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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出发,提出并形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为党和国家事业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检察工作指明了正确的政治方向。在检察工作实践中,要学习、领会并贯彻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必须坚定不移地用科学发展观作为全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和工作方式,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创新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把各项检察工作做好、做实、做出成效。积极投身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伟大实践,要与当前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党的群众路线专题教育结合起来;与服务区域经济健康快速发展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活动结合起来,用“三个一”拉动全院工作上水平。
明确的工作目标是推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源动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为今后一个时期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因此,检察工作应把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年度工作调研结合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一个经过努力、跳一跳能够实现的年度工作目标,为全院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指明方向、明确任务,使我院在保持检察队伍纯洁性建设上再有新进展,在推动各项业务开展上再有新成效,在队伍整体素质上再有新提高,并用目标完成情况来检验检察工作的成果。
这个目标的制定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要瞄准全市检察系统的工作考核标准,随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二是要紧贴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和检察工作实际,把工作放在全区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使检察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三是制定的工作目标要切实可行,实际、实在,经过努力能够实现,不搞虚拟夸张,要能够激发广大干警最大的工作潜能,达到最优的工作效果。通过制定这样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有利于在工作中分清主次、把握重点、有的放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快速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为了更好地落实工作目标,全院各部门建立了自评自查机制,在每月末、季度末将本部门工作与市院考核指标进行纵向对比、与其他区县院工作进行横向比较,对欠进度的工作节点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差距,并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措施,对工作重点、工作热点、工作难点建立了台账,卡死进度不放松,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院各项工作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部分工作还位居全市前列,多项工作受到市、区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创新驱动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性思想,也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创新的基础是思想和理论的成熟,思想的高度决定工作的深度。学习和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是提升思想觉悟的过程,是提升思想认识的过程,也是加强党性锻炼的过程。因此,每年我院都要求各部门确定一项符合本部门实际的重点调研课题,对工作中实施的好做法、办案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对工作实践进行理性思考和理论升华,促进理念创新、方法革新,从而促进工作的全面提升。调研课题的确定,不要假大空,要紧贴工作实际;不要搞漫无边际的理论“转载”,要有亲和力,让人一看写的是身边的工作和身边的事;不要盲目追求论文数量的“堆积”,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产生一种感性的促进作用。我院申报的201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成功立项。截至目前,已有百余项调研课题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并已转化,有二十余篇论文在全国性和省级学术会议上获奖,院级重点调研课题形成了阶段性成果,并且培育了一支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和实践经验的调研骨干力量。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长效机制,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全区重点工作合拍共振。
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能流于形式,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学习和思想更新阶段,要把理论学习的成果和思想更新的效果放到工作实践中来检验,并有效指导工作。区检察院按照党的十八大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检察工作的特点,在充分认识和掌握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把各项工作与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机融合、与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有机融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融合、与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有机融合。各职能部门每年着力打造一项亮点工作,进行重点攻坚,向社会树立红桥区检察院的良好形象。这样五年下来再总结,会非常有收获,形成全院的大亮点,带动全院整体工作上水平。自贯彻学习工作开展以来,干警们进一步增强了创先争优的意识,六大亮点工作拉动了全院的整体工作。
一是在全市率先推出了《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服务“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十项措施》。在全市、全区“调惠上”活动动员会后,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十项措施》,并且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服务“调惠上”活动领导小组,院领导绑定区重点服务单位,实施重点服务。
二是在全市率先按医疗单位急诊室的标准建立了警务医疗待诊室。为确保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和办案安全,我院与红桥中医医院通力协作,在办案工作区设置了按医疗单位急诊室标准装配的待诊室,提供24小时应诊和无障碍医疗服务。
三是在全市率先启动未成年人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专项检察月活动。我院制定了每月开展一项专项检察的工作规划,2015年上半年在全市率先开展的未成年人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的专项检察就是其中内容之一。今后,我们还将根据实际开展其他内容的专项检察。
四是在全市率先邀请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监护人职责。全程旁听了一起监护人确定无法到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讯问过程,对讯问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这是我院就刑事诉讼中的未检工作与预青办进行的首次合作,也是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
五是在全市率先建立脱管及再犯罪人员信息筛查通报制度。我院将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信息管理与监外执行检察信息管理两大系统进行有效对接,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在押人员和监外执行人员信息进行快速比对,逐个筛查有无姓名重合人员,改变了只能通过社区矫正机关的通报才能获得这一信息的被动局面,做到了早掌握、早监督,有效预防了脱管漏管的发生。
六是拍摄廉政公益广告短片《手》,荣获全市检察机关首届优秀廉政宣传短片评选二等奖。在获奖作品中是唯一的一部自创、自导、自拍、自编的作品,并被选送参加全国检察机关首届优秀廉政宣传短片评选活动。
“三个一”工作举措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符合实践活动的宗旨和要求;是在工作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要求。“三个一”工作举措也是我们考量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是我们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在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将会不断地进行修正和完善,对推动我院整体工作上水平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者系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毛 鸿
明确的工作目标是推动工作不断向前发展的源动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确立了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各项工作的战略目标和战略举措,为今后一个时期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指明了前进的方向。因此,检察工作应把深入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与年度工作调研结合起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在结合检察工作实际的基础上,制定一个经过努力、跳一跳能够实现的年度工作目标,为全院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检察工作指明方向、明确任务,使我院在保持检察队伍纯洁性建设上再有新进展,在推动各项业务开展上再有新成效,在队伍整体素质上再有新提高,并用目标完成情况来检验检察工作的成果。
这个目标的制定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要瞄准全市检察系统的工作考核标准,随时调整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二是要紧贴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和检察工作实际,把工作放在全区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使检察工作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合拍共振;三是制定的工作目标要切实可行,实际、实在,经过努力能够实现,不搞虚拟夸张,要能够激发广大干警最大的工作潜能,达到最优的工作效果。通过制定这样一个明确的工作目标,有利于在工作中分清主次、把握重点、有的放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职能作用,快速提升工作质量和效果。
为了更好地落实工作目标,全院各部门建立了自评自查机制,在每月末、季度末将本部门工作与市院考核指标进行纵向对比、与其他区县院工作进行横向比较,对欠进度的工作节点进行综合分析,查找差距,并有针对性地调整工作措施,对工作重点、工作热点、工作难点建立了台账,卡死进度不放松,确保工作目标的实现。全院各项工作都有了不同程度的提升,部分工作还位居全市前列,多项工作受到市、区领导的批示和肯定,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创新驱动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性思想,也是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根本方法。创新的基础是思想和理论的成熟,思想的高度决定工作的深度。学习和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是提升思想觉悟的过程,是提升思想认识的过程,也是加强党性锻炼的过程。因此,每年我院都要求各部门确定一项符合本部门实际的重点调研课题,对工作中实施的好做法、办案中发现的新问题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对工作实践进行理性思考和理论升华,促进理念创新、方法革新,从而促进工作的全面提升。调研课题的确定,不要假大空,要紧贴工作实际;不要搞漫无边际的理论“转载”,要有亲和力,让人一看写的是身边的工作和身边的事;不要盲目追求论文数量的“堆积”,要注重调研成果的转化,产生一种感性的促进作用。我院申报的2012年度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课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成功立项。截至目前,已有百余项调研课题形成了高质量的调研成果并已转化,有二十余篇论文在全国性和省级学术会议上获奖,院级重点调研课题形成了阶段性成果,并且培育了一支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文字功底和实践经验的调研骨干力量。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和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的长效机制,使检察工作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全区重点工作合拍共振。
学习好、领会好、贯彻好“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不能流于形式,不能只停留在理论学习和思想更新阶段,要把理论学习的成果和思想更新的效果放到工作实践中来检验,并有效指导工作。区检察院按照党的十八大对法治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分析检察工作的特点,在充分认识和掌握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把各项工作与服务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有机融合、与深化“三项重点工作”有机融合、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机融合、与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新要求有机融合。各职能部门每年着力打造一项亮点工作,进行重点攻坚,向社会树立红桥区检察院的良好形象。这样五年下来再总结,会非常有收获,形成全院的大亮点,带动全院整体工作上水平。自贯彻学习工作开展以来,干警们进一步增强了创先争优的意识,六大亮点工作拉动了全院的整体工作。
一是在全市率先推出了《红桥区人民检察院服务“调结构、惠民生、上水平”十项措施》。在全市、全区“调惠上”活动动员会后,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十项措施》,并且成立了由“一把手”为组长的服务“调惠上”活动领导小组,院领导绑定区重点服务单位,实施重点服务。
二是在全市率先按医疗单位急诊室的标准建立了警务医疗待诊室。为确保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和办案安全,我院与红桥中医医院通力协作,在办案工作区设置了按医疗单位急诊室标准装配的待诊室,提供24小时应诊和无障碍医疗服务。
三是在全市率先启动未成年人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专项检察月活动。我院制定了每月开展一项专项检察的工作规划,2015年上半年在全市率先开展的未成年人刑罚执行与监管活动的专项检察就是其中内容之一。今后,我们还将根据实际开展其他内容的专项检察。
四是在全市率先邀请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代行监护人职责。全程旁听了一起监护人确定无法到场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讯问过程,对讯问活动进行了有效监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这是我院就刑事诉讼中的未检工作与预青办进行的首次合作,也是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
五是在全市率先建立脱管及再犯罪人员信息筛查通报制度。我院将派驻看守所检察室信息管理与监外执行检察信息管理两大系统进行有效对接,运用信息化手段,对在押人员和监外执行人员信息进行快速比对,逐个筛查有无姓名重合人员,改变了只能通过社区矫正机关的通报才能获得这一信息的被动局面,做到了早掌握、早监督,有效预防了脱管漏管的发生。
六是拍摄廉政公益广告短片《手》,荣获全市检察机关首届优秀廉政宣传短片评选二等奖。在获奖作品中是唯一的一部自创、自导、自拍、自编的作品,并被选送参加全国检察机关首届优秀廉政宣传短片评选活动。
“三个一”工作举措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过程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符合实践活动的宗旨和要求;是在工作中逐渐形成和完善的,符合检察工作特点和区域经济发展要求。“三个一”工作举措也是我们考量工作成果的重要标准,是我们扎实推进检察工作的重要手段。在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过程中将会不断地进行修正和完善,对推动我院整体工作上水平定会起到积极的作用。
作者系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责任编辑:毛 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