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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社会,交通日益便利,随之增加的是交通事故的数量.一旦发生意外,对车内乘客而言,其既是侵权行为的受害人,又是客运合同违约行为的受害人.这种情况下就存在违约之诉与侵权之诉的竞合,受害人选择何种法律关系进行诉讼就显得十分重要.本文主要涉及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与违约损害赔偿责任的竞合、选择违约之诉后的归责原则、时效等问题以及特殊情形下的被告主体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