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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侦案件的侦诉协作是困扰各级检察机关的一大难题,造成这一难题的障碍因素主要有检察机关的行政化管理模式、检察队伍的素质不高、法律运用中证据标准的认识差异等。要改变这些状况,有必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提高检察队伍的素质,深入推进检察改革,其中更主要的是推行自侦案件侦诉一体责任制,建立主诉检察官和侦查主办检察官均对全案负责的责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