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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5年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审计工作方案》要求,今年5月份以来,我市各级审计机关对市本级及十二县(区)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管理的全市2004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收,管理、支付及2004年度财务收支进行了就地审计。从审计情况看,未发现挪用、挤占和欣欠养老金的现象,基金管理做到了专款专用,安全完整,较好地维护了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但在基金的征收,管理和财务收支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关方面应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