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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机制,因其共同利益、共同行为和共同规则而构成,具有教育交流性、职业特殊性、互惠双赢性、模式创新性等特点,可以促进CAFTA各国警察教育训练的交流与合作,维护CAFTA各国的安全稳定,增强中国-东盟友好合作关系。因此,建立健全中国-东盟警察教育训练交流合作的宏观机制、中观机制和微观机制,有利于提高中国-东盟警察教育训练合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