强其维权意识。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农民工一定要留意施工单位是否是合法主体,是否具有施工资质,是否具有承担法律后果的能力,同时留意合同中双方权责、工资标准、计酬方式以及合同期限等是否明确。一旦施工单位或承包商欠薪,农民工应注意搜集、保存证据,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并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4 加强法制建设
对于欠薪行为,目前法律仅赋予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罚款权,且罚款金额也有限,所以,需要提高劳动保障监察立法层次,赋予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更多的监察职能,从法律层面保障劳动监察执法的力度和公信力。另外,需进一步完善《劳动法》、《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制度,出台具体的执行措施,增强法律的执行力,提高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保障法律的权威性。
农民工作为社会中相对弱势的群体,为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付出艰辛努力,然而,按时、足额领取工资的合法权益却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农民工欠薪问题事关民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与和谐的重大事项。妥善解决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问题有利于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市场健康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保障社会稳定。鉴于农民工欠薪问题是由社会、政府、农民工本身以及法律等原因导致的,需同时加大政府监管力度,规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管理提升农民工素养以及加强法制建设,才能切实有效地解决和杜绝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欠薪现象的发生。
参考文献:
[1]周邦鸿, 唐贤文, 卢凌云. 浅论施工企业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途径[J]. 行业管理, 2016, 7: 103-105.
[2]蒋亚萍. 浅析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相关法律问题[J]. 法制与社会, 2017, 12: 58-59.
[3]蔡光.创建“无欠薪项目部” 破解欠薪大难题[J].就业与保障,2018, 20: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