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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前,社会各界对于“三农”问题的关注,存在诸多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同质化论述,缺乏对于同属于农村流动人口的进城经商的个体工商户市民化研究的现状。文章试图通过对中部某省会城市W水产市场个体工商户的调查研究,结合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等相关理论,从发展历程、现实状况、积极意义等角度入手,探究拥有一定财富和资产的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基本情况,从而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顺利转移和农村流动人口市民化提供范例。
关键词:农村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市民化;社会分层;社会流动
随着城市化的逐步推进和农村产业的升级调整,越来越多的农村流动人口将会由原来的候鸟迁徙模式,实现城市人口的固定身份转变。而在这种由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市民化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单单是农民身份、居住环境的转换,更是生产方式、生活状态的改变,同时也是政府职能的转型,以及社会层次的演进。如何更好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市民化,就成为了这一系列转型的核心问题。
然而面对数额庞大的农村流动人口和剩余劳动力,市民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有步骤、有层次地逐步推进。本文将通过对进城经商农民的市民化探究,呈现有别于普通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与问题,从而为全方位认知农村剩余劳动力市民化转型提供资料,为多层次解决农村流动人口城市化转变提供范例。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与比较
探究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需要对这一研究对象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定位,同时还要将其与通常意义上的“农民工市民化”区别开来,因此本文将首先对“进城经商农民”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比较。
(一)农村流动人口中的进城经商农民与农民工的区别
受大众传媒和人们日常习惯称呼的影响,我们经常会看到“进城经商务工农民”、“农村流动人口”、“农民工”等说法,通常人们也将这些概念等同起来,替换使用,然而根据现实状况和学科理论,它们之间还是存在一定差别的。
首先就“农民工”和“农村流动人口”来讲,当代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教授就在其论著《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中指出:“虽然农村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是做了农民工,但也有一些人做了个体户,甚至成了企业家;同时还有不少农民‘离土不离乡’,就地就村从事非农活动,他们其实也是农民工”。由此可知,这两个概念虽有交集,但并非全部重合。
在此分析之上,“进城经商务工农民”就是属于“农村流动人口”中的务工、经商群体,包含于“农村流动人口”这个概念之中,那么它和“农民工”这个概念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
根据知名社会学家李培林先生从地域、职业、阶层三个流动维度定义的“流动民工”概念,即“一是在地域上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二是在职业上从农业向工商服务等非农产业的流动;三是在阶层上从低收入农业劳动者阶层向其他收入较高的职业阶层流动”。从这个意义来讲,“进城经商务工农民”应该属于“流动民工”的范畴,又因“流动民工”属于“农民工”的一部分,因而“进城经商务工农民”也就属于“农民工”。
然而根据陆学艺教授在《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一书中将“农民工”这一概念进一步从职业、身份、劳动关系、地域四个维度上进行界定之后,“进城经商务工农民”似乎和“农民工”这一概念不再是包含于的关系。陆学艺教授认为,除了职业上的非农职业、户籍上的农民身份、地域上的来自农村以外,“农民工”在劳动关系上是处于被雇用的地位,“也就是说,农民工属于被雇用者,雇用他们的,可以是个体户、私营业主或外企老板,也可以是国有单位或集体单位,其他拥有农业户口身份、从事非农活动、但不被让人雇用的人不属于农民工,而应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因此,“进城经商务工农民”中的“务工农民”属于“农民工”,而不受雇用的“进城经商务工农民”中“进城经商农民”并不属于“农民工”范畴。所以“进城经商务工农民”和“农民工”同样也是有交集,但并非是包含从属的两个概念。
综上所述,“进城经商务工农民”可以分为“进城经商农民”和“进城务工”两个分支,他们都属于“农村流动人口”,来自农村,具有农村户籍,属于农村人口,从事非农职业,但前者不属于“农民工”范畴,因此诸多“农民工市民化”的研究讨论并不适合“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这一问题的探究。
(二)从社会分层角度对进城经商农民的界定
前文通过相关概念的比较,在农村流动人口的范畴内,已经得出进城经商农民群体区别于一般农民工的独特性,然而这一群体在宏观整体社会中又是处于何种地位呢?接下来,本文将从社会分层角度,根据进城经商农民的经营规模和资源占有量对该群体进行界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阶层的来源构成资料显示,“80年代至90年代初,个体工商户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城镇待业青年、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社会闲散人员等;其中以农民为主,大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三”,“90年代,在国企改革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被挤压出来的部分下岗职工被迫向个体工商户阶层流动,同时,许多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也流向这一阶层”,可知进城经商农民是个体工商户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依据陆学艺教授“当代中国社会十大阶层”的划分,个体工商户阶层“是指拥有一定量的私人资本(包括不动产)并投入生产、流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或金融债券市场而且以此为生的人”,“如小业主或小雇主(有足够资本雇佣少数他人劳动但自己也直接参与劳动和生产经营的人)和自我雇用者(有足够资本可以自己开业经营但不雇用其他劳动者)”,属于体制外管理者或自主从业者。结合文献查阅和实地调查,大多数处于自雇或雇用1人-7人经营规模的进城经商农民是属于个体工商户阶层的。
与此同时,得益于改革开放后的城乡政策变革和市场经济起步双重契机,许多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前期进入城市的经商农民已由个体工商户发展成为私营企业主。由于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经济组织的注册登记不再向以往那样在用工规模上做硬性规定(如雇工8人以上),注册者可以据自己的偏好和实际情况,将其创办的经济组织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因此其中部分经商农民虽然还是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但无论从经济规模、收益水平,还是经营方式,实际上都与私营业主无异。在调查中就发现一些进城经商农民的经营规模、雇佣人数已达百人之多的情况。由此可知,部分进城经商农进入私营业主阶层。
综上所述,进城经商农民大多处于个体工商户阶层,部分早期进入城市的成功经商农民已处于私营业主阶层。所以从社会分层的角度讲,进城经商农民与农民工是不相同的,而且占有的社会资源和权威等级远远优于普通农民工,因而分析这部分农村流动人口市民化的情形要另当别论了。
(三)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之界定
市民化作为社会学术语来讲,主要指社会成员角色的转型,而对于市民化的具体阐释,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市民化是指一种职业的‘农民’和作为一种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在向市民化转变的进程只能够反映出相应的能力,学习并获得市民的基本资格、适应城市并具备一个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有的学者则侧重于用农民工市民化来解释市民化,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是指离开原居地半年以上在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工逐步向市民转化的过程,包含了农民工的户籍变动、产业转换和地域转移,更重要的是农民工生活观念、思想方式、行为习惯、社会组织形态的转化,由农民工转变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
对于进城经商农民的市民化探究,其主体虽不等同与农民工,但因都根植于农民市民化这一母体,其核心内涵也是一致的,即无论是进城经商农民还是务工农民工,市民化内核都是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化,它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而融入城市文明才是市民化的真正内涵。所以,本文对于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探究,通过从进城经商农民的自身努力和外部“赋能”两方面入手,从而解读该群体在身份属性、社会心态及行为方式向城市市民转化的过程与现象。
二、改革开放以来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发展历程
通过前文对于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相关概念解析,一方面,进城经商农民与农民工同属于农村流动人口,所以该群体的发展历程同样是受国家出台的有关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各项政策法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主客观因素使然,进城经商农民又处于个体工商户阶层,甚至是私营业主阶层,所以他们的市民化发展过程又与经济领域中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的兴衰轨迹密不可分。下面本文将结合国家城乡政策和城镇工商业的演进,以时间为主线把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从改革开放早期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
这一阶段,主要是坚实的城乡二元结构开始出现缝隙,原有城镇职工就业形式和农村生产制度发生改变,为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基础,从而为早期的进城经商农民打开一扇窗子。1980年,为了安置2000万上山下乡知青重返城镇,“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及其后下发的文件,解开了对城镇职工流动的禁锢。此外,这一阶段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人民公社制度的废除对农村人口流动政策产生了巨大的变革。粮食丰收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为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实现市民化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二)第二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
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放宽,标志着严格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就业管理制度开始松动的“允许农民自筹资金、自理口粮,进入城镇务工经商”政策的出台,进城经商农民的市民化之路从此真正开启。适逢经济领域中商品经济开始代替计划经济,商品供不应的现状和城镇人口对于“铁饭碗”的热衷,个体工商以其成本少、风险低、经营灵活等特点,使得进城农民迅速成为个体工商户阶层的主力。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一阶段个体工商户的总量也从1978年的14万户、1979年的31万户,发展到1986年1211万户、从业人员1846万人、注册资本金180亿元。从中可以获知,进城经商农民的人数总量迅猛提升,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资本的快速积累,其中亦不乏被称之为“暴发户”和“万元户”者。这为进城经商农民进一步扎根城市完成市民化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本世纪初期
伴随着进城经商农民人数的增加和财富的积累,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有关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也逐步转向更深层次的户籍、城乡结构方面推行,这为拥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进城经商农民实现身份的转变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契机。在国家对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的基础之上,各地方政府也开始了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尝试。在全国范围内,城市户籍改革率先在南方城市推行,宁波等地在2000年开始推行“农村人口城市化外来人口本地化”的户籍制度,随后北方省份和中部省市也相继进入户改领域,石家庄、郑州等省会城市也纷纷试行落户政策。郑州市在2001年就将“投资纳税入户”、“购房入户”等七项内容纳入户改范围,2005年郑州市又根据河南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该阶段内,许多政策、文件都将经商、投资作为入户的重点对象,因而大批进城经商农民将自己和家人子女的农村户口变为了城市户口,从法律意义上实现了身份的转变。
三、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现况与影响
(一)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现实状况
1、制度层面——户籍坚冰已破,配套保障不足。从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发展历程可以获知在20世纪90年度中后期至今,伴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许多拥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民个体工商户已可以实现家人和自身的身份转变。但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大多具备转变户籍资格的进城经商农民,通常选择将子女和配偶的户籍改为城市户口,而自身往往仍保留农村户籍。2009年7-8月,我们的调查队对中部某省会城市W水产市场进行了抽样调查,通过对200户从农村走出的个体工商户以问卷调查和结构式访谈法的方式收集资料,问卷回收180份,回收率90%。数据显示,72.2%的进城经商农民已将子女的户籍变为城市户口,但他们自身改变户籍的人数仅占4.8%,95.2%的人仍保留着自己的农村户籍。调查访谈中,有些进城经商农民反映,城市户口除了对子女入学关系比较大,看病、买房、就业这些社会福利保障对自己没什么吸引力,还不如农村户口的土地保障。这或许在某方面反映了他们在市民化的过程中,城市住房、就业、医疗、卫生等配套福利保障措施还存在一定不足,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进程。
2、经济层面——经济基础初具,发展空间狭小。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特别是受早期进城经商农民诞生的时代背景影响,他们整体的经济实力要好于进城务工人员,大多位于个体工商户阶层和私营业主阶层的进城经商农民通常都已在城市中买房置业,拥有一定的财富积累和经营规模,这为其实现市民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次调查的数据显示,在中部某省会城市W水产市场中购房的人数占进城经商农民61.9%,拥有汽车的人数占42.9%,其中38.1%的进城经商农民既有汽车又有房子,66.7%的人拥有汽车或房子。其中不乏一些人拥有多处房产,这说明进城经商农民确实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然而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个体工商户的生存环境变得险困,竞争程度更为激烈,市场淘汰率增高。随着大型购物超市和专业商场的扩大和新建,挤占生存空间,加之各管理部门的乱收费和缺乏贷款政策的扶植等问题,进城经商农民在实现市民化的道路上,还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他们依然面临着落入下一阶层,重新回到农村的风险。
3、个人层面——适应城市生活,缺乏政治参与。在调查中,有47.6%的进城经商农民表示打算留在城市,9.5%表示不确定,42.9%的人表示会回到家乡,其中已在城市购买房产的进城经商农民,61.5%的人表示希望留在城市。进城经商农民由于职业的原因,大多从事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餐饮、服务业等领域,与城市居民接触较多,而且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在城市经营一定时间的农民已较好地适应了城市的生活,特别是在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方面都与城市居民差别不大。然而调查中也反映出进城经商农民在政治参与方面明显不足,在问及是否参与过社区活动或选举事项时,仅有8位经商农民表示参与过,95.6%的人表示很少接触。这一方面与进城农民的自身素质和思想认识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受个体协会、私营企业主协会等中介组织发展不充分,政治参与渠道不明朗影响。
(二)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意义
进城经商农民作为农村流动人口的一部分,该群体的市民化在一般意义上与农民工市民化相同,也加速了城乡二元壁垒消融,提升了城乡经济统筹,促进了“三农”问题解决,推动了社会经济转型。与此同时,具备更高社会地位和拥有更多社会资源的进城经商农民,其市民化影响无论是从城市的角度分析,农村的立场看待,还是社会的宏观把握都有更独特的意义。
1、从城市视角分析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意义。从城市的角度分析,在经济方面,进城经商农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把握时代机遇创造了社会财富,提供了就业机会,增添了商业活力,他们的市民化促进了城市经济的提升。在政治方面,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考验和刺激了城市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体制的完善和加强,从而一定意义上有助于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在文化上面,进城经商农民的市民化给城市文化带来了一定的乡村淳朴、诚信元素,丰富了城市文化的多元性。
2、从农村立场看待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意义。从农村的立场看待,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对广大农民有着重要的模范鼓舞和引领带动作用。通常一个进城经商农民的成功,就会促进全家人、甚至带动全村人市民化的实现。一方面,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进城经商农民会从家乡需找员工;另一方面,一些人由农村进入城市投靠亲友乡邻寻找就业机会。而且这种带动大多类似于学徒式的模式,使得后进入城市的人最终也可以自立门户,从而扎根城市。在调查中就发现一种奇特的现象:一个市场来自同一个乡村的个体工商户达到几十家,具体了解后发现,原来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在老乡杨女士的影响下进入城市的,很多都是先在老乡那里打工,有一定基础后开始自立门面,最终实现了各自的市民化转型。
3、从社会宏观把握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意义。从社会的宏观把握上,大量的进城经商农民壮大了个体工商户阶层和私营业主阶层,从而加速了独立社会阶层的兴起,促进了社会阶层体系的完善,他们的市民化为社会转型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同时,进城经商农民拥有了一定社会财富,其市民化的实现在农村与城市二元格局中起到缓冲和纽带作用,有助于提升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化解城乡之间的对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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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肖智川.徐妙贞.个体工商户现实状况刍议[J].经济理论研究,2010(2).
*本文属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09xz-bzx-141)。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
关键词:农村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市民化;社会分层;社会流动
随着城市化的逐步推进和农村产业的升级调整,越来越多的农村流动人口将会由原来的候鸟迁徙模式,实现城市人口的固定身份转变。而在这种由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市民化过程中,涉及到的不单单是农民身份、居住环境的转换,更是生产方式、生活状态的改变,同时也是政府职能的转型,以及社会层次的演进。如何更好地实现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市民化,就成为了这一系列转型的核心问题。
然而面对数额庞大的农村流动人口和剩余劳动力,市民化并非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有步骤、有层次地逐步推进。本文将通过对进城经商农民的市民化探究,呈现有别于普通农民工市民化的现状与问题,从而为全方位认知农村剩余劳动力市民化转型提供资料,为多层次解决农村流动人口城市化转变提供范例。
一、相关概念的界定与比较
探究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需要对这一研究对象有清晰的认识和准确的定位,同时还要将其与通常意义上的“农民工市民化”区别开来,因此本文将首先对“进城经商农民”的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比较。
(一)农村流动人口中的进城经商农民与农民工的区别
受大众传媒和人们日常习惯称呼的影响,我们经常会看到“进城经商务工农民”、“农村流动人口”、“农民工”等说法,通常人们也将这些概念等同起来,替换使用,然而根据现实状况和学科理论,它们之间还是存在一定差别的。
首先就“农民工”和“农村流动人口”来讲,当代著名社会学家陆学艺教授就在其论著《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中指出:“虽然农村流动人口中的绝大多数是做了农民工,但也有一些人做了个体户,甚至成了企业家;同时还有不少农民‘离土不离乡’,就地就村从事非农活动,他们其实也是农民工”。由此可知,这两个概念虽有交集,但并非全部重合。
在此分析之上,“进城经商务工农民”就是属于“农村流动人口”中的务工、经商群体,包含于“农村流动人口”这个概念之中,那么它和“农民工”这个概念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
根据知名社会学家李培林先生从地域、职业、阶层三个流动维度定义的“流动民工”概念,即“一是在地域上从农村向城市、从欠发达地区向发达地区流动;二是在职业上从农业向工商服务等非农产业的流动;三是在阶层上从低收入农业劳动者阶层向其他收入较高的职业阶层流动”。从这个意义来讲,“进城经商务工农民”应该属于“流动民工”的范畴,又因“流动民工”属于“农民工”的一部分,因而“进城经商务工农民”也就属于“农民工”。
然而根据陆学艺教授在《当代中国社会流动》一书中将“农民工”这一概念进一步从职业、身份、劳动关系、地域四个维度上进行界定之后,“进城经商务工农民”似乎和“农民工”这一概念不再是包含于的关系。陆学艺教授认为,除了职业上的非农职业、户籍上的农民身份、地域上的来自农村以外,“农民工”在劳动关系上是处于被雇用的地位,“也就是说,农民工属于被雇用者,雇用他们的,可以是个体户、私营业主或外企老板,也可以是国有单位或集体单位,其他拥有农业户口身份、从事非农活动、但不被让人雇用的人不属于农民工,而应是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等”。因此,“进城经商务工农民”中的“务工农民”属于“农民工”,而不受雇用的“进城经商务工农民”中“进城经商农民”并不属于“农民工”范畴。所以“进城经商务工农民”和“农民工”同样也是有交集,但并非是包含从属的两个概念。
综上所述,“进城经商务工农民”可以分为“进城经商农民”和“进城务工”两个分支,他们都属于“农村流动人口”,来自农村,具有农村户籍,属于农村人口,从事非农职业,但前者不属于“农民工”范畴,因此诸多“农民工市民化”的研究讨论并不适合“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这一问题的探究。
(二)从社会分层角度对进城经商农民的界定
前文通过相关概念的比较,在农村流动人口的范畴内,已经得出进城经商农民群体区别于一般农民工的独特性,然而这一群体在宏观整体社会中又是处于何种地位呢?接下来,本文将从社会分层角度,根据进城经商农民的经营规模和资源占有量对该群体进行界定。
根据个体工商户阶层的来源构成资料显示,“80年代至90年代初,个体工商户就业的人员主要包括城镇待业青年、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社会闲散人员等;其中以农民为主,大约占总数的四分之三”,“90年代,在国企改革和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被挤压出来的部分下岗职工被迫向个体工商户阶层流动,同时,许多进入城镇就业的农民工也流向这一阶层”,可知进城经商农民是个体工商户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依据陆学艺教授“当代中国社会十大阶层”的划分,个体工商户阶层“是指拥有一定量的私人资本(包括不动产)并投入生产、流通、服务业等经营活动或金融债券市场而且以此为生的人”,“如小业主或小雇主(有足够资本雇佣少数他人劳动但自己也直接参与劳动和生产经营的人)和自我雇用者(有足够资本可以自己开业经营但不雇用其他劳动者)”,属于体制外管理者或自主从业者。结合文献查阅和实地调查,大多数处于自雇或雇用1人-7人经营规模的进城经商农民是属于个体工商户阶层的。
与此同时,得益于改革开放后的城乡政策变革和市场经济起步双重契机,许多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和90年代前期进入城市的经商农民已由个体工商户发展成为私营企业主。由于近年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于经济组织的注册登记不再向以往那样在用工规模上做硬性规定(如雇工8人以上),注册者可以据自己的偏好和实际情况,将其创办的经济组织登记为“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因此其中部分经商农民虽然还是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但无论从经济规模、收益水平,还是经营方式,实际上都与私营业主无异。在调查中就发现一些进城经商农民的经营规模、雇佣人数已达百人之多的情况。由此可知,部分进城经商农进入私营业主阶层。
综上所述,进城经商农民大多处于个体工商户阶层,部分早期进入城市的成功经商农民已处于私营业主阶层。所以从社会分层的角度讲,进城经商农民与农民工是不相同的,而且占有的社会资源和权威等级远远优于普通农民工,因而分析这部分农村流动人口市民化的情形要另当别论了。
(三)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之界定
市民化作为社会学术语来讲,主要指社会成员角色的转型,而对于市民化的具体阐释,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有些学者认为“市民化是指一种职业的‘农民’和作为一种作为社会身份的‘农民’在向市民化转变的进程只能够反映出相应的能力,学习并获得市民的基本资格、适应城市并具备一个城市市民基本素质的过程”;有的学者则侧重于用农民工市民化来解释市民化,认为“农民工市民化是指离开原居地半年以上在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工逐步向市民转化的过程,包含了农民工的户籍变动、产业转换和地域转移,更重要的是农民工生活观念、思想方式、行为习惯、社会组织形态的转化,由农民工转变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城市居民”。
对于进城经商农民的市民化探究,其主体虽不等同与农民工,但因都根植于农民市民化这一母体,其核心内涵也是一致的,即无论是进城经商农民还是务工农民工,市民化内核都是由农民向市民的转化,它既是一个过程,也是一个结果,而融入城市文明才是市民化的真正内涵。所以,本文对于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探究,通过从进城经商农民的自身努力和外部“赋能”两方面入手,从而解读该群体在身份属性、社会心态及行为方式向城市市民转化的过程与现象。
二、改革开放以来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发展历程
通过前文对于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相关概念解析,一方面,进城经商农民与农民工同属于农村流动人口,所以该群体的发展历程同样是受国家出台的有关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的各项政策法规影响;另一方面,由于主客观因素使然,进城经商农民又处于个体工商户阶层,甚至是私营业主阶层,所以他们的市民化发展过程又与经济领域中个体工商业和私营企业的兴衰轨迹密不可分。下面本文将结合国家城乡政策和城镇工商业的演进,以时间为主线把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发展历程分为三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从改革开放早期到20世纪80年代初期
这一阶段,主要是坚实的城乡二元结构开始出现缝隙,原有城镇职工就业形式和农村生产制度发生改变,为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提供基础,从而为早期的进城经商农民打开一扇窗子。1980年,为了安置2000万上山下乡知青重返城镇,“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及其后下发的文件,解开了对城镇职工流动的禁锢。此外,这一阶段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和人民公社制度的废除对农村人口流动政策产生了巨大的变革。粮食丰收和城市建设的发展为农村流动人口进入城市实现市民化提供了一定的物质基础。
(二)第二阶段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到90年代初期
随着国家政策的进一步放宽,标志着严格限制城乡人口流动的就业管理制度开始松动的“允许农民自筹资金、自理口粮,进入城镇务工经商”政策的出台,进城经商农民的市民化之路从此真正开启。适逢经济领域中商品经济开始代替计划经济,商品供不应的现状和城镇人口对于“铁饭碗”的热衷,个体工商以其成本少、风险低、经营灵活等特点,使得进城农民迅速成为个体工商户阶层的主力。根据国家工商总局提供的资料显示,这一阶段个体工商户的总量也从1978年的14万户、1979年的31万户,发展到1986年1211万户、从业人员1846万人、注册资本金180亿元。从中可以获知,进城经商农民的人数总量迅猛提升,同时一定程度上也实现了资本的快速积累,其中亦不乏被称之为“暴发户”和“万元户”者。这为进城经商农民进一步扎根城市完成市民化打下了坚实的经济基础。
(三)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到本世纪初期
伴随着进城经商农民人数的增加和财富的积累,到了20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有关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政策也逐步转向更深层次的户籍、城乡结构方面推行,这为拥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进城经商农民实现身份的转变提供了良好的外部契机。在国家对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探索的基础之上,各地方政府也开始了城市户籍制度改革的尝试。在全国范围内,城市户籍改革率先在南方城市推行,宁波等地在2000年开始推行“农村人口城市化外来人口本地化”的户籍制度,随后北方省份和中部省市也相继进入户改领域,石家庄、郑州等省会城市也纷纷试行落户政策。郑州市在2001年就将“投资纳税入户”、“购房入户”等七项内容纳入户改范围,2005年郑州市又根据河南省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城镇化快速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就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就业、住房、社会保障、子女上学等问题提出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在该阶段内,许多政策、文件都将经商、投资作为入户的重点对象,因而大批进城经商农民将自己和家人子女的农村户口变为了城市户口,从法律意义上实现了身份的转变。
三、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现况与影响
(一)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现实状况
1、制度层面——户籍坚冰已破,配套保障不足。从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发展历程可以获知在20世纪90年度中后期至今,伴随着我国户籍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出台,许多拥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民个体工商户已可以实现家人和自身的身份转变。但在实际调查中发现大多具备转变户籍资格的进城经商农民,通常选择将子女和配偶的户籍改为城市户口,而自身往往仍保留农村户籍。2009年7-8月,我们的调查队对中部某省会城市W水产市场进行了抽样调查,通过对200户从农村走出的个体工商户以问卷调查和结构式访谈法的方式收集资料,问卷回收180份,回收率90%。数据显示,72.2%的进城经商农民已将子女的户籍变为城市户口,但他们自身改变户籍的人数仅占4.8%,95.2%的人仍保留着自己的农村户籍。调查访谈中,有些进城经商农民反映,城市户口除了对子女入学关系比较大,看病、买房、就业这些社会福利保障对自己没什么吸引力,还不如农村户口的土地保障。这或许在某方面反映了他们在市民化的过程中,城市住房、就业、医疗、卫生等配套福利保障措施还存在一定不足,一定程度上减弱了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进程。
2、经济层面——经济基础初具,发展空间狭小。由于特殊的历史环境,特别是受早期进城经商农民诞生的时代背景影响,他们整体的经济实力要好于进城务工人员,大多位于个体工商户阶层和私营业主阶层的进城经商农民通常都已在城市中买房置业,拥有一定的财富积累和经营规模,这为其实现市民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此次调查的数据显示,在中部某省会城市W水产市场中购房的人数占进城经商农民61.9%,拥有汽车的人数占42.9%,其中38.1%的进城经商农民既有汽车又有房子,66.7%的人拥有汽车或房子。其中不乏一些人拥有多处房产,这说明进城经商农民确实具备了一定的经济基础。
然而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显示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0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这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个体工商户的生存环境变得险困,竞争程度更为激烈,市场淘汰率增高。随着大型购物超市和专业商场的扩大和新建,挤占生存空间,加之各管理部门的乱收费和缺乏贷款政策的扶植等问题,进城经商农民在实现市民化的道路上,还存在一些不稳定因素,他们依然面临着落入下一阶层,重新回到农村的风险。
3、个人层面——适应城市生活,缺乏政治参与。在调查中,有47.6%的进城经商农民表示打算留在城市,9.5%表示不确定,42.9%的人表示会回到家乡,其中已在城市购买房产的进城经商农民,61.5%的人表示希望留在城市。进城经商农民由于职业的原因,大多从事与城市居民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餐饮、服务业等领域,与城市居民接触较多,而且随着人们观念的变化,在城市经营一定时间的农民已较好地适应了城市的生活,特别是在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方面都与城市居民差别不大。然而调查中也反映出进城经商农民在政治参与方面明显不足,在问及是否参与过社区活动或选举事项时,仅有8位经商农民表示参与过,95.6%的人表示很少接触。这一方面与进城农民的自身素质和思想认识有关,另一方面也是受个体协会、私营企业主协会等中介组织发展不充分,政治参与渠道不明朗影响。
(二)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意义
进城经商农民作为农村流动人口的一部分,该群体的市民化在一般意义上与农民工市民化相同,也加速了城乡二元壁垒消融,提升了城乡经济统筹,促进了“三农”问题解决,推动了社会经济转型。与此同时,具备更高社会地位和拥有更多社会资源的进城经商农民,其市民化影响无论是从城市的角度分析,农村的立场看待,还是社会的宏观把握都有更独特的意义。
1、从城市视角分析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意义。从城市的角度分析,在经济方面,进城经商农民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把握时代机遇创造了社会财富,提供了就业机会,增添了商业活力,他们的市民化促进了城市经济的提升。在政治方面,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考验和刺激了城市公共服务、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体制的完善和加强,从而一定意义上有助于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在文化上面,进城经商农民的市民化给城市文化带来了一定的乡村淳朴、诚信元素,丰富了城市文化的多元性。
2、从农村立场看待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意义。从农村的立场看待,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对广大农民有着重要的模范鼓舞和引领带动作用。通常一个进城经商农民的成功,就会促进全家人、甚至带动全村人市民化的实现。一方面,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需要,进城经商农民会从家乡需找员工;另一方面,一些人由农村进入城市投靠亲友乡邻寻找就业机会。而且这种带动大多类似于学徒式的模式,使得后进入城市的人最终也可以自立门户,从而扎根城市。在调查中就发现一种奇特的现象:一个市场来自同一个乡村的个体工商户达到几十家,具体了解后发现,原来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在老乡杨女士的影响下进入城市的,很多都是先在老乡那里打工,有一定基础后开始自立门面,最终实现了各自的市民化转型。
3、从社会宏观把握进城经商农民市民化的影响意义。从社会的宏观把握上,大量的进城经商农民壮大了个体工商户阶层和私营业主阶层,从而加速了独立社会阶层的兴起,促进了社会阶层体系的完善,他们的市民化为社会转型做出了有益的贡献。同时,进城经商农民拥有了一定社会财富,其市民化的实现在农村与城市二元格局中起到缓冲和纽带作用,有助于提升农村流动人口的社会地位,化解城乡之间的对立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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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属西南政法大学2009年度本科生科研创新项目(项目编号09xz-bzx-141)。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