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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应急照明是现代建筑的重要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当建筑物发生火灾或其它灾害,随着电源中断,应急照明对人员疏散、消防救援工作,对重要的生产、工作的继续运行或必要的操作处置,都有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 建筑;应急照明;设计
一、前言
现代建筑的设计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也在发生变化,无论是建筑的层数、外形还是功能、选材都日新月异。在现代建筑的安全设施中,应急照明是一项重要的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其作用是在紧急事故发生时,正常照明系统因故障不能提供照明,在此情况下能够提供照明和疏散引导,以供人们能够安全撤离危险区域或建筑物,以确保场所中人员的安全工作或安全撤离。
二、应急照明的种类
应急照明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的定义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发生故障而启用的照明,也称事故照明。应急照明根据使用的类型,可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几个种类。(1)疏散照明:它又分为疏散一般照明和指示标志照明。;疏散一般照明是为疏散通道提供必要的照明度,能使疏散人员安全通过。而指示标志照明是为标志和指示疏散出口的作用。(2)安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当中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临时照明。(3)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置的后备照明。
三、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
1、疏散照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民用建筑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连续供電时间不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要比普通民用建筑高,疏散照明持续供电时间反而短,且在2008年新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疏散照明持续供电时间均应大于30min,并没有区分建筑类型,所以在民用建筑中疏散照明持续工作时间都需大于30min。
2、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应该具备的持续工作时间应根据该场所的工作功能的要求而定。医院手术室的安全照明持续工作时间一般要求3~8h。作为避难疏散区域的避难层备用照明时间要求大于60min。一些消防工作区域要求备用照明能维持正常工作照度,且备用照明持续工作时间应保证管理消防设备的工作人员完成工作并撤离。例如消防控制室、电话总机房、配电室区域、发电站、水泵房和风机房等,备用照明持续工作时间均不少于180min。由于这些区域的持续工作时间较长,普通蓄电池灯具难以满足要求,所以备用照明的电源一般由柴油发电机组或者其他可靠的第二电源来提供。但是由于柴油发电机的起动时间较长,一般都大于5s,无法满足应急照明瞬时启动的要求,所以需要在以上房间的部分灯具上加装蓄电池,蓄电池在常用电故障时瞬时点亮应急照明,作为起动柴油发电机过程中的过渡照明。当柴油发电机起动后,蓄电池再转入浮充电状态。
四、应急照明的控制
随着现代化大型建筑越来越多,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也相应增多,目前在消防审查时,消防部门都会要求消防控制中心能够接通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因此,现着重谈一下火灾时的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灯的控制。在当前的电气设计中,控制的方法各种各样,其常见的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1)应急照明灯具就地加开关,平时可就地控制。它适用于应急照明灯具全部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电源取自非消防电源,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控制中心切除非消防电源,灯具由蓄电池自动供电,这样就能达到疏散照明的目的,其缺点:增加造价。(2)应急照明灯具就地不设开关,这可分为两种情况:①配电箱分层安装,灯具不论白天黑夜二十四小时都亮着,火灾发生时,由于灯一直处于点亮状态不影响人员疏散,也不必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其缺点是:浪费电能、灯具使用寿命缩短。②配电箱安装在消防控制中心,灯具亮、灭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缺点:现场无法控制,使用不方便,而且对于高层建筑,供电导线长,电压降太大,为满足灯具电压降的要求,势必要加大导线截面,从而增加造价和施工困难。(3)应急照明灯就地设置开关,但增加一根控制线,此适用于有消防电源(双电源),且应急灯具采用普通灯具的情况。平时灯具由现场直接控制,发生火灾时,现场即使把灯关掉,消防控制中心给中间继电器KA供电,触点KA闭合,带动KM使开关短接,灯具也就由灭而亮。如果灯具原来是开的,也不会因为触点KA的闭合而受影响。此种方案是最佳方案,即方便又能达到节能效果,还能满足规范要求。
五、关于集中EPS与单灯带蓄电池的选择
集中EPS相对单灯带蓄电池造价低,持续供电时间长,可以采用通信总线实现远程计算机监控和管理,但是集中EPS尺寸较大,比较重。单灯带蓄电池供电时间相对较短,蓄电池平时发生故障不易被发现,但是可以根据现场灵活布置灯具。综上所述,集中EPS方式适合于灯具较多,集中管理,且有充裕的布置空间的工程,例如商场等有专用配电间的建筑。单灯带蓄电池的方式适合于灯具相对分散,且不具备足够空间放置大型配电箱的工程,例如住宅楼等电井空间不太宽裕的场所。值得注意的是,当采用集中EPS时,楼面荷载比较大,需要与结构专业的人员沟通,加大该区域的荷载。
六、应急照明的线路敷设
当应急照明系统仅采用自带备用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时,对其供电线路无特别要求。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应急照明系统,根据各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应急照明配电应采用上述的专用供电系统配线。因要考虑在火灾情况下投入应急照明,所以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为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火灾应急照明的线路敷设还应符合以下几点:(1)采用暗敷设时,应穿管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明敷时,也可采用耐火导线穿金属管敷设。(2)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时,可直接明敷设。(3)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若要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这些措施是较经济、安全可靠的敷设方法,对保证应急照明配电线路的可靠、安全供电是必要的。除此以外,火灾应急照明主干配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线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应急照明配线应采用耐火电线电缆。
七、结束语
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优点,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
参考文献:
[1]袁理明,范维澄.建筑火灾中人员安全疏散时间的预测[J].自然灾害学报,1997年02期
[2]方忆云.浅析应急照明在工程实例中的应用[J].科技创新导报,2007,(32):93
[3]吴俊林.浅析现代住宅的智能应急照明[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18):112
[4]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5]唐海.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
[6] GB50045-19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
【关键词】 建筑;应急照明;设计
一、前言
现代建筑的设计在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也在发生变化,无论是建筑的层数、外形还是功能、选材都日新月异。在现代建筑的安全设施中,应急照明是一项重要的安全设施,它同人身安全和建筑物安全紧密相关。其作用是在紧急事故发生时,正常照明系统因故障不能提供照明,在此情况下能够提供照明和疏散引导,以供人们能够安全撤离危险区域或建筑物,以确保场所中人员的安全工作或安全撤离。
二、应急照明的种类
应急照明按《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的定义是:因正常照明的电源发生故障而启用的照明,也称事故照明。应急照明根据使用的类型,可分为疏散照明、安全照明、备用照明几个种类。(1)疏散照明:它又分为疏散一般照明和指示标志照明。;疏散一般照明是为疏散通道提供必要的照明度,能使疏散人员安全通过。而指示标志照明是为标志和指示疏散出口的作用。(2)安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处于潜在危险当中的工作人员的安全而设置的临时照明。(3)备用照明:在正常照明电源发生故障时,为确保正常工作或活动继续进行而设置的后备照明。
三、应急照明持续工作时间
1、疏散照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民用建筑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连续供電时间不少于20min,高度超过100m的超高层建筑疏散照明的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不少于30min。高层民用建筑火灾危险性要比普通民用建筑高,疏散照明持续供电时间反而短,且在2008年新颁布的《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中规定:疏散照明持续供电时间均应大于30min,并没有区分建筑类型,所以在民用建筑中疏散照明持续工作时间都需大于30min。
2、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安全照明和备用照明应该具备的持续工作时间应根据该场所的工作功能的要求而定。医院手术室的安全照明持续工作时间一般要求3~8h。作为避难疏散区域的避难层备用照明时间要求大于60min。一些消防工作区域要求备用照明能维持正常工作照度,且备用照明持续工作时间应保证管理消防设备的工作人员完成工作并撤离。例如消防控制室、电话总机房、配电室区域、发电站、水泵房和风机房等,备用照明持续工作时间均不少于180min。由于这些区域的持续工作时间较长,普通蓄电池灯具难以满足要求,所以备用照明的电源一般由柴油发电机组或者其他可靠的第二电源来提供。但是由于柴油发电机的起动时间较长,一般都大于5s,无法满足应急照明瞬时启动的要求,所以需要在以上房间的部分灯具上加装蓄电池,蓄电池在常用电故障时瞬时点亮应急照明,作为起动柴油发电机过程中的过渡照明。当柴油发电机起动后,蓄电池再转入浮充电状态。
四、应急照明的控制
随着现代化大型建筑越来越多,火灾事故的发生率也相应增多,目前在消防审查时,消防部门都会要求消防控制中心能够接通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灯。因此,现着重谈一下火灾时的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灯的控制。在当前的电气设计中,控制的方法各种各样,其常见的大致有以下几种形式:(1)应急照明灯具就地加开关,平时可就地控制。它适用于应急照明灯具全部采用自带蓄电池的灯具,电源取自非消防电源,一旦发生火灾,消防控制中心切除非消防电源,灯具由蓄电池自动供电,这样就能达到疏散照明的目的,其缺点:增加造价。(2)应急照明灯具就地不设开关,这可分为两种情况:①配电箱分层安装,灯具不论白天黑夜二十四小时都亮着,火灾发生时,由于灯一直处于点亮状态不影响人员疏散,也不必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其缺点是:浪费电能、灯具使用寿命缩短。②配电箱安装在消防控制中心,灯具亮、灭由消防控制中心控制,缺点:现场无法控制,使用不方便,而且对于高层建筑,供电导线长,电压降太大,为满足灯具电压降的要求,势必要加大导线截面,从而增加造价和施工困难。(3)应急照明灯就地设置开关,但增加一根控制线,此适用于有消防电源(双电源),且应急灯具采用普通灯具的情况。平时灯具由现场直接控制,发生火灾时,现场即使把灯关掉,消防控制中心给中间继电器KA供电,触点KA闭合,带动KM使开关短接,灯具也就由灭而亮。如果灯具原来是开的,也不会因为触点KA的闭合而受影响。此种方案是最佳方案,即方便又能达到节能效果,还能满足规范要求。
五、关于集中EPS与单灯带蓄电池的选择
集中EPS相对单灯带蓄电池造价低,持续供电时间长,可以采用通信总线实现远程计算机监控和管理,但是集中EPS尺寸较大,比较重。单灯带蓄电池供电时间相对较短,蓄电池平时发生故障不易被发现,但是可以根据现场灵活布置灯具。综上所述,集中EPS方式适合于灯具较多,集中管理,且有充裕的布置空间的工程,例如商场等有专用配电间的建筑。单灯带蓄电池的方式适合于灯具相对分散,且不具备足够空间放置大型配电箱的工程,例如住宅楼等电井空间不太宽裕的场所。值得注意的是,当采用集中EPS时,楼面荷载比较大,需要与结构专业的人员沟通,加大该区域的荷载。
六、应急照明的线路敷设
当应急照明系统仅采用自带备用电源的应急照明灯具时,对其供电线路无特别要求。但是,对于其他形式的应急照明系统,根据各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应急照明配电应采用上述的专用供电系统配线。因要考虑在火灾情况下投入应急照明,所以其配电线路和控制回路宜按防火分区划分。为满足火灾时连续供电的需要,火灾应急照明的线路敷设还应符合以下几点:(1)采用暗敷设时,应穿管并敷设在不燃烧体结构内且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30mm;明敷设时(包括敷设在吊顶内),应穿有防火保护的金属管或有防火保护的封闭式金属线槽。明敷时,也可采用耐火导线穿金属管敷设。(2)采用矿物绝缘电缆时,可直接明敷设。(3)宜与其他配电线路分开敷设,若要敷设在同一井沟内时,宜分别布置在井沟的两侧。这些措施是较经济、安全可靠的敷设方法,对保证应急照明配电线路的可靠、安全供电是必要的。除此以外,火灾应急照明主干配线应采用阻燃耐火电线电缆或矿物绝缘电缆,应急照明配线应采用耐火电线电缆。
七、结束语
在实际的建筑工程中,应急照明电源的选择应根据建筑物的层数、规模大小、复杂程度、建筑内停留和流动人员的多少、建筑物内的生产和使用特点、火灾危险程度及建筑物的重要程度,以及其他应急电源的设置情况等等,综合考虑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比较,选择出最优的应急照明电源。组合电源方式具有二种以上电源的优点,虽然投资较大,但由于可靠性高,在高层建筑和一些特别重要的大型建筑中仍普遍采用。
参考文献:
[1]袁理明,范维澄.建筑火灾中人员安全疏散时间的预测[J].自然灾害学报,1997年02期
[2]方忆云.浅析应急照明在工程实例中的应用[J].科技创新导报,2007,(32):93
[3]吴俊林.浅析现代住宅的智能应急照明[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7,(18):112
[4]JGJ16—20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S].
[5]唐海.建筑电气设计与施工[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
[6] GB50045-1995(2005年版)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