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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属国有煤矿在用安全产品检测检验,2002年以后,是由江西煤矿固定设备检测站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西省煤炭工业科研所分别承担,二家各自承担法律责任。2005年,在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领导下,由省编办下文成立了江西煤矿矿用产品检验中心。检验中心本着管理、协调、检测、服务四项原则,开展如下工作: