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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术学院美术学系)
建筑史的书写
歌德在《建筑》(1795)这一篇文章中论及到了建筑史的书写模式,首先他提到了建筑的三个目的,“他们是,当下的目的、较高的目的和最高的目的”。虽然这三个目的的提出采纳了威特鲁威关于建筑的三项要求(见文章译者注释),“建筑必须要有某种材料为前提,而材料有三种用法,一种比一种重要”,这三种用法即维特鲁威对于建筑的三项要求,“即坚固、实用和美观”。
歌德明白地提到将这三个目的最为建筑史书写的标准:“将不同的建造目的区分开来,对观察不同的建筑是十分有用的,而且这将成为整部建筑史的指南”。
所以他将西方整个建筑史按照这三个目的以等级的划分来论述。
首先是当下的目的:这个阶段是以伊特鲁斯坎人的建筑为其典型,而伊特鲁斯坎人的建筑在歌德看来只是在“坚固”这一层次上。所以,在歌德看来,“在此意义上,伊特鲁斯坎人是否有建筑便是值得怀疑的”。
较高的目的:这是以希腊的建筑最为论述的对象。这样的“较高的目的”是以在实用的基础上能坚持美观这一原则,“如果我们看一下希腊建筑史,就会发现希腊人的长处在于始终进行小规模的建造,由此锻炼并优化自己的感受力”,即使是像神庙这样的建筑,虽然有其宗教上的实用性,但其“面貌又是那么互不相同”。
最高的目的:论述的典型是帕拉第奥。基本上来说,最高目的是以“美观”最为优先的要求,歌德这样论述到,“当最需要创新的特色和适当的模仿手法时,它们却很少被人理解,因为原先仅适合于神庙与公共建筑的东西,现在到了私人住宅上,为的是赋予它们以一种华丽的外观”。私人住宅这样的建筑一般来说不需要像神庙与公共建筑这样的实用功能,虽然私人住宅还是有其实用性存在,但是对于个人来说,首先考虑的是美观。歌德论述最高目的这一阶段,建筑师的典范当是帕拉第奥,“在这方面,没有谁能超过帕拉第奥”。
当下的目的 较高的目的 最高的目的
伊特鲁斯坎 希腊的建筑 帕拉第奥
歌德论建筑的“性格”观念
“性格”这一概念应该是一个文學概念,尤其是歌德最为文学家,而且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所以,在歌德的关于建筑的文章中讨论到的“性格”观念,虽然是直接论述的是建筑的“性格”,但其背后肯定是文学观念中借用。而关于“性格”的讨论,可以上溯到亚里士多德关于悲剧人物性格的描述。“性格”这一概念的论述,渊源有自。
在歌德写的第一篇建筑文章中首先就提到了关于艺术的定义,“艺术远在它成为美的之前不过是制像,然而它是真实的,伟大的艺术,往往比美的艺术更真实、更伟大,因为人有制像的本能,一旦他的存在确立,这种本能就活跃起来,当他没有什么忧虑和惶惧时,这半神(half—God,指人——译注)在恬然清寂中显出本领,从周围拿来材料,表露自己的心灵”(见《论德意志建筑》1772)。艺术是艺术家的心灵的表现,所以艺术可以比拟于人,所以也就有其“性格”。随后,歌德紧接着提出,“这种显出特征的艺术才是唯一的艺术”。
建筑的具体创作中涉及到的性格观念。“建筑应有的性格概念似乎主导着体积的概念,因为性格实际上是不能通过体积来表现的”(《建筑》1795)。建筑的体积的说法在歌德那里似乎是与建筑的实用性甚至是坚固这一要求有更大的关联,所以性格的概念并不与体积直接相关。同样是在论述伊特鲁斯坎人的建筑时,歌德有点指责地论述伊特鲁斯坎人没有将他们的建筑作按照比例和谐的处理,“应该对石块进行挑选,横直相间地铺放,均衡地铺放,甚至还可将石块切割成相同的尺寸”(《建筑》1795)。
“墙上的开口与实体部分以及扶垛,每个构件都有其特定的性格,来源于特定的功能。这性格一步步传递给从属的部分,所以装饰处处都是和谐的:大大小小所有这一切都各就其位,一目了然,在宏大之中明显见出了优美”(《斯特拉斯堡大教堂》1812)。
《论德意志建筑》这篇文章写于1823年,是歌德论述建筑的最后一篇文章,而第一篇论述建筑的文章也叫《论德意志建筑》写于1772年,前后相隔50年,而且文章名称相同。1772年的文章就隐含着以“性格”的观念去论述艺术。最后这篇《论德意志建筑》的文章开篇就写到“有一种建筑风格一定极具魅力,起初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称它为德意志风格,但我们德国人只是最近才这么称呼它”,性格的概念被歌德提到了民族主义的高度,一个建筑的性格也是民族的性格。相对于德意志建筑来说,意大利建筑则是建筑中的反面典型,歌德说到他在意大利逗留期间见证了米兰主教堂的改造过程,但是却“看不出这座教堂的古代性格”。看来,歌德论述的性格这一概念也隐含着从历史这一角度去分析。
建筑史的书写
歌德在《建筑》(1795)这一篇文章中论及到了建筑史的书写模式,首先他提到了建筑的三个目的,“他们是,当下的目的、较高的目的和最高的目的”。虽然这三个目的的提出采纳了威特鲁威关于建筑的三项要求(见文章译者注释),“建筑必须要有某种材料为前提,而材料有三种用法,一种比一种重要”,这三种用法即维特鲁威对于建筑的三项要求,“即坚固、实用和美观”。
歌德明白地提到将这三个目的最为建筑史书写的标准:“将不同的建造目的区分开来,对观察不同的建筑是十分有用的,而且这将成为整部建筑史的指南”。
所以他将西方整个建筑史按照这三个目的以等级的划分来论述。
首先是当下的目的:这个阶段是以伊特鲁斯坎人的建筑为其典型,而伊特鲁斯坎人的建筑在歌德看来只是在“坚固”这一层次上。所以,在歌德看来,“在此意义上,伊特鲁斯坎人是否有建筑便是值得怀疑的”。
较高的目的:这是以希腊的建筑最为论述的对象。这样的“较高的目的”是以在实用的基础上能坚持美观这一原则,“如果我们看一下希腊建筑史,就会发现希腊人的长处在于始终进行小规模的建造,由此锻炼并优化自己的感受力”,即使是像神庙这样的建筑,虽然有其宗教上的实用性,但其“面貌又是那么互不相同”。
最高的目的:论述的典型是帕拉第奥。基本上来说,最高目的是以“美观”最为优先的要求,歌德这样论述到,“当最需要创新的特色和适当的模仿手法时,它们却很少被人理解,因为原先仅适合于神庙与公共建筑的东西,现在到了私人住宅上,为的是赋予它们以一种华丽的外观”。私人住宅这样的建筑一般来说不需要像神庙与公共建筑这样的实用功能,虽然私人住宅还是有其实用性存在,但是对于个人来说,首先考虑的是美观。歌德论述最高目的这一阶段,建筑师的典范当是帕拉第奥,“在这方面,没有谁能超过帕拉第奥”。
当下的目的 较高的目的 最高的目的
伊特鲁斯坎 希腊的建筑 帕拉第奥
歌德论建筑的“性格”观念
“性格”这一概念应该是一个文學概念,尤其是歌德最为文学家,而且是浪漫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所以,在歌德的关于建筑的文章中讨论到的“性格”观念,虽然是直接论述的是建筑的“性格”,但其背后肯定是文学观念中借用。而关于“性格”的讨论,可以上溯到亚里士多德关于悲剧人物性格的描述。“性格”这一概念的论述,渊源有自。
在歌德写的第一篇建筑文章中首先就提到了关于艺术的定义,“艺术远在它成为美的之前不过是制像,然而它是真实的,伟大的艺术,往往比美的艺术更真实、更伟大,因为人有制像的本能,一旦他的存在确立,这种本能就活跃起来,当他没有什么忧虑和惶惧时,这半神(half—God,指人——译注)在恬然清寂中显出本领,从周围拿来材料,表露自己的心灵”(见《论德意志建筑》1772)。艺术是艺术家的心灵的表现,所以艺术可以比拟于人,所以也就有其“性格”。随后,歌德紧接着提出,“这种显出特征的艺术才是唯一的艺术”。
建筑的具体创作中涉及到的性格观念。“建筑应有的性格概念似乎主导着体积的概念,因为性格实际上是不能通过体积来表现的”(《建筑》1795)。建筑的体积的说法在歌德那里似乎是与建筑的实用性甚至是坚固这一要求有更大的关联,所以性格的概念并不与体积直接相关。同样是在论述伊特鲁斯坎人的建筑时,歌德有点指责地论述伊特鲁斯坎人没有将他们的建筑作按照比例和谐的处理,“应该对石块进行挑选,横直相间地铺放,均衡地铺放,甚至还可将石块切割成相同的尺寸”(《建筑》1795)。
“墙上的开口与实体部分以及扶垛,每个构件都有其特定的性格,来源于特定的功能。这性格一步步传递给从属的部分,所以装饰处处都是和谐的:大大小小所有这一切都各就其位,一目了然,在宏大之中明显见出了优美”(《斯特拉斯堡大教堂》1812)。
《论德意志建筑》这篇文章写于1823年,是歌德论述建筑的最后一篇文章,而第一篇论述建筑的文章也叫《论德意志建筑》写于1772年,前后相隔50年,而且文章名称相同。1772年的文章就隐含着以“性格”的观念去论述艺术。最后这篇《论德意志建筑》的文章开篇就写到“有一种建筑风格一定极具魅力,起初意大利人和西班牙人称它为德意志风格,但我们德国人只是最近才这么称呼它”,性格的概念被歌德提到了民族主义的高度,一个建筑的性格也是民族的性格。相对于德意志建筑来说,意大利建筑则是建筑中的反面典型,歌德说到他在意大利逗留期间见证了米兰主教堂的改造过程,但是却“看不出这座教堂的古代性格”。看来,歌德论述的性格这一概念也隐含着从历史这一角度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