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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球爆发金融危机,欧美、日本等主要经济体出现经济衰退,我国出口受到很大冲击的新形势下,我国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家电下乡对于扩大内需、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具有重要意义。财政补贴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调动了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改善了农民生活条件,也对企业建立适合农村消费特点的生产和流通体系起到了推进作用,同时也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地区的消费环境。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效果
我国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首先在山东、河南、四川3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为了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力度,财政部、商务部、信息和工业化部联合于2008年10月23日和2008年11月28日下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家电下乡”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期限为4年;下乡家电补贴品种的范围从试点省份的彩电、电冰箱(冰柜)和手机3大类产品扩大到10类,新增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空调、摩托车、微波炉和电磁炉,其中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同时,调整补贴产品限购政策,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调增到2台。2010年4月后,各省份又陆续把补贴品种的范围扩大到电饭堡、DVD、电动自行车、抽油烟机、燃气灶等产品。至此下乡家电基本含涵盖了农村地区常用的主要家电类型。
(一)下乡家电产品销售快速增长、农村市场进一步扩大
据商务部公布的信息统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达11486万台,实现销售额2425亿元(见表1)。2009年和2010年是家电下乡政策取得良好成效的两年。虽然2009年政策实施效果低于预期,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09年我国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456.11万台,金额共计647.87亿元。其中,登记销售冰箱1380.2万台,彩电768.7万台,手机159.5万台,洗衣机558.4万台,计算机130.9万台,空调301.4万台,热水器125.1万台,微波炉12.8万台,电磁炉19.2万台。虽然实施效果距离政策推出时拉动1500亿元消费的市场预期有较大差距,但我们认为政策对农村家电销售的拉动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渐加速的过程。2010年下乡产品的销售突飞猛进,政策的效果进一步显现。2010年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达7718万台,实现销售额17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倍和1.7倍。其中,冰箱和彩电成为家电下乡政策的最大赢家,连续两年来在销售额稳居前两位,海尔、长虹、TCL、美菱、美的、海信等企业则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家电下乡政策成功拉动了企业在农村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在刺激内需、盘活企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促进我国家电市场结构不断优化
我国国内家电市场呈现出二元结构的特点。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之前,国内家电市场受中国城乡二元经济形态的影响,一直存在着重大差异。国内家电消费长期以城市市场为主,虽然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5.06%(2007年底),但家电消费远落后于城市。据推算,2007年以前,国内农村家电市场只占市场总量的约三成,占全部销售额的1/5,家电的普及率也只达到城市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水平。由于农民消费水平低,流通渠道不健全,一些龙头家电企业也不重视农村市场,使得产品档次、质量远远落后于城市。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下乡家电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销量大幅增长,农村家电销售服务体系也得到明显改善。2009-2010年,由于家电下乡政策的刺激,家电产品销售量呈现了逐月增长的态势。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家电下乡产品销量突破7000万台,而2011年1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更是首次出现单月突破千万台,达到1048.9万台,同比净增长80%,家电行业销售额屡创新高。财政部通过有关部门测算认为,家电下乡政策拉动国内消费16000亿元。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家电制造国,也是最大家电出口国。在加入WTO后,中国家电出口呈高速发展态势,2008年前的几年间全行业总出口额已占总销售额的1/3以上,行业高度国际化。一些产品如空调器、微波炉产量已经占到世界总产量的70%以上,可以说已经触及发展的“天花板”。而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又开启了家电行业的新的发展机遇。
(三)进一步扩大知名大企业的市场占用率
家电下乡政策主要带动了大的知名企业的生产销售,对中小企业影响有限。从各企业发货、登记销售情况来看,大品牌在家电下乡中占据绝对优势,小品牌无论发货量、销售量均处于劣势。截至2009年12月31日,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发货数量为662.6万台,登记销售量为460.2万台,登记销售金额达98.8亿元,综合优势遥遥领先。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位列第二、第三位。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货数量为536.0万台,登记销售量为208.5万台,登记销售金额达38.0亿元;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货数量为562.0万台,登记销售量为238.0万台,登记销售金额达37.8亿元。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货量最多,达911.6万台,而登记销售量为132.1万台,登记销售金额将近36亿元。(见表2)而销售量最高的前20家企业登记销售量占到全部销售量的78.64%。
尽管中标家电下乡让不少企业驶上了开拓农村市场的“快车道”,但商务部公布的家电下乡2009年最新统计数据显示,365家中标家电企业中有14家显示零销售业绩,此外还有17家企业销量不足10台。造成中标企业“零销售”的原因有很多种,有些企业中标较晚,渠道布局有限;有些企业的中标型号较少,不适合农村市场;还有些下乡产品因为品牌知名度有限,或者定价过高,没能被消费者接受等。
目前来看,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受益最大、份额占比最多的当属海尔、TCL、长虹、美的、海信等国内的大企业,它们牢牢占据着5成以上的市场份额。这些大企业的全面领先,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大企业的产品线长,在短期内能快速针对农村市场推出物美价廉、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而品牌也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还在于这些大企业早在多年前便开拓农村市场,在三四级市场形成了一定的销售网络、物流配送和服务体系。
与此同时,在下乡政策启动之初,反应速度快、被寄予厚望的众多中小企业,尽管也成功中标并展开了对农村市场的布局,但受到自身销售网络少、产品利润空间小、品牌影响力弱等因素的限制,中小企业在农村市场一直难以在规模上获得新突破。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下乡家电成为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首选,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销量大幅增长,农村家电销售服务体系也得到明显改善,不仅实现了惠农强农的政策目标,还取得了稳定家电等行业发展,均衡内外贸等多重政策效果。可以说是,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
二、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购买家电的补贴不能及时发放
农民最不满意的是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到家电补贴款。农民领到家电补贴款的时间一般为2-3个月,有的甚至达6个月之久。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手续繁多,有一个环节上出现纰漏,就会影响整个补贴款的发放。如:销售单位没有将产品销售信息及时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就大大延迟了农民领取补贴的时间。因此,很多农民抱怨拿到补贴的过程过于繁琐,甚至补贴不抵工时。政府为“家电下乡”专门开发了信息管理平台,目的在于简化工作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但由于大部分销售网点都在农村,执行效果打了折扣。
(二)销售网点过少、售后服务较差
商务部家电下乡管理信息网所反映的投诉信息中,销售网点过少,也是农民反映很强烈的一个问题。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大多设立在县城,由于销售网点少,农民难以选择到自己合意的家电。由于农民住的比较分散,离维修网点比较远,有的交通也不方便,这给家电企业的售后服务增加了难度,提高了成本,这导致售后服务差成为一个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民不能得到及时、满意的服务,这也是农民进行投诉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个别企业产品质量低劣
据中国社科院家电下乡调研组的问卷调查所显示的数据,发现个别企业的家电下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个别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也有个别销售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疏漏,甚至有些假冒的产品进入了渠道。但是总体看,家电下乡产品的管理系统是一个设计非常精细的管理链条,家电下乡政策推进顺利有效。调查中,还发现,有些厂家因为价格上限,把产品一些配置进行了减少或者低档化而引发质量问题。可喜的是,国家促进消费的政策,大幅提高了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并将进一步完善下乡家电产品补贴标准和办法。
(四)存在商家违规经营与欺诈现象
销售商家虚开发票现象时有发生。某农民买了一台创维 32S12HR ,本来价格是3299,可是商家却收了3499,而且发票开的还是37M11HM的。还有的商家销售的是家电下乡产品却告之不是家电下乡产品,某农民于2009年12月5日在镇平鸿宇电器健康路店购买的创维彩电,型号为32L05HR当时还赠送了底座和U盘。经查证该产品是家电下乡产品,但该店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却说不是家电下乡产品。还存在假冒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下乡产品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等现象。某些商家还存在骗取国家补贴的不法现象。
三、制约家电下乡的经济社会因素
(一)下乡家电不适合农村市场
一些厂商把家电下乡当作清理库存产品的一个单纯商业机会。它们的产品并不适应农村市场,不能准确把握农村真实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满足农民实际需求。和城市相比,目前农村消费环境还比较落后,因此必须考虑家电下乡产品的适农性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环保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在生产研发的时候必须适合农村消费环境,比如要强信号、宽电压,要有防鼠板。
(二)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服务网络不发达
家电下乡网点大都设置在县城,很多农户并不知道,即使知道,由于路途较远其购买、维修的成本也很高昂。应坚持家电下乡网点先下乡的原则,千方百计在乡镇增设网点,进一步方便群众的购买与维修。通过产销工作对接,使家电下乡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进一步了解农村市场需求以及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质量、服务方面的意见,促进生产、流通企业按市场需求生产和组织货源,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家电下乡”品种增加,档次提高,进一步调动了农民购买的积极性。据有关部门统计,不少知名的电器品牌,在县城都没有售后服务网点,更不要说乡镇一级。
(三)农村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广大农村地区的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大大影响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热情。很多地方由于电力不够,普遍存在拉闸限电的作法,使得家电不能正常使用。电视信号、网络信号、手机信号覆盖面不广、强度不高大大影响了电视、计算机、手机等产品的销售。自来水、燃气管道铺设不普及大大影响了洗衣机、热水器的销售。道路建设的落后大大影响了家电售后服务的质量,提高了企业的维修成本,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四)农民收入偏低是制约家电下乡的一个主要因素
农民消费能力仍然编低,大大影响了家电下乡的实际效果。家电只是一个中间产品,后续使用成本降不下来,农民买得起,用不起。在农村地区用电成本仍然高于城市地区,大大影响了家电的使用率。不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农村消费市场是很难启动的。据中国社科院家电下乡政策调研小组的调查,63.5%的人认为家庭收入低是影响其购买家电的最主要原因,同时发现在人均收入为6000元的家庭比人均收入为4000元的家庭购买下乡家电的台数多出31%。凡是收入比较高的村庄,家电的购买率明显高于收入比较低的村庄。
四、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措施
(一)开发适合农村市场消费的产品
能否准确把握农村真实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保证下乡家电适应农村市场,满足农民实际需求,是否让更多农民享受家电下乡的关键所在。产品开发性价比要高,以适应农村市场和农村消费习惯。实实在在的惠农家电下乡不应成为厂商清理库存产品的一个单纯商业机会,而是要清醒地看到,要想打开农村市场,绝不是仅靠政府补贴几百元,厂商几句宣传广告,就能达到目标的。政府监管部门要引导中标厂商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单独专门研发性能稳定、价格低廉、节能环保、实用性强的下乡家电,满足农村市场的现实需要。切实防止农民购买家电后,无法在现有居住环境下正常使用的问题出现,这就是实实在在惠农。毕竟农民仍然属于低收入群体,对他们而言,还有很多需要花钱的地方。
例如:农村电网建设尚不完善,电压不稳,这就需要厂家在产品电压输入设计时,充分考虑这一点,否则农民购买家电时,就得另行配备稳压器,不但增加了负担,而且可能影响了家电的正常功能发挥,甚至缩短了家电的使用寿命。农村的供水能力有限,水压较低,含杂质较多,而且农民的衣服泥土多,喜欢把各类衣物混在一起一次性洗涤,厂家在设计洗衣机时,对这些问题都应给予充分考虑。农村的电视信号微弱,环境潮湿,老鼠多,如何防潮、防漏电、防老鼠也是厂家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二)健全售后服务网络,创新服务体制
售后服务要先行,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常言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把售后服务比作家电下乡的“粮草”非常必要。有效保障家电售后服务,是家电企业在农村市场开拓工作中应有的一环,也是家电下乡长期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目前,许多家电企业的售后服务网络均以县级为单位,借助县级代理商的乡镇特约合作服务商对分散于各个自然村的农村家庭提供售后服务。
当前,在农村生活的人口中,壮年劳动力、稍有文化的人,外出务工的很多,留守村庄的人员,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他们在使用家电的过程中,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指导,随时解决日常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而且,我国地域辽阔,不少村庄离乡镇十几公里,离县城上百公里甚至数百公里,对这些农村用户来讲,中标商家有无距离最近的服务网点保障售后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鉴于农民居住比较分散,人口密集度比较低的特点,让每个家电企业在每个乡镇设立维修服务点的可行性不高,可创新服务体系,由多家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联合设立维修服务点。这样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成本,也大大方便了群众。
(三)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降低农民使用家电的成本
农村消费市场的培育是个系统工程,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这个系统中的基础。农村消费市场的启动,不仅需要家电下乡,也需要为其提供下游产品(服务)的厂(商)下乡,才能全面降低使用成本,确保农民买得起,用得起。
家电下乡加速实施以来,农村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能力不足的问题很快暴露出来,买了空调没电用,买了洗衣机、热水器没有自来水供应的现象不时出现,大大制约了农民的购买行为。未来家电下乡的推进,必须以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基础。
改革开放30多年,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的确有大辐度的提高,消费能力也随之得到提高,8亿农民已成为最大的消费群体,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市场。整体而言,农村消费市场中,家电只是一个中间产品,需要下游厂家或商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才能正常使用,最终形成一个产业链条。家电补贴了,只是节省了购买家电这一环节的钱,还有用电,用水,修理等后续环节需要花钱。因此,除了下乡家电厂商不能仅盯着农民手中的钱,光顾着自己的利润,更需要与提供下游产品、服务的厂家,商家一起携手改善服务,降低成本,共同培育农村消费市场。如果不意识到这一点,不把下游服务商和生产商拉进来,一起下乡,家电下乡这一工程,虽然能解家电企业的一时之急,但长期下去,不但不能迎来农村消费市场的春天,还可能会走向反面,增加农民负担,出现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双输”结局。十几年前,当农村固定电话安装还需要支出昂贵的报装费时,农村的固定电话普及率并不高,取消报装费、降低资费后,固定电话多了起来,规模效应也就出来了,农民与电信公司也就双赢了。家电下乡也应从中受到启发。
(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增强农民消费能力
不断有效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能力,是家电下乡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消费市场健康成长的关键。从国家经济的发展前景来看,农村消费市场的兴盛是必然趋势。可是,前景不能代表现实。一个健康的消费市场,需要有提供物美价廉商品和服务的厂(商)家,也需要一群具有持续购买力、拥有良好消费习惯的理性的消费者作为支撑。购买量的根本决定因素在于购买力。因此应该坚定不移地提高农民收入,使更多的农民能买得起家电、用得起家电,真正提高生活水平,这是促进家电下乡最根本、最长足的途径。
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力度,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才能保证农村的可持续消费能力。农民在对未来收入具有可预期的前提下,才会更加踊跃地消费,不但大胆地把手中已握有大量的现金用于消费,而且可以合理地“透支”未来的可预期收入,就算不再给予补贴,大批的农民也会纷纷解囊,积极消费,进而全面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拉动内需,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使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家电下乡这一工程不辱历史使命。
(五)利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降低农民的交易成本
在家电下乡中,由于农民数量多、居住地分散,农民的交易成本很高,同时企业的营销成本也很高。而如果能很好地利用农村的经济合作组织,就会大大降低农民的交易成本和企业的营销成本,达到双赢的结果。如通过销售网络与农民合作组织结合,建立一个与分散小农交易的合理营销体系。可借鉴城市社区团购的方式,与农村中既有的各类合作组织、各种协会结合起来,化解家电企业或销售商投资风险,减少交易成本。最值得提倡的就是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建设。由于合作社内部的业缘和地缘的关系,沟通、收集家电信息成本很低,而且依托这样的组织,家电销售网络可以减少层级,甚至将基层的销售网络直接交给合作社来经营,让合作组织成为销售网络的“毛细血管”。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一、“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效果
我国于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首先在山东、河南、四川3省开展家电下乡试点工作。为了加大“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力度,财政部、商务部、信息和工业化部联合于2008年10月23日和2008年11月28日下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家电下乡”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期限为4年;下乡家电补贴品种的范围从试点省份的彩电、电冰箱(冰柜)和手机3大类产品扩大到10类,新增洗衣机、电脑、热水器、空调、摩托车、微波炉和电磁炉,其中摩托车归入汽车下乡补贴渠道。同时,调整补贴产品限购政策,将原来每户每类家电下乡补贴产品限购1台调增到2台。2010年4月后,各省份又陆续把补贴品种的范围扩大到电饭堡、DVD、电动自行车、抽油烟机、燃气灶等产品。至此下乡家电基本含涵盖了农村地区常用的主要家电类型。
(一)下乡家电产品销售快速增长、农村市场进一步扩大
据商务部公布的信息统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达11486万台,实现销售额2425亿元(见表1)。2009年和2010年是家电下乡政策取得良好成效的两年。虽然2009年政策实施效果低于预期,但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2009年我国共销售家电下乡产品3456.11万台,金额共计647.87亿元。其中,登记销售冰箱1380.2万台,彩电768.7万台,手机159.5万台,洗衣机558.4万台,计算机130.9万台,空调301.4万台,热水器125.1万台,微波炉12.8万台,电磁炉19.2万台。虽然实施效果距离政策推出时拉动1500亿元消费的市场预期有较大差距,但我们认为政策对农村家电销售的拉动是一个循序渐进、逐渐加速的过程。2010年下乡产品的销售突飞猛进,政策的效果进一步显现。2010年全国家电下乡产品累计销售达7718万台,实现销售额173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倍和1.7倍。其中,冰箱和彩电成为家电下乡政策的最大赢家,连续两年来在销售额稳居前两位,海尔、长虹、TCL、美菱、美的、海信等企业则成为最大的受益者。家电下乡政策成功拉动了企业在农村市场的发展,特别是在刺激内需、盘活企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促进我国家电市场结构不断优化
我国国内家电市场呈现出二元结构的特点。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之前,国内家电市场受中国城乡二元经济形态的影响,一直存在着重大差异。国内家电消费长期以城市市场为主,虽然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55.06%(2007年底),但家电消费远落后于城市。据推算,2007年以前,国内农村家电市场只占市场总量的约三成,占全部销售额的1/5,家电的普及率也只达到城市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的水平。由于农民消费水平低,流通渠道不健全,一些龙头家电企业也不重视农村市场,使得产品档次、质量远远落后于城市。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成效显著。下乡家电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销量大幅增长,农村家电销售服务体系也得到明显改善。2009-2010年,由于家电下乡政策的刺激,家电产品销售量呈现了逐月增长的态势。来自商务部的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我国家电下乡产品销量突破7000万台,而2011年1月家电下乡产品销售更是首次出现单月突破千万台,达到1048.9万台,同比净增长80%,家电行业销售额屡创新高。财政部通过有关部门测算认为,家电下乡政策拉动国内消费16000亿元。
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家电制造国,也是最大家电出口国。在加入WTO后,中国家电出口呈高速发展态势,2008年前的几年间全行业总出口额已占总销售额的1/3以上,行业高度国际化。一些产品如空调器、微波炉产量已经占到世界总产量的70%以上,可以说已经触及发展的“天花板”。而家电下乡政策的实施又开启了家电行业的新的发展机遇。
(三)进一步扩大知名大企业的市场占用率
家电下乡政策主要带动了大的知名企业的生产销售,对中小企业影响有限。从各企业发货、登记销售情况来看,大品牌在家电下乡中占据绝对优势,小品牌无论发货量、销售量均处于劣势。截至2009年12月31日,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发货数量为662.6万台,登记销售量为460.2万台,登记销售金额达98.8亿元,综合优势遥遥领先。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和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位列第二、第三位。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发货数量为536.0万台,登记销售量为208.5万台,登记销售金额达38.0亿元;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货数量为562.0万台,登记销售量为238.0万台,登记销售金额达37.8亿元。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货量最多,达911.6万台,而登记销售量为132.1万台,登记销售金额将近36亿元。(见表2)而销售量最高的前20家企业登记销售量占到全部销售量的78.64%。
尽管中标家电下乡让不少企业驶上了开拓农村市场的“快车道”,但商务部公布的家电下乡2009年最新统计数据显示,365家中标家电企业中有14家显示零销售业绩,此外还有17家企业销量不足10台。造成中标企业“零销售”的原因有很多种,有些企业中标较晚,渠道布局有限;有些企业的中标型号较少,不适合农村市场;还有些下乡产品因为品牌知名度有限,或者定价过高,没能被消费者接受等。
目前来看,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受益最大、份额占比最多的当属海尔、TCL、长虹、美的、海信等国内的大企业,它们牢牢占据着5成以上的市场份额。这些大企业的全面领先,一方面是因为这些大企业的产品线长,在短期内能快速针对农村市场推出物美价廉、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而品牌也深入人心;另一方面还在于这些大企业早在多年前便开拓农村市场,在三四级市场形成了一定的销售网络、物流配送和服务体系。
与此同时,在下乡政策启动之初,反应速度快、被寄予厚望的众多中小企业,尽管也成功中标并展开了对农村市场的布局,但受到自身销售网络少、产品利润空间小、品牌影响力弱等因素的限制,中小企业在农村市场一直难以在规模上获得新突破。
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下乡家电成为农民购买家电产品的首选,受到农民的广泛欢迎,销量大幅增长,农村家电销售服务体系也得到明显改善,不仅实现了惠农强农的政策目标,还取得了稳定家电等行业发展,均衡内外贸等多重政策效果。可以说是,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政府得民心、经济得发展。
二、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购买家电的补贴不能及时发放
农民最不满意的是不能按时足额领取到家电补贴款。农民领到家电补贴款的时间一般为2-3个月,有的甚至达6个月之久。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手续繁多,有一个环节上出现纰漏,就会影响整个补贴款的发放。如:销售单位没有将产品销售信息及时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就大大延迟了农民领取补贴的时间。因此,很多农民抱怨拿到补贴的过程过于繁琐,甚至补贴不抵工时。政府为“家电下乡”专门开发了信息管理平台,目的在于简化工作流程,确保数据的准确,但由于大部分销售网点都在农村,执行效果打了折扣。
(二)销售网点过少、售后服务较差
商务部家电下乡管理信息网所反映的投诉信息中,销售网点过少,也是农民反映很强烈的一个问题。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网点,大多设立在县城,由于销售网点少,农民难以选择到自己合意的家电。由于农民住的比较分散,离维修网点比较远,有的交通也不方便,这给家电企业的售后服务增加了难度,提高了成本,这导致售后服务差成为一个比较普遍存在的问题。农民不能得到及时、满意的服务,这也是农民进行投诉的一个主要原因。
(三)个别企业产品质量低劣
据中国社科院家电下乡调研组的问卷调查所显示的数据,发现个别企业的家电下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个别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把好产品质量关,也有个别销售企业在管理过程中出现疏漏,甚至有些假冒的产品进入了渠道。但是总体看,家电下乡产品的管理系统是一个设计非常精细的管理链条,家电下乡政策推进顺利有效。调查中,还发现,有些厂家因为价格上限,把产品一些配置进行了减少或者低档化而引发质量问题。可喜的是,国家促进消费的政策,大幅提高了下乡家电产品最高限价,并将进一步完善下乡家电产品补贴标准和办法。
(四)存在商家违规经营与欺诈现象
销售商家虚开发票现象时有发生。某农民买了一台创维 32S12HR ,本来价格是3299,可是商家却收了3499,而且发票开的还是37M11HM的。还有的商家销售的是家电下乡产品却告之不是家电下乡产品,某农民于2009年12月5日在镇平鸿宇电器健康路店购买的创维彩电,型号为32L05HR当时还赠送了底座和U盘。经查证该产品是家电下乡产品,但该店销售人员在销售时却说不是家电下乡产品。还存在假冒家电下乡产品销售、下乡产品销售价格高于市场同类产品市场价格等现象。某些商家还存在骗取国家补贴的不法现象。
三、制约家电下乡的经济社会因素
(一)下乡家电不适合农村市场
一些厂商把家电下乡当作清理库存产品的一个单纯商业机会。它们的产品并不适应农村市场,不能准确把握农村真实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满足农民实际需求。和城市相比,目前农村消费环境还比较落后,因此必须考虑家电下乡产品的适农性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对家电下乡产品的质量、环保等方面都有很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在生产研发的时候必须适合农村消费环境,比如要强信号、宽电压,要有防鼠板。
(二)家电下乡产品的销售服务网络不发达
家电下乡网点大都设置在县城,很多农户并不知道,即使知道,由于路途较远其购买、维修的成本也很高昂。应坚持家电下乡网点先下乡的原则,千方百计在乡镇增设网点,进一步方便群众的购买与维修。通过产销工作对接,使家电下乡产品生产、流通企业进一步了解农村市场需求以及消费者对本企业产品质量、服务方面的意见,促进生产、流通企业按市场需求生产和组织货源,提高售后服务质量。“家电下乡”品种增加,档次提高,进一步调动了农民购买的积极性。据有关部门统计,不少知名的电器品牌,在县城都没有售后服务网点,更不要说乡镇一级。
(三)农村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广大农村地区的水、电、气、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够完善,大大影响了农民购买家电的热情。很多地方由于电力不够,普遍存在拉闸限电的作法,使得家电不能正常使用。电视信号、网络信号、手机信号覆盖面不广、强度不高大大影响了电视、计算机、手机等产品的销售。自来水、燃气管道铺设不普及大大影响了洗衣机、热水器的销售。道路建设的落后大大影响了家电售后服务的质量,提高了企业的维修成本,降低了农民的满意度。
(四)农民收入偏低是制约家电下乡的一个主要因素
农民消费能力仍然编低,大大影响了家电下乡的实际效果。家电只是一个中间产品,后续使用成本降不下来,农民买得起,用不起。在农村地区用电成本仍然高于城市地区,大大影响了家电的使用率。不从根本上提高农民的收入水平,农村消费市场是很难启动的。据中国社科院家电下乡政策调研小组的调查,63.5%的人认为家庭收入低是影响其购买家电的最主要原因,同时发现在人均收入为6000元的家庭比人均收入为4000元的家庭购买下乡家电的台数多出31%。凡是收入比较高的村庄,家电的购买率明显高于收入比较低的村庄。
四、进一步完善家电下乡政策的主要措施
(一)开发适合农村市场消费的产品
能否准确把握农村真实的消费能力和消费习惯,保证下乡家电适应农村市场,满足农民实际需求,是否让更多农民享受家电下乡的关键所在。产品开发性价比要高,以适应农村市场和农村消费习惯。实实在在的惠农家电下乡不应成为厂商清理库存产品的一个单纯商业机会,而是要清醒地看到,要想打开农村市场,绝不是仅靠政府补贴几百元,厂商几句宣传广告,就能达到目标的。政府监管部门要引导中标厂商充分考虑农村的实际情况,单独专门研发性能稳定、价格低廉、节能环保、实用性强的下乡家电,满足农村市场的现实需要。切实防止农民购买家电后,无法在现有居住环境下正常使用的问题出现,这就是实实在在惠农。毕竟农民仍然属于低收入群体,对他们而言,还有很多需要花钱的地方。
例如:农村电网建设尚不完善,电压不稳,这就需要厂家在产品电压输入设计时,充分考虑这一点,否则农民购买家电时,就得另行配备稳压器,不但增加了负担,而且可能影响了家电的正常功能发挥,甚至缩短了家电的使用寿命。农村的供水能力有限,水压较低,含杂质较多,而且农民的衣服泥土多,喜欢把各类衣物混在一起一次性洗涤,厂家在设计洗衣机时,对这些问题都应给予充分考虑。农村的电视信号微弱,环境潮湿,老鼠多,如何防潮、防漏电、防老鼠也是厂家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二)健全售后服务网络,创新服务体制
售后服务要先行,确保农民买得放心,用得舒心。常言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把售后服务比作家电下乡的“粮草”非常必要。有效保障家电售后服务,是家电企业在农村市场开拓工作中应有的一环,也是家电下乡长期顺利开展的重要因素。目前,许多家电企业的售后服务网络均以县级为单位,借助县级代理商的乡镇特约合作服务商对分散于各个自然村的农村家庭提供售后服务。
当前,在农村生活的人口中,壮年劳动力、稍有文化的人,外出务工的很多,留守村庄的人员,大部分是老人、妇女和儿童。他们在使用家电的过程中,需要专业人员进行指导,随时解决日常使用中遇到的问题。而且,我国地域辽阔,不少村庄离乡镇十几公里,离县城上百公里甚至数百公里,对这些农村用户来讲,中标商家有无距离最近的服务网点保障售后服务,显得尤为重要。
鉴于农民居住比较分散,人口密集度比较低的特点,让每个家电企业在每个乡镇设立维修服务点的可行性不高,可创新服务体系,由多家家电下乡中标企业联合设立维修服务点。这样大大节省了企业的成本,也大大方便了群众。
(三)改善农村基础设施,降低农民使用家电的成本
农村消费市场的培育是个系统工程,而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是这个系统中的基础。农村消费市场的启动,不仅需要家电下乡,也需要为其提供下游产品(服务)的厂(商)下乡,才能全面降低使用成本,确保农民买得起,用得起。
家电下乡加速实施以来,农村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能力不足的问题很快暴露出来,买了空调没电用,买了洗衣机、热水器没有自来水供应的现象不时出现,大大制约了农民的购买行为。未来家电下乡的推进,必须以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为基础。
改革开放30多年,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的确有大辐度的提高,消费能力也随之得到提高,8亿农民已成为最大的消费群体,成为拉动内需的重要市场。整体而言,农村消费市场中,家电只是一个中间产品,需要下游厂家或商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才能正常使用,最终形成一个产业链条。家电补贴了,只是节省了购买家电这一环节的钱,还有用电,用水,修理等后续环节需要花钱。因此,除了下乡家电厂商不能仅盯着农民手中的钱,光顾着自己的利润,更需要与提供下游产品、服务的厂家,商家一起携手改善服务,降低成本,共同培育农村消费市场。如果不意识到这一点,不把下游服务商和生产商拉进来,一起下乡,家电下乡这一工程,虽然能解家电企业的一时之急,但长期下去,不但不能迎来农村消费市场的春天,还可能会走向反面,增加农民负担,出现谁都不愿意看到的“双输”结局。十几年前,当农村固定电话安装还需要支出昂贵的报装费时,农村的固定电话普及率并不高,取消报装费、降低资费后,固定电话多了起来,规模效应也就出来了,农民与电信公司也就双赢了。家电下乡也应从中受到启发。
(四)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增强农民消费能力
不断有效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增强消费能力,是家电下乡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农村消费市场健康成长的关键。从国家经济的发展前景来看,农村消费市场的兴盛是必然趋势。可是,前景不能代表现实。一个健康的消费市场,需要有提供物美价廉商品和服务的厂(商)家,也需要一群具有持续购买力、拥有良好消费习惯的理性的消费者作为支撑。购买量的根本决定因素在于购买力。因此应该坚定不移地提高农民收入,使更多的农民能买得起家电、用得起家电,真正提高生活水平,这是促进家电下乡最根本、最长足的途径。
只有不断深化改革,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力度,提高农民的经济收入水平,才能保证农村的可持续消费能力。农民在对未来收入具有可预期的前提下,才会更加踊跃地消费,不但大胆地把手中已握有大量的现金用于消费,而且可以合理地“透支”未来的可预期收入,就算不再给予补贴,大批的农民也会纷纷解囊,积极消费,进而全面启动农村消费市场,拉动内需,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使史无前例的大规模家电下乡这一工程不辱历史使命。
(五)利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降低农民的交易成本
在家电下乡中,由于农民数量多、居住地分散,农民的交易成本很高,同时企业的营销成本也很高。而如果能很好地利用农村的经济合作组织,就会大大降低农民的交易成本和企业的营销成本,达到双赢的结果。如通过销售网络与农民合作组织结合,建立一个与分散小农交易的合理营销体系。可借鉴城市社区团购的方式,与农村中既有的各类合作组织、各种协会结合起来,化解家电企业或销售商投资风险,减少交易成本。最值得提倡的就是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建设。由于合作社内部的业缘和地缘的关系,沟通、收集家电信息成本很低,而且依托这样的组织,家电销售网络可以减少层级,甚至将基层的销售网络直接交给合作社来经营,让合作组织成为销售网络的“毛细血管”。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