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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减值损失主要指的是因为资产的账面价值远远高于可回收金额的价值,继而造成的资产减值损失。新出台的资产减值标准规范要求在资产减值损失确认之后,在之后的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资产价值损失在会计的计算中属于损益类科目。笔者将根据相关工作经验,对有关资产减值损失应否允许转回的原因进行比较分析,提出资产减值损失应允许转回的相关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