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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月法国《图书周刊》杂志发起了一项有关近十年来书业重大事件的问卷调查。据调查结果,谷歌数字图书馆、网络售书、电子书分别以37%、17%、14%的样本比例,高居法国书业十年十大标志性事件的前五位(其排名依次分别为1、3、4)。如果将排在第二位的定义略略显得有些过于宽泛的“哈利波特现象”撇开不谈,还是可以惊讶地发现,曾经导致法国本土漫画出版商大量破产、几乎攻下法国漫画市场半壁江山的日本漫画的“大行其道”,虽则一度引发法国乃至欧洲、北美出版业者和观察家的恐慌和担忧,却在这“五大”之中敬陪末坐。谷歌数字图书馆、网络售书、电子书这三个事关数字变革的选项,选择人数累计已经达到了参与调查人数的68%,占据了超过2/3的比例。即便我们再从中撇去仅仅借助网络销售流通渠道而仍以购买以纸张为主要媒介的出版物(往往被网民们称之为“实体书”)为主要诉求的部分——即网络售书的全部,谷歌数字图书馆和电子书对被调查人群产生的重大影响依然可以在51%这个过半的比例上有所体现。
当站在2010岁末再回头看去的时候,笔者发现电子阅读这只“狼”的到来远远比此前的任何一只都要守信且迅猛:国产电子阅读器品牌纷纷问世抢滩直至掀起形式各异的硬件价格战,各大网站各自建立“直连”作者—读者的数字阅读板块,进而爆出一系列写手出走,披露种种网站与写手合同中的各色“霸王条款”……电子阅读,在一年之间所触发牵动的种种现象和问题,即便还谈不上光怪陆离,也着实可称“五花八门”。套用一句现成的话,2010年,就电子阅读市场而言,这种爆炸所引起的一系列连锁、迁延的反应,的确十分鲜活地佐证了这个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革命”,或者“弄潮”以后
就国内目前定义出版概念的一个重要的(很可能是最重要的)因素——传播的角度来看,传统出版行业因为受到其所固有的成本、周期、原材料能耗等直接因素,以及比较电子出版、网络出版所凸显出的存贮、检索、开放性等涉及消费者阅读体验的深层原因的局限,其传播能力相对大大下降,虽然并未失去其传播功能的普遍性,但是,就有效性、便捷性,尤其是作为一个产业所必需的投入产出比而言,传统出版已然面临着淡出传播媒介中心,日益边缘化的局面。数码产业大规模加速发展的手机、轻薄笔记本电脑、电子书等轻便硬件,以及高速率网络、单机传输技术,电子墨水等软件,都在火上浇油地加速着这一进程。在谈论到谷歌数字图书馆、电子书问题时,法兰西学院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Pierre Nora)认为,谷歌数字图书馆是近十年来出版业最重要的事件,这是因为,图书馆里的图书和资料曾经是具有地域局限性的,而网络和谷歌数字图书馆使这些图书可以在世界各地被传阅,“出版业的数字化革命是可以与印刷术的发明相提并论的”。
数字化由“浪潮”进入到出版领域,一变而成“革命”,倒不是全然的耸人听闻。一个很好的佐证恰好也综合了上述三大数字变革中的两者——国际网络售书的业界大亨亚马逊,几年来持续致力的一件大事,就是推广其自身开发投资的Kindle电子书阅读器。购买此产品的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通过 Kindle 登录网络,购买各自定价的图书、报纸杂志(还包括博客)等,不需要为这些网络流量额外付费。作为网络销售纸媒介书刊的头号商铺,亚马逊此举透露出的转型欲念应当是不言而喻的。
众所周知,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的执行,可能不啻为一场世界范围的轩然大波。这一举措给读者和网民们带来的便利不言而喻,但是与此同时,涉及著作者、版权持有者、出版者等多方,在经济、法律、技术等多个领域不亦乐乎地唇枪舌剑到天昏地暗,产生的新闻甚至可以投放到娱乐和体育版。这类似基于各自对版权理解的互相指责为主要看点的纠纷,往往都是围绕版权所有和收授这一核心问题。比如法国国立艺术史学院(INHA)图书馆与档案系的负责人Martine Poulain认为:“对于谷歌数字图书馆项目……将仍在版权期限内的作品上传至网络的行为属于非法拷贝,肯定侵犯了作者的权益。”而专事出版业的律师Emmanuel Pierrat则从中看到了书业经济形式的转型,指出:“在21世纪的前十年,由于地域的限制和法律体系的不同,以谷歌数字图书馆项目为代表的版权问题层出不穷……谷歌数字图书馆只是出版业数字转型的一个开始,未来的版权管理体系将趋向于集中管理的方式,全球出版业将向着著作权集体管理(la gestion collective)的方向发展。”这样的旁观者的各自立论尚且很难判断孰对孰错,遑论对作品视若骨肉的著作权人和精明能干、财大气粗的网络版权投资方这样的当事人?不过,以笔者管见,这纷纷扰扰的“侵权”、“维权”、“合理”、“合法”的背面,各自翻开的,还是一笔经济账。电子也好,网络也罢,又或者两者是一码事也好,必须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也罢,恐怕最终在买卖双方“渡尽劫波”之后,还是要在等价交换这个商业的基本面上达成一致把酒言欢的。
空间上的“冰层”与
时间上的“冰期”
难就难在这个等价的基本面很难确定下来。现实总是苍白,动机上绝对一厢情愿、方式也的确简单粗暴的谷歌,鲸吞式地收购网络传播权企图,目前在众多地区难免碰壁。以中国为例,不但较少接触网络的中老年著作权人联名抵制谷歌此举,就连一些时常接触网络的年轻作家也表示出并不积极的态度。某知名“80后”作家曾表示“欣然接受在显示目录和摘要下60美元一本的条件”,却也同时提及其面临着“某中文网曾经和我签约第一本书的电子版权,在点击和下载量终于可以接近10000人民币的时候,突然间所有数据都变成0了……我愿意将我的杂文,散文,短篇小说在网络上免费共享,但长篇小说和整本图书实在不行,希望大家留我一条生路”的窘境。可见,关于如何才是合理的等价交换,问题不仅是标的,纠结之处还在于兑现。
至此,电子出版在版权领域目前所亟待解决的两大突出问题也就浮出了水面。
其一,建立一个版权受让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价格基准。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双方各自怀揣的两本账,能否合成一本账或者建立起可以互相参照的管道?
通过对众多纠纷案例的观察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一问题上,双方认知在所应具有的共同首要前提下,往往未能达成共识,即网络出版或电子出版,是在传统出版方式之外给著作权人带来了额外的收益,还是侵害了著作权人已然以及可能带来的利益?这个冲突,实际上就是传统传播形式与电子传播形式之间由对市场判断而引发的冲突的映射体现。这一点,我们在当下各出版者与原著作权人签订的漫长而复杂甚至责、权、利夹缠不清、自相矛盾,最终令人啼笑皆非的出版合同中,就能窥见领略一二。
这种冲突也是天然而成、在所必然的,在传播功能性方面处于弱势的传统出版,在这种广义的市场竞争之中必然也要处于下风。这就好像如果把作品放入更广泛的传媒视野中比较,目前,在数据化的经济效益方面,整个广义上的出版行业对作品的运作,也是完全不能和影视行业对作品的处理相提并论的。这种类比诚然未必且当,但是历史来看,因为传播方式和传播功能的差距毕竟存在,且呈现出不断加大的趋势,数字出版和传统纸媒介出版对消费者的分流一方面是在所难免的,一方面也必将会体现出功能化的分层——简言之,仍旧以电影与书刊的关系为例,非此即彼的主流消费者选择必然存在,但是,选择两者同时进行消费、或者只选择书刊进行消费的人群也仍将足以维持书刊出版的生存局面。
这并不是某种乐观或者悲观的估计。正是基于这种对广义出版和狭义传统出版的市场分层划分相对明确的厘清,我们才得以见到结束出版者之间凭借殷实家底和不合理规约展开的盘肠厮杀的曙光,以及引入某种新生事物从而实现著作权的公正合理转让的必要性和意义。上文Emmanuel Pierrat所言颇有教益,要解决以谷歌数字图书馆项目为代表的数字版权问题,未来的版权管理体系应当逐渐趋向于集中管理的方式,全球出版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不失为一个比较稳妥的解决办法。这种管理,将最终确定权益的实行标准、协调权益分配。而在此条件下,“出版业也会逐渐从作者、出版商和读者的三方关联,发展至作者、出版社、公众利益和消费者的四方利益体。”
电子出版在版权领域需要面对的第二个问题,也即上文所述版权转让产生利益的实现问题。以当下方兴未艾的以在线点击收费阅读、据点击计数按约定比例分账的“网络写手经济”为例,收费网站的点击计数总是使写作为生的年轻“写手”们忧心忡忡,同时也成为遭到广泛质疑的焦点所在。而单机阅读付费下载后拷贝能否被免费共享,不单使作者深恶痛疾,更使电子书阅读器开发商反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陷入耗费大量间接成本的无底深渊。在网络收费阅读模式严重缺乏有效控制和监管的情况下,本可以顺利实现的利益骤然变得虚无缥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那么,合同约定的各方利益兑现也就顺理成章地不再是牢不可破的了。这一点颇似传统图书出版对于寄售商品之后的资金回笼速率、回笼周期的严重关切——建立在真正的销售/消费之上的资金链条是否健康轮转,不能不说是一个产业的命门所在。
当下还另有一个现实是:在苹果公司电子阅读器难以想象地吸引来自全球的眼球之后,低劳动力价格的代工国正在以雨后春笋般的速度趁势而上,建立价格更低廉、功能更多样的电子阅读器品牌。截至笔者成此文时,尚未有商家以“可编辑”作为自己品牌的创新买点——这里的“可编辑”功能对于收费阅读的毁灭性打击显然不言而喻,但是多如牛毛的商家对电子阅读器硬件市场表现出的浓厚兴趣和生意头脑,显然远远大于收费电子阅读的实际市场核心——单击付费下载业务。而在硬件市场可以预计的激烈竞争中,低价战略自然不会只是唯一的战场所在。而竞争所造成的任何一种硬件功能和软件服务的延展,都有可能随时造成收费电子阅读脆弱不堪的版权技术保护防线的彻底崩溃。
作为可能的“春天”
与iPad、Kindle们设下重重壁垒的技术保护不同,更与国内品牌常见的“重硬轻软”的避而不谈不同,某韩国电子阅读品牌提出了一种反方向的,却也是不难想到和理解的解决办法。该厂商尖锐指出,收费阅读,至少在亚洲,或者更小范围一点的东亚,是没有任何前景的,因为从尊重既成事实的角度出发,东亚的网络、电子产品的用户之中,占压倒性多数的人群已经完全习惯了免费下载使用模式,指望依靠一两种产品就根本改变用户的使用习惯和消费观念,是很不切实际的想法。
在此基础上,该厂商提出的观点在业界初看起来不免振聋发聩:所有内容一律免费,盈利模式完全转入硬件和软件服务中的广告类的经营。这着实的确也是一种古老的办法,众所周知,广播、电视、报纸媒体几乎一直在最广泛地使用这一盈利方式,并且也一直是此种方式卓有成效的最有力的佐证。而以这些时有“夕阳”指称的产业模式来看,对于电子阅读的这种盈利模式也同样有着最有意义的启示:放弃急功近利的短视,以主要为免费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本身取得自身的广告投放价值——很难听说某个电视台、电台,某份报纸甫一草创,便立时取得相对于同行在广告投放方面的巨大比较优势与商业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某些电子阅读器厂商在推广自身产品时,采用了电信领域销售电话捆绑服务、赠送话费的形式,约定消费者在一定的初始阶段,可以享有一定的免费下载时间或流量,也即变相的为用户免除或者垫付一段时间内的副本下载费用。这也许始终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然而如果将其放在软件领域,在大的软件生产商纷纷开始免费的大环境背景下看,这种前期促销方式之后的更为深远的产销模式也必然是电子阅读领域需要严阵以待的。近年来众多老牌、大牌软件因为对免收费模式的忽视而在后续竞争中捉襟见肘乃至溃败的情形不胜枚举。在产业创始之时即加入对免费服务的可行性分析和业务拓展,诚非杞人忧天,实属未雨绸缪。这种考量对时下的所有信息产业来讲,应当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一面大把烧钱、对一本本地印、一本本地销的传统模式全乎不以为然;一面又以网络的所谓低廉、自由、“海量”特点为借口从传统出版的盈利模式中夸下海口,近乎攫取地收买作者、作品的使用权利,如此做大的电子阅读蛋糕,它的利益支撑点在于何处?一次轻微的鼠标点击所做的网银转账,就能实现自身的收益预期,同时兑现对各方作出的承诺?这些当然应该也交由时间去证实,只是,在这个“时间”之外,不仅电子阅读行业,目前还持有电子出版权益的写作者、传统出版业者,也许都应该更加积极地对现状适时地进行反思、积极的对做出应对——想得更早、办法更多,在此应以未雨绸缪或亡羊补牢视之,而绝非以杞人忧天、屠龙之技加以调笑。因为,电子阅读的“跑马圈地”,这一个大圈,无论画龙点睛还是画饼充饥,都要在盈利模式和分配模式这两个根本上见出分晓。电子阅读的“半壁江山”来之看似轻易,保之却绝不轻松。
电子阅读的“跑马圈地”,这一个大圈,无论画龙点睛还是画饼充饥,都要在盈利模式和分配模式这两个根本上见出分晓。电子阅读的“半壁江山”来之看似轻易,保之却绝不轻松。
当站在2010岁末再回头看去的时候,笔者发现电子阅读这只“狼”的到来远远比此前的任何一只都要守信且迅猛:国产电子阅读器品牌纷纷问世抢滩直至掀起形式各异的硬件价格战,各大网站各自建立“直连”作者—读者的数字阅读板块,进而爆出一系列写手出走,披露种种网站与写手合同中的各色“霸王条款”……电子阅读,在一年之间所触发牵动的种种现象和问题,即便还谈不上光怪陆离,也着实可称“五花八门”。套用一句现成的话,2010年,就电子阅读市场而言,这种爆炸所引起的一系列连锁、迁延的反应,的确十分鲜活地佐证了这个时代的“机遇与挑战并存”。
“革命”,或者“弄潮”以后
就国内目前定义出版概念的一个重要的(很可能是最重要的)因素——传播的角度来看,传统出版行业因为受到其所固有的成本、周期、原材料能耗等直接因素,以及比较电子出版、网络出版所凸显出的存贮、检索、开放性等涉及消费者阅读体验的深层原因的局限,其传播能力相对大大下降,虽然并未失去其传播功能的普遍性,但是,就有效性、便捷性,尤其是作为一个产业所必需的投入产出比而言,传统出版已然面临着淡出传播媒介中心,日益边缘化的局面。数码产业大规模加速发展的手机、轻薄笔记本电脑、电子书等轻便硬件,以及高速率网络、单机传输技术,电子墨水等软件,都在火上浇油地加速着这一进程。在谈论到谷歌数字图书馆、电子书问题时,法兰西学院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Pierre Nora)认为,谷歌数字图书馆是近十年来出版业最重要的事件,这是因为,图书馆里的图书和资料曾经是具有地域局限性的,而网络和谷歌数字图书馆使这些图书可以在世界各地被传阅,“出版业的数字化革命是可以与印刷术的发明相提并论的”。
数字化由“浪潮”进入到出版领域,一变而成“革命”,倒不是全然的耸人听闻。一个很好的佐证恰好也综合了上述三大数字变革中的两者——国际网络售书的业界大亨亚马逊,几年来持续致力的一件大事,就是推广其自身开发投资的Kindle电子书阅读器。购买此产品的消费者可以随时随地通过 Kindle 登录网络,购买各自定价的图书、报纸杂志(还包括博客)等,不需要为这些网络流量额外付费。作为网络销售纸媒介书刊的头号商铺,亚马逊此举透露出的转型欲念应当是不言而喻的。
众所周知,谷歌数字图书馆计划的执行,可能不啻为一场世界范围的轩然大波。这一举措给读者和网民们带来的便利不言而喻,但是与此同时,涉及著作者、版权持有者、出版者等多方,在经济、法律、技术等多个领域不亦乐乎地唇枪舌剑到天昏地暗,产生的新闻甚至可以投放到娱乐和体育版。这类似基于各自对版权理解的互相指责为主要看点的纠纷,往往都是围绕版权所有和收授这一核心问题。比如法国国立艺术史学院(INHA)图书馆与档案系的负责人Martine Poulain认为:“对于谷歌数字图书馆项目……将仍在版权期限内的作品上传至网络的行为属于非法拷贝,肯定侵犯了作者的权益。”而专事出版业的律师Emmanuel Pierrat则从中看到了书业经济形式的转型,指出:“在21世纪的前十年,由于地域的限制和法律体系的不同,以谷歌数字图书馆项目为代表的版权问题层出不穷……谷歌数字图书馆只是出版业数字转型的一个开始,未来的版权管理体系将趋向于集中管理的方式,全球出版业将向着著作权集体管理(la gestion collective)的方向发展。”这样的旁观者的各自立论尚且很难判断孰对孰错,遑论对作品视若骨肉的著作权人和精明能干、财大气粗的网络版权投资方这样的当事人?不过,以笔者管见,这纷纷扰扰的“侵权”、“维权”、“合理”、“合法”的背面,各自翻开的,还是一笔经济账。电子也好,网络也罢,又或者两者是一码事也好,必须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也罢,恐怕最终在买卖双方“渡尽劫波”之后,还是要在等价交换这个商业的基本面上达成一致把酒言欢的。
空间上的“冰层”与
时间上的“冰期”
难就难在这个等价的基本面很难确定下来。现实总是苍白,动机上绝对一厢情愿、方式也的确简单粗暴的谷歌,鲸吞式地收购网络传播权企图,目前在众多地区难免碰壁。以中国为例,不但较少接触网络的中老年著作权人联名抵制谷歌此举,就连一些时常接触网络的年轻作家也表示出并不积极的态度。某知名“80后”作家曾表示“欣然接受在显示目录和摘要下60美元一本的条件”,却也同时提及其面临着“某中文网曾经和我签约第一本书的电子版权,在点击和下载量终于可以接近10000人民币的时候,突然间所有数据都变成0了……我愿意将我的杂文,散文,短篇小说在网络上免费共享,但长篇小说和整本图书实在不行,希望大家留我一条生路”的窘境。可见,关于如何才是合理的等价交换,问题不仅是标的,纠结之处还在于兑现。
至此,电子出版在版权领域目前所亟待解决的两大突出问题也就浮出了水面。
其一,建立一个版权受让双方都能够接受的价格基准。也就是上文提到的,双方各自怀揣的两本账,能否合成一本账或者建立起可以互相参照的管道?
通过对众多纠纷案例的观察分析我们不难发现,在这一问题上,双方认知在所应具有的共同首要前提下,往往未能达成共识,即网络出版或电子出版,是在传统出版方式之外给著作权人带来了额外的收益,还是侵害了著作权人已然以及可能带来的利益?这个冲突,实际上就是传统传播形式与电子传播形式之间由对市场判断而引发的冲突的映射体现。这一点,我们在当下各出版者与原著作权人签订的漫长而复杂甚至责、权、利夹缠不清、自相矛盾,最终令人啼笑皆非的出版合同中,就能窥见领略一二。
这种冲突也是天然而成、在所必然的,在传播功能性方面处于弱势的传统出版,在这种广义的市场竞争之中必然也要处于下风。这就好像如果把作品放入更广泛的传媒视野中比较,目前,在数据化的经济效益方面,整个广义上的出版行业对作品的运作,也是完全不能和影视行业对作品的处理相提并论的。这种类比诚然未必且当,但是历史来看,因为传播方式和传播功能的差距毕竟存在,且呈现出不断加大的趋势,数字出版和传统纸媒介出版对消费者的分流一方面是在所难免的,一方面也必将会体现出功能化的分层——简言之,仍旧以电影与书刊的关系为例,非此即彼的主流消费者选择必然存在,但是,选择两者同时进行消费、或者只选择书刊进行消费的人群也仍将足以维持书刊出版的生存局面。
这并不是某种乐观或者悲观的估计。正是基于这种对广义出版和狭义传统出版的市场分层划分相对明确的厘清,我们才得以见到结束出版者之间凭借殷实家底和不合理规约展开的盘肠厮杀的曙光,以及引入某种新生事物从而实现著作权的公正合理转让的必要性和意义。上文Emmanuel Pierrat所言颇有教益,要解决以谷歌数字图书馆项目为代表的数字版权问题,未来的版权管理体系应当逐渐趋向于集中管理的方式,全球出版业的著作权集体管理,不失为一个比较稳妥的解决办法。这种管理,将最终确定权益的实行标准、协调权益分配。而在此条件下,“出版业也会逐渐从作者、出版商和读者的三方关联,发展至作者、出版社、公众利益和消费者的四方利益体。”
电子出版在版权领域需要面对的第二个问题,也即上文所述版权转让产生利益的实现问题。以当下方兴未艾的以在线点击收费阅读、据点击计数按约定比例分账的“网络写手经济”为例,收费网站的点击计数总是使写作为生的年轻“写手”们忧心忡忡,同时也成为遭到广泛质疑的焦点所在。而单机阅读付费下载后拷贝能否被免费共享,不单使作者深恶痛疾,更使电子书阅读器开发商反复投入大量研发资金,陷入耗费大量间接成本的无底深渊。在网络收费阅读模式严重缺乏有效控制和监管的情况下,本可以顺利实现的利益骤然变得虚无缥缈,皮之不存毛将焉附,覆巢之下焉有完卵,那么,合同约定的各方利益兑现也就顺理成章地不再是牢不可破的了。这一点颇似传统图书出版对于寄售商品之后的资金回笼速率、回笼周期的严重关切——建立在真正的销售/消费之上的资金链条是否健康轮转,不能不说是一个产业的命门所在。
当下还另有一个现实是:在苹果公司电子阅读器难以想象地吸引来自全球的眼球之后,低劳动力价格的代工国正在以雨后春笋般的速度趁势而上,建立价格更低廉、功能更多样的电子阅读器品牌。截至笔者成此文时,尚未有商家以“可编辑”作为自己品牌的创新买点——这里的“可编辑”功能对于收费阅读的毁灭性打击显然不言而喻,但是多如牛毛的商家对电子阅读器硬件市场表现出的浓厚兴趣和生意头脑,显然远远大于收费电子阅读的实际市场核心——单击付费下载业务。而在硬件市场可以预计的激烈竞争中,低价战略自然不会只是唯一的战场所在。而竞争所造成的任何一种硬件功能和软件服务的延展,都有可能随时造成收费电子阅读脆弱不堪的版权技术保护防线的彻底崩溃。
作为可能的“春天”
与iPad、Kindle们设下重重壁垒的技术保护不同,更与国内品牌常见的“重硬轻软”的避而不谈不同,某韩国电子阅读品牌提出了一种反方向的,却也是不难想到和理解的解决办法。该厂商尖锐指出,收费阅读,至少在亚洲,或者更小范围一点的东亚,是没有任何前景的,因为从尊重既成事实的角度出发,东亚的网络、电子产品的用户之中,占压倒性多数的人群已经完全习惯了免费下载使用模式,指望依靠一两种产品就根本改变用户的使用习惯和消费观念,是很不切实际的想法。
在此基础上,该厂商提出的观点在业界初看起来不免振聋发聩:所有内容一律免费,盈利模式完全转入硬件和软件服务中的广告类的经营。这着实的确也是一种古老的办法,众所周知,广播、电视、报纸媒体几乎一直在最广泛地使用这一盈利方式,并且也一直是此种方式卓有成效的最有力的佐证。而以这些时有“夕阳”指称的产业模式来看,对于电子阅读的这种盈利模式也同样有着最有意义的启示:放弃急功近利的短视,以主要为免费的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本身取得自身的广告投放价值——很难听说某个电视台、电台,某份报纸甫一草创,便立时取得相对于同行在广告投放方面的巨大比较优势与商业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某些电子阅读器厂商在推广自身产品时,采用了电信领域销售电话捆绑服务、赠送话费的形式,约定消费者在一定的初始阶段,可以享有一定的免费下载时间或流量,也即变相的为用户免除或者垫付一段时间内的副本下载费用。这也许始终不失为一种有效的促销手段,然而如果将其放在软件领域,在大的软件生产商纷纷开始免费的大环境背景下看,这种前期促销方式之后的更为深远的产销模式也必然是电子阅读领域需要严阵以待的。近年来众多老牌、大牌软件因为对免收费模式的忽视而在后续竞争中捉襟见肘乃至溃败的情形不胜枚举。在产业创始之时即加入对免费服务的可行性分析和业务拓展,诚非杞人忧天,实属未雨绸缪。这种考量对时下的所有信息产业来讲,应当具有普遍的适用性。
一面大把烧钱、对一本本地印、一本本地销的传统模式全乎不以为然;一面又以网络的所谓低廉、自由、“海量”特点为借口从传统出版的盈利模式中夸下海口,近乎攫取地收买作者、作品的使用权利,如此做大的电子阅读蛋糕,它的利益支撑点在于何处?一次轻微的鼠标点击所做的网银转账,就能实现自身的收益预期,同时兑现对各方作出的承诺?这些当然应该也交由时间去证实,只是,在这个“时间”之外,不仅电子阅读行业,目前还持有电子出版权益的写作者、传统出版业者,也许都应该更加积极地对现状适时地进行反思、积极的对做出应对——想得更早、办法更多,在此应以未雨绸缪或亡羊补牢视之,而绝非以杞人忧天、屠龙之技加以调笑。因为,电子阅读的“跑马圈地”,这一个大圈,无论画龙点睛还是画饼充饥,都要在盈利模式和分配模式这两个根本上见出分晓。电子阅读的“半壁江山”来之看似轻易,保之却绝不轻松。
电子阅读的“跑马圈地”,这一个大圈,无论画龙点睛还是画饼充饥,都要在盈利模式和分配模式这两个根本上见出分晓。电子阅读的“半壁江山”来之看似轻易,保之却绝不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